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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社会学问卷是要研究问题,而不是描述现象

一、我究竟要说明什么

常常有学生要求笔者指导他们的问卷设计。笔者总是劈头就问:“你要调查什么?”学生总是回答:“我要调查××人群中的××情况。”笔者也就总是追问:“那么你想说明什么呢?”结果,学生往往就无言以对了。

这就是社会学调查问卷设计中最常见的失误:仅仅确定了调查的对象与现象,却没有考虑过自己要调查什么“问题”,也就无法说出自己想要说明什么。结果,无论怎样努力,设计出来的也只能是普通社会调查。

千万不要小看这里面的差别。例如,笔者的四次全国调查,都是针对“中国人的性关系情况”。如果作为普通社会调查,那么只要查明各种现象有多少就足矣。但是,这就是“性的问题”吗?在这一切的背后,人类与生俱来的百思而不得其解的好奇心其实是:被认为是最本能最生物的“性”究竟是怎么被社会形塑、组织和管理的呢?结果,笔者就不得不设计一个社会学的调查来检验自己的相关假设。

二、这是一个问题吗

确定一个研究选题,除了必须考虑它的来源或者意义之外(吴增基、吴鹏森、苏振芳,2003;风笑天,2005;纽曼,2007),还需要考虑:它是一个问题吗?

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的学术共识,在社会学调查的层面上,以问卷调查为例来说,如果仅仅是调查一个变量的情况,那么就是仅仅在研究一个现象;只有研究至少两个变量之间的关系,才算是研究一个“问题”。

接下来还必须从五个层次来考虑。

这是哪个层次上的问题

它是在个体的层次上存在呢,还是在群体或者阶层的层次上,还是在社会的层次上存在?一般来说,社会学并不排斥对于个体行为的研究,但是如果已有的研究成果已经可以证明,某种人类行为主要是由个体的独特性所建构出来的,缺乏与社会之间的关系,那么即使它确实是一个问题,社会学也宁可让位给心理学或者生理学去研究。

这是生活实践的问题,还是信息传播的问题

随着大众传媒与网络传播的迅猛发展,人们越来越依赖它们来获得信息,研究者在确定自己的研究选题的时候往往也难免如此。可是,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这些信息一般都是被筛选、被扭曲、被缩小了的。结果就会经常出现这样的现象:在传媒上被操作得热火朝天的某些情况,在人们的现实生活实践中其实并不重要,甚至基本上不存在;或者仅仅是小概率的偶发现象,与社会很少有关。反过来,一些关于生活中非常严峻的现象的信息,却基本上没什么传播。如果研究者过多地依赖传媒的信息,就有可能去研究一些其实并不存在的问题,或者不足以成为一个问题的现象。例如在很多网站或者公众号上,性方面的奇闻轶事总是铺天盖地层出不穷,且不谈其真实性,就其社会学意义而言,值得一顾的还真的没有多少。要是研究它们,那么“真问题”其实就是一个:为什么偏偏是这些情况被热炒起来?但是,这已经属于传播学的范畴了。

这是不是一个社会学的问题

研究者必须牢牢把握社会学的学科视角。例如,相当多的经济学家把“下岗”仅仅视为“失业”的问题,而社会学家却把它看作是一个被剥夺了原有社会地位的问题。经济学家往往以个人为单位来考虑“失业人数”,而社会学家却认为失业者是他(她)的家庭与社会网络的中心,考虑的是失业对于他们的各种社会组合的影响。因此,即使是研究同样一个社会现象,如果研究者的选题无法与其他学科区别开来,那么这个选题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必要。

这是不是一个学术问题

社会学调查的学术性既不在于统计方法有多高级,也不在于运用的理论有多宏大。学术发展的最终目标是要创造出新的知识。对于这个目标来说,研究者调查的这个问题有多大的意义?是局部的、短暂的意义,还是一个长久的、持续的意义?一般来说,如果足以质疑某个现存的理论,那么这样的研究就应该是首选。如果具有构建新理论的可能性,那当然最好不过。

这是不是一个中国的问题

研究问题都是与一定的情境以及语境相结合的(黄盈盈,2005),美国学术界讨论的问题不见得就适合拿到中国来讨论,比如欧美学者讨论身体问题,主要围绕着身与心的关系的讨论而展开(或对立或超越),那么中国是否也要这么讨论?欧美从笛卡尔开始就讨论身与心的对立,可是这是一个中国的问题吗?中国传统思想不但很少把身与心分开来看而且主张“大小宇宙”,这是不是中国自己的独特的“身体”问题呢?

