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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与婚姻的绝佳教材
——读简·奥斯丁的长篇小说《傲慢与偏见》

英国小说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傲慢与偏见》很有名,我买得很早,读得也很早,而且买了好几个版本,读了好几遍。

1980年 6月,正是我紧张准备高考之时,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了《傲慢与偏见》。1981 年 4 月,大学第二学期,我在书店见到这本书,封面设计质朴、典雅、精致。我果断地买回,迫不及待地打开,译者是王科一先生,但先生此时已去世,说明里面注明是“遗稿”。在此前后,我还购买了上海译文出版社 1980年 8月出版、由祝庆英翻译的《简·爱》,这些都是上世纪 80 年代初我国较早重新出版的世界名著。《简·爱》的封面稍微复杂一些,上面画有身着长裙、头戴遮阳帽、手捧鲜花的简·爱形象,两本小说中都有精美的插图。

这本早期出版的《傲慢与偏见》一直跟随着我搬家,虽然我换了多次书房,但是它一直都在。现在基本上不翻它了,一则经过多次阅读书脊快要翻断线了,二则几十个寒暑的侵蚀已让它的纸张特别发黄又特别脆弱,稍不注意,轻碰之下就会破裂。

2010 年 7 月,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奥斯丁文集》经典插图本,收入了包括《傲慢与偏见》在内的奥斯丁的全部 6 部小说,设计典雅,土黄色布面精装,外面护封是白色,上有插图,作为“简粉”,自然在第一时间入手了一套,并又重读了一次。

2013 年,上海译文出版社精选 20 种世界名著,重金打造出版“译文名著典藏丛书”,其中自然少不了《傲慢与偏见》。此套丛书是当时我见到的设计最高雅、印制最精美、价格也最昂贵的一套丛书,精美的封面之外有同样精美的护封,三面书口全部刷有金粉。作为爱书者,我当然在第一时间购入全套丛书。

后来,译林出版社在外国文学名著出版方面渐成气候,数量和质量都大幅提升,特别是那套蓝色封面的“经典译林丛书”成为外国文学出版界一个名牌,俨然与人民文学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鼎足而三。奥斯丁的《傲慢与偏见》自然也在其中,我也在第一时间买下并阅读了。不过,这个版本的翻译是孙致礼先生。读了孙致礼先生的这个译本,方知除了王科一先生外,竟然还有人可以把《傲慢与偏见》翻译得那么好。

有人问我买那么多版本的《傲慢与偏见》干吗?我只能说,《傲慢与偏见》写得太好,我太喜欢这部小说了。

当然,喜欢《傲慢与偏见》的不只我一个,而是太多太多了。即使在今天,只要我们在网上打开《傲慢与偏见》这个话题,点击率和回复率一定会很高。因为它的知名度太高了,正如杨绛先生所说:“没读过原文的读过译本,没读过译本的看过由小说改编的电影,至少知道个故事。”

一部题材并不宏大,情节并不复杂,主题也不深奥,字数不到 30万字的小说何以具有同鸿篇巨制一样的魅力,拥有难以计数的读者?这是因为它涉及的爱情与婚姻题材几乎与所有人都密切相关,许多人把它当作一部绝佳的婚恋教材。

简·奥斯丁,1775 年 12 月生于英国汉普郡的史蒂文顿,兄弟姐妹 8 人。父亲牛津大学毕业后在该地担任了 40 多年的教区长。母亲出身于比较富有的家庭,也具有一定的文化修养。奥斯丁是一个写作天才,她在十三四岁时就开始写作,21 岁创作了第一部小说《最初的印象》,同年,又创作了《埃莉诺与玛丽安》,这两部小说以后分别改写,即《傲慢与偏见》和《理智与情感》。

奥斯丁卒于 1817 年,年仅 42 岁,她的一生短暂而又平淡,她在平庸的家居生活中,一直默默无闻地坚持小说创作,勤奋而认真,每写完一部或一段,都要念给家人听,听取大家的意见。她终生未嫁,将自己的作品视为“宝贝儿”。

