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霍尔顿一样,我不想去说那些大卫·科波菲尔式的废话,尽管以我的情形而言,说一些我父母的事,也许会让你觉得比阅读我的事更有意思。比如我父亲,出生在布鲁克林,当时那里还都是农场,他是早年布鲁克林道奇队的球童,也当过桌球老千、赌徒,个子小,却是一个穿着花哨衬衫的犹太硬汉,按乔治·拉夫特的样子朝后梳个标志性的油头。没上高中,十六岁加入海军,在法国待在行刑队里时,他们处决了一名美国水兵,因为水兵强奸了一个当地女孩。他还是得过奖牌的神枪手,总喜欢扣动扳机并随身带手枪,直到一百岁时带着满头银发和正常视力去世。一战期间的一个晚上,他的船在欧洲冰冷的海水中被岸上某处的炮弹击中。船沉了。所有人溺死,只有三个家伙游了足足几英里上岸。他是那三个能搞定大西洋的人之一。但我就那样差一点永远没能出生。战争结束。他那赚了点钱的父亲总是宠着他,无耻地偏爱他,胜过他那两位弱智的弟妹。是真的弱智。小时候,他妹妹总让我想起马戏团里的呆瓜。他的弟弟,虚弱,憔悴,看起来像退化了的模样,游荡在弗拉特布什的街道上卖报,直到像一块浅白的华夫饼般溶解。白,白白,消失。于是爸爸的爸爸给他最爱的水手男孩买了一辆真正的高级车,我爸开着它在一战后的欧洲到处转悠。当我爸回到家时,这位老人,我的祖父,已经在自己的银行账户上多加了几个零,抽上了皇冠雪茄。祖父是唯一一个在大型咖啡公司做旅行推销员的犹太人。我父亲为他跑腿,一天,父亲拖着几袋咖啡经过政府大楼时,当时绰号叫“丢包小子”的恶棍正从台阶上走下来。这小子刚上一辆车,某个叫路易·科恩的小卒跳到车边,把四颗子弹射进车窗,我爸就站在那儿呆看着。老人家把这段传奇当作睡前故事给我讲了很多遍,那可比弗洛普茜、默普茜、棉球尾和彼得 刺激多了。
与此同时,我父亲的父亲,想把生意做大,他买了一批出租车和一些电影院,包括米德伍德戏院,我的童年花了如此多时间在那儿逃避现实,不过那是后话了。我首先得出生。不幸的是,在这件不起眼的宇宙小概率事件发生前,我爸爸的爸爸,在一阵癫狂的喜悦中,在华尔街下注越来越多,你能够知道结果会怎样。在某个星期四,股市大跳水,而我的祖父,身为豪赌者,瞬间沦为赤贫。出租车没了,电影院没了,咖啡公司老板跳窗了。我的父亲,突然要负担起自己的热量摄入,不得不忙活起来;他开出租车,经营一家桌球馆,用欺诈和赌博开辟一条新的财路。夏天,他受雇去萨拉托加,为阿尔伯特·阿纳斯塔西亚 处理可疑的赛马业务。他这段纽约上州的夏日时光是另一系列的睡前故事。他多么热爱那种生活啊。奢华的衣服、丰厚的生活费、性感的女人,随后不知怎么,他遇见了我的母亲。他开始乱出牌了。他最终是怎么和内蒂在一起的,就像暗物质一样是个谜。他俩就像汉娜·阿伦特和内森·底特律 一样不搭,除了希特勒和我的成绩报告单,他们在每个问题上都意见相左。然而,尽管嘴上腥风血雨,他们的婚姻仍然持续了七十年——我怀疑,是出于怨恨。但我仍确信他们以自己的方式相爱,一种也许只有婆罗洲的猎头部落才懂的方式。
为母亲说几句,我必须得说内蒂·彻里是一个优秀的女人:聪明,勤劳,有牺牲精神。她忠诚、有爱、正派,但——这么说吧——外表上不算吸引人。当我多年后说我母亲看起来像格劳乔·马克斯 时,人们认为我在开玩笑。她晚年得了老年痴呆症,九十六岁时去世。尽管有妄想症,她自始至终都没有失去反复抱怨的能力,她把它升华为一种艺术形式。爸爸呢,快到九十五岁还充满活力,从来不会有担忧或烦恼干扰他的睡眠。他醒着的时候也没什么多余的想法。他的哲学相当于“如果你失去健康,你就一无所有”,这智慧比西方思想的所有难题都更深邃,简洁得如同一块幸运饼干。他一直保持健康。“没什么会烦到我。”他会吹嘘。“你太笨了,所以什么事都烦不到你。”妈妈会耐心地试图解释。妈妈有五个姐妹,一个比一个相貌平平,我妈可以说是这群人中相貌最平平的。且让我这样说吧:弗洛伊德的俄狄浦斯理论认为我们所有男人潜意识里都想弑父娶母,但到我母亲这儿,这理论碰了壁。
遗憾的是,尽管我母亲是家长中更好的那位,比那个不那么正派的花花公子父亲更负责、更诚实、更明智,我还是更爱父亲。每个人都和我一样。我猜因为他是个可爱的人,更热情,感情更外露,她则咄咄逼人。可她才是让家不至于垮掉的人。她在花店做会计。她操持着这个家,烧饭,付账单,确保家里有新鲜奶酪,父亲则在我睡觉时,匆忙掏出他负担不起的二十几块钱,塞进我的口袋。
这些年来,在他少数几次中彩票时,我们又都被大时代伤害。爸爸每天风雨无阻地玩博彩。在他的生命中,这是最接近宗教仪式的事。而不管他带着一块钱还是一百块钱出门,他都花光了才回家。花在哪儿呢?好吧,买衣服和其他必需品,比如骗人的高尔夫球,滚起来很好笑,他可以用来骗他的同伴。他也把钱花在我和我妹妹莱蒂身上。他用一种慷慨洒脱的方式宠爱我们,像他父亲宠爱他那样。比如:有一段时间,爸爸在包厘街做服务员,上夜班,没工资,只有小费。然而,每天早上我醒来时——当时我正在上高中——床头柜上总有五块钱。我认识的其他小孩每周只能拿到五十美分或一美元零花钱。而我一天有五美元!我用来做什么呢?在外面吃饭,买魔术道具,供我玩扑克或骰子。
你看,我之所以成了业余魔术师,因为我热爱关于魔术的一切。我总是会喜欢上任何需要独处的事,比如练习魔术手法或吹号或写作,因为它使我不必与其他人类打交道。出于无法解释的理由,我不喜欢也不信任人类。我说“毫无理由”,是因为我来自一个充满爱的大家族,人人都对我很好。就好像从基因上看,我天生是个讨厌鬼。同时,我会独自一人坐着,练习纸牌动作和硬币动作,操控整副牌,假洗牌,假切牌,发底牌,藏底牌。不管怎样,对一个天生的讨厌鬼来说,从在帽子里拉出一只兔子,到意识到自己能打牌作弊,是一个小小的飞跃。继承了我父亲的不诚实基因,我很快就能靠扑克牌骗钱,洗劫毫无防备的人,跳过顶牌发第二张牌,花式切牌,然后把所有人的零花钱装进口袋。
不过关于我和我当初的下层阶级生活已经说得够多了。我正在向你们介绍我的父母,但还没讲到妈妈生下她的小坏蛋那一段。我的父亲过着一帆风顺的生活,而我的母亲——她不得不处理日常生存的所有严肃问题——只顾干活,没有玩乐或趣味。她很聪明,但不是那种主要从书本上获取知识的人,她会第一个告诉你,她为自己的“常识”感到骄傲。坦率讲,我觉得她太严格、要求太高了,但这是因为她希望我“有所作为”。她瞥见我五六岁时的智商测试结果,虽然我不会告诉你们得分,但它给我母亲留下深刻印象。有人建议把我送去亨特学院招收尖子生的特别学校,但每天从布鲁克林到曼哈顿的长途车程对母亲和姑姑来说都太辛苦了,她们得轮流带我坐地铁。于是他们把我送回第九十九公立学校,这所学校的老师不太灵光。我讨厌所有学校,要是真去了亨特学院,很可能也会一无所获。我母亲永远在威逼我:既然有这么高的智商,在学校怎么成了十足的白痴?我的学术蠢事一例:高中时我学了两年西班牙语。进入纽约大学后,我就急吼吼地想去上大一西班牙语课——就好像没学过似的。你能相信我最后考试没过吗?
