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学术界对于问卷调查方法的本土化反思和讨论非常热烈,可以概括为以下三个角度。
首先,问卷调查的真实性开始成为一个问题。杨心恒和顾金土(2000)指出社会学研究对象的模糊性与实证主义计量方法的局限性,主张将模糊数学引入社会学研究的必要性。郭淑华(2003)认为文化主位和文化客位对调查结果的真实性具有影响,是现代社会调查振兴所面临的挑战之一。
其次,从本土实践来分析问卷调查的功能。林彬、王文韬(2000)通过对20世纪90年代社会学经验研究论文的内容分析,反思了当代中国社会学经验研究及研究方法。邓锁、风笑天(2000)对20世纪90年代社会学核心刊物上发表的问卷调查研究报告的解析和评价表明:我国问卷调查研究在研究方式、抽样方法以及研究主题三个方面都有发展和不足,并对问卷调查研究领域中存在的定性与定量的对立、理论与方法的对立进行了反思。方长春(2006)从方法论和本土实践两个角度从发,探讨调查研究作为社会研究一种方式的局限性。蔡禾、赵巍(1994)根据当时中国社会学发展现状指出,实证研究不等于经验层次研究,实证研究的方法是多样的,决不可把实证研究方法简化为问卷调查方法。刘少杰(1998)主张中国社会学应从传统形而上学思维方式的束缚中解放,进行社会学思维方式的变革。张兆曙(2003)认为中国社会学研究中存在着“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传统与现代”等二元对立的研究范式,这种范式在方法论上导致了社会认知的抽象化、简单化和社会实践意义的缺失。
最后,中国国情受到了重视。边燕杰等学者(2006)指出:国内社会学研究者借以研究本土社会的主要理论与概念,基本上是对西方的借鉴和移植。这带来的第一个问题就是所谓的“语言问题”,就是由于大陆社会与西方社会的语言与文化的差异,在收集资料时往往失去测量的效度。再者,中国内陆的调查研究的许多概念直接译自西方,而汉语语言中对应概念的缺失也是调查研究中的一个可能障碍。另外,研究工具的借用也可能使得调查研究在本土研究中表现出局限性。有学者还对2003年在中国进行的《中国综合调查》进行了反思性的介绍,从问卷设计、调查实施和资料整理等方面列举、讨论、总结了中国社会学者从事抽样调查的实践经验和问题(梁玉成、周怡,2006)。
但是,在上述反思中,集中于方法论层次上的人本主义与实证主义之争的论文偏多,而对于社会学主流研究方法的问卷调查,尚缺乏“论方法”这一中程理论层次上的反思。所谓的“论方法”,就是分析与论述调查的具体方法及其操作过程,以便揭示其方法论内涵与来源,既不是抽象度很高的方法论,也不是技术性很强的操作指南。
本书愿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专门讨论问卷调查的适用范围这样一个“起点”问题。
描述调查的唯一功能仅仅是“查明”而不可能是“发现”。因为研究者只能统计出那些已知的情况究竟有多少,无论绝对数、百分比还是分布状况,而那些研究者不知道的情况,从一开始就根本就不可能被设计到问卷中去,还怎么去“发现”?或者说,研究者只能调查那些自己能够给出明确定义现象的状况。
这是问卷调查的性质所决定的:我已经知道了什么,才能去问人家什么;反过来,我不问什么,人家就不可能回答什么。那么,我怎么可能从被调查者的回答中发现哪怕是一个原来我不知道的新现象呢?我所能够做到的仅仅是查明已知现象的情况而已。
例如,“中国农民中已经有20%的人进城打工了”这样的结果之所以能够被调查和统计出来,就是因为调查者已经知道了农民中有人进城打工,仅仅是不知道有多少而已。如果连什么人进城打工了都不知道,那么怎么知道应该去调查农民呢?同样,如果仅仅去调查农民,就不可能发现那些从小城市到大城市来打工的市民究竟有多少。这恰恰是因为研究者唯一能够做到的仅仅是查明那些自己已经知道的情况。
所以,“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问卷调查不但不能发现未知的现象,也无法查明我们不够了解的现象的进一步情况。
那么,为了得到一个明确的定义所进行的调查是不是“发现”呢?例如,究竟什么叫作“一夜情”不是也可以使用问卷调查来确定吗?这样做是可以的,但是仍然是“只能查明已知情况”。因为调查结果只能查明研究者的哪些假设在多大程度上被调查对象所认同,却无法获知还有什么原来不知道的情况。最明显的例子就是:仅仅在十年之前,中国研究者根本就不可能调查出几十种社会性别分别占人口的百分之多少。因为那时候我们最多只知道五六种“性别”。
在决定采用问卷调查这种方法之初,就应该考虑以下三个问题。
是不是在“发明车轮”
在描述调查的问卷中,每一个提问都是针对一个具体的特定现象的,因此需要首先考虑一下:要调查的那些具体现象是不是“大概率现象”?如果是,那么对于描述调查来说,研究者只是查明了一些尽人皆知的情况,还不如不调查。对于检验调查来说,如果是大概率现象,那么无论把它作为目标变量还是解释变量,都会因为该现象的方差过小而丧失统计意义。大概率的反面就是小概率,道理也是一样的,也不应该采用问卷调查的方法来了解。
在这方面笔者有过教训。在2000年的第一次全国随机抽样的“性调查”中,问卷中设置了一些对于性观念的提问。但是没想到,对于其中的三个提问竟然有极大概率的人持有同样的看法。有93.3%的人倾向于不同意“无爱也可以有性”的说法,有89.0%的人倾向于认为“丈夫有义务满足妻子”,有88.8%的人倾向于认为“女性也应该同样享受性生活”(潘绥铭等,2004)。这样一来,这三个提问等于白费了,不但无法进行相关分析,即使是作为描述调查的结果也意思不大:如此普遍的情况,完全可以通过社会观察、文本分析等其他研究方法来获知与确认,还用得着费时费力地去做问卷调查吗?