奥斯丁的写作在英国文学史上具有重要意义。她生活的时代,英国小说正处于一个青黄不接的过渡时期。18 世纪上半叶,英国文坛涌现了菲尔丁、理查森、斯特恩、斯摩莱特等现实主义小说大师,但是到了 70 年代,这些小说大师都已离开人世,接踵而来的是以范妮·勃尼为代表的感伤派小说和以拉德克利夫夫人为代表的哥特传奇小说。这些作品具有明显的感伤、神奇色彩,只能流行一时,无法成为真正的经典。1811 年至 1818 年,奥斯丁先后发表了《理智与情感》(1811)、《傲慢与偏见》(1813)、《曼斯菲尔德庄园》(1814)、《爱玛》(1815)、《诺桑觉寺》(1818)、《劝导》(1818)6 部小说。这些小说取自现实生活,让写作重归写实主义,实为英国 19 世纪 30 年代以后出现的现实主义小说高潮的肇始,奥斯丁实为此后狄更斯、萨克雷、盖斯凯尔夫人和勃朗特姐妹等批判现实主义作家的先驱。

当然,奥斯丁笔下题材的广阔性和批判性都远不及狄更斯、萨克雷等人,她很少直接揭露社会的阴暗面。出生于英国小镇的奥斯丁,看到的是乡村里平静的生活,撰写了一部又一部描绘乡村风景的小说,小说内容都没有什么尖锐的矛盾冲突,没有绝对的好人坏人,都是普普通通的乡村人士、乡村生活。但她用自己敏锐的眼睛,看到人性的弱点,然后用她细腻的笔触把那些带有人性弱点的各色人物描绘得栩栩如生,淋漓尽致。

奥斯丁的 6 部小说篇幅都不长,总共也就 150 万字左右。但就是这有限的文字,特别是《傲慢与偏见》为她在英国和世界小说史上赢得显要地位,使她成为英国和世界小说史上的丰碑,与司各特、狄更斯、莎士比亚、托尔斯泰等大师相比而毫不逊色。

1923 年,英国牛津大学出版社发行《简·奥斯丁小说集》,正式开启了简·奥斯丁的研究时代。

《傲慢与偏见》是一部描写爱情与婚姻的小说。小说围绕贝内特太太如何把 5 个女儿嫁出去的故事展开。

小乡绅贝内特有 5 个待嫁闺中的千金,贝内特太太整天操心着为女儿们物色称心如意的丈夫。新来的邻居宾利是个有钱的单身汉,他立即成了贝内特太太追猎的目标。在一次舞会上,宾利对贝内特家的大女儿简一见钟情,贝内特太太为此欣喜若狂。

参加舞会的还有宾利的好友达西。他仪表堂堂,非常富有,收入是宾利的数倍,许多姑娘纷纷向他投去羡慕的目光。但他非常骄傲,认为她们都不配做他的舞伴,其中包括简的妹妹伊丽莎白。达西对宾利说,她(伊丽莎白)长得可以“容忍”,但还没到能引起他兴趣的程度。伊丽莎白自尊心很强,听到此话后决定不去理睬这个傲慢的家伙。不久,达西对她活泼可爱的举止产生了好感,在另一次舞会上主动请她同舞,伊丽莎白同意和达西跳一支舞,达西逐渐对伊丽莎白改变了看法。

宾利的妹妹卡罗琳一心想嫁给达西,但达西对她十分冷漠。她发现达西对伊丽莎白有好感后,怒火中烧,决意从中阻挠。达西虽然欣赏伊丽莎白,却无法忍受她的母亲以及妹妹们粗俗、无礼的举止,担心简并非真正钟情于宾利,便劝说宾利放弃娶简。在妹妹和好友达西的劝说下,宾利不辞而别,去了伦敦,但简对他还是一片深情。

根据当时的法律,一个家庭的财产只能由男性继承。贝内特先生没有儿子,因此他的家产将由远亲柯林斯继承,他的女儿们只能得到5000 英镑作为嫁妆。柯林斯古板平庸又善于谄媚奉承,依靠权势当上了牧师。他向伊丽莎白求婚,遭拒绝后,马上与她的密友夏洛特结婚,这给伊丽莎白带来不少烦恼。附近小镇的民团联队里有个英俊潇洒的青年军官威克姆,人人都夸他,伊丽莎白也对他产生了好感。一天,他对伊丽莎白说,他父亲是达西家的总管,达西的父亲曾在遗嘱中建议达西给他一笔财产,从而体面地成为一名神职人员,但这笔财产却被达西吞没了。伊丽莎白听后,对达西更加反感。

