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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一凡随着人群走进婚礼大厅,大厅的环境如梦如幻,他在人群里茫然四顾,一直怀疑刚才见到晓梅的情景是在梦中,于是偷偷用手掐一下自己的胳膊,生疼,看来一切都是真的。

他终于又见到晓梅了,一石激起千层浪,叶一凡心中的感觉因为太复杂,反而麻木了,他呆若木鸡地跟着同事到签到台签到,去礼台奉上自己的贺礼,所有的寒喧都是言不由衷,他最迫切的事情就是看到晓梅的双眼。

叶一凡睁大眼睛茫然四顾,大厅里人们三五成群、喁喁私语,但是一直没有看到于晓梅的影子,按理说今天是婚庆公司重要的业务,晓梅应该不会离开现场,如果她离开了,那只能说明她不想见到他,他知道他曾经带给她太多伤害。

一想到这一点,叶一凡就感觉喉头发紧,婚礼主管是叶一凡的老熟人,见到他急忙迎上来打招呼,看到他魂不守舍的样子一边握手一边打趣道:“叶处是不是把嫂夫人给弄丢了,左顾右盼的找什么呢?”

叶一凡尴尬地笑笑,也打趣地说:“呵呵,她今天有事没来,今天人这么多一定够你忙的了,赶紧招呼别人吧,我自己招呼自己好了。”

婚礼主管见状拍拍他的肩膀客气的说:“好,自己随意啊,如果有什么不周到的地方还请海涵。”

“和我还客气什么?这大喜的日子,大家尽兴就是最好的,理解万岁。”叶一凡佯装爽朗的笑着说。

婚礼主管于是忙着去应付别人,叶一凡继续瞪大眼睛寻找晓梅的影子,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婚礼马上就要开始,但是到处没有晓梅的影子,他有点着急起来,额头上泌出了细细的汗珠。

再次遇见晓梅,叶一凡感觉就像找回了遗失多年的珍宝,那刻在心中的往事像潮水一样袭来,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于晓梅的,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但是却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部分,那些记忆如同刻在脑海里,此时回忆起来是那样的清晰。

相对于晓梅,叶一凡的经历说复杂也复杂,说简单也简单,早年他的父亲是戎马倥偬的将士,走南闯北十几年,他的童年是和母亲在农村度过的,那种散漫到无忧无虑的年华一直令他十分怀念,后来父亲转业他才和母亲一起随父亲来到济南安家落户。

没想到来济南后的生活成了他叛逆的开始,当时他已经十五岁了,正是敏感的年龄,在农村时母亲觉得他缺失了父爱,很是惯着他,所以养成了自由散漫的性格,但是进城以后父亲觉得玉不琢,不成器,开始加强管教,这让他十分受不了,加上进城以后因为成长环境和教育环境不同,他和同学之间有很大的差距,同学们看不起他,拿他的乡音取笑他,让他一时无所适从,他开始变得敏感、易怒,上课搞小动作、打架、斗殴,做过不少坏事,一度成了问题学生,整天闯祸让父母头疼不已。

后来父亲用了激将法,说他天生不是一块读书的料,让他赶紧休学回老家种地好了,没想到这样的激将法激出了他天生好胜的本性,于是学习也成为了争强的一种手段,他是个聪明的人,稍微用点功学习就很容易上去,一年之后他的学习成绩稳稳挺进班里的前十名,同学们不再取笑他,还拥有了不少铁哥们,自信心一旦恢复到他身上,他也就慢慢开始溶进了全新的城市生活。

由于学习成绩不错,他后来以优异的成绩考了上了有名的电子学院,又从学校直接去了部队,一路倒也顺风顺水,但那种迷茫的少年生活对他的影响是很大的,他耐不住寂寞,对什么事物都有一种征服的欲望,慢慢的形成了典型的浪子风格,他经常挂在嘴边的格言是:把每一天都当末日来过,还有什么可怕的。

对于女人叶一凡并不陌生,从小到大他知道自己是个很讨女孩子欢心的人,在学校经常会接到女孩子的小纸条,对自己未来的感情生活也有着很多的幻想,但是后来经过了那次刻骨铭心的初恋之后,他开始不相信感情,对什么都三分钟热度,叶一凡经常和岳峰开玩笑说自己对爱情有了免疫力,岳峰嗤之以鼻,认为他是人在福中不知福,那么多女孩上赶着还不赶紧选个合适的女人成家?

