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开车行驶在第八十六大街上,前往布朗克斯区的波浪山公园,我有个幼儿园的伙伴今天过生日,要在那儿开一个盛大的生日派对。(“就说怎么把孩子往坏里宠吧。”老妈说。)我把送莉莉的礼物装在裤兜里,老妈并过了几个车道,拐过一个弯,我们看见一群人站在马路中间。事故肯定刚发生不久。一个男人躺在地上,半个身子在路面上,半个身子在人行道上,身旁是一辆拧成麻花的自行车。有人用一件夹克衫盖住了他的上半身,他的下半身穿着侧面有红色条纹的黑色骑行短裤,腿上套着护膝。他的运动鞋上全是鲜血,短袜和腿上也有血。我们能听见警笛声逐渐接近。
站在他旁边的男人身穿同样的骑行短裤,腿上也套着护膝。他的白发上沾着血,他的脸从正中间凹陷下去,我猜就是那个部位撞在了路沿上。他的鼻子像是变成了两半,嘴巴也一样。
过往车辆纷纷停车,老妈说:“闭上眼睛。”她看的当然是躺在地上的那个男人。
“他死了!”我哭叫起来,“那个人死了!”
我们不得不停下来,因为另外几辆车挡在前面。
“不,他没死,”老妈说,“他睡着了,真的,有时候一个人被使劲一撞就会这样。他不会有事的,你就闭上眼睛吧。”
我没有闭上眼睛。被撞烂的男人举起手,朝我挥了挥。他们知道我能看见他们,他们总是知道。
“他的脸变成两半了!”
老妈又看了一眼,想确定我说的对不对。她看到夹克衫一直盖到那男人的腰部,于是说:“你别自己吓自己了,杰米。你就闭上——”
“他就在那儿!”我指给她看。我的手指在颤抖,整个世界都在颤抖。“就在那儿,站在他旁边!”
这一嗓子吓坏了她,我从她立刻抿紧嘴唇的样子看了出来。她用一只手按喇叭,另一只手放下车窗,朝前面的车辆挥手。“快走!”她喊道,“动起来!别盯着他看了,这他妈又不是演电影!”
他们动了起来,只有挡在正前方的一辆车除外。司机探出半个身子,正在用手机拍照。老妈摇上车窗,轻轻撞了一下他的保险杠,他朝老妈竖起中指。老妈倒车拐上另一个车道,绕了过去。我很希望我当时还了他一根中指,可惜我已经吓傻了。
老妈险些撞上迎面而来的一辆警车。她以最快速度驶向公园的另一侧,快要开出公园的时候,我解开了安全带。老妈朝我大吼,叫我扣回去,但我还是解开了。我放下身旁的车窗,跪在座位上,脑袋伸到车外,把胃里的东西全吐在了车身上。我实在忍不住了。等我们开到中央公园西街,老妈靠边停车,用衬衫的衣袖帮我擦脸。她后来或许还穿过那件衬衫,但就算她穿过,我也不记得了。
“天哪,杰米。你的脸色比纸都白。”
“我实在忍不住了,”我说,“我从没见过那样的人。他的鼻子都没了,骨头从里面戳出来——”说到这儿,我又吐了,不过这次大部分都吐在了路面上。另外,这一次的分量不大。
她抚摸我的脖子,有人(也许就是朝我们竖中指的那家伙)朝我们按喇叭,绕过我们的车,老妈只当他不存在。“亲爱的,那只是你想象出来的。他被衣服盖住了。”
“我说的不是躺在地上的那个人,是站在他身边的人。他朝我挥手了。”
她盯着我看了很久,似乎想说什么,但最后她只是扣上了我的安全带。“我看咱们就别去参加派对了,你觉得呢?”
“好,”我说,“反正我也不喜欢莉莉。讲故事的时候她偷偷掐我。”
我们掉头回家。老妈问我能不能喝得下热可可,我说能,于是我们一起坐在客厅里喝热可可。打算送莉莉的礼物还在我裤兜里,那是个穿水手服的小玩偶。第二个星期我把礼物送给了莉莉,她没有偷偷掐我,而是亲了我一口——就亲在嘴唇上。别人为此取笑我,但我一点也不在乎。
我们喝热可可的时候(她也许还在自己杯里加了点别的东西),老妈说:“我怀孕的时候向自己保证过,我绝对不会骗自己的孩子,所以我要对你说实话。对,那个人多半是死了。”她停顿片刻,“不对,他就是死了。我猜就连骑行头盔都救不了他的命,更何况我没看见他戴了头盔。”
是的,他没戴头盔。因为假如他被撞的时候戴了头盔(我们后来得知,撞他的是一辆出租车),那么他站在自己尸体旁边的时候也应该戴着头盔。他们的打扮永远和去世时一模一样。
“但他的脸就完全是你想象出来的了,宝贝,你不可能看见。有人用一件夹克衫盖住了他。那是个真正的好心人。”
“他穿T恤,上面画着个灯塔。”我说。我想到了另一件事,尽管这只能稍微让人高兴一点,但经历了今天这种事,我觉得无论什么安慰你都愿意接受。“至少他年纪相当大了。”
“你为什么这么说?”她怀疑地看着我。回想起来,我猜她就是从那一刻开始相信我的——至少有一点相信了。
“他的头发是白的。当然了,沾上血的地方除外。”
我又哭了起来。老妈搂住我,轻轻地前后摇晃,我在她的怀里睡着了。想到吓人东西的时候,没什么比老妈陪在身旁更能安慰你了。
每天都会有人把《纽约时报》送到我家门口。老妈通常会穿着浴袍边吃早饭边看报,但中央公园出事的第二天,她看的不是报纸,而是一份正在审的稿件。吃完早饭,她叫我去穿衣服,我们好像出门兜了一圈环线,因此那天肯定是星期六。我记得我想到这一天是中央公园那个男人死后的第一个休息日,结果害得自己又难过了起来。
我照老妈的要求去换衣服,但趁她洗澡的时候溜进了她的卧室。《纽约时报》静静地躺在床上,我翻到讣告版面,看到了中央公园里那个男人的照片。他叫罗伯特·哈里森,名气大得足以登上报纸。我只有四岁,但已经有三年级的阅读水平了,老妈对此非常自豪。报道标题里没有我不懂的单词,我读到的文字是这样的:灯塔基金CEO死于交通事故。
在那之后,我还见过几次死人。有句老话说什么生死相伴,绝大多数人都不知道这个表述有多么正确。有时候我会告诉老妈,但大多数时候我没有说,因为我看得出她为此感到不安。直到伯克特夫人去世,老妈在壁橱里找到她的戒指,我们才重新谈起这个话题。
那天夜里,她离开我的房间后,我以为我会睡不着,就算睡着,也会梦见中央公园的那个男人,梦见他从中间裂开的脸和从鼻子里戳出来的骨头,要么就是老妈既躺在棺材里又坐在布道台下面的台阶上,而只有我才能看见坐着的她。不过要是我没记错的话,那天晚上我什么都没梦到。第二天早晨起床时我心情挺好,老妈心情也挺好,我们像平时心情好的时候那样有说有笑,她把我画的火鸡贴在冰箱上,然后使劲亲了它一大口,看得我咯咯直笑。她陪我走到学校,泰特夫人讲恐龙如何如何,生活回到和和美美的正轨上,就这么过了两年。直到某天,一切分崩离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