柯林斯夫妇请伊丽莎白去他们家做客,伊丽莎白在那里遇到达西的姨妈凯瑟琳夫人,并且被邀去她的罗辛斯山庄做客。不久,又见到了到那里过复活节的达西。达西无法抑制自己对伊丽莎白的爱慕之情,向她求婚,但态度还是那么傲慢,伊丽莎白之前便对他有严重的偏见,这次更是坚决地谢绝了他的求婚。这一打击使达西第一次认识到骄傲自负所带来的恶果,他痛苦地离开了她,临走前留下一封长信作了几点解释:他承认宾利不辞而别是他怂恿的,原因是他不满贝内特太太和贝内特小姐们的轻浮和鄙俗(不包括简和伊丽莎白),并且认为简并没有真正钟情于宾利。威克姆说的却全是谎言,事实是威克姆自己把那笔遗产挥霍殆尽,还企图勾引达西的妹妹乔治安娜私奔。伊丽莎白读信后十分后悔,既对错怪达西感到内疚,又为母亲和妹妹的行为感到羞愧。

第二年夏天,伊丽莎白随舅父母来到达西的庄园彭伯利,在管家的门口了解到达西在当地很受人们尊敬,而且对他妹妹乔治安娜非常爱护。伊丽莎白在树林中偶遇刚到家的达西,发现他的态度大大改观,对她的舅父母彬彬有礼,渐渐地她对他的偏见消除了。这时,伊丽莎白接到家信,说小妹莉迪亚跟随身负累累赌债的威克姆私奔了。这种家丑使伊丽莎白非常难堪,以为达西会更瞧不起自己。但事实出乎她的意料,达西得知上述消息以后,便想办法替她解决了难题——不仅替威克姆还清赌债,还给了他一笔巨款,让他与莉迪亚完婚。自此以后,伊丽莎白往日对达西的种种偏见统统化为真诚之爱。

《傲慢与偏见》之所以一直受到广大读者的喜爱,一方面是因为它反映的恋爱和结婚的题材与人们息息相关;另一方面,它所揭示的主题也就是婚恋价值观同广大读者产生了强烈的共鸣。

小说描写了 4 对婚恋,阐明了 4 种婚恋价值观,提出了道德和行为的规范问题。

第一对是简和宾利。

简是伊丽莎白的姐姐,温柔典雅,是镇上公认的美女。但她性格含蓄内敛,不会表达内心的感受,明明喜欢宾利,却羞于说出口而没有直接表达,引起宾利的误会。

宾利是个出身体面、家境良好的男青年,他对简一见钟情,在第一次舞会上就邀请她跳了两支舞,但他的妹妹不喜欢简的母亲贝内特太太,觉得她势利、虚荣、小家子气,自然也就不希望自己的哥哥娶对方的女儿。所以她常在宾利面前说简的坏话,宾利是个耳根子很软的男人,在妹妹的煽动和好友的提醒下,躲开简到伦敦去了。简为此伤心欲绝。

在伊丽莎白的劝说下,他俩最终走到了一起。他俩不算门当户对,但贵在两情相悦。他俩给人的启示是,在讲求门当户对的时代,真心相爱还是能抵挡一切的,但最重要的是要有勇气表达。

第二对是伊丽莎白和达西,也就是小说的男女主人公。

伊丽莎白长相不是最漂亮的,但她聪明有主见,是贝内特先生最喜爱的女儿。她与其他女孩追求的东西不一样,别人都想嫁给有钱人,而她想嫁的是自己爱的人。她内心强大,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所以敢于拒绝柯林斯的求婚。

不过,她也有很明显的缺点,情绪化、容易产生偏见,她只看表象和听信人言,就对达西产生了偏见,认为他是一个刻薄、自私的人。达西在不熟悉的人面前有些矜持,而这种矜持有时候会被人当作傲慢,他在舞会上拒绝伊丽莎白的邀请,伊丽莎白认为达西是一个傲慢的人,毫无绅士风度。