无论如何,我母亲的聪明没有延伸到文化领域,所以不管是她还是我父亲,在学术上从未超越棒球、皮纳克尔纸牌或豪帕龙·卡西迪牛仔电影,从来没有,一次也没有带我去看演出或去博物馆。我到了十七岁才第一次看百老汇演出,绘画则是在逃学时接触到的,当时我需要一个温暖的地方闲逛,而博物馆要么免费,要么不贵。我可以有把握地说,我的父母从来没有看过一场戏,也没有参观过一次画廊或读过一本书。父亲拥有一本书,《纽约黑帮》。这是我成长过程中唯一翻过的书,让我对黑帮、罪犯和犯罪产生了迷恋。我认识黑帮,就像大多数男孩认识球星一样。我也认识棒球运动员,但并不像我对“热血吉普赛”、“行贿点钞手”杰克·古兹克和“滴答”坦嫩鲍姆 那样熟识。噢,我还知道电影明星,多亏了我的表姐丽塔,她在墙上贴满《现代银幕》( Modern Screen )上的彩色肖像照。我等一下再写她,因为她是我成长过程中真正的亮点之一,值得用特别的篇幅来描述。但除了鲍嘉和贝蒂·格拉布尔,赛·扬有多少胜场,哈克·威尔逊一个赛季里打出了多少个打点,是谁为辛辛那提连续投出两个无安打,我还知道阿贝·瑞勒斯会唱歌但不会飞——还有欧尼·麦登的下场,以及为何冰锥是匹兹堡的菲尔·斯特劳斯的首选武器。
除了《纽约黑帮》,我的所有藏书都是漫画书。我只读漫画书,直到将近二十岁。我的文学英雄不是于连·索黑尔、拉斯柯尔尼科夫或约克纳帕塔法 当地的乡巴佬,而是蝙蝠侠、超人、闪电侠、潜水侠纳摩和鹰侠。是的,还有唐老鸭、兔八哥和阿奇·安德鲁。大伙儿,你们正在读一位热爱黑帮的反人类文盲的自传;一个没有教养的孤独的人,他坐在三面镜前,练习一副纸牌,这样就可以藏掉黑桃A,从任何角度都无法被看到,然后骗取一些赌注。是的,最终我折服于塞尚沉重的苹果和毕沙罗雨中的巴黎林荫道,但正如我所说,只是因为我会逃学,在那些下雪的冬日清晨需要庇护。十五岁的我在那儿被吸引住了,面对马蒂斯和夏加尔,面对诺尔德、克尔希纳和施米特-罗特卢夫,面对《格尔尼卡》和墙面大小的、狂乱的杰克逊·波洛克,面对贝克曼的三联画和路易丝·内夫尔森的深黑色雕塑。然后在MOMA自助餐厅吃午餐,随后在楼下放映室看一场老电影。卡洛·朗白,威廉·鲍威尔,斯宾塞·屈塞。听起来是不是比施瓦布小姐的讨厌小家伙们要求知道印花税法的日期或怀俄明州的首府更有趣?然后是在家说谎,第二天在学校找借口,掩人耳目,躲躲闪闪,伪造通知,罪加一等,父母气愤。“可你的智商这么高啊。”顺便说一句,读者朋友,它并没有那么高,但从我母亲的内心呼喊来看,我可以解释弦理论。你看我的电影就能明白;有些很有娱乐性,但我没有一个想法能创立新的宗教。
另外——我毫不羞耻地承认——我不喜欢读书。不像我妹妹,她爱读书,我是个懒惰的孩子,没有发现读书的乐趣。我为什么要觉得读书有趣呢?广播和电影要刺激得多。它们不太费力,更生动。在学校里,他们从来不懂得如何向你介绍阅读,让你学会享受它。他们选择的书和故事都沉闷,乏味,缺少特色。在那些为青年男女精心挑选的故事里,没有一个比得上塑胶人或惊奇队长。你觉得一个欲火中烧的孩子(再次无视弗洛伊德,我从未有过潜伏期),喜欢看鲍嘉和卡格尼演的黑帮片,喜欢浅薄性感的金发美女,还会去细读一百遍《麦琪的礼物》?于是她卖掉头发给他买表链,他卖掉手表给她买梳子梳头。我从中得出的寓意是用现款消费总是比较安全。我喜欢漫画书,虽然文字稀疏,可后来学校推荐我读莎士比亚,他们设法强行灌输,以至于结束时,只要你活着,就再也不想听到hark、prithee或but soft 了。
总之,我直到高中快毕业时才开始阅读,荷尔蒙真正开始发挥作用,我第一次注意到那些留着直长发的年轻女性,她们不涂口红,几乎不化妆,穿着黑色高领毛衣、裙子和黑色连裤袜,背着大皮包,里面放着《变形记》,还在空白处做了“是的,太对了”或“参见克尔凯郭尔”之类的批注。不管出于什么非理性的肉欲特质,这些都是俘获我心的人,当我打电话约她们,问她们是否愿意去看电影或棒球比赛,而她们说宁愿去听塞戈维亚 或去外百老汇看一场尤奈斯库的戏时,会有一段长时间的尴尬停顿,我会说:“我稍后打给你。”然后慌忙去查塞戈维亚和尤奈斯库是谁。公平地讲,这些女人并不热切等待下一本《美国队长》,甚至下一本米奇·斯皮兰 ——我唯一能引用的诗人。
当我终于约到这些迷人的波西米亚小金橘中的一个时,对我们俩来说都很残酷。对她而言,因为晚上一开始,她就会意识到身边是个文盲白痴,似乎不知道斯蒂芬·迪达勒斯 是个什么角色;对我来说也很残酷,因为我开始意识到自己确实是个弱智,如果我希望亲吻那些不涂唇膏的嘴唇,或能再见到她,我将不得不真正深入研究文学,而不仅仅是研究《死吻》( Kiss Me Deadly ) 。我不能单单靠“幸运的卢奇亚诺”或鲁贝·瓦德尔 的轶事过活。我得去看一看巴尔扎克、托尔斯泰和艾略特,这样才能接得住对话,而不必因为她突然声称得了黄热病,就把这位年轻女士送回家。与此同时,我的结局就是跑到杜布罗餐厅,对其他在周六晚上三振出局的受害者表示慰问。
但这些惨败将来才会发生。既然你们对我的父母有了一些了解,我来说说我唯一的手足,我的妹妹。然后,我会重新回来并出生,这样故事才能真正开始。
莱蒂比我小八岁。自然,当她即将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我的父母用彻底错误的方式为我做了心理准备。“当你妹妹出生后,你将不再是众人关注的焦点。你不会再得到礼物,礼物都给她了。我们都得把注意力转移到她和她的需求上,所以别指望再成为焦点了。”别的八岁男孩可能会对突然被抛在一边、被新生儿取代的前景感到心烦意乱。但是,哪怕我很爱我的父母,我也知道他们是一对没有育儿天赋的外行,他们的可怕预言愚蠢而空洞,事实证明也是如此。我想这充分展现他们以一种如此明确的方式爱着我,我知道虽然他们表现得像卡珊德拉 一样,但他们永远都不会抛弃我,不会停止为我的健康快乐做出奉献,而他们的确没有。
当我在婴儿床里看到我妹妹的那一秒,我就完全被她吸引住了,爱她,并帮助抚养她,保护她免受父母之间摩擦的伤害,这种摩擦会因为一些琐碎问题而成倍升级。我的意思是,谁能相信对鱼饼冻的分歧可以演变成一场荷马式的战斗?我和莱蒂一起玩,和朋友出去玩时也常常带着她。他们都觉得她可爱又聪明,我和她总是相处得很融洽。这让我想起我和格劳乔的一次通信,那些年我和格劳乔的关系很好,这要感谢迪克·卡维特 ,关于他,我后面再跟你们讲。哈珀 去世时,我给格劳乔写过信,他回信说,他和哈珀从来没有发生过严重争执,也没有说过对方坏话,我和我的妹妹就一直是这样,如今她负责制作我的电影。
但现在,我已经准备好要出生了。终于,我进入了这个世界。一个我永远不会感到舒服、永远不会理解、永远不会赞同或原谅的世界。艾伦·斯图尔特·康尼斯伯格,生于1935年12月1日。实际上,我是11月30日非常接近午夜时出生的,我的父母把日期推后,这样我可以从第一天开始活。这没有在生活中给我带来任何优势,我宁愿他们给我留下一大笔信托基金。我会提及此事,是出于一种毫无意义的讽刺:我的妹妹在八年后的同一天出生。这个非凡的巧合其实毫无意义。我在布朗克斯的一家医院里出生,虽然父母住在布鲁克林。别问我为什么我妈大老远跑到布朗克斯来生我。也许那家医院供应免费餐吧。总之,我妈没有再从布朗克斯的医院大老远跑回来。相反,她差点死在那里。事实上,有好几个星期都可能有险情,但据她说,不断补充水分帮她渡过难关。我原本要由父亲一个人抚养长大。我原本可能会有一张犯罪记录表,到现在应该和《妥拉》一样长。但事实上,有了爱我的父母,我长大后出奇地神经质。为什么这样,我不知道。
