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我带着一种惶恐不安的感觉醒来。起先我还莫名所以,但后来记起来了。今天要举行典礼。
旭日东升,屋内已是暖融融的了。阳光透过网眼窗帘照进来,衬托出悬浮于空气中的尘埃。我身上的睡袍有些潮湿,那是因为奋力赶走梦魇而出汗造成的。我的头昏沉沉的,像一桶糨糊。我挣扎着从乱糟糟的床上爬起来,强迫自己开始起床后的例行公事——目的是要使自己在别人眼里看起来正常而体面。夜里睡梦中被鬼怪吓得竖起来的头发必须梳平;发呆的眼睛必须洗得炯炯有神。牙齿则必须刷得洁白如玉——天知道我睡梦中啃什么骨头来着。
于是,我步入淋浴间,像米拉强制的那样,一面抓紧把手,一面小心手中的肥皂别掉下来:我害怕滑倒。此外,还必须冲洗身体,冲掉皮肤上留下的夜晚的气味。我怀疑身上有一种自己再也觉察不出的气味——一种陈肉和恶尿的臭味。
我浴后擦干身体,又涂液抹粉,仿佛在处理某种发霉的东西。这样,我才有了焕然一新的感觉。不过,我仍感到头重脚轻,或者说感到自己似乎要掉下悬崖。我每跨出一步,总要试探性地踩下去,好像脚下的地板会塌下去似的,只有地板表面的某种张力在支撑着我。
穿上衣服,我的感觉好多了。不穿这些脚手架似的衣服,我就感觉不自在。(可我真正的衣服哪儿去了?这些没样子的花衣服和奇形怪状的鞋子一定是别人穿的。然而,它们却是我的;更糟糕的是,它们现在对我还很合适。)
接着就要下楼去。我非常害怕从楼梯上摔下去——害怕折断脖子,四仰八叉地躺在地上,身上的内衣暴露无遗,等别人发现时我已经腐烂成一摊脓水。多么难看的死法!于是,我一步一步,紧抓扶手,小心翼翼地走下楼去;然后沿着客厅来到厨房,左手的指头在我路过的墙上留下一道道猫须般的痕迹。(我大致还能看见东西,我还能走路。 感谢主赐给我们的小恩惠吧, 瑞妮会说。 我们为什么要感谢? 劳拉曾经问道。 主的恩惠为什么这样小?)
我不想吃早餐。于是,我喝了一杯水,余下的时间就在坐立不安中度过。到了九点半,沃尔特开车来接我。“天气太热了吧?”他总是这样开口打招呼。冬天,他就把那个“热”字改为“冷”字,而春秋两季则分别用“湿”和“干”来替代。
“今天你怎么样,沃尔特?”我像以往那样问候他。
“平安无事。”他也像以往那样回答我。
“这对于我们来说是再好不过了。”我说道。他以自己的方式微微一笑——脸上露出一道浅浅的皱纹,就像干裂的淤泥。他为我打开车门,把我安顿在乘客座位上。“今天是一个特殊的日子,对吗?”他说,“系好安全带,否则我会被抓的。”他说“系好安全带”就像是在说笑话;他年龄也不小了,过去有许多无忧无虑的日子值得回味。他年轻时开车想必是一个胳膊肘搁在车窗外,一只手放在身旁女友的膝上。令人吃惊的是,此刻闪现在我脑海中的这个女友竟然是米拉。
他小心地将车倒出停车的路缘,默默地开上了路。沃尔特身材魁梧,方方正正的就像一根方形基柱;他的脖子看上去不像脖子,倒像是多出的一个肩膀。他身上散发出一种并不讨厌的破靴子和汽油的混合气味。从他的格子衬衫和棒球帽来看,他不打算参加毕业典礼。他从来不看书,这一点倒使我们俩相处更加自在。对他来说,他只知道劳拉是我的妹妹,而她的死是个遗憾,仅此而已。
我应该嫁一个像沃尔特这样的男人。握着他的手感觉真好。
不,我不该嫁给任何人。这样能省去许多麻烦。