因此在提出一个研究问题的时候,至少先要讨论一下:中国是这样的国情吗?中国是这样的学术语境吗?至少要思考这些问题,才能做出是照搬、调整还是舍弃不要,才能做出好的社会学调查和研究。

笔者也是有过教训的。在美国的“性调查”中,宗教信仰的实践程度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而且往往是倾向于抑制“性”的。考虑到中国人口中的教徒有所增加,笔者在四次全国调查中都询问了被调查者的宗教信仰。可是,统计结果却是两者的相关关系是反向的。这就出现了一系列可能性。其一,同样的某个宗教,可能在中国和美国是不同的存在。其二,在中国,宗教对于“性”的规训可能大相径庭。其三,对于中国教徒的宗教信仰程度与实践程度的衡量标准可能与美国不同。……但是无论实际情况是什么,由于笔者没有思考过这个本土问题,也就无法进行任何深入研究。

三、笔者的选择

问题所处的层次

这方面,笔者的研究设计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

笔者从来也不认为“性”是个体的独立行为,因此在2000年的第一次调查中,笔者把“性”作为一种人际互动的产物来看待,在问卷中设计了许多提问来询问被调查者的“对方”的详细情况,包括长期性伴侣、短期性伴侣、临时性伴侣、首个性伴侣。询问的也不仅仅是双方之间的性活动,还包括“那个对方”的各种社会特征。其中,对于长期性伴侣的询问最为详细,非性的提问多达47个。这样就保证了“性是人际的”这个思想在问卷中的贯彻。

但是,在第一次调查之后的统计分析中发现,其实被调查者生活在一个什么样的社会小环境中,对于他(她)是否会发生“多伴侣性行为”产生了显著的影响,其作用程度甚至超过了其他一些通常被认为是最重要的影响因素,例如性爱观念、性的生理内驱力、阶层归属等。

基于这个新的认识,在第二次调查之前,笔者就设计了一个专门调查社区情况的另外的问卷,请当地的居委会人员来回答,包括55个提问,然后纳入多层次统计分析(Goldstein,1995;Judith&John,2003)。这很可能是中国社会学调查中第一次自觉地进行这样的设计,第一次把个人情况与社区情况结合起来进行调查。这样的设计,在国际上迄今为止的“性”研究中尚未见到。

这标志着笔者学术上的发展:“性”不仅仅是个体的,也不仅仅是人际互动之中的,更是“情境”之中的。这不仅仅是“性社会学”的深入,更希望能够引起对于整个社会学的方法论的讨论:在社会学研究的所有现象中,难道有哪一种可以脱离“情境”的作用而存在而运行吗(潘绥铭、黄盈盈,2007)?

在2010年第三次调查的问卷中,笔者开始致力于把传统的生物学意义上的“性(sex)”发展为“性(sexuality)”这样一个社会文化意义上的、更加综合与全面的概念,尤其是侧重了sexuality与gender两大范畴之间的交叉与相互关系,因此增删了大约六分之一的提问。

到了2015年的第四次调查,笔者把以往的研究成果提炼为“全性”这样一个元假设,不仅增加调查新近普及开来的使用互联网或者手机的性活动,而且根据“全性”的框架调整了问卷的一些内容(潘绥铭,2018)。