之后,两个人在慢慢的交往中,彼此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不知不觉就相互吸引,最后,达西深深爱上了伊丽莎白,伊丽莎白也发现自己误会了达西,消除了对达西的偏见和误会,认识到他实际上是一个谦卑、慷慨、乐于助人的优秀青年,与他缔结了美满姻缘。

这段感情也使他俩的性格逐渐成熟,伊丽莎白不再自作聪明,轻易否定一个人,达西也不再高傲自矜到不屑解释,以至于被人误解。

伊丽莎白与达西不顾门第和财富的差距,真心相爱,美满结合,是作者所颂扬的幸福婚姻。从伊丽莎白的身上,我们可以看到女性对人格独立和平等权利的追求。

第三对是柯林斯和夏洛特。

夏洛特是伊丽莎白的好友,27 岁,长得不漂亮,也没有什么财产,经常受家里催促,再不结婚就成了累赘。所以,她最大的心愿是找一个安稳的依靠,只要能提供舒适的生活,哪怕不爱对方也没有关系。

夏洛特非常明白:“对于受过良好教育但却没有多少财产的青年女子,嫁人是唯一的一条体面的路。”所以,当她得知柯林斯向伊丽莎白求婚失败,立刻决定抓住这个机会,略施手段,成功地让柯林斯向自己求婚并成为他的妻子。

柯林斯在小说中是一个丑角,言行举止特别可笑。他对地位比他高的人特别谄媚,对跟他差不多或者比他差一些的人又特别自以为是,喜欢吹嘘、炫耀、表现优越感。他的牧师职位以及由此带来的地位和收入,都是达西的姨妈凯瑟琳夫人带来的,所以他对这位贵夫人极尽谄媚之事,甚至会提前想好奉承话,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他看上去愚蠢,但他有自己的精明,他不仅想继承贝内特家的遗产,还想娶贝内特家美貌的女儿,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最开始他看上最美貌的简,得知简名花有主,马上把目标换成容貌仅次于简的伊丽莎白,向伊丽莎白求婚被拒绝后,他又迅速向夏洛特求婚。

对夏洛特和柯林斯来说,感情是不重要的,婚姻对他们来说是功能性的,他们的结合是各取所需。夏洛特在婚姻中只考虑财产、金钱和地位,柯林斯结婚是因为他刚好到了需要结婚的时候,他只是刚好需要一个妻子,至于对象是谁,对他并不重要。

第四对是莉迪亚和威克姆。

莉迪亚是伊丽莎白的妹妹,属于不够有脑子的那类女孩,爱慕虚荣,喜欢享受异性追求的快乐。威克姆外表帅气,举止迷人,但出身低微,没有财产,人品很差,贪图享乐,爱赌博,善说谎。

莉迪亚与威克姆,一个贪婪美貌,一个感情冲动,他们的恋爱、私奔、婚姻都很仓促、很草率。他们的结合以享乐和快活为先,莉迪亚没有考虑财产、金钱和地位,只是看到威克姆一表人才,又是军官,能满足自己的虚荣心。

他们这种结合不是因为财产,也不是因为爱情,而是因为情欲,只有激情,没有情感和思想的交流,更没有忠诚可言。可想而知,这种结合是不可能长久的,威克姆婚后不久就开始寻欢作乐。

通过描写 4 对婚姻,小说揭示了婚姻幸福与否的标准。不幸的婚姻大致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夏洛特和柯林斯那样的婚恋,没有情爱,完全建立在经济基础上;另一种是莉迪亚和威克姆那样的婚恋,没有任何经济基础,纯粹建立在美貌和情欲的基础上。而幸福的婚姻标准就是伊丽莎白和达西以及简和宾利这两对的婚事,她们既有很强的经济基础,又有深厚的爱情基础,这是真正的美满姻缘。

这部小说虽然用大量的篇幅描写了情爱内容,却不能简单地把它当作一部爱情小说。因为奥斯丁在小说中把恋爱和婚姻过程置于宽广的社会环境中,读者从中除了看到复杂的爱情纠葛之外,还可以看到当时的世态风俗人情,所以,有人称《傲慢与偏见》为风俗小说。