沃尔特在中学门口停了车。学校的建筑是战后的时髦样式,已有五十年的历史,但对我来说还是新的。我不习惯这种平平的、毫无生气的房子,整个看上去就像一个大纸板箱。年轻人和他们的父母一群群地走过人行道,穿过草坪,拥进了学校大门。他们穿的衣服都是各种夏天的色彩。米拉在等我们,站在台阶上向我们打招呼。她穿着印有大朵红玫瑰的白色裙子。其实,这样的大屁股女人不该穿大花的衣服。还有,她系的腰带也不是我喜欢的那种。她把自己的灰头发烫成卷,仿佛英国律师戴的那种假发套。
“你迟到了。”她对沃尔特说道。
“不是我迟到了,”他回答说,“而是大家来早了。再说,也没有必要让她坐着干等吧。”他们习惯于用第三人称来称呼我,好像我是个孩子或一个宠物似的。
沃尔特将我的胳膊递给了米拉,于是我们一起上了门前的台阶,就像“三人绑腿赛跑”一样。我感到,米拉扶着我一定觉得我像是一根粘着粥、滑腻腻的易碎的骨头。我本应拿上我的拐杖,可是我又不能拄着它到台上去;肯定有人会被它绊倒的。
米拉把我带到后台,问我是否要去洗手间——她总是记着这事——然后就让我坐在化妆间里。“你就坐在这里等。”她说道。接着,她就颠着屁股匆忙跑开了;她要确保一切无误。
化妆镜四周有一圈小圆灯,犹如剧院中的一样。灯光能使你在镜子中的形象更动人,但我却没有这样的感觉:我看上去病病歪歪的,皮肤苍白,就像是水中浸泡过的肉。是自己吓自己,还是真的病了?我自己都无法确定。
我找出自己的梳子,马虎地在头顶上划了几下。米拉老是吓唬我,要带我去她所谓的“美容院”的女理发师那里做头发。这个发廊的正式名字叫“发港”,男女头发都做。不过,我总是拒绝。至少我能保留自己的发式,虽然头发根根向上卷曲。头发下面可以看到几处头皮,颜色像淡红的耗子爪。如果被大风一吹,头发就会像蒲公英的绒毛般地散开,露出头皮上的点点发根。
米拉给我留下一块她专为校友茶会制作的巧克力蛋糕,以及一个带有旋盖的杯子——里面是她自己的“炮台苦水”咖啡。我既不能喝又不能吃,可上帝为何还要造厕所?我留下了几片蛋糕屑,表示吃过了。
米拉风风火火地奔进了化妆间,把我从椅子中抱出来,拉着我朝前走。一路上我与校长握了手;他对我能参加这次典礼表示高兴。接着,我被引见给副校长、校友会主席、英语系的主任——一位身穿裤装的女士、青年商会的代表,以及议会的本地议员。除了以前理查德从政的时候,我还从未在同一场合碰到过这么多社会名流呢。
米拉把我扶到我的位子上,悄声说:“我就坐在侧面的包厢里。”学校的交响乐团开始发出吱呀的奏乐声,接着大家就一起高唱《哦,加拿大!》。至于歌词,我从来都记不住,因为它不断地改动。如今歌词甚至还加进了法语,这可是从未听说过的。我们坐下了,大家都感到一种无法言表的自豪情绪在涌动。
接下来由学校的牧师念祷文,讲的大致是上帝如何看待如今年轻人所面临的从未有过的许多挑战。上帝以前一定也听过这类祈祷,我想他可能同我们在座的各位一样感到厌烦。然后就是大家轮流发言,讲的无非都是:现在已经到了二十世纪末,要丢弃旧事物,迎接新事物;未来的市民应该继往开来等等。我让自己的思想开小差;我很清楚,在这种场合只要不失体面就可以了。我想象自己站在乐队指挥台旁,或者在漫长的晚宴上默默地坐在理查德的身边。如果偶尔有人问起我有什么爱好,我会说是园艺。这话充其量只有一半是真的;不过,要做个合格的园艺师也够烦人的。