我是我母亲五姐妹的焦点,唯一的男孩,这些可爱嚼舌妇的宠儿,深受溺爱。我从没错过一顿饭,也没缺过衣服和庇护所,从没得过小儿麻痹症之类的重病,那时小儿麻痹症很是猖獗。我不像班上的一个孩子有唐氏综合征,也不像小珍妮那样驼背,或像施瓦茨家的孩子患有脱发症。我健康,受欢迎,有运动天赋,总是团队的首选,会打球,会跑步,但不知为何,我最终变得紧张、恐惧,是个情绪废人,近乎冷血,厌世,幽闭恐惧,孤立,怨愤,绝对悲观。有些人看见杯子半空,有些人认为杯子半满。我总是看见棺材半满。在肉体所承受的1000种痛苦 中,我设法避开了大部分,除了第682种——没有否认机制 。我母亲说她想不通。她总说我五岁前是个乖巧、可爱、开朗的孩子,随后就变成了一个阴郁、凶恶、不满的烂小孩。
然而我的生活没有创伤,没有发生过可怕的事,让我从拿着鱼竿、穿着裤衩、面带微笑、满脸雀斑的小伙变成一个长期不满的家伙。我自己的猜测是我在五岁左右时就意识到了死亡,并想明白了:哎哟,这不是我报名参加的东西。我从来没有同意成为寿命有限的人。如果你不介意,我想把门票钱要回来。随着年龄增长,我越来越明白的不只是消亡,还有存在的无意义。我遇到了困扰前丹麦王子的相同问题:既然我可以把鼻子弄湿,插进灯座,再也不必面对焦虑、心痛或我母亲的白斩鸡,为什么要去忍受这些投石和箭矢 ?哈姆雷特选择不这样做,是因为他担心死后会发生什么,但我并不相信有死后的世界,所以既然我对人类状况的评价根本不高,加上它痛苦的荒谬,为什么还要继续下去?最终,我想不出一个合乎逻辑的理由,只能得出结论:作为人类,我们生来就是要抗拒死亡。血液胜过大脑。没有合乎逻辑的理由去苟活,但谁在乎大脑说什么呢——心脏说:你看见穿迷你裙的罗拉了吗?尽管我们抱怨、呻吟、坚持,常常很有说服力地认为,生命是一场毫无意义的、苦难和眼泪的噩梦,但如果有个人突然进入房间,拿着刀要杀死我们,我们会立刻做出反应。我们会抓住他,用尽每一丝力气让他缴械,以便活下来。(就我个人而言,我会逃跑。)我认为,这是我们最根本的特性。现在你很可能已经明白了,我不仅不是知识分子,而且无聊乏味。
顺便提一句,我经常被人描述为“知识分子”,这令人吃惊。这是像尼斯湖水怪一样虚假的概念,因为我的头脑中没有一个知识分子神经元。对于学术性的东西,我是文盲,也不感兴趣,我从小就是坐在电视机前的鼻涕虫的原型,手里拿着啤酒,橄榄球赛激战正酣,墙上贴着《花花公子》的中页海报,我这个野蛮人,穿着粗花呢衣服,肘部打着牛津大学教授的补丁。我没有深刻的见解,没有崇高的思想,不理解大多数诗歌,除非以“玫瑰是红色的,紫罗兰是蓝色的” 开头。然而,我拥有一副黑框眼镜,我认为正是这副眼镜,加上一种从广博的来源中挪用片段的天赋——这些片段对我来说过于深奥,无法理解,但可在我的作品中加以利用,给人一种比我实际知道的更多的欺骗性印象——使这不实之词得以延续。
好吧,我在泡泡中长大,有很多宠爱我的女人,妈妈、我的姑姑,还有两对可爱的祖父母。试着了解一下:爸爸的爸爸,曾经很有钱,他乘船去伦敦只为了看赛马,还在歌剧院有个包厢,现在穷了,天晓得用什么方法赚点小钱。他的妻子,也是个移民,他娶了她,于是他们可以一起来到这个国家。当时她为了躲避俄国的反犹屠杀,而他是为了逃避义务兵役。她是一颗老女人葡萄干,有糖尿病,与配偶及孩子住在一间俗气的陋屋里,屋子里有一架没人弹的立式钢琴。但她爱我,偷偷塞给我钱和黄盒多米诺牌方糖,除了偶尔探望,不求任何回报,尽管他们很穷,但她一直很慷慨。
我的外公外婆也很爱我。妈妈的妈妈,又胖又聋,整天坐在窗边,每天如此(从她的长相来看,她或许更适合住在荷叶上)。外公活跃阳刚,总去犹太会堂,看看我这样的讨厌鬼是如何报答他的恩情的:我和朋友们得到一枚假的五分镍币。纯铅的。我们不敢试着在糖果店使用,以免沦落到赖克斯岛 ,所以我自告奋勇地把它悄悄塞给外公,他年纪大了,不会装傻,而且他也没有装,于是我从他打开的钱包里拿出五分钱跟他交换,并不像电影里那样——老家伙暗笑着知道我在搞什么花样,却用狡猾的眼神回应我。不是的。他被骗了,我骗走了他的五分钱,塞给他那枚铅制镍币,然后去买古柏牌花生巧克力了。
最后,是我童年的真正亮色,表姐丽塔。她比我大五岁,金发,胖乎乎的,她的陪伴或许对我的人生产生了最重要的影响。丽塔·维什尼克,父亲也是逃亡的俄罗斯犹太人,原姓维什涅茨基,英语变成了维什尼克。她是个有魅力的女孩,小儿麻痹症患者,稍有些跛脚,她对我很有好感,带着我去各种地方——电影院、海滩、中餐馆、迷你高尔夫、比萨店——她和我打牌,下跳棋,玩大富翁。她把我介绍给她所有的朋友,比我大的男孩女孩,我身上任何早熟的地方似乎都能让他们高兴,于是我与他们相处融洽,对于一个小男孩来说,我变得非常老练,我的童年也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我也有同龄朋友,但我花很多时间和丽塔以及她那一拨孩子们在一起。他们是聪明的中产阶级犹太小孩,接受教育后去做老师,或成为记者、教授、医生和律师。
但让我回到电影,这是丽塔的最爱。现在别忘了,我五岁,她十岁。除了在墙上贴满每个好莱坞明星的彩色照片外,她还经常去看电影,也就是每周六中午去看双片连映,通常在米德伍德,而当她和朋友一起去的时候,她总是带上我。我看了好莱坞所有的电影。每一部长片,每一部B级片。我知道电影是谁演的,认得出他们,也渐渐认识了小角色,黄金配角,认出了音乐,因为我知道所有的流行音乐,丽塔和我一起坐着听广播,没完没了。听《虚构舞会》《你的流行音乐榜》 。在那个年代,收音机从你刚醒来到去睡觉一直开着。音乐,新闻,无论什么音乐。
那时的流行音乐是科尔·波特、罗杰斯和哈特、欧文·柏林、杰罗姆·科恩、乔治·格什温、班尼·古德曼、比莉·哈乐黛、艾特·肖、汤米·多尔西。所以在当时,我被如此美好的音乐和电影淹没。首先,每周一场双片连映,然后随着一年年过去,我去得越来越多。周六早上走进米德伍德时我如此兴奋,放映厅的灯还亮着,一小群人买好糖果鱼贯而入,同时播放着一些流行唱片,以防已入座的观众抗议,直到灯光暗下来。哈里·詹姆斯唱道——“我会撑过去。”(I'll get by.)红色烛台罩,金铜灯具,红色地毯。最后,灯光熄灭,帘幕拉开,银幕上亮起一个让人垂涎欲滴的标识,如果我可以混合使用隐喻的话,可以说带着巴甫洛夫式的期待。所有的我都看过,每一部喜剧片,任何一部牛仔电影、爱情故事、海盗片、战争片。几十年后,我和迪克·卡维特站在一条街上,那里曾经有个大剧院,现在成了空地,我们都盯着空白的地块,想起我们曾经坐在中间,被带往充满阴谋的外国城市,到达被浪漫的贝都因人包围的沙漠,在船上,在战壕里,去往宫殿和印第安保留地。很快,那里会有一栋公寓,而瑞克咖啡馆早已拆除。
小时候我最喜欢的电影,我称之为“香槟喜剧”。我喜欢那些发生在顶层豪华公寓里的故事,电梯门打开,就是一间公寓,瓶塞弹出,风流倜傥的人们说着风趣的对白,追求着美丽的女人,她们在房子里闲逛,穿得像如今人们去白金汉宫参加婚礼时那样。
这些公寓很大,通常是复式,有很多白色空间。一进门,客人们几乎总是直接冲向最容易到达的小吧台倒杯酒。每个人都喝个不停,没有人吐。没有人得癌症,顶楼也不漏水,当半夜电话响起时,这些能俯瞰中央公园或第五大道的人,不必像我母亲一样从床上起身,在黑暗中跌跌撞撞地摸索着那黑色仪器,听到的没准是哪个亲戚刚刚咽气的消息。不。赫本或特蕾西或加里·格兰特或玛娜·洛伊只会伸手去拿床头桌上咫尺之遥的电话,那电话通常是白色的,而消息也不是围绕着细胞转移或多年食用烧烤导致的冠状动脉血栓,更可能是一些能解决的难题,比如“什么?什么叫我们不是合法夫妻!?”
