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2.3.2 安全特性

如果不当使用电池,或者电池的质量、性能不符合规定,就可能导致爆炸、起火、外壳破裂、泄漏、热失控、热扩散等,并对车辆及司乘人员的安全构成威胁。因此,电池的安全特性至关重要。下面根据《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GB 38031—2020),对电动汽车用电池单体、电池包或系统的安全要求进行介绍。

1. 过放电安全

过放电安全包括电池单体、电池包或系统两个层面。对于满充的电池单体,按1小时率电流放电90min后,在试验环境温度下观察1h,应不起火、不爆炸。对于电池包或系统,放电应持续进行,直至符合以下任一条件时,结束试验:①试验对象自动终止放电电流;②试验对象发出终止放电电流的信号;③当试验对象的自动中断功能未起作用,或者没有所述功能时,应继续放电,使得试验对象放电到其额定电压的25%;④试验对象的温度稳定,温度变化在2h内小于4℃。进行过放电保护试验,应无泄漏、外壳破裂、起火或爆炸现象。试验后的绝缘电阻的阻值除以电池包或系统的最大工作电压应不小于100Ω/V。

2. 过充电安全

过充电安全包括电池单体、电池包或系统两个层面。对于电池单体,以不小于3小时率的电流恒流充电至充电终止电压的1.1倍或115% SOC后,在试验环境温度下观察1h,应不起火、不爆炸;对于电池包或系统,采用电池系统厂家许可的用时最短充电策略进行充电,充电应持续进行,直至符合以下任一条件时,结束试验:①试验对象自动终止充电电流;②试验对象发出终止充电电流的信号;③当试验对象的过充电保护控制未起作用,或者没有所述功能时,应继续充电,使得试验对象温度超过电池系统制造商定义的最高工作温度加10℃的温度值;④当充电电流未终止且试验对象温度低于最高工作温度加10℃的温度值时,充电应持续12h。进行过充电保护试验,应无泄漏、外壳破裂、起火或爆炸现象,且不触发异常终止条件。试验后的绝缘电阻的阻值除以电池包或系统的最大工作电压应不小于100Ω/V。

3. 外部短路安全

外部短路安全针对电池单体,对于满充的电池单体,将正极端子和负极端子经外部短路10min,外部线路电阻应小于5mΩ,在试验环境温度下观察1h,应不起火、不爆炸。

4. 过流安全

过流安全针对电池包或系统,充电时先将充电电流调整至最高正常充电电流,再将电流在5s内从最高正常充电电流增加至与制造商协商确定可以施加的过流水平,并继续充电。当符合以下任一条件时,结束试验:①试验对象自动终止充电电流;②试验对象发出终止充电电流的信号;③试验对象的温度稳定,温度变化在2h内小于4℃。进行过流保护试验,应无泄漏、外壳破裂、起火或爆炸现象,且不触发异常终止条件。试验后的绝缘电阻的阻值除以电池包或系统的最大工作电压应不小于100Ω/V。

5. 热稳定性

电动汽车电池单体、电池包或系统的热稳定性试验方法及要求如表2-2所示。

表2-2 电动汽车电池单体、电池包或系统的热稳定性试验方法及要求

续表

6. 机械及环境安全

电动汽车电池单体、电池包或系统的机械及环境安全试验方法及要求如表2-3所示。

表2-3 电动汽车电池单体、电池包或系统的机械及环境安全试验方法及要求

续表

续表 3UhEZwu86qVUusFsN9U9AVIl47qiKrlBLniXXv5oEihbmgCamEB9QENSsDEN5FAx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