这是一个“真问题”吗

在这个方面,笔者在确定研究问题的时候曾经受到过巨大的诱惑。按照大众传媒的描述,中国人的性关系早就乌七八糟、千奇百怪了,笔者完全可以把“交换配偶”“3p”“虐恋”“一夜情”“网络性爱”等现象作为自己的研究选题。但是,每个稍微受过社会学训练的人都知道,这些现象的发生率基本上是在百分之几徘徊。它们对当事人很可能是意义重大,但是对于其他人来说恐怕仅仅是一种谈资而已。所以,这其实仅仅是传媒与传播的问题,而不是人们的生活实践的问题。社会学家与其研究这些现象本身,不如研究一下它们究竟是怎么成为一种“现象”的,又是怎么被建构成一个“问题”的(潘绥铭、黄盈盈,2007)。

因此,虽然从第二次调查开始,问卷里也设置了这些方面的一些附带提问,但是这仅仅是为了在5年间隔之后进行第三次和第四次调查的时候,历史地比较一下它们的发生率的变化。笔者没有为这些现象提出相关假设,也不准备向传媒详细公布其数据。

也正是出于这样的设计,潘绥铭(2018)关于艾滋病的专著并不是《艾滋病的社会学研究》,而是《艾滋病“问题”的社会建构》。也就是说,艾滋病本身不是一个社会问题,它是被社会给构建(动词)成一个“问题”的。

把握社会学的学科视角

这就是在问卷设计中,更多地舍弃那些“性行为学的问题”,以保证“性社会学的问题”的存在空间。例如,关于性技巧与性生活的具体方式,性学家可以设计出至少几十个提问,因为性学主要是要考察个体的行为及其效果。可是笔者仅仅询问了3种爱抚方式与5种性交方式,因为笔者作为社会学家假设它们都最具有文化的含义,可以说明社会对于个人的作用。统计结果表明笔者的相关假设是正确的,性技巧与“脏”“丑”“爱”这些观念之间的相关关系是最显著的,远远超过问卷所考察的其他因素,包括生理因素。

再例如,男人“找小姐”中所采用的性技巧,与夫妻性生活中究竟有什么差异,这也是经典的性学问题,但是从社会学的视角来看,“找小姐”与其说是这些男人的“性方式追求”不如说是“性对象选择”。因此笔者仅仅询问了与性病艾滋病有关的问题,没有涉及其他的性技巧。

四、容易出现的失误

伪问题

首先,伪问题来自引用概念失误。前文已论,不再赘述。

其次,还来自对于现象的混淆。例如,所谓的“流动人口”,中国讨论了已经快20年了,大多数调查者把它限定在经济活动上(杜鹰、白南生,1997;蔡昉,2000;王奋宇、李路路等,2001),那么女性从A地嫁到B地,算不算流动人口呢?同时,“流动人口”的地理边界也是不清楚的,同一个城市内的户口迁移算不算呢?结果,流动人口经常与进城农民、农民工等现象混淆起来,却往往不包括那些飞来飞去做生意的人与那些异地工作的白领们。

再次,不接受现在已有的研究成果,重复讨论着前人早就已解决的问题,这也会成为伪问题。

最后,伪问题则是非本土的、食洋不化的选题。例如,中国肯定存在“儿童性侵害”(child sexual abuse)这样一种现象,但是中国人对于“儿童”“性”“侵害”这些概念的定义、实践与效果也肯定是不同于西方人的。因此,如果运用西方的定义来确定自己的选题,却又不了解本土的实际情况,那么在调查结果中要么发现中国基本不存在这种问题,要么比比皆是,却忽视了自己其实是在中国研究了一个伪问题。

前问题

研究者必须充分地意识到自己所设计的选题,其实是一个更加深入的问题的不可分割的有机组成部分。如果不去研究那个更深入的问题,那么自己目前的这个选题是做不出什么结果的,甚至自己这个问题根本就是不成立的。

这种情况就是“前问题”,就是说,把某个作为连续过程而存在的问题的前面一个阶段错当成真问题,而且只研究这个前一阶段,却没有从整个过程的角度来研究。

例如,一些社会学者在确定“婚前性行为”这个研究选题的时候,既没有意识到那些后来结了婚的男女的所谓“婚前性行为”仅仅是婚姻的第一阶段,也没有意识到那些后来没有结婚的男女之间的性行为,根本就不存在“婚前”不“婚前”的问题。结果,这些调查者所确定的选题就成为“前问题”,无法成为一个真问题。