想象一下在夫拉特布什街区的酷暑。温度高达95华氏度 ,湿度令人窒息。没有空调,也就是说,除非你走进一家电影院。早上你在小厨房里用咖啡杯吃着溏心水煮蛋,地上铺着油毡,桌上铺着油布。收音机里播放着《牛奶工让那些瓶子保持安静》或者《苔丝的火炬之歌》。你的父母在进行又一场愚蠢的“讨论”——这词是我母亲说的,“讨论”没有交换火力便停止了。要么是她把酸奶油泼在他的新衬衫上,要么是他把出租车停在家门口让她难堪了。上帝保佑她别被邻居发现她嫁给了一个出租车司机,而不是最高法院法官。我父亲总是不厌其烦地告诉我,他曾经载过贝比·鲁斯 。“给我的小费少得可怜”,是他对“击球苏丹”的全部印象。多年后我想起了这件事,那时我还在蓝天使夜总会表演喜剧,门卫桑尼给我讲了他对比利·罗斯的性格概括,此人是富裕的百老汇大亨,喜欢装大人物。“一个二十五美分佬”,桑尼讥讽道,他已经学会了用小费的体量来划分所有人类。我在这段人生记录中调侃我的父母,但两人都向我传授了知识,几十年来对我很有帮助。来自我父亲的:在报摊上买报纸的时候,千万不要拿最上面那份。来自妈妈的:衣领上带标签的是背面。
炎热的夏日,你把押的瓶子还回市场,每瓶拿回两分钱,消磨了一上午,这样你就可以在米德伍德、时尚或榆木三家离家最近的电影院里消费了。在三千英里之外的欧洲,犹太人正被普通德国人无缘无故地枪杀、关进毒气室,德国人干得津津有味,他们在整个欧洲大陆随便走进谁家就能找到衣架。而你汗流浃背地走在康尼岛大道上,丑陋的街上充斥着二手车场、殡仪馆、五金店,直到激动人心的广告牌出现在眼前。现在烈日当空。手推车发出噪音,汽车在鸣笛,两个男人被困在路怒症的白痴舞步中,正尖叫着开始挥拳相向。矮小瘦弱的那个正跑去拿他的拆轮胎棒。你买了票,走进影院,突然间,炎热和阳光消失了,你置身于凉爽、黑暗的平行现实中。好吧,只是一些影像——但这些影像多棒啊!一位身穿白衣的老太太,照着手电筒引导你入座。你把剩下的钱都花在了那些名字花哨、叫珠珠糖或笑笑糖的糖果 上。现在你抬头看银幕,在科尔·波特或欧文·柏林难以言喻的优美旋律中,出现了曼哈顿的天际线。电影很对我胃口。我不会去看农场里穿着工装裤的人早起挤牛奶的故事,他们的人生目标是在农贸市集上得个奖,或训练他们的马克服一系列艰难困苦,在当地的轻驾马车赛上夺冠。而且,幸运的是没有狗救人的故事,没有鼻音浓重的角色把手指伸进招风耳挖出里面的东西,也不会有男孩钓鱼打瞌睡时,脚趾被系上绳子。
直到现在,如果一部电影的开场镜头是扔旗的特写,而旗子又落在一辆黄色出租车的停车收费表上,我就会留下来。如果落在邮筒上,我就不看了。 是的,我的角色会醒来,他们的卧室窗帘会拉开,露出纽约市的高楼以及外面每一丝令人兴奋的可能性,而我的演员在床上用餐,用带晨报架的托盘——或者在有亚麻布和银器的桌上吃饭,这家伙的鸡蛋会装在蛋杯里端到桌上,所以他只要敲敲蛋壳就能吃到蛋黄,没有关于集中营的新闻,也许只有头版上一些美丽的女人与另一个家伙在一起,这让弗雷德·阿斯泰尔 非常生气,因为他爱她。或者,如果是已婚夫妇的早餐,他们在一起多年之后仍然真心关心彼此,她不会老想着他的失败,而他也不会叫她讨厌鬼。电影结束,第二部是侦探惊悚片,某位硬汉私家侦探用一记猛拳解决了生活中的所有问题,并带着一份切片番茄离开了,而这种样子的番茄在我的课堂上或我参加过的任何婚礼、葬礼和成人礼上都不存在。顺便说一句,我从来没有参加过葬礼:我一直都在逃避现实。我看到的第一具也是唯一一具尸体是塞隆尼斯·蒙克 的,我在去伊莱恩餐厅吃晚饭的路上停下,出于尊重去看他,当时他躺在第三大道的殡仪馆里供人瞻仰。我是带着米亚·法罗一起去的;那是我们最初约会的时候,她有礼貌但很沮丧,她当时本该知道,她是在和错误的梦想家开始一段关系,但所有那些疯狂 都是后来的事。
说到这儿,现在双片连映结束了,我离开电影院舒适而黑暗的魔法,重新进入康尼岛大道,进入阳光和车流,回到K大道可怜的公寓里。回到我的大敌,现实的魔掌中。在我的电影《傻瓜大闹科学城》里,作为喜剧场景的一部分,通过某种致幻过程,我想象自己是《欲望号街车》中的白兰芝·杜波依斯。我用女性化的南方口音说话,试图让这段戏好笑,而黛安·基顿扮演了一个完美的白兰度。基顿是那种抱怨“我做不到,我没法模仿马龙·白兰度”的人。就像班上那些告诉你她们考得有多烂的女生,最后成绩出来是全优。自然,她的白兰度比我的白兰芝好,但我的重点是,在现实生活中,我就是白兰芝。白兰芝说:“我不要现实,我要魔法。”而我一直鄙视现实,贪恋魔法。我试着做一名魔术师,但发现我只能操纵纸牌和硬币,而不是宇宙。
就这样,因为表姐丽塔的缘故,我接触到了电影、电影明星、有爱国道德规范和神奇结局的好莱坞;当我拒绝每个人试图教给我的东西时——从父母到我的西班牙语老师,当时我已经学了两年西班牙语——好莱坞被我接受了。《现代银幕》。《影戏》。鲍嘉、卡格尼、爱德华·罗宾逊、丽塔·海华斯……他们的电影世界是我所学到的东西。那些风流倜傥的、那些肤浅的、那些错误地令人向往的,但我不后悔看了任何一帧。当被问及我电影中的哪个角色最像我时,你只要看看《开罗紫玫瑰》( The Purple Rose of Cairo )中的塞西莉亚。
所以我说到哪儿了?哦,我出生了。我肯定是出生了,我之所以那么说,是因为有三次我险些没能出生。第一次是我父亲身为仅有的三名游泳者之一,在船沉没时长距离游上岸。第二次也涉及他,但不那么英勇。他和我母亲、也就是他当时的未婚妻一起参加了家庭聚会。都是我母亲那边的家人。他们是一群正派的、吵吵闹闹的犹太人,生活方式很随意。一个例子说明他们的风格:我们有个亲戚名叫菲尔·沃瑟曼,我很快就会再讲到他,因为他对我后来的事业有很大贡献。但还有另一个亲戚也叫菲尔·沃瑟曼,同样是家里的重要成员,这位总是被称为“另一个菲尔·沃瑟曼”。于是,在每一次关于菲尔·沃瑟曼的谈话中,人们总需要具体说明,大家是这样说的:“我在曼哈顿散步,碰到了另一个菲尔·沃瑟曼。”或者:“我得给另一个菲尔·沃瑟曼买件礼物。”作为一个孩子,我想知道,当他打电话时,他是否会这样开场:“嗨,我是另一个菲尔·沃瑟曼。”而他的妻子会不会说:“这是我的丈夫,另一个菲尔·沃瑟曼。”或者,在他的墓碑上,是否会写着:“这里躺着另一个菲尔·沃瑟曼。”不管这套系统建立得多么草率,它有用。
总之,来讲这次聚会,有个表妹炫耀了她的新钻戒。很多人都对钻戒的大小和美丽惊叹不已,尽管我确信它离希望钻石 还相去甚远。可是,一小时后它不见了,恐慌随之而来。没有人能找到这颗珍贵的宝石。我不知道悬案是怎么破解的,但被发现是我父亲偷的。好吧,你可以想象这种惊愕。眼睛大睁,双手以意第绪戏剧的方式抱住头,集体发出一声“哎呀”,同时放下甜酒酒杯,扔下嚼了一半的鸡腿。自然,我母亲崩溃了,当晚婚礼取消。我的出生现在又一次陷入危机。最后还是我父亲的父亲对我母亲的父亲一番花言巧语,才终于化解危机。我父亲的父亲做出承诺,他的呆头贼儿子再也不会做这样的事了,而且他也会脱离非法勾当,不再为黑道下注,改邪归正。就这样,他不知怎的帮我父亲在夫拉特布什大道上买下一家快倒闭的杂货店,经过精心策划和努力工作,我父亲成功地在创纪录的时间里使它的亏损翻了一番。现在,我意识到了父亲没有养家糊口的天赋,这话题多年来引发许多激烈讨论,令我父亲多次愤怒地将所有衣服打包在一个行李箱里,然后再拆开行李箱回去睡觉。