成家?叶一凡笑岳峰老土,最开始听岳峰说起于晓梅,怎样地勤奋刻苦,怎样地善解人意,叶一凡就有一种好奇心理,岳峰对女人一直很木讷,现在竟然如此盛赞一个女孩子,让他很是诧异,于是对于晓梅不免充满了好奇。

第一次见到于晓梅,叶一凡感觉他一下子被她深深吸引了,这个女孩太与众不同了,她不施粉黛,脸上的皮肤吹弹可破,一双眼睛像两潭深秋的清水。

叶一凡直到现在还记得她当时的样子,穿一件白色的连衣裙,腰身盈盈一握,瀑布般的黑发散落在胸前,以至于他看得如醉如痴,站在当地不能动弹,直到晓梅无意中撞到他。在那以后的日子,叶一凡在众多的女孩子当中不得不特别注意她,慢慢觉得于晓梅真是很特别。

于晓梅工作的时候特别专注,风风火火地速度很快,但闲下来却相当安静,经常捧着厚厚的一本书静静地看,他很好奇她看的什么书,有一次午休的时候他到岳峰的公司去正好遇到她在走廊里看书得出神,不知道看到什么精彩的地方,她嘴角轻轻抿着,露出浅浅的酒窝,真是迷人,叶一凡放慢了脚步走上去,发现于晓梅居然看的是《红楼梦》,这让他十分惊奇。

在物欲横流的今天,哪里还有女孩子看书,即使有人在看也不过是看看琼瑶、席绢打发无聊寂寞的时光,谁还有闲情逸致慢慢品读《红楼梦》,叶一凡在心里暗暗称奇,不禁对晓梅的喜欢又多了几分。

于晓梅新宿舍在工商局的家属楼,正好和叶一凡是前后楼,他站在自己家的阳台上,就可以看到这群女孩子的宿舍,这是叶一凡故意安排的,倒不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正好这家主人年纪大了要随儿子去享清福,有意把房子租了出去,叶一凡近水楼台,正好受岳峰相托,做个顺水人情。

自从那次打扫卫生过后,他和于晓梅也渐渐熟络起来,通过聊天叶一凡知道于晓梅的老家在沂蒙山区一个偏僻的山村,是家里的老大,因为家境贫寒没有能力供她上大学,只好出来打工。这无疑让叶一凡更加产生好感,关于童年在农村的记忆一下子涌了出来,他们聊起小时候在农村的经历,偷苹果、捉蛐蛐,无忧无虑的往事让他们开心地大笑,相见恨晚。慢慢的叶一凡对和于晓梅的相遇充满了期待,他觉得这个安静而又踏实的女孩,总是带着羞涩的笑,和她在一起的那种轻松让他无所顾忌。

叶一凡更加频繁的往岳峰的公司跑,于晓梅工作的时候也是非常动人的,她打字的时候特别专注,眼睛盯着稿子,从侧面可以看到她长长的睫毛指向前方,她的姿势就像是在弹钢琴,轻盈而灵巧的手指上下翻动,文字就从电脑屏幕上排列开来,叶一凡有时就看呆了。

叶一凡不由自主被吸引却完全不自知,直到那个郁闷的周末,那天叶一凡有点烦,先是父母又因为一点鸡毛蒜皮的事吵架,以前在农村时,父亲长年在外,偶尔回一次家,还是很和睦的,但从一起到城里来生活后,环境的不同造就了观念的差异,他们开始三天一大吵,两天一小吵,母亲总怀疑父亲每天穿得整整齐齐想要出墙,父亲总觉得这个女人疑神疑鬼不可思议,和谐的夫妻总是夫唱妇随,不和谐的夫妻就像磨坏的齿轮格格不入。