后问题

与“前问题”相反,如果把一个作为连续过程而存在的问题的后半部分单独拿出来分别研究,或者仅仅把前半部分视为后半部分的“原因”,那就会成为“后问题”而不是真问题。

例如“小姐现状”这个问题,相当多的调查者仅仅调查她们“做小姐”之后的情况,忽视了作为一种工作,“做小姐”这个现象至少也是从她们出来打工的时候就开始建构了,而且无论她们以前是否做过其他职业,都不可以作为后来“做小姐”的原因或者理由。反之,如果意识到“小姐现状”这个问题其实是一个“后问题”,研究者就会努力了解她们的“生命历程”,这才是一个真问题。

我了解这个问题吗

社会学的初学者经常觉得,越是我不了解的问题,就越值得我去调查,所以经常把陌生现象作为自己的选题。其实,这是混淆了研究的不同阶段(Kuhn,1962;Wallace,1971;巴比,2009)。了解是研究的基础,但绝不是研究本身。对于陌生现象,研究者都不可能进行普通社会调查,因为我们根本无法对陌生现象提出任何界定假设,更不可能设计出任何有意义的问卷。所以,如果把陌生现象作为自己的研究选题,就等于把自己的研究降低到猎奇的水平之上,不但很难得到任何学术机构的认可与支持,自己也很难做出什么有意义的成果。

五、笔者的反思

笔者的第一次调查是与芝加哥大学合作的。美方的教授是中国问题专家,对中国有很精深的研究。他们非常需要笔者提出自己的本土的选题,将其加入到整个研究中去。但是,由于笔者当时对于如何把理论认识与定性调查成果转化为调查问卷还不是很精通,出现了一个令笔者后悔得肠子都青了的疏漏:没有把“独生子女之父母的性”作为一个研究目标。可是,笔者在以前的论文中明明论述过,这才是中国所独有的问题、真真切切的问题、意义重大的问题。虽然笔者在统计分析的时候尽量弥补了,虽然笔者在第二次调查中把这个选题作为了重点,但是一开始就不出现这个失误该有多好。

六、确定选题的策略考虑

学术策略

首先应该做自己最感兴趣的选题,用通俗的语言说就是“圆梦”。你梦寐以求地想了解或者研究一个问题,这是最强大的学术动力,足以支撑你终身乐此不疲。同时,它也是从事一项事业能够成功的必要条件。

其次是应该小题大做,求深而不求广。因为选择一个小问题但是做得很深入,其价值要远远高于选一个大问题却做得浅。但是,这并不是说总体与样本的规模要小,而是说调查的内容要少而精。与其把好几个相关假设都混在一起调查,不如专门调查一个。

目前在中国,由于资源有限,经常出现这样的情况:只有一笔钱,可是调查者众多;张三想在问卷里面加上他的一块内容,李四也想加。主持人往往觉得,我反正也花那么大的人力和物力去做了,还不如多加一些内容。调查完之后,张三可以去统计这一块内容,李四则统计另一块。这种搭车现象容易使得研究支离破碎,而且这些搭车的人也很难进行很深入的分析,结果容易使得大家全都在低水平上重复。但是,这是无奈的选择,只不过需要更加精深的设计,对主持人的要求极高。

最后是擒贼先擒王。作为一个社会学调查,它的价值往往体现在是不是足以质疑某些常识、定理、某些名家的著名理论。

非专业调查者的策略

社会学调查者不都在专门机构里,社会学培养出来的学生也不可能都在这样的单位就业,他们很难获得单独地和独立地进行社会学调查的机会,因此都需要运用一些策略来“开发领导”,以便自己的选题获得上级许可,哪怕是默许。

