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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回
著名绅士堂吉诃德·德·拉曼查的生平及事业

在拉曼查的某个地方 ,确切的地名我并不愿提及,不久前曾住着一位绅士。他的家产包括一支挂在兵器架上的长矛、一面古老的椭圆形皮盾、一匹瘦马和一条猎狗。家中难得吃上羊肉,长年只有牛肉下锅 。晚餐一般是拌碎肉,周六炖杂烩 ,周五斋日 吃豆角,周日添只乳鸽佐餐。光这些就已经花费掉他日常收入的四分之三了,余下的收入只够添置一套节假日穿的黑呢长外套、丝绒裤子和配套的平底便鞋,还有一件平日里能风风光光穿出去的精致褐色粗呢衣裳。家里有位年过四十的女管家,一个不到二十岁的外甥女,还有一位兼干农活的仆人,既负责照料瘦马,又负责修枝剪叶。

我们这位绅士已年届五十,骨骼粗大,体态精瘦,面容干瘪,习惯于早起,热衷于狩猎。据说他有个诨号叫吉哈达,或者盖萨达,在不同的叙事者笔下稍有区别。据最可靠的推测,人们一般认定应称之为盖哈那。但这一点对我们的故事来说无关紧要,只要情节不偏离一个基本事实,那就是上面提到的这位绅士一年到头大部分时间都无所事事,他把所有的闲暇都用来阅读骑士小说,如痴如醉,以至于不但把打猎这回事抛到了九霄云外,甚至连庄园都无心打理。他沉溺其中,难以自拔,竟卖掉了大片的耕地,只为购置骑士小说来读。就这样,他把所有能找到的骑士小说都搬回了家。在所有的作品中,他认为最出色的是著名的费里西诺·德·席尔瓦 创作的故事,因为其行文平实流畅,而且书中错综复杂的玄妙哲理在他看来字字珠玑,尤其是读到那些求爱信和挑战书的时候。这种段落往往是这么写的:“理性归于盲目,我于是失魂落魄,怨恨你的美貌实属情非得已。”或者有时是这样的:“高远的天际以群星奇妙辉映您的神圣,因崇高而斩获的荣耀于您当之无愧。”

就这样,可怜的绅士走火入魔,为了理解并领会文中的精义而废寝忘食,即便是亚里士多德专为此复生,也未必能挖掘出这么深的含义。他对于堂贝利亚尼斯给别人造成的伤和自己受到的伤心存疑虑,因为据他推测,纵然有名医能妙手回春,面部和身体总该留下些许伤疤和痕迹。但无论如何,他很欣赏作者在小说结尾处的伏笔:征途永无止境。很多次他都想提起笔来,字斟句酌地给作品补上结局,履行书中隐含的承诺。毫无疑问,要不是因为有更宏大、更执着的理想干扰,他一定已经动笔并著成了。

关于谁才是最杰出的骑士,他跟本村的神父常常意见相左——神父是一位饱学之士,毕业于西根萨大学 ——究竟是帕尔梅林·德·英格兰还是阿马蒂斯·德·高卢?而村里的理发师尼古拉斯却认为太阳骑士才是任何人都无法企及的,如果非要说有谁能相提并论的话,也只有堂加拉奥尔——阿马蒂斯·德·高卢的兄弟 ,因为他在各方面都很优秀,既不矫揉造作,也不像他哥哥一样频繁落泪,论胆识更是毫不逊色。

总之,他一头扎进书堆,每个夜晚都从黄昏直到黎明,每个白天都从日出直到日暮;因为极度缺乏睡眠以及无休止的阅读,终于神思枯竭,渐渐失去了理智。他头脑中充斥着从书中读到的那些虚妄的故事,诸如魔法、冲突、搏斗、挑战、受伤、调情、恋爱、折磨和种种荒诞不经的事,而且对那些痴人说梦般胡编乱造的情节都深信不疑。对他来说,世界上没有比这更确凿的历史了。他承认熙德·鲁依·迪亚斯 的确是位优秀的骑士,但跟“燃剑骑士” 相比还是望尘莫及,后者一个反手就能把两个凶残庞大的巨人劈成两半。更厉害的是贝尔纳多·德尔·卡尔皮奥 ,因为他效仿大力神赫拉克勒斯用双臂扼死大地之子安泰的做法,在隆塞斯山谷将被施了巫术的罗尔丹置于死地。他也很欣赏巨人莫尔冈德,虽然出生于一向狂妄傲慢的巨人家族,却难得地谦和有礼。然而,他最最钦佩的还是雷纳尔多斯·德·蒙塔尔班 ,尤其爱读他离开自己的城堡,一路劫掠,又跑到异国他乡抢回了据说是纯金制成的穆罕默德塑像 的经历。要是能把背信弃义的加拉隆 狠狠地揍一顿,他情愿赔上女管家,甚至再贴上亲外甥女也在所不惜。

实际上,因为理智已经丧失殆尽,他开始编织世界上任何疯子都没有萌生过的荒唐念头:为了扬名立万,也为了报效国家,他认为自己有理由也有必要成为一名游侠骑士,披坚执锐,跃马驰骋,闯荡天下,把在书中读到的游侠骑士的英雄事迹一一效仿,铲奸除恶、除暴安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在危急关头挺身而出,一朝功成名就,便可万古流芳。这个可怜的人想象着自己因为英勇善战而被加冕,登上了至少是特拉比松帝国的王位宝座。于是,带着这些想入非非的念头,鬼迷心窍般被虚幻的成就感驱使着,他迫不及待要把自己的远大志向付诸实践。