我第三次险些不存在是在出生后不久。起码,我当时活蹦乱跳了。我母亲,我告诉过你,总是被迫工作来贴补我父亲众多无利可图的生意,不得不把我交给女佣。那都是些不认识的年轻女人,由中介公司派遣,常常更换。我母亲会嘱咐她们:鱼肝油放在哪里,我只喝巧克力牛奶,以及不管我长得多可爱,都不要相信这个小杂种。我坐在高凳上,通常在她离开时很不高兴,虽然到现在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因为她是那种闷闷不乐的人,并非像碧莉·伯克或斯普林·白灵顿那样有趣的母亲。无论如何,事实证明每天与陌生人单独相处会导致生命危险,一个女佣把我裹在一条毯子里面,解释说她要闷死我有多么简单,然后她会把毯子和死在里面的我扔进垃圾桶。裹在那条毯子里,情况变得暖和、不透气。幸运的是,我的女仆属于那种不会付诸行动的疯子,而不是那种少吃了一顿镇静剂、最终穿着橙色囚服登上报纸第六版的疯子。
正如我所说,我很幸运,这种幸运伴随着我的一生,直到如今。它的力量怎么看都不过分。人们会指出我的事业不可能全靠运气,但他们没有意识到其中有多少纯属幸运,仅此而已。
所以,当我的出生受到威胁、早年生存岌岌可危时,我还是活着来到了布鲁克林J大道旁的第十四街。我对早年的记忆并不多,除了喝过一杯直接从奶牛乳房里挤出来的牛奶(这本该让我兴奋,但我觉得它温热而恶心),以及在看某部迪士尼电影时挣脱母亲,试图跑到过道尽头去触摸银幕之外,没有其他值得一提的无聊轶事。哦对了,我似乎是个天生的偏执狂。我还记得我的第一个住所,是我父母与阿贝叔叔、母亲的妹妹塞尔阿姨合租的公寓。我记得我以为这个世界上的其他人,包括我父母和叔叔阿姨,都是来自另一个星球的外星人,他们会在某个时刻摘下面具,露出他们真正拥有的怪物面孔,并把我砍成碎片。为什么会有这么可怕的幻想,我不知道。我说过,我的父母和叔叔阿姨对我很好,很爱我。
我们最初住在一个美好的街区,我是在它消失后才真正体会到的。这里是J大道,一条商业街,当时并没有什么大不了,如今在我看来却像个天堂。这里有美妙的糖果店、有卖鲜嫩多汁的肉类的熟食店、玩具店、五金店、美味的中餐馆、台球室、图书馆。还有无数小店,卖衣服和新鲜出炉的蛋糕和面包,当然,还有那位卖泡菜的女士,一个可怕的生物,就像牛头人一样坐在一大桶泡菜边。她是个穿着许多件毛衣的傻大个,层次感十足。为了五分钱,她会把手伸进桶里,找一棵五分钱大小的泡菜给你,几十年来,她每天都把那只手浸在腌汁里,手都成了泡菜。小时候我就在想,要用多少加仑的珍柔乳液才能让它恢复正常。还有米德伍德,我几乎就住在那家电影院里。那时候多好啊,在我这个小破街区里,步行范围内有无数电影院,都是双片连映。更穷些的影院会放映两部电影、五部动画片、一部像《蝙蝠侠》一样的周更系列片,以及一部好笑的短片,如果短片是罗伯特·本奇利演的、而不是《乔·麦克多克斯》 [1] 的话。
不走运的是,有时会出现风光片,菲茨杰拉德先生会带我们去锡兰和爪哇那样的地方,那些被时间遗忘的土地,不管我们想不想去。有时你会得到一个开门奖 ,也许是一把纸枪,当你向前扣动它时会发出巨大的响声,但这个才是杀手锏——无论如何,门票的价格是十二美分。那是我小时候。尽管不至于小到还不能去看电影。高级电影院的价格是二十美分,然后是二十五美分,然后是三十五美分。涨到五十五美分时,这个街区就像《战舰波将金号》里的船员一样起义了。有人告诉我,现在一张票可能卖二十美元。你知道我得退回多少个押金瓶才能换来二十美元吗?
每个街角都有电影院,每一天都有值得去看的电影——如果你对《犯罪医生》或《吹哨人》没意见的话。我都喜欢。有一天,我的生活改变了,父亲带我去曼哈顿,享受今天所说的“美好时光”,虽然他很可能是去城里偿还赌金。我当时大约七岁,在此之前只见过布鲁克林。
我们坐地铁,在时报广场下车,然后往上走,出现在百老汇和四十二街。我震惊了。这是孩子视角:一百万人,许多士兵、水兵和海军陆战队员。无尽的电影院在百老汇、在四十二街两侧一字排开。舞厅。时髦的女人,或者我是这么认为的。演奏乐器讨饭的人。邦德服装的招牌,骆驼牌香烟的招牌,上面是个吐大烟圈的家伙。一个干瘪的人在朝聚集的人群喊着世界末日将在星期四到来。(这家伙知道些什么吗?)还有就是,没有牵线,那些纸娃娃是怎么在空中跳舞的?在四十二街上有家大笑电影院,外面摆着哈哈镜(我必须说,即使我那时七岁,这都没能逗乐我),然后是吹嘘自家拥有双性人的休伯特跳蚤博物馆,不管那是什么鬼东西。我们在那里停留,只为了让我父亲可以用一支点二二口径的步枪射灭蜡烛,他花了大约五美元买子弹。
我爸爸见一支枪爱一支。他永远无法抗拒射击馆,那时候那里有步枪和实弹。在后来的生活中,他拿到了手枪许可证,他解释说他随身带着珠宝,所以需要持枪。在那些年里,他靠欺诈获得珠宝,很晚才回家,因为他也在餐馆上夜班。他并不需要枪,只拔出过两次手枪:一次是把一个闹事者赶下市内公车;一次是凌晨3点独自在地铁里,面对四个年轻人,他掏出手枪,对着隧道的暗处开了一枪。他们转身就跑。他们并没有攻击他,但他感觉到了他们将要这么做,尽管他知道他们只是个理发店四重奏组合——在这种情况下,把他们吓跑是对的。
就这样,我们沿着百老汇往上走,经过一家又一家电影院和餐馆,麦金尼斯、罗斯、杰克·邓普西、草皮,还有林迪。我们去各种各样的游戏机房,吃法兰克福香肠,喝凤梨可乐达,也许再看场电影。当时我还很小,记不太清,只记得我立刻体验到对于曼哈顿的激情,这些年来,我一有机会就回来。对我来说,最幸福的记忆莫过于逃学,在布鲁克林J大道上车,乘车进城,买一份报纸,躲进自动贩卖机餐厅,狼吞虎咽地吃樱桃派、喝咖啡,读吉米·坎农。那时候,派拉蒙开门了,我就会去看电影和舞台剧,我总是喜欢喜剧。我记得去罗克西夜总会的时候,就见过艾灵顿公爵乐队,而当时电影一结束,正是这支乐队从乐队席升起,演奏《搭乘A列车》(“Take the ‘A’ Train”),我的头顶炸开了。从那时起,任何一部以纽约为背景的电影我都看。有多少次我心醉神迷地坐在那儿,看着某个长腿小妞离开曼哈顿的夜店回家,肩上披着一条贵得离谱的皮草,走进第五大道的门厅,按下电梯按钮,上到她的公寓,直到黎明在《突如其来》(“Out of Nowhere”) 的舒缓旋律中到来才转身进家门。
每次我回到布鲁克林,我都想住在河对岸的城市。我渴望有一天可以走进一家曼哈顿酒吧,说:“老规矩。”多年后,莫特·萨尔有了个好主意,他想对电影提起集体诉讼,因为电影毁了我们所有人的生活。但我离题了。
回到我们的故事,我还在布鲁克林的J大道上,白天穿着太阳衣,终于从婴儿床变成单人床。我确实记得那个小小的仪式。我是如此容易害怕的孩子,从睡新床的第一晚起,我就形成了所谓的“睡姿”,一个朝右侧卧的姿势,能让我在一瞬间坐起来,要是有狼人从衣柜里出现,我就能做出反应。我睡觉时已经做好跳下床的准备,但接着要怎么做呢?问得好。柔术在战争的那些年相当流行,但你必须让狼人先和你握手,然后才能把他摔过肩膀。无论如何,我想说,随着年龄增长,我成熟了,明白了这一切多么愚蠢,睡觉时身边放一根路易斯维尔·斯拉格牌棒球棍要明智得多。