所以,研究者不但必须考虑整个选题是不是前人已经研究过,还必须考虑自己的具体调查内容是不是“不调查也知道”。
“假设-检验”了什么
在检验调查中,虽然研究者们都知道,如果假设被检验之后是不相关的也仍然具有认知的意义,就是可以避免后来人再走弯路。但是,在问卷设计的实践中,大多数研究者却都倾向于努力设计出那些最可能相关的假设。这是因为,不相关的假设可能实在是太多了,研究者无法做到哪怕是最低限度的穷尽。
这就是检验式问卷调查的局限性:使用问卷调查来检验的那些研究问题,其实已经用其他方法得到了相当充分的认知,已经足以做出相当充分的解释,否则我们就无法设计出较好的问卷。那么,为什么还要进行问卷调查呢?至少在当今的中国社会学界,很主要的一个考虑恐怕就是:问卷调查和统计分析这一套定量研究的方法具有不容置疑的主流地位,被认为是最科学的,甚至有时候不这样做就拿不到项目和经费。
为什么非要进行问卷调查
在初学者中,经常有人认为问卷调查是最高级的办法。但是,实际上它是一个最初级的办法,是一个无奈的选择,是由于在中国,在很多现实情况下,其他方法很难运用或者成本太高,才不得不采用问卷调查。例如,同样是研究以个人为单位的人类活动,行为学方法中有很多监测的成分,其研究成果的客观性更强。社会学只是因为做不到对大样本人群的监测,退而求其次才做问卷调查,并不是说明问卷调查有多么高级。反过来说,如果研究的现象存在于小总体之内,而且并不需要随机抽样,那么运用参与观察、社区考察、定性访谈等研究方法,不但效果要远远好于问卷调查,而且可以做出更深度的解释。
这里涉及方法论层次上的争论,本文不拟展开论述,这里只强调一点:即使仅仅是进行描述调查,在选择调查方法的时候,也应该把问卷调查放到最后去考虑。
描述调查的设计
调查者不仅必须知道自己要了解什么,还必须知道被调查者能够回答什么。除了根本拒答之外,应该把被调查者的一切不回答、错答与谎答,统统视为自己的问卷设计的失误,这样才能进一步完善自己的设计。也就是说,研究者是为被调查者设计问卷的,一切以他们的需要与便利为原则。通俗地说,“对牛弹琴”是弹琴者的错误,而不是牛的错误。
这方面,国内的教科书与学术论文已经有许多论述。笔者只希望最低限度地呈现自己在调查实践中的一些心得。
第一,被调查者的生活实践的范围大致有多大?所询问的现象是否超出了它?被调查者有兴趣吗?研究者当然选择那些自己认为是最重要的、最有意思的问题来调查。但是,绝大多数被调查者对于这些问题,不觉得有什么重要的,往往是既不关心也不感兴趣,更不希望知道这方面的情况。那么,研究者就不得不说清楚:自己凭什么认定对方会真实回答?
第二,被调查者需要多么努力才能回答?他们是否可能具有这样的总结、提炼、归纳、感悟的足够能力?例如,“平均挣多少钱”这样一个貌似简单的提问,直接考验被调查者的逻辑归纳能力(包括什么)和算术应用能力(心算加减乘除)。如果在设计问卷的时候没有给出充分的解释和足够的提示,那么被调查者要么不懂装懂,要么信口开河,要么装聋作哑。在笔者的四次全国调查中,回答情况最不好的并不是任何一个性的问题,恰恰是这个“平均”。
第三,被调查者是否可能借题发挥?一些被调查者可能具有表现欲,可能指桑骂槐,可能为了自我证明而做出不实回答。
第四,被调查者是否会感觉到在问卷里、在调查者的言语中带有强制性或者带有言外之意?(梁玉成、周怡,2006)例如“请您配合”这样的话,一些敏感的被调查者听起来具有强制的味道,因为调查者本来是没有权力要求人家配合的。
说到底,被调查者之所以能够回答研究者的调查,或者主动地说出某种情况,仅仅是因为他(她)的概念体系与研究者的基本一致,所以双方才能互相听懂。可是,在现实中国中,作为知识分子的笔者究竟能够与多少其他阶层、其他性别、其他年龄段、其他性格特征、其他生活环境中的被调查者达成这种概念体系上的基本一致呢?就连隔行还如隔山呢,就连夫妻还经常闹误会呢,更何况社会学调查!
以上种种困难与失误都是因为研究者选择了问卷调查的方法。因此,可以极端地说,如果是调查全国总人口,那么只有设计出在各个方面都处于最底层的那些人都能够最舒服地来回答的问卷才是可行的。否则,中国人好面子,不善于拒绝,却善于“顺杆爬”,结果研究者就会得到许多失真的回答结果。
检验调查的设计
首先是要老实,不做“发现与探索”的非分之想,把自己的假设与检验搞好了,就已经达到目前阶段中问卷调查这种研究方法所能够达到的最高境界了。
其次是要全面,不仅需要提出可能相关的假设,也要尽可能多地假设出什么因素可能不相关,至少需要纳入那些虽然被作为“公理”但是研究者却有所怀疑的因素。
最后则是要坦白,不要隐瞒自己是“事后假设”或者“替人假设”(在使用二手数据进行再次相关分析时),而是把它作为进一步研究的引子。因此,不是按照“新发现”来论述自己的统计结果,而是更多地探讨还需要哪些和还需要什么样的分析框架、相关因素与控制条件,才能获得真正的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