第一个策略是讨价还价,就是要与资金来源或者课题委托方进行博弈,首先争取“做大蛋糕”。例如,许多行政机构与经济单位都有政策研究、对策制定、市场调查等方面的工作任务,虽然它们都是一些非常急功近利的普通社会调查,但是只要把问卷的空间做大了,就很容易增加学术内容,使整个工作上升到社会学调查的高度。

第二个策略就是借腹生子。完全可以把行政调查或者商业调查偷换为一个社会学的调查,也就是暗中增加假设与检验。大多数领导根本就不懂,不会发现被偷换。

第三个策略是培训领导。要把最后研究出来的学术成果和学术方法,尽可能通俗化和实用化地表述出来,让领导能够听懂,他才可能支持你。

第四个就是瞒天过海,用实用目标作为掩护,实际上进行学术研究。这个策略在现在中国的实践中经常有很多人这样做,而且效果很好。

七、清晰地表述调查的目标

立意

立意就是确立研究者的价值取向。它是超越了“假设-检验”过程与纯学术目标的、具体数据无法检验的、本次调查的具体的价值意义。例如,如果研究中国妇女的婚外恋与性别不平等的关系,一些调查者会说:这是为了解决这个社会问题,为了建设精神文明等,而另外一些调查者可能会说是为了伸张权利,为了奠定女权主义理论基础等。不管在政治上正确与否,这就是本次调查的最终目标与价值观上的意义。尽管这种意义往往是难以言说的,但是还是应该努力去做,因为传统的“价值中立”的理念只是一个美好的学术理想,并不符合问卷调查实践的现实。

这方面有个范例。美国的金西教授在20世纪40年代进行性行为调查的初期,还没有明确的价值目标。他仅仅认为人们向他所诉说的性生活实况都是非常宝贵的学术资料,他作为一个科学家应该把它们收集起来。但是,在十年的漫长调查过程中,他一步一步地发展了自己的思想,最终确立了非常明确的调查意义,就是要通过揭示社会现实,来质疑和抨击当时美国社会以虚伪为主要标志的“清教徒式的精神禁欲主义风尚”。这一点他自己并不讳言(金西,1948,1989),因此直到他的第一本著作出版50年后,基督教原教旨主义势力仍然极端地仇视他、批判他,并不是因为他的数据,也不是因为他的研究方法,而是因为他的这样一个价值取向。

立标

立标就是确立本次调查的直接目的,就是用所获得的调查数据可以说明的、具有理论意义的那个目标。

立标务求清晰准确,务求理论提炼。如果是混合型调查,那么应该把其中的社会学调查的部分单独抽出来加以表述。例如,李路路等学者就是从混合型的GSS调查中复原出自己的研究从而加以论述(边燕杰、李路路,2006)。

立论

最主要的立论就是表述清楚自己对于“假设-检验”的思路与具体设计。也就是,自己用什么样的方法检验了什么样的相关假设。例如,笔者是使用“思路图”的形式来表述自己的立论的(潘绥铭,2002),如图2-1:

图2-1 一般的多伴侣性行为

立题

作为调查报告的标题,无论如何排列,至少应该包括这样一些构成因素:时空范围(何时何地)、调查对象(年龄、性别、阶层等)、抽样方式(是否随机抽样)、调查方式(问卷还是别的方式)、所调查的问题。例如,笔者的第一次调查的报告标题就是:《2000年中国总人口性关系与性行为的随机抽样电脑问卷调查的报告》。

作为学术论文,标题可以千秋百态,但是笔者推荐把假设与检验直接写到标题里去,至少也要把自己所提出的问题写进去,否则不但会显得大而空,而且很容易使人忽视了该研究的价值。

一般来说,立题这个工作有两个特征:它既必须是实地调查开始之前就已经设立了,又必须是问卷设计成功之后才能确定。否则,就很可能是盲目地启动了一个实地调查,或者是带着一个没有设计好的问卷去调查。无论哪一种情况,该调查注定是还没有开始就已经失败了。 rLr3+/efEGulMmqL1LbDuIAG94d+VcH3TlfItxv+tMLo76iTa5K0lkqoBX/NTD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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