小说想要表达的是,恋爱婚姻既然是关系到终身幸福的大事,那就一定要严肃谨慎,切不可让表面现象蒙住眼睛,不可心存偏见,偏见比无知更可怕。小说还向我们表明,恋爱婚姻不仅是个人问题,也是社会问题,会对一个家庭和其他成员乃至社会产生重大影响。人们考虑婚姻大事,不能光顾自己,还要对亲友负责,对社会负责。

奥斯丁告诉我们,女性为了财产、金钱和地位选择结婚是错误的,但如果不考虑以上内容就结婚则是愚蠢的。讲究门第的包办婚姻不堪忍受,把婚姻当儿戏毫不足取,理想的婚姻要以感情为基础。从这一点上讲,《傲慢与偏见》的主题就是想阐明经济关系在婚姻、在人们生活中的决定作用。

《傲慢与偏见》的主人公是伊丽莎白和达西,而作者和读者最喜爱的还是伊丽莎白。可以说,正是因为作者塑造了伊丽莎白这个可爱的人物,才有那么多的读者喜欢《傲慢与偏见》。伊丽莎白既是《傲慢与偏见》中的女主角,也是英国文学乃至世界文学中最著名的女性角色之一。

我们先说伊丽莎白。

伊丽莎白是贝内特家的二女儿,是这个家中最富智慧和最机智的人。她虽然长得不算最惊艳,但很有特点,眼睛明亮有神。她可爱、聪颖,能和任何人优雅地交谈。她诚实、优雅、富有智慧,能够从她所属的社会阶层的低俗、无聊中脱颖而出。

伊丽莎白是一个聪明机智的人。她性格活泼,言谈充满机智和幽默感,还爱嘲笑和愚弄别人。她能给人带来快乐,也是因为这个特点,让达西对她产生了好感。她和达西的每次辩论都以自己的胜利而结束,正是在与伊丽莎白的辩论中,达西改变了身上与生俱来的傲气和偏见,并为她的睿智和独到的见解所折服。

伊丽莎白的聪明还表现在与其他人的辩驳之中。宾利的妹妹卡罗琳小姐一心喜欢达西,当她看到达西把伊丽莎白请到家中做客时,妒火中烧,冷嘲热讽地说:“伊丽莎白小姐,我可是听说某郡民兵团已经撤出梅里顿了!这对贵府的打击可是不小哟。”言外之意是说伊丽莎白家姐妹的行为不检点,整天和军团的男人勾三搭四。这确实点到了伊丽莎白的痛处,因为她两个最小的妹妹确实有那方面的缺点。然而,伊丽莎白并没有感到惊慌和羞耻,她反唇相讥:“军团走了确实挺遗憾的,因为军民和睦相处,彼此都很愉快;但是有一些虚情假意的人来了又走就没什么好可惜的。”卡罗琳小姐听了脸一阵红一阵白。这个机智有力的回答让达西不禁对伊丽莎白投去赞赏的目光。

伊丽莎白是一个很讲感情、与人为善的人。她与简姐妹情深,当她得知到宾利家做客的简因为淋雨生病只能留在宾利家过夜的消息后,冒着有损形象、被人嘲笑的危险,步行到内瑟菲尔德庄园去照顾简。她的这片赤诚之心打动了达西,因为他也有一个妹妹,而且兄妹感情深厚。

伊丽莎白的善良还表现在其他事情上面。她的妹妹莉迪亚和威克姆私奔,这件事对伊丽莎白来说是个很大的打击,因为这意味着众姐妹未来的幸福都会落空,换了谁都有可能去怨恨。但是她没有,甚至在莉迪亚和威克姆用结婚来掩盖丑闻之后还力劝父亲允许他们回娘家探望,而且在洞悉威克姆的种种劣迹之后仍然以礼相待。达西的姨母凯瑟琳夫人试图阻拦伊丽莎白与达西的结合,劝阻不成出言辱骂,扬言与之势不两立。伊丽莎白与达西成婚之后,却劝达西主动跟夫人和好,体现出难得的宽大胸怀。