与曼哈顿时髦生活的逃避主义幻想相吻合——我说时髦,是因为其他男孩看了电影出来后会想成为约翰·韦恩、加里·库珀、艾伦·拉德,我却更认同雷金纳德·加德纳、克利夫顿·韦伯和那些更俗气的角色。哦,还有无处不在的鲍勃·霍普,我从来没有错过他在电影和广播中的表演。我喜欢电台。那是天堂的另一个版本,我生病或装病,这样就可以不上学待在家了。装病很难。如果我没发烧,我就得去上学,由于母亲把体温计塞进我的嘴里之后总是坐在那儿,所以几乎不可能找到暖气片或灯泡使水银上升而不被打爆头。但如果生病在家,床是我的据点,旁边放着收音机。听《早餐俱乐部》《海伦·特伦特》《萨尔迪的午餐会》《一天的女王》,洛伦佐·琼斯和他的妻子贝尔 ,对了,还有安德烈·巴鲁克,他那时与贝阿·韦恩结婚了 。最后在傍晚,《少年飞行员》、汤姆·米克斯、《午夜船长》;晚上晚些时候,《答题者》《宝贝史努克》《独行侠》。 饭呢,就在床上吃。父亲下班回家时会带十本新的漫画书,花费一块钱。在那个年代,广播是每个人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回想起来,我发现有趣的是,我的父亲,虽然喜欢打架,但他更喜欢喜剧节目,从不会错过杰克·本尼或查理·麦卡锡,或后期的格劳乔。我本以为他爱听《痞子》《大卫·哈丁》或《反间谍》,但并不是,而是《莱利的生活》和《费伯、麦基和莫利》。
我欣然接受了这一切,但我们的家庭医生从不允许我听《内心圣殿》或任何被认为太恐怖的东西。科恩医生建议我母亲绝对不要让我看《科学怪人》或《德古拉》之类的电影,因为我是个紧张的孩子,会做噩梦。我母亲采纳了本地家庭医生的所有育儿建议,他用听诊器听我的心脏,敲打我的胸口,用橡胶锤敲打我的膝盖,听妈妈讲我是个怎样的烂小孩,给我做心理分析,开柯西拉那 和几块芥末膏药,所有这些都只需一个电话便上门完成,只要两块钱。我母亲会把他的诊断当成是阿维森纳 做的。她向任何医生或任何与医学界有微弱联系的人寻求生理和心理上的医疗建议。她经常咨询面包店楼上的本地牙医,问题不仅限于臼齿和牙龈。她还向当地的药剂师请教。如果你会开处方或卖鸡眼膏药,她就会让你做脑部手术。如果你是一个真正的医生,你就是上帝。她带着对拉比一样的崇敬说出医生的名字。
所以我喜欢生病,喜欢在床上尽情享受收音机、漫画书和鸡汤。在这里我应该提一下,101华氏度 高烧的意外喜悦,有一部分我前面已说到过:我恨、厌恶、鄙视学校。第九十九学校一无是处,老师们愚蠢、有偏见、落后。我说的是20世纪40年代初的事。战后,来了一些更好的老师。让我来优美地展开一下。工作人员都是蓝头发爱尔兰女人,就像选角导演寻找严厉而粗鲁的修女时会想到的那种。我曾被校长助理里德小姐揪着耳朵拖上一段楼梯,愿她在“特” 里腐烂。当我畏畏缩缩时,她就是这么发音的——“虫子对‘特’壤有好处。”我想说,这念作“土壤”,肥婆,然后把她铲到土下面。
少数几个男老师是比较放松的自由派犹太人。其中最好的一个被解雇了,因为他的想法太自由。在一项叫“演唱”的活动中,每个班级要选一首歌唱,然后在礼堂表演,他选了一首世纪初的歌,叫“Boops-a-Daisy”,它是这么唱的:“手”(舞者拍手)、“膝盖”(舞者拍膝盖)和“Boops-a-Daisy”(一对对舞者别过身去,一起撞屁股)。好吧,那些婆娘站在那儿惊愕不已,就好像他在礼堂里上演了一场轮奸。人们通常就对《你是伟大的旧旗帜》或《双人自行车》做点“反油” 的演绎,但这首歌不是。对这些冷酷的反犹主义者来说,它散发着淫秽的味道。用今天的“三观警察”(Appropriate Police)的话来说就是“不当的”。不用说,这位行为不端的希伯来教书匠在最快的时间里就被赶走。他在政治上明显的左派倾向这一事实,没能取悦校长弗莱彻女士和她那些卑鄙的爪牙。
但问题不仅出在这帮女巫教师身上,整套被管制的常规都有问题,它旨在确保没有人学到任何东西。你必须准时到那儿,在地下室排队,如果天气允许的话,就在院子里排队。你排好队后不能说话——那是什么鬼规定?你齐步走到教室。你坐着,“双脚平放地面,眼睛直视前方”,不可以说话、开玩笑、传纸条,没有任何让人类生存这件可怕难事变得可以忍受的东西。你靠死记硬背来学习,只是从来没有学进去。每周有一次集会时间。首先是“效忠宣誓”,手放在胸口。他们想确定我们没有站在轴心国一边。然后是狗屁祈祷。从来没有得到回应,一次也没有。甚至连“我会稍后就此回复你”也没有。我曾经说过,上帝是沉默的,现在如果我们能让老师们也闭嘴就好了。
然后是音乐。他们还能挑出更无聊的音乐吗?广播里有科尔·波特、罗杰斯和哈特的歌;有那么多格什温的优美曲子。那些有着优美旋律和激动人心的节奏的歌。《海上情缘》(“Anything Goes”),《端庄淑女》(“Lady Be Good”),《山间绿景》(“Mountain Greenery”);那么多好歌可以让我们乐在其中,学会真正享受音乐。但是不,我们的第一堂课是朗诵“在佛兰德斯战场,虞美人迎风开放……” ,我想这是为了让我们有积极向上的心情。然后我们要唱《退场赞美诗》或《与我同在》。那时我想,如果假装癫痫发作,他们就会送我回家了。我只想离开。让我把温度计放在暖气片上吧,或者让我逃学,乘车去曼哈顿,在麦金尼斯餐厅吃掉一些蛤蜊,然后去看埃丝特·威廉斯在边境以南仰泳。我仍然害怕想起因为下雨或下雪而在室内时,在学校地下室排队的情景;湿掉的毛衣发出湿羊毛的臭味,以及被抓到做一些无伤大雅的事,比如与朋友说悄悄话,或在衣柜里偷吻,结果母亲就被叫来学校。
“他总是和女孩们打情骂俏。”一个无菌的嗡嗡声对我母亲说。是的,我喜欢女孩。不然我该喜欢什么,乘法口诀表吗?我应该喜欢你在第一个感恩节时令灵魂麻木的夸夸其谈吗?我应该喜欢拍打黑板擦,打掉粉笔灰吗?这是某些更迟钝的孩子争抢的特权。不,我喜欢女孩。从幼儿园开始,我对“你知道松饼人吗”或抢凳子游戏不感兴趣。我想和芭芭拉·韦斯特莱克一起坐上地铁,乘车去曼哈顿,带她去我在第五大道的顶层豪华公寓,喝干马提尼(不管“干”是什么意思),去露台在月光下吻她。你可以想象,这个想法并未受到第九十九学校的教员、我母亲,甚至芭芭拉·韦斯特莱克本人的赞赏,她当时六岁,不喜欢干马提尼,还在小鹿斑比的母亲被打时歇斯底里地哭了起来。因此,无论如何经常提议去阿斯特酒吧,我都没能醉一次。请注意,我只是说得头头是道。虽然我知道问题的核心,我也不可能独自前往曼哈顿,找到阿斯特酒吧,被允许进门并喝到任何比蛋蜜乳更浓烈的东西。更何况我也很难筹集到五分钱乘地铁,更不用说花一毛钱带上一位女士。