下一项议程是毕业生领取毕业文凭。他们走上台来,虽然高矮不齐,胖瘦不一,但是个个神色严肃,容光焕发,而且个个漂亮。甚至那些丑陋的孩子、肥胖的孩子、满脸雀斑的孩子也是美的,因为青春才意味着美丽。这些孩子没一个明白他们是多么美丽,但却个个年轻气盛,令人恼火。他们的举止都很不像话;从他们唱歌时那种哼哼唧唧、摇摇晃晃的样子看来,规规矩矩跳狐步舞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他们根本不明白自己有多幸运。
会场上几乎没有人瞧我一眼。对他们来说,我看上去一定很古怪。不过,想必每个人都会被比自己更年轻的人视为古怪,除非你血溅地板。战争、瘟疫、谋杀以及任何灾难和暴力才是他们所推崇的。在他们眼中,有流血才意味着我们是正常的。
接下来是颁奖仪式——奖项包括计算机科学、物理、商业技术、英国文学等等,还有一些我没听清楚。颁奖完毕以后,校友会的人清了一下嗓子,虔诚地作了一次颂扬圣人威妮弗蕾德·格里芬·普赖尔的演讲。这个世界上的事,只要用钱买通,人人都可以说谎!我猜想,这个老妖婆在给予这么点可怜的馈赠时就策划了整件事。她知道我不得不参加这个典礼;她存心要在整个小镇都在赞颂她慷慨的同时,让我在众目睽睽之下挣扎。 用这笔钱时想着我。 我讨厌让她称心如意,可是又无法在不感到害怕和愧疚的情况下逃避这一切,或者对此装得漠不关心。更为糟糕的是:健忘。
现在轮到讲劳拉了。这次是议员亲自上场来作演讲,体现出政客的机智和老练。他讲了劳拉的出生、她的勇气以及她“为实现既定目标而献身的精神”——不管那意味着什么。任何有意义的事情他都讲了,只是闭口不谈她是如何死的。这个小镇的每个人都不相信验尸报告,几乎都认为她是自杀。演讲者压根儿就没有提及她的书,因为大多数人认为这本书最好被忘却。事实上它并未被忘却:即便岁月已过去了五十年,这本书还带有地狱之火和禁忌的气息。我认为这很难理解:书中的性描写还是相当老套的,说的话并不是那种街头巷尾每天都可以听到的下流语言;书中的性爱如同裸体扇舞般羞羞答答——现在看来几乎有些可笑,就像女人的吊袜带一样,已经过时了。
公众当然不是这么看的。人们记得的不是书本身,而是它带来的疯狂:远近的牧师们都谴责它为淫秽书籍;公共图书馆被迫将它从书架上撤下来,连镇上唯一的书店也拒绝进货。并且有消息说,这本书要受到审查。于是,人们就悄悄去斯特拉特福、伦敦或多伦多偷偷地购买此书,就像当时购买安全套的心态一样。回到家里,他们拉上窗帘阅读,有的持有不同意见;有的看得津津有味;有的带着贪婪和欣喜——甚至连那些从未想过要看小说的人也打开了这本书。真可谓一锹泥掀起了文学热。
(毫无疑问,人们看了此书以后表达了几分同情: 我无法看完这本书 —— 对我来说故事还不够精彩。这可怜的作者还是这么年轻。如果她不死的话,也许她还会写出更好的作品来。 这大概就是人们最好的评价了。)
人们想从书中得到什么?淫荡,秽语,还是证实他们最大的怀疑?但也许他们中有些人不由自主地希望被引诱。也许他们在寻找激情。也许他们一头钻进这本书就像把手伸进了一个神秘的匣子——一个礼盒;盒底是一层层窸窸窣窣的餐巾纸,里面藏着他们梦寐以求,却总也抓不住的东西。
不过,他们还想识破书中人物的原型——除了劳拉之外的真实人物。他们想要的是能和虚构的人物对号入座的真实人物。他们想要的是真正的肉欲。他们最想知道: 书中那个男人是谁? 他们指的是同死去的可爱年轻女郎劳拉上床的男人。当然有些人认为他们知道。于是,谣言四起。那些可以把人物对上号的读者更是添油加醋: 她装得像白雪一样纯洁。有的人往往会假正经。因此,不能光以一本书的封面来判断它的内容。