伊丽莎白是一个自尊心强、个性比较独立的人。在婚恋中,她保持着独立女性的价值观,她不认同女性在婚姻中的弱势地位,更不认为女性是男性的附属品。她先后拒绝了柯林斯以及达西的求婚,这在当时看来是不可思议的事情。伊丽莎白家境贫穷,由于没有哥哥或是弟弟,她面临着后半生无依无靠的危机,在她父母的眼中,婚姻也是确保她生活的唯一出路。然而,她仍然坚守自己的价值观,不肯随意将就。

她拒绝柯林斯是因为觉得他蠢,不爱他,尽管他也有财产。她拒绝达西,先是认为达西对自己的傲慢,后是因为误听人言,认为达西破坏了自己姐姐的感情,并对她的出身、父母等评头论足。面对很多女人都想嫁的达西的求婚,她的拒绝是那样的坚决,甚至抛出“即使天下所有的男人都死了,我也不会嫁给你”的狠话。而后,事情的发展随着误会的消除发生了改变,她发现错怪了达西而觉得愧疚,二人终于冰释前嫌,结成美满姻缘。

伊丽莎白不自卑的特点体现得最淋漓尽致的是她和达西姨妈凯瑟琳夫人的交往。凯瑟琳夫人是非常富有的贵族,为人倨傲,向来看不起人。伊丽莎白看到凯瑟琳夫人家里的富丽堂皇,并不惊慌失措,而是从容不迫。在她看来,有钱有势并没有什么了不起,如果一个人在德才上出类拔萃,才令人敬畏。

凯瑟琳夫人一心想让达西娶自己的女儿,她误以为伊丽莎白和达西两人订婚,专门跑来拆婚,她说:“你这个小妮子,一无门第,二无贵亲,三无财产,却要痴心妄想。”伊丽莎白毫不示弱,针锋相对地说:“他是个绅士,我是绅士的女儿,我们正是门当户对。”

像贝内特家那样并不好的家境,伊丽莎白能够在富贵和权势面前保持思想独立而不自卑,这是非常难能可贵的。

我们现在来说说达西。

达西是一个庄园主之子,出身高贵、拥有财富,正因为如此,他有时表现得有些骄傲和过于看重自己的社会地位。他的傲慢在开始的时候给伊丽莎白留下了不好的印象。

但达西具有一般男人没有的优点。第一,他对女性的看法与一般人不同,一般人看重的是一个女人的外表是否漂亮,而达西更在乎女性的思考能力,他欣赏女性的头脑,他渴望并且需要一个能与自己进行深度思想交流的人。他在谈到自己的女性观时认为,理想中的女性“还应该有点真才实学,多读些书,增长聪明才智”,当他发现伊丽莎白恰恰就是这样的一个女人后,就真正爱上了她,再也放不下她了。后来两人互相表白内心,伊丽莎白问他最开始是如何爱上自己的,他说:“我喜爱你头脑机灵。”

小说中达西和伊丽莎白有很多次思想交锋。达西在一次男士很少、很多女士没有舞伴的舞会上,只和熟人跳了四支舞。达西辩解说,自己不善于向陌生人自我推荐,“我确实不像有些人那样有本事,遇到素不相识的人也能言谈自若”。伊丽莎白说:“一个知书达理、见多识广的人,为什么不善于把自己介绍给陌生人?”伊丽莎白的言下之意是,你不擅长社交,是你自己傲慢,不愿意主动社交,是自己画地为牢,不愿意练习社交能力,却推说是天性使然。

第二,达西能够认识自己的缺点,并勇于改过。他几次被伊丽莎白讽刺打趣,求婚被拒绝,被严厉批评。换个心胸狭隘、头脑封闭的人,一定会恼羞成怒,把这些看作是对他的冒犯。但达西却没有,虽然遭到拒绝和批评的时候,他的内心也受到很大的冲击,但是他没有勃然大怒,而是选择反思自己,正视自己的弱点,改正自己的缺点。而且更可贵的是,他更加爱那个批评和拒绝自己的人,喜欢伊丽莎白的思想独立和不自卑。