这样的家庭环境使叶一凡毕业后都不愿意回家,直接从学校进了部队,他一直觉得他感情不稳定根源是在父母的分歧,父母的婚姻让他不相信有天长地久的爱情。一直以来,母亲因为感情的不顺和好不容易从农村里出来的境遇把希望寄托在他的身上,从小给他灌输门弟观念,对他的择偶标准也十分苛刻,所以他女朋友交过不少,但是他看上的母亲看不上,母亲看上的他又看不上,两人就这么僵持着,弄得叶一凡心里很是郁闷。

但是叶一凡更郁闷的是那个周末莫名其妙地被安排去相亲,对方是一个时髦的女孩子,据说是个吕剧演员,实话说这个女孩长得还不错,身材凹凸有致,如果不是涂了大红的口红看上去像吸血鬼,叶一凡还是很有兴趣和她聊聊的。相亲嘛,自从他转业后回到济南,这已经成了他每个周末的重点节目,也不知他的父母从哪里发动关系招来这么多女孩子,从医生、教师到护士,从演员、会计到公务员,涉及各行各业,他几乎成了一部相亲百科全书,对这样的方式厌烦透顶,同时也对这种方式认识的人厌烦透顶,剩下的只有调侃。

咖啡厅里音乐低转,女孩的目光像探射灯一样扫遍叶一凡的全身让他颇不自在,接下来女孩像警察一样审问了他的工作、收入以及父母的情况,让叶一凡烦不胜烦,好几次想拍桌而去,但是这女孩是自己的顶头上司柳局长给介绍的,怕回去不好交差,只好忍了又忍。

好不容易熬到女孩告辞,叶一凡连提出送送的勇气也没有了,看着女孩悻悻地娉婷摇曳而去,叶一凡心里像塞了一把稻草闷得喘不过气来,他本来想打电话叫岳峰出来喝酒的,但想到自己相亲一次就和岳峰倒苦水一次,岳峰不烦他也烦了,只好作罢。

徒步走回工商大院的时候已经是月上柳梢头了,月光星星点点从树叶的缝隙中透射在地上,像一幅抽象画,叶一凡正在伤感地走着却遇到于晓梅,她刚加班回来,月光下轻轻的脚步仿佛怕惊扰了寂静的夜,一如她的为人。

叶一凡正好想找人聊天,见到她不由得喜出望外,急忙邀请于晓梅在院里走走,于晓梅看着他无声地点头,默默地陪着他在月光下走着,大院里有一处休闲广场,建在一片老树的林中,有很多石凳和石椅,他们走到那里坐下,时节已经是初秋,风轻轻吹过树梢,有几片叶子簌簌而落,发出轻微的落地声,这样的夜晚,大院里已没有什么人,偶尔一辆晚归的汽车,闪着刺眼的灯光开过,便是又一阵沉寂。

两个人坐下来,反而尴尬了,叶一凡本来很想找个人聊聊的,但对着于晓梅一时又不知从何说起,于晓梅无疑是很善解人意的,她感觉到了他的低沉却不问他怎么了,只是为了打破僵局故意问起部队的一些事情,这无疑是很好的切入点。

提起军营的话题叶一凡就兴奋了起来,那段时光对他来说是段光辉岁月,他凭着自己的刻苦努力和聪明才智,在部队很受领导的赏识,他很喜欢具有挑战性的工作,常常为了一个课题的攻关彻夜不眠,苦虽然苦一点,但他对未来充满信心,他希望凭着自己的能力干出一番大事业,可是父母不同意他留在部队,反复催促他回来,理由是他是他们的儿子,对他们的生老病死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养儿防老,毕竟千年不变的真理,人生总会有很多无奈,因为你并不只为自己活着,人的一生更多的是责任,他无奈之下转业,恋恋不舍地离开部队,转业回来后他虽然工作安排的很好,工商局公务员是个待遇和前途都很光明的工作,但他觉得索然无味,因为无论他怎样努力工作,大家也只认为他是借着父亲的权势,慢慢地他就失去了努力的动力和方向,加上单位复杂的人际关系,人人都带着面具言不由衷,像是在演戏,也不是他一时半时所能适应的。