那时候劳拉已经一去不复返。人们只能对我发难。一封封匿名信向我飞来。我为什么要让这种垃圾出版?而且是在“罪恶之城”纽约出版。多么龌龊的糟粕!难道我不觉得羞耻吗?我让我们如此受人尊敬的家族连同整个小镇都蒙受耻辱!劳拉的脑子从未正常过,大家也有此怀疑,结果她的书证实了这一点。我本应保护她的名声,把她的手稿付之一炬。看着台下一片模糊的人头——那些老古板们,我能够想象他们胸中升起一种由来已久的怨恨、忌妒和谴责,仿佛是从逐渐冷却的沼泽地里升起的一股毒气。
发言的人始终未提劳拉的书,将它甩得远远的,好像对待一个下贱粗俗的亲戚。这本薄薄的、无助的小书,就像是一个古怪宴会的不速之客,又像一只蛾子在舞台的边缘无力地扑扇着翅膀。
正当我在白日做梦时,有人抓住我的胳膊,将我拉起来,并把一个扎着金丝带的信封塞到我手中。获奖者的名字已经宣布,而我却没有听见。
获奖的女孩向我走来,皮鞋跟在台上格格作响。她身材修长;如今的食物里一定有什么激素之类,要不女孩们怎么都长这么高。她身着一袭黑色的连衫裙,这在人们不同颜色的夏装里显得格外庄重。裙子上还镶着银线和闪闪发光的珠子。她的一头乌发长长地垂着,涂着樱桃色唇膏的小嘴镶嵌在她的鹅蛋脸上。眉头微锁,带着一种急切的神情。皮肤呈浅黄色或淡棕色——她是印度人,阿拉伯人,还是中国人?现今,甚至在提康德罗加港这地方,不同种族的人大杂居也是可能的。
望着她,我的心猛地一颤:一种思念让我的心痉挛起来。也许我的外孙女萨布里娜现在也长成这样了。也许是,也许不是,我如何知道呢?我甚至可能都认不出她来了。她离开我已经这么久了;她离我很远。那又有什么办法?
“格里芬夫人。”议员轻声叫道。
我摇晃了一下,又恢复了平衡。那么,我想说些什么呢?
“我的妹妹劳拉将会感到十分高兴,”我对着话筒喘着气说道。我的嗓门又细又尖;我想我快晕过去了。“她喜欢帮助别人。”这是实话,我曾发誓不说任何假话。“她非常喜欢阅读,非常喜欢书本。”这也是事实,而且说到了点子上。“她一定会祝愿你们有一个最美好的未来。”这也是实话。
我费力地将信封递给那个女孩;女孩不得不弯下腰来接。我在她耳边小声说,或试图小声说—— 上帝保佑你,遇事小心。 无论在这种场合想要说点什么,总是这样祝福、这样提醒的。我这是在说话,还是在像条鱼一样张嘴闭嘴呢?
她莞尔一笑。她衣服上的小饰片一闪一闪的,照亮了她的脸庞和头发。这是我眼睛的错觉和台上的强烈灯光造成的。我本该戴上我的浅色墨镜。我站在那儿,不停地眨眼。这时,她却出人意料地俯过身来,在我脸颊上亲了一口。通过她的双唇,我能够感觉到自己皮肤的质地:像小羊皮一样柔软,但起了皱、涂过粉,已经苍老了。
她也在我耳边低语了几声,但我却听不清楚。仅仅是一句道谢,还是有别的什么意思——有吗——难道是外国话?
她转身离去了。从她背后射过来的亮光令人目眩,我只好闭上眼睛。我听不见,也看不见。黑暗慢慢靠近。掌声像扑腾的翅膀拍打着我的耳膜。我摇晃了一下,险些摔倒。
一名机警的工作人员一把抓住我的胳膊,把我扶回我的椅子上。于是,我又回到了昏暗里,回到了劳拉投下的长长的阴影里。不过,这倒是个安全的地方。
然而,旧的伤口已经开裂,看不见的鲜血汩汩地流出来。不久,我的血将要流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