最后,我们说说夏洛特。

夏洛特是伊丽莎白的闺蜜,她虽然相貌平庸,但人情世故却十分练达。她的婚姻观也十分实用,她说:“尽管出嫁不一定会叫人幸福,但总归是女人最适意的保险箱,能确保她们不致挨冻受饥。”

夏洛特结婚不是为了爱情,纯粹是为了有个归宿。柯林斯有房有工作,只想找个合适的妻子,两人目标一致,一拍即合。这个选择很符合那个时代,那个时代一个女性嫁出去是最体面的出路,因为有了生活保障。

人人都觉得柯林斯愚蠢可笑,夏洛特却认为柯林斯是体面、有地位的牧师,有固定的收入,将来还要继承贝内特家的财产,是一个经济适用男。夏洛特对伊丽莎白说:“你知道,我不是个浪漫主义者,从来不是那种人。我只要求能有一个舒适的家。就柯林斯先生的性格、亲属关系和社会地位来看,我相信嫁给他是能够获得幸福的,可能性之大,并不亚于大多数人结婚时夸耀的那样。”

这就是夏洛特的婚恋观,不是爱情至上,而是实用至上。伊丽莎白断定她的这个选择绝不会给她带来多大幸福。但是,婚后的夏洛特感觉很好,伊丽莎白到她家,发现家里布置井然有序,与柯林斯相处融洽,似乎活得很好,挑不出毛病。

夏洛特清醒、理智、务实、有决断。她对于自己的处境非常清醒,没有大龄待嫁女青年的那种普遍的“高不成低不就”心态,她不怨天尤人,而是在为数不多的选择里,及时机敏地抓住了一个对她来说的最优项。

幽默与讽刺是《傲慢与偏见》艺术上最大的特质,也表现出奥斯丁过人的智力与才情。奥斯丁的幽默和讽刺与我们常见的夸张、明快、一针见血的幽默与讽刺风格不同,她往往不动声色,微言大义,反话正说,这就是人们经常说的反讽。

在小说中,反讽主要是指故事情节的发展出乎读者意料甚至与读者预期的情景截然相反,却又在情理之中。比如,达西先生为了遮掩莉迪亚与人私奔的丑闻,维护贝内特先生一家的名誉,主动拿出金钱帮助威克姆还债,并利用金钱促使本无意于娶莉迪亚的威克姆快速与莉迪亚完婚。二人完婚后紧接着上演了一幕极具讽刺意味的家庭闹剧,威克姆陪着莉迪亚大摇大摆地返回娘家,脸上挂满得意的表情,毫无愧疚之感。不仅如此,莉迪亚还大肆在自己母亲和姐妹面前炫耀她的婚姻,她说:“我离开家已经有三个月啦,在我看好像才只有两个星期。然而,在这段日子里发生了多少事情啊!天啊,我走的时候,可没料到我会结了婚再回来的!虽然我也想到了,要是真的能结了婚回来,那该有多好。”“噢!妈妈,这儿的人们知道我今天结婚吗?我刚才还担心他们不知道呢。我们在回来的路上追上了威廉·戈尔丁的马车,我为了让他知道这个消息,把我车子上的一扇玻璃放下来,脱了手套,把手放在窗框上,好让他看见我的戒指,还向他点头不停地笑。”奥斯丁赋予了这一探亲情节极强的讽刺意味,将莉迪亚的虚荣展现得淋漓尽致。莉迪亚理直气壮却又可笑至极的语言,使文本的反讽意味更加强烈,突显了故事情节。

小说通过贝内特太太和柯林斯先生这两个喜剧人物,将幽默和讽刺艺术发挥到极致。贝内特太太是个“智力贫乏、孤陋寡闻、喜怒无常”的女人,因为嫁女心切,完全生活在一厢情愿的幻觉之中,每遇到一个“有钱的单身汉”,她便要将其视为自己某位女儿的“合法财产”。与贝内特太太不同,柯林斯牧师是个集自负和谦卑于一身的蠢汉,他一方面对贵族凯瑟琳夫人自卑自贱,另一方面又在他人面前自命不凡,经常生活在妄自尊大的幻觉之中。他到朗伯恩,准备施恩式地娶贝内特家一个女儿为妻,借以“弥补”将来继承财产对其一家造成的损失。贝内特太太一听大喜,于是两个蠢人导演了一出闹剧。小说把两个蠢人刻画得惟妙惟肖。

