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88 年 7 月,我刚从冬眠中苏醒不久,就收到了这本《2181序曲》。我当时以为它是本科幻小说,便没有翻阅,只一门心思去适应这个新世界——它才渡过黄石火山喷发的大灾,全世界人口仅余十亿,而我所生活的城市,我的小家,也遭受了灭顶之灾。后来等城市恢复秩序,多数人都有了果腹的食物和遮阴的居所,我才知道:全世界三十九座冬眠城中,已有十五座毁于大灾引起的核反应堆故障;另有二十座则在灾后的大乱中,被暴徒拆毁、炸碎。我所在的长安地下城,是最后幸存的四个冬眠城之一。这些日子,我常常夜不能寐,总会想起早先同我一起签下“冬眠合约”的人,我们曾约定在未来相见,如今却永久地失散了。
大约会有人说:你们把自己冰冻,陷入无知无觉的冬眠,自然是要冒这样的风险的,然而醒着的人,也未必能想到会有火山爆发,灰霾遮天蔽日,多年不散。这看起来是诡辩,可我还是要多说两句:在那个时候,跨越时间的确是一件不同寻常的事,但算不上十分冒险。在这本《2181 序曲》的前言中,就详细介绍了它的起源:起初,是科学家在实验室里,成功地冰冻和苏醒了小鼠和猴子;五年后,瑞士就允许绝症病人用冬眠的方式等待新药研发,许多人在苏醒后成功获救;由此,冬眠开始成为安乐死的替代方式,进而逐渐演变为富豪竞相追逐的时尚墓葬,吸引了投资人去建设第一座伯尔尼地下城,当城中批量建设的冬眠舱开始售卖时,又降低了售价,引发大众的购买热潮;最终,人们开始视冬眠为一种交通工具,认为时间和空间一样,只是一段可以跨越的距离——我们可以从北京飞到巴黎,自然也可以从现在冬眠到十年之后。彼时与彼方的差别,只是在于前者不可知,而后者可知,故而冬眠就比移民多了一点点“风险”,同时又多了一点点“机会”,用几乎同样的钱购买哪种服务,就要看个人的选择了。
这次改变人类生死观和时间观的革命,只用了三十多年就完成了,现在想来真是令人不可思议。其间当然会有种种议论的声音,反对者、甚至是以恐怖行径来威胁的人,亦为数不少。尤其是当冬眠技术不再是一个问题,其安全性也不再令人怀疑之后,反对的声浪却愈演愈烈,几乎上升到宗教和哲学层面。当然如今回头去看,这些争论不过是言人人殊罢了,To be or not to be,这是一个问题,却永远不会有统一的答案。本书最为可贵之处,就在于作者采用了中立、客观的立场,在对“冬眠”这一议题进行了长期追踪后,她找出了那些最关键的、足以改变历史走向的人物和最特殊的、让人深入思考的案例,再平和地向读者展示出来。
这些内容构成了本书的正文,并按照采访和写作的时间顺序展开。本书的第一章写于 2033 年,正是最早的绝症病人“夏娃”苏醒后不久,那时一些人开始想要突破法律的界限,让健康人去冬眠。这当然会引起质问——“健康人为什么要冬眠?”这篇《自由意志的边界》,便记录了第一位预约伯尔尼地下城舱位的健康人李子萱与《冬眠法》立法调研组成员郑一诺之间的数次对话。其中很多问答在今天看来,依然颇有趣味。
在本文之前,所有采访李子萱的文章,都会提到她的祖母因癌症去世的事儿。李子萱的父母在国外工作,她由祖父母抚养长大,是一名留守儿童。2024 年,她的祖母不幸罹患鼻咽癌,还在读中学的子萱听闻动物冬眠实验成功的消息,便想到为祖母申请冬眠试验。然而当时冬眠在国内尚不合法,李子萱便写了一封很长的公开信,发表在微博上向公众求助。这封信引起了一定的关注,但更多的还是讽刺和辱骂,终究没能挽留祖母的生命。九年后,她卖掉深圳的房子,去伯尔尼支付了地下城舱位的定金。很多人认为,她是在用自己的生命赌气。然而本书作者并没有给出这样的评判,她选择了李子萱的另一段话来阐释:
大家总想给我找一个冬眠的“理由”,就好像我还一直沉溺在奶奶去世的悲伤里,就好像我还是个情绪激动的孩子。我当然不会说我选择冬眠和奶奶没有关系,但我认为那最多只能算是一个“启发”。她的病让我意识到,原来世界上还有这样一种技术,原来人还有这样一种选择——原来我们可以冬眠。
为此,我选择了冬眠医学专业。在瑞士实习的时候,我亲眼见证了“夏娃”的苏醒和康复。如果那种程度的重病患者都可以安全醒来,那么我这样的健康人更不会有任何问题。
我去伯尔尼订地下城舱位时,他们要搞清楚的第一件事,就是我是理智的、冷静的,这是我自己的选择。而媒体和舆论最可笑的地方,就是他们不肯相信我是一个正常人。他们不相信科学,不相信心理医生的判断,他们只相信自己的“想法”,并且由此出发,一定要帮我找一个“理由”。
好吧,那就让他们觉得我有一个理由吧。不过你们等着瞧,再过三十年,甚至只要十年,这都不再会是一个问题。我只是比他们更早看清楚这条路而已。生而为人,就有自由去选择生活在哪里,也有自由去选择活在哪个时代。
李子萱的言行给郑一诺带来了很大的启发,当时她已经为《冬眠法》的立法工作奔波了数年——要知道,动物冬眠实验最早是在中国完成的,但由于法律的限制,人类冬眠在国内却迟迟没能进行。一些专家担忧,冬眠技术的落后会让国家错失未来,并提议立即开展《冬眠法》的立法工作。郑一诺从大学毕业起,就在立法小组从事调研工作。
此前我们一直试图在法律层面界定:冬眠究竟是一种医疗手段,还是某种意义上的安乐死——它的的确确,让人从“当下”消失了。冬眠的人没有意识,自然也失去了相应的政治权利。但李子萱事件让我们发现,一部适应这个时代的法律,需要界定的可能不是“疾病严重到什么程度”才可以冬眠,而是“谁”在签署了“什么条款”之后可以冬眠。而一旦把《冬眠法》的适用范围扩大到健康人,这部法律涉及的权利就太广了。我举几个例子:一个冬眠的人,是否还有经济权利?婚姻是否还能算作续存?是否还应该尽抚养义务?是否还能继承遗产?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国家、组织或是他人有权唤醒他?问题太多了!
带着这样的疑问,郑一诺找到了李子萱。后者正是她迫切需要的案例:李子萱的父母尚在,她自己是独生子女,已婚,有一个孩子,同时有一定资产。郑一诺参与了李子萱离开中国以及离开这个时代之前的一系列准备工作,包括离婚、放弃抚养权、将一部分财产交予保险机构、用收益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请父母签字认可她不再负担赡养义务……这是一项异常繁杂的工作,但涉及的一系列事务,确实为《冬眠法》提供了重要支撑。人们对这篇新闻的印象,更多来自于李子萱签完所有协议之后说的那句话:“我终于冲开了时间的枷锁。我自由了。”
然而本书作者却随着郑一诺的目光,将结尾的笔墨留给了李子萱的女儿。那个孩子当时还不到三岁。
在法庭上,那小女孩儿一直安静地看着她的母亲,我从她的眼神里读出来:她知道会发生什么。
我忽然明白了我帮助李子萱签下的那些协议意味着什么。自由是有代价的——一个成年人的自由,意味着她的家人替她负担了所有的责任。这其实是不公平的。他们肯签下协议的唯一理由,是他们爱她,无法拒绝她。她毫不客气地利用了这一点,耗尽别人的一生,去塑造她自己,去追寻她特立独行的自由。
这是一种情感绑架,我们不能鼓励这样的未来。
郑一诺将所有材料提交给立法小组,随后辞职,成为一名专门为健康人家属提供法律咨询的“反冬眠”律师。她在两年后死于一场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