不知不觉中叶一凡竟像竹筒倒豆子一般把自己二十六年来的经历做了个总结,包括他童年的愿望、刻骨的初恋,于晓梅静静地听着,偶尔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竟是很中肯的。

月牙如钩缓缓向西沉去,月光下于晓梅的脸光洁而恬静,如水般的温柔,叶一凡一时看得呆了,直到一阵风吹来于晓梅轻轻打了个寒噤,他才发现夜已经深了,赶忙送她回去。

那一夜,叶一凡躺在床上久久不能入睡,他是在送晓梅回宿舍的时候发觉自己不对劲的:真是不可思议,自己怎么忽然之间对一个小丫头什么都说啊。但反过来又感觉十分熨贴,这样的倾诉无疑对内心有一种减压功能,现在的人到处都在说孤独、寂寞,主要是不想沟通,谁也不愿意讲,谁也不愿意听,真是千金易得,知己难求,自己憋在心里很久的话,说过之后竟是感觉轻松了很多。

黑夜里想起于晓梅如水般清澈的眸子,想起她含羞草一样的笑容,叶一凡心里有了丝丝暖意,说起来他接触过的女孩也不少了,从刻骨铭心的初恋到尴尬的相亲,高矮胖瘦、各行各业的都有,可缘份好像总是逢不对时,他不喜欢矫揉造作的女孩,但现代的城市女孩总是带着厚厚的面具,让他感觉十分压抑。于晓梅的出现像一阵清新自然的山风吹开了他心中的迷雾,他忽然发现自己虽然身处都市十几年,改变不了的仍是旧时的情怀。

叶一凡看得出于晓梅对自己的好感,那幽怨的眼神让他很是不安,但他明白父母是绝对不会允许自己和一个打工妹相爱的,他告诉自己如果不能给她未来就不要去招惹她,但是在苦闷的时候,他总是很渴望见到她,就像渴了的时候想喝一杯山泉水。

在这样矛盾的心情中两个人的关系变得十分微妙,人群中的晓梅总是静默的,弄得叶一凡到岳峰公司时也变得安静起来,岳峰就开他的玩笑:“哥们,又恋爱了吧?你那爱情的免疫力消失了?”

“什么呀,我免疫力强着呢,我现在整个的是死猪不怕开水烫。”叶一凡反击道。

没想到岳峰意味深长的说:“别懵我了,你现在的样子和在部队遇见陈静如的样子一模一样。”

叶一凡愕然。

陈静如是叶一凡的初恋,也是他和岳峰所在部队里的卫生员,那是很直爽、很活跃的一个女孩,青春因为火热的爱情而激情澎湃,那些日子叶一凡的目光都是迷乱的,整个人魂不守舍,这段经历作为战友的岳峰都看在眼里的。只是后来他要转业回济南,而身为独女的陈静如坚持要回北京父母的身边,劳燕分飞是为了各自的巢穴,那些日子叶一凡经常喝得酩酊大醉,被母亲骂过无数次窝囊。

时间是最好的良药,环境会改变一个人的观念,初恋的记忆随着时间淡淡而去,频繁的应酬也让叶一凡学会了逢场作戏,他感觉女人不过是那么回事,那么伤筋动骨的感觉只属于年轻的心。

但那天岳峰的话让他倏然一惊,是的,很久了,他都没有迫切要见一个人的冲动。 hriq5lD5xcdg+PMOtDXRTeh0yIwFuV7A5W7xvsDGTQ0ih10vB7a0Q7Hep70nKUz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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