《傲慢与偏见》的讽刺艺术,不仅表现在某些人物的喜剧性格上,而且还融入整个故事的反讽构思中。小说开篇第一句“有钱的单身汉总要娶位太太,这是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接下来说:“这条真理还真够深入人心的,每逢这样的单身汉新搬到一个地方,四邻八舍的人家尽管对他的心思想法一无所知,却把他视为自己某一个女儿的合法财产。”接着就引出一群可笑的人物,一连串可笑的情节。

男主人公达西最初断定,贝内特家有那么多不利因素,几个女儿很难找到有地位的男人,可后来恰恰是他娶了伊丽莎白。伊丽莎白开始发誓决不嫁给达西,可最后还是做了达西夫人。凯瑟琳夫人为了阻止伊丽莎白与她的外甥达西攀亲,不辞辛劳,亲自出马,殊不知正是她这次奔走为两位默默相恋的青年通了信息,促成了他们的美满结合。更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就在这几位“智者”受到现实嘲笑的同时,书中那位最可笑的“愚人”贝内特太太,最后却被证明是最正确的。只不过意思与她讲的相反,所谓“举世公认的真理”不是“有财产的单身汉需要娶位太太”,而是“没有财产的妇女需要嫁给有财产的男子”。

作为一个立足客观的讲述者,奥斯丁对她所挖苦取笑的人物没有恨、没有怒,也不鄙夷不屑。她设身处地,对他们充分了解,完全体谅。她的笑不是莎士比亚和鲁迅式的针砭、鞭挞,也不是含泪同情,而是乖觉的领悟,往往是让大家会心一笑。她的讽刺虽然深刻但不尖刻,让人发笑但不会去嘲笑。她不正面教训人,只用她智慧的聚光灯照出世间可笑的人、可笑的事,让读者自己去探索怎样才不可笑,怎样才是好的和明智的。重要的是,奥斯丁激发的笑不是一笑了之,而是笑后启发深思。

作为一部反讽小说,《傲慢与偏见》的语言特别诙谐风趣,显示出小说独有的特色和作者深厚的语言功底。比如,在写贝内特太太时,作者就这样写到:“只要碰到不称心的事,她就自以为神经衰弱。”又在贝内特太太与其丈夫的对话中写到:“贝内特先生,你怎么能这样糟蹋自己的孩子?你就喜欢气我,压根儿不体谅我那脆弱的神经。”“你错怪我了,亲爱的。我非常尊重你的神经。它们是我的老朋友啦。至少在这 20 年里,我总是听见你郑重其事地说起它们。”贝内特的幽默机智和贝内特太太的可笑一下就跃然纸上。再如,凯瑟琳夫人的马车路过门口,柯林斯牧师全家手忙脚乱出去迎接,伊丽莎白却说:“就是这么回事吗?我还以为是猪猡闯进了花园呢。”直率的挖苦,戳穿了凯瑟琳夫人自己吹起来的唬人架势,也突出了伊丽莎白蔑视权贵的形象。

《傲慢与偏见》于 1813 年问世,200 多年来长盛不衰,且声誉日隆。一代又一代的读者在阅读这部作品中得到愉悦,受到启迪,深受教益。美国著名文艺评论家埃德蒙·威尔逊称:“唯独莎士比亚和简·奥斯丁经久不衰。”英国著名作家毛姆将《傲慢与偏见》列入世界十大小说名著之一,英国BBC将它评为“有史以来最伟大的 100 部小说”中的第 2 名。

2013 年,为了纪念奥斯丁的名著《傲慢与偏见》出版 200 周年,英国皇家邮政专门发行纪念邮票,之后,英国中央银行宣布,简·奥斯丁的头像将被印制在新版 10 英镑纸币上,奥斯丁终于获得了她应有的崇高地位。 elN28tfMCSvl9MutPhA55dkQnUrCzuaQC/nA0hh1LJjCpxo3/j1JIZldFYL9cbM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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