我母亲被叫去见老师的次数多了,她成了熟面孔。所有的孩子们在长大结婚后很久,都会在街上跟她打招呼。他们在那个可怕的仪式中认识了她,当时班里会学习一些无用的东西,比如“描述数字‘零’的正确单词是aught”。(我对zero没意见。)与此同时,门开了,是我妈。上课停了五分钟,那个天蓝色头发的丑老太婆在大厅里和我妈聊天,说她的儿子是多么无可救药,以及我是如何给朱迪·多尔斯寄了一封情书,建议我们喝鸡尾酒。“他有些不对劲”,我妈说,她立刻站在了所有讨厌我的人一边。是的,我确实有问题。我喜欢女孩。我喜欢女孩的一切。我享受她们的陪伴,我喜欢她们的笑声,我喜欢她们的生理结构,我想和她们一起去鹳鸟俱乐部酒吧,而不是和本地男性洞穴人一起在手工课上做一个歪歪斜斜的领带架。
有些老师会在放学后让孩子们留堂作为惩罚,但罚的总是犹太孩子。为什么呢?因为我们是狡猾的小高利贷者,如果放学后让我们留堂,我们上希伯来学校就会迟到,或完全上不了。他们如今还不知道,这种惩罚对我来说,如果我可以用一个意第绪词语的话,是一种mitzvah(善举)。我讨厌希伯来学校,就像我讨厌公立学校一样,现在我要来告诉你为什么。首先,我对整个宗教的事情从来都不买账。我觉得这就是个大骗局。我从不认为有上帝;如果真有上帝的话,我也不觉得他会恰好眷顾犹太人。我爱猪肉。讨厌胡须。希伯来语对我来说太难听了。再加上它是从右往左写的。谁要学这个啊?在学校里我已经有足够多麻烦,在那儿还得从左写到右。为什么我要为我的罪斋戒?我的罪是什么?是我本该挂好外套时亲吻了芭芭拉·韦斯特莱克?还是从我外公那儿骗了一枚五分硬币?我说忍忍吧,上帝,还有更糟糕的呢。纳粹把我们送进烤炉。先解决这个吧。不过正如我说过的那样,我不相信上帝。为什么女人要坐在犹太教堂的楼上呢?她们比男人更漂亮,更聪明。那些毛茸茸的狂热分子裹着祈祷披巾站在主层,像摇头娃娃一样上下点头,亲吻着某个想象中的力量,如果这力量真的存在。尽管他们乞求和奉承,他还是用糖尿病和胃食道逆流来报答他们。
它们不值得我花时间,而我的时间是这儿最大的问题。我迫不及待想等到3点钟铃声响起,公立学校放学,这样我就可以上街,到学校操场上打球,但是哦不,我不得不停下这些事,去坐在希伯来课堂上读单词,这些单词的意思从来没人教过我们,还要学习犹太人如何与上帝签订一份特殊契约,但不幸的是没有任何东西被写下来。但我还是去了。父母的压力,我的零花钱,不许听收音机的威胁,更何况还会挨打。我母亲每天至少打我一次。打人是那时候的潮流,虽然我父亲只打过我一次,当时我叫他滚蛋,他轻轻拍了一下我的脸,让我立刻看到了北极光,也让我知道了他有多不爽。但我妈每天都会打我,就像山姆·莱文森 的老笑话一样——“也许我不知道你做了什么事罪有应得,但你自己知道。”于是,我终于要受犹太教成年礼 了,不得不上特别的成年礼课,用希伯来语唱歌——让我告诉你,正如他们在《旧约》中所说,有很多“哀哭切齿”。
我的母亲严格遵守犹太教规。因为她的缘故,我们是一个洁食的家庭。她严格遵守食物教规,不吃猪肉、培根、火腿、龙虾和许多供幸运的异教徒食用的美味佳肴。为了安抚母亲,我爸假装遵守教规,但无法掩饰自己对美味违禁品的嗜好,他狼吞虎咽地吃猪肉和贝类,就像亚述人扑向羊栏 。因此,每隔一段时间在餐馆,我就会吃一顿雅威 ——只有神的朋友们才这样叫他——没有批准的大餐。我还记得八岁时的一顿盛筵,父亲第一次带我去布鲁克林的传奇海鲜餐厅隆迪,我在那儿大吃蛤蜊、牡蛎和贝类,笃信上帝那天不在羊头湾附近。在隆迪餐厅,我第一次用了洗手指的小碗。我从来没有听说过洗指碗这么神奇的东西,使用它是一种彻底令人兴奋的体验。如同拥有你自己的游泳池。我的印象如此深刻,以至于两年后,当我的姑姑带我去那里吃海鲜餐时,我只想着这家店有洗指碗。因此,当我们点的蒸笼蛤与蛤蜊汤一起上桌时,我确信这一定是洗指碗。因为过度兴奋,我的确信胜过了安姑姑模糊的怀疑,于是我们两个坐在那里用蛤蜊汤洗了手。直到饭局结束,真正的洗指碗到来,安姑姑才意识到自己是对的,并亲切地用手袋在我头上敲了好几下,大概有十二或十四下。
好吧,所以我还是个小男孩,热爱电影,热爱女人,热爱体育,讨厌学校,渴望一杯干马提尼。哦,虽然我承认我是个坏学生,但有件我一直会做的事,那就是写作。我在会阅读之前就会写作了。直到一年级我才学会如何阅读,但在幼儿园时我就会回家写作了——也就是说,编故事。不需要书写能力的写作。口头的传统。就像民谣。如果说《贝奥武夫》和《兰德尔大人》属于残酷的那种,我讲的故事则发生在闪耀的晚宴派对上,预示着一个永远不会被踏实工作一整天所玷污的未来。
有一段时间,我梦想成为科学家,有人送了我一台显微镜。我将超越这高贵的野心,被米高梅激发的生活方式所诱惑。我一次又一次遭到那些考高分和字迹漂亮的可爱女孩的拒绝。“哦,上帝,不。我母亲永远不会让我出去约会。”“乘地铁去纽约?他们不允许。”以及后来,“对不起,我从不和同龄的男生约会”。
总之,成人礼来了。如今,他们有了主题成人礼。《星球大战》《亚瑟王》《狂野西部》。我的主题是高尔基的《底层》。我的成人礼不是在什么高级场所,而是在我们铁路沿线的家里举行的。叔叔和其他男人站着,尽管大部分人患有心脏病和中风,仍旧每天抽两包烟,他们挤眉弄眼,手里拿着一张十元纸币,自鸣得意地和我握手。了不起。好像在偷偷塞给我一千块似的。我的姑姑,表妹们,丽塔,她的护士姐姐菲利斯,因为职业而像居里夫人那样被尊崇,菲尔·沃瑟曼,当然还有另一个菲尔·沃瑟曼。菲尔(原装的那个)是一个非常有趣的人,他的工作是媒体公关。几年后,当我试着写出最早的那些笑话时,我会拿给他看,他鼓励我把它们寄给百老汇报纸上的各种专栏作家,他们常常刊登由名人署名的笑话。我将听从他的建议,那些站不住脚的俏皮话将为我打开整个世界。
但十三岁时的我还是一个令人讨厌的青少年,一个满嘴说着俏皮话的聪明家伙,对演艺界越来越着迷。说到演艺界,让我描述一下在这小小的阿什肯纳兹 晚宴后的娱乐活动,一个年轻的犹太人应该在那里变成一个男人,尽管我仍然是胆小鬼。我父亲当时是个服务员,这只是他无数份工作之一,其他工作还有通过邮寄出售“精美盒装珍珠项链”这一稳赚不赔的计划,只是找不到一个人想要哪怕一颗珍珠,所以我们家被精美盒装项链淹没了好几个月。最后,存货以一美元折价成十五美分的价格清仓。但眼下,他当上了山姆包厘俱乐部的服务员,每天下午6点到凌晨5点在那里劳作。
山姆俱乐部是位于包厘街的一家快乐年代 风格酒吧,地板上满是锯末,索菲·塔克式的巨乳女郎在那里穿着浮夸的礼服,戴着大帽子,唱着世纪之交的流行歌曲。梅宝·西德尼就是这样一位花枝招展的歌手,她是女演员西尔维娅·西德尼的姐姐,她的弟弟是乔治·西德尼,成功的好莱坞导演。我对梅宝的血统一无所知,只知道她能唱出《现在谁对不起》和《告诉我你的梦想》,还有其他许多经典曲目。为了给我父亲一个面子,她来参加我的十三岁生日派对,为这一事件注入些许活力,否则就和在河滨教堂安葬我的叔叔阿贝没什么两样。在那些年里,我们家总是受益于父亲在包厘街的工作,那里有大量酒鬼,挤满每一条街道、每家酒吧以及地下廉价旅馆。举例来说:我们需要粉刷房子。在醉汉中,你可以找到任何职业,从木匠到考古学家,从股票经纪人到商船船员,从演员到油漆工。这些人的梦想已经破灭,现在是无望的酒鬼。这些可怜的灵魂只想要一杯酒钱。所以只要花几块钱,我们的房子就会被一队拿着油漆刷的浪人改造,他们愿意干便宜活——如果他们出现的话。工作可能要花更长时间,因为中途还得喝一轮……但活会干完,一定的。我妈总是给他们吃得不错,但他们必须用一个特别的玻璃杯喝水,杯子给陌生人专用,我相信随后它会被运到马绍尔群岛,我们的政府掩埋有毒废弃物的地方。