他做的头一件事就是把祖上传下来的武器擦拭干净。这些武器被遗忘在角落里好几百年,早已腐旧发霉、锈迹斑斑。他不但竭尽全力擦洗,还做了些装饰,最后却发现还有一点很大的美中不足:家里没有上下嵌套式的全盔,只有一顶不带护面的带沿盔帽。不过他灵机一动,用硬纸壳做了类似半截头盔的护面板安到盔帽上,乍一看就是个完整的全盔。然而,常言道乐极生悲,为了检验它是否足够结实能抵御刀锋,他拔出佩剑朝它砍了两下,谁知刚挥出一剑,整整一个星期的劳动成果顷刻间土崩瓦解。头盔如此不堪一击令他沮丧不已,为了避免重蹈覆辙,重新制作时,他在内部镶了几根铁条。这回他对头盔的强度相当满意,但再也不想拿它做什么试验了。好歹就是它了,权当是一顶精致绝伦的嵌套式全盔。

接下来他开始琢磨那匹瘦马。虽然它每只蹄子都裂成八瓣儿,裂纹加起来比一个雷阿尔 能兑换的零钱还多,身上的癞疤比戈内拉 那匹被当作笑料的劣马还要密,正如拉丁语俗语所说,“瘦得皮包骨头”,但在他眼中,不管是亚历山大的坐骑布塞法罗还是熙德的骏马巴别卡都无法与之媲美。为了给马取个好名字,他花了整整四天时间冥思苦想。因为考虑到,既然效力于一位威名赫赫的骑士,马本身又是这么出类拔萃,没有理由不拥有一个响当当的名字。不仅如此,这个名字应既能体现出它在成为游侠坐骑之前的身份,又能彰显出它如今的卓越价值。主人的身份变了,坐骑的名字也该随之而变,这是毋庸置疑的道理,这样才能赢得如雷贯耳的名声,才配得上主人的新晋头衔和崭新的事业。于是,他搜肠刮肚,想出一个,否定一个;候选名单不断增加,又不断排除。在分解、重组了无数个名字之后,最终决定替它取名为“罗西南多 ”。在他看来,这不但是个崇高而响亮的名字,同时也寓意着,在此刻之前它曾是一匹卑微的瘦马,而今却一跃成为全世界所有瘦马中的翘楚。

为坐骑觅得一个如此得意的名字,接下来他开始考虑自己的名号。这次又花费了整整八天,终于决定自称为“堂吉诃德 ”。正如前文所述,从这个名字看来,这个纪实故事的叙述者们可以据此断定,他的外号应该是“吉哈达”,而不是另一些人认为的“盖萨达”。不过,考虑到英勇的阿马蒂斯并不满足于干巴巴地自称为“阿马蒂斯”,而是把自己的国度和家乡加到了名字中,以使其扬名于世,从而创立了“阿马蒂斯·德·高卢”的名号,因此,作为一名堂堂正正的骑士,他也得把家乡加进来,称为“堂吉诃德·德·拉曼查”。他认为这个名字不但清楚传达了自己的门第和籍贯信息,而且也将为家乡拉曼查带来无上荣耀。

武器都擦拭一新,头盔已天衣无缝,坐骑的名字取好了,自己的名号也确定了,他觉得万事俱备,只差去找一位淑女作为心上人了。要知道,没有爱情的游侠骑士就像一棵既无枝叶又无果实的枯树,就是一具行尸走肉。他自言自语地说:

“假如我罪有应得,哦不!倒不如说是时来运转,遇到某个巨人——这对游侠骑士来说是家常便饭——我一个照面就把他打败了,或者将他一劈两半,总之最终我战胜了他并使他臣服。如果能遣他去见我的心上人,让他走进屋子,在我可爱的小姐面前双膝跪地,并用谦卑而恭顺的声音说:‘小姐,我是巨人卡拉库良布洛、马林德拉尼雅岛的领主,在一场空前的恶战中被无比值得赞颂的堂吉诃德·德·拉曼查骑士一举击溃,他遣我来臣服在您的脚下,任尊贵的小姐您随心差遣。’岂不美哉?”

哦!我们高贵的绅士在发表完这番演说后是如何地心花怒放,而当他找到合适的意中人时,更是欣喜若狂。原来,在距他家不远的地方,有一位年轻美丽的农家姑娘,他曾经迷恋过一阵子,虽然她明显对此一无所知,也根本没那个意思,但他认为这个叫作阿尔冬莎·洛伦索 的姑娘是堪作意中人的不二人选。为了给她选一个既配得上自己“堂吉诃德”的名头,听起来又有几分公主和名媛风范的雅号,他决定称之为“杜尔西内亚·德尔·托博索”,因为她是托博索人。他认为,这个名字不但朗朗上口,而且立意崇高又寓意深远,正如他为自己和他所拥有的东西取的名字一样。 dE7eubAPPbIRjfe5Bpj68d9Jgj3H+uzIHH9DqdpH+J+t7BC54NHBu6N6PZrgH6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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