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讲了,社会保险是政府行为,是强制保险,对人们的基本生活保障起兜底的作用。购买商业保险则是真正解决人生经济风险的必要手段。消费者可以在自己的预算范围内,量力购买商业保险,以确保在真的发生重大保险事故时,不至于因社会保险的保障额度不够而使自己和家庭陷入财务危机。
有人说,我们单位的福利条件好,生病住院有社会保险,单位也会帮助解决。然而,社会保险真能解决问题吗?单位真的会为您解决问题吗?
华中科技大学一位木姓女教授,一辈子勤勤恳恳教书育人,54岁那年,单位的例行体检,检查出罹患乳腺癌,住院治疗花了20多万元的费用,由于社会保险按比例报销,而且不少进口药都不在报销范围内,多达10多万元的费用需要木老师自己承担,那时候10多万元对一位大学老师来说无疑是一个天文数字。无奈之下,木老师向学校提出申请,因为木老师夫妻二人都是学校的正式职工,属双职工家庭,学校为木老师一家解决了这笔费用。然而,不幸的是,仅仅一年时间不到,木老师又被检查出罹患宫颈癌,又是20多万元的治疗费用!这时,木老师无法再向学校申请了,因为上次申请,学校已经是破例了,这次领导提前就打了招呼不能批。巨大的治疗费用只能通过借债应急。
好在医疗技术高超,木老师总算逃过了鬼门关。然而,接下来却过着靠打多份工还债的艰辛生活。
如果木老师购买了商业保险,情形就大不一样了。假如木老师购买了保额为50万元的重大疾病保险,各家保险公司都有多次赔付的重大疾病保险,有的险种赔付可以多达4次!那么,无论木老师花了20万元还是30万元,只要有三级甲等医院的诊断证明,证明木老师罹患重大疾病,木老师就能拿到全部的50万元保额赔付,第二次确诊,也能拿到保险公司50万元的赔付。不仅能支付所有的医疗费用,还能有多余的钱来改善生活,卸下因不能正常上班收入减少的心理包袱,让身体更快更好地痊愈。
一个人身患重大疾病住院,来医院看望的人,拿300元、500元来的是同事、朋友,拿3000元、5000元来的是亲人,而拿30万元、50万元来的,一定是保险公司。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还有一个明显的区别是社会保险中的医疗保险是报销性质,据实际医疗开支,而且是要按一定的比例事后报销;而商业保险则不同,比如重大疾病保险,是给付性质,定额给付。 不管在医院有无支出,支出多少,保险公司都会按保险金额给付,且与社会保险报销不冲突,有的还会“提前给付”。
年轻时曾做过“知青”的小学老师何女士,因劳累过度突发急性心肌梗死。在天坛医院做了心脏支架手术,前后花费5万多元,手术很成功,一周内就顺利出院。结账出院时社会保险报销住院费用3.6万元,全国通赔。回户籍及社会保险所在地湖北省咸宁市,又报销了门诊医院费用8700元,最后实际自费支出总计7000余元。但因何女士患的急性心肌梗死属于重大疾病,何女士曾购买过50万元的重大疾病保险,保险公司凭保险单和三甲医院的确诊证明,向何女士付了50万元保险金。
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险金支付,与实际在医院花费多少费用治病无关,保险公司会按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与保险金额,只需要医院诊断证明,不需要任何医疗发票,直接支付保险金。
所以,有社会保险,当然是好事!但是,有了社会保险,一定还要买商业保险。请记住,商业保险加上社会保险,生活更美好。
随着人们对美好生活的要求不断提高,我们有了社会保险,一定还要买商业保险。
社会保险是有比例的报销,商业保险可以全额报销;社会保险是看病花钱了才报销,商业保险是没看病花钱也能领取保险金。有了商业保险,社会保险配商业保险,生活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