包厘街那些可悲的酒鬼还有一门手艺,他们中的很多人会偷东西。他们的目标很明确,就是弄到钱再买一杯威士忌,所以如果有人留下任何东西,都会在几秒钟内消失。约翰香蕉佬(John Bananas),人们有时这样称呼他们,会走进一家酒吧,比如我父亲工作的那家,或者可能在我父亲上街时和他搭讪,出售偷来的商品:一件大衣、一台录音机、一袋牛排。小偷想要的回报只是够喝一杯。我的父亲,总是对生意持开放态度,就会答应。正是用这种方法,我们花了一块五美金就拥有了一台安德伍德打字机,一台搅拌机和一件给我母亲的毛皮大衣,这还只是列举其中几件热门货。我在偷来的打字机上写出了我最初几个一句话笑话(one liners),在偷来的汉密尔顿海滩牌搅拌机上做出了我的第一杯麦芽威士忌。就这样,梅宝·西德尼让我的成人礼变得可以忍受,她为一大群邋遢的希伯来人低沉地演唱了《我的男人》。
正是在上述盛会上,我在所有赃物中收到一本关于魔术的书。这本书的照片里有令人兴奋的设备、中国套盒、闪现鸟笼、台球和丝绸、断头台和无数其他物件,它们激发了我的兴趣。这兴趣逐渐发展成一种痴迷,不久之后,我就把所有业余时间都花在练习魔术上,就像约翰香蕉佬一样,我用乞讨、借来或偷来的每一分钱买魔术道具,而不是波旁酒。我有所有的标准道具:魔术连接环、杯子和球,红色天鹅绒换物袋,易位瓶——你虽然不知道名字但欣赏过很多次的惊人特效。“守财奴之梦” 这个名字对你来说毫无意义,但我可以从空中拽出硬币,然后把它们扔进桶底。随着时间推移,我成熟了,不再被那些带有水钻和流苏的俗艳器具及假底柜诱惑。
我开始明白,重要的是魔术书,它们是我最早的读物,甚至第一本我读的就是。我意识到,去买任何人都能买到的设备再学习表演,并不值得我花时间,也不值得在学校省下午餐钱饿肚子。真正重要的是从书本和实践中学习敏捷手法的秘密,不断练习,把硬币藏在手里或偷牌底,剪断和还原绳子,操控丝绸手帕、台球和香烟。而这就是我所练习的:手指的灵巧。我以为我已经很不错了,但当看到如今的手法水平时,我叹为观止。很多艺术家像雅沙·海菲茨或格伦·古尔德那样练习,以同样程度的努力投身于这个费力的奇异艺术领域。我并非其中一员,但这是我的故事,所以让我继续说下去。
既迷恋魔术又已然是影痴的我,渴望住在第五大道,摇着自己的鸡尾酒,并与一位从派拉蒙调来与我分享顶层公寓的美丽女人发展一段时髦的彼此调侃的恋爱关系,但我经历了另一个末日事件。几年前,十一岁的我养成了习惯,坐地铁去河对岸我心爱的城市,用零花钱在曼哈顿游玩一天。对那个年龄的孩子来说,这闻所未闻,但我有足够自由,或者说父母不在乎我是否会被绑架。虽然我一直找不到约会对象,但我的朋友安德鲁有时会一起去。安德鲁也有点喜欢演艺圈,他是个好看的孩子,父母有些钱,他得到的宠爱比我还多,以至于他在二十多岁时,当现实生活朝他露齿一笑,他最终从一扇窗户跳了出去。可怜的安德鲁。为了逃离毒品,他跳出医院打开的窗户。但那时候,这两位早熟的梦想家时不时乘车去时报广场,四处闲逛,挑一部电影看,在罗斯或麦金尼斯餐厅吃饭,然后在城里玩耍,直到把钱花光。我喜欢走在公园大道和第五大道上,然后走进中央公园。这是好莱坞电影里的曼哈顿,我从小就想逃到那儿去。
在一个这样的周六,我们找不到想看的电影,就在报纸上搜索,注意到在布鲁克林的弗拉特布什大道上有一家电影院,叫弗拉特布什戏院。他们正在播放一些我们想看的里兹兄弟或奥尔森和约翰逊的低俗喜剧。我们坐地铁回到布鲁克林,在弗拉特布什大道和丘奇大道上找到了弗拉特布什戏院,发现除了电影之外,还有一场五幕现场综艺。于是电影结束,幕布拉开,舞台上有一支完整的管弦乐队,艾尔·古德曼与鼓手威利·克里格。随后我看了五幕综艺:一位歌手,一位踢踏舞者,杂技演员们,另一位歌手,一位喜剧演员。我受到震撼。我为那些二流演员唱着《索伦托》的每一刻激动不已,或者为《双人茶》的踢踏舞而兴奋。还有那些老掉牙的笑话,以及对卡格尼、盖博、宾·克罗斯比和贝蒂·戴维斯的精准戏仿。我如此喜欢综艺,多年来我每个周末都会回去看,从未错过任何一个星期六,直到剧院关闭,作为正统的剧院重新开放时放映了《三个男人一匹马》( Three Men on a Horse )。我最喜欢的是喜剧演员,而不久之后,只要带一支铅笔,在撕碎的好又多牌甘草糖盒内侧记下他们的表演,我就能把每个好莱坞明星的每种习惯动作和模仿表演都做出来,我确信,最终我将会表演某种介于喜剧和魔术之间的东西。
十四岁的时候,表演就会开始,而且是这样开始的:我的舞台首秀是在当地一家社交俱乐部里,一个叫阿贝·斯特恩的好人纯粹出于慷慨,在没有试镜的情况下给我安排了演出,他付给我两美元,这价钱很可能是合理的,考虑到他的预算一定也就只有那么点。我用妹妹当配角,变了几个毫无创意的魔术。她的工作就是坐在观众席上叫喊:“我看见他把鸡蛋放在胳膊下了!”当然,我是假装把它放在那儿的。而众人的反应就像暴民一样,要求我举起手臂,好让他们抓住我藏蛋的把柄并羞辱我,但蛋在别的地方。我会抬起手臂,让他们看到胳膊下是空的。我已经把它藏进了魔术袋。还有六个其他的魔术,都像鸡蛋袋一样惊心动魄,当听众开始与嗜睡症作战时,我就离开,并希望老板觉得他的两块钱花得值。我还记得我参加了电视秀《魔术小丑》的试镜,那是星期天早上给小孩看的节目,而我选择试镜的魔术是易位瓶,一种使用两个威士忌瓶的魔术。不用说,我没有得到这份工作。但我注意到,每当我将灾难性的魔术表演强加于观众时,我会不由自主地喋喋不休,在舞台上紧张地走来走去、聒噪不止,总是让观众无法控制地大笑。之后我从未想到过我有某种喜剧演员的潜力,只是觉得自己是个失败的魔术师。为了不浪费所有那些我在镜子前练习魔术手法的时间,我决定运用我的牌技来骗人,骗走他们的钱财,就像马克斯·舒尔曼——一个非常有趣的作家,我只读他和米奇·斯皮兰的书——所说,“发财,睡到中午,然后把他们都搞死”。
听说学校要举行才艺表演,我想也许可以做些模仿秀(impressions)。那时候叫作角色扮演(impersonations)。我不知道它们什么时候神奇地变成了模仿秀。我模仿了卡格尼、盖博、彼得·罗。当我等待试镜时,我看了另一个男孩表演。他作为喜剧演员参加试镜,但用的不是从《读者文摘》或《一千个笑话》上抄来的笑话。他不像那些试图妙语连珠的、古板而让人难堪的老师那样开头,“看起来这两个牙医……”,不,杰里·爱泼斯坦做了一套专业动作,有开场白,有趣的一句话笑话,关于战争电影和黑帮电影的内容。他的表演是真正的表演。放学后,我在第九十九学校附近街道上巨大的雪堆旁朝他悄然走去。(忘了告诉你,那是个冬天,大雪纷飞的冬天。)我们聊天,一拍即合,不单聊喜剧,还谈棒球。我们将为同一个PAL 棒球队效力。他是一个优秀的左撇子一垒手。我打二垒。
除了把我当成知识分子,这就是人们对我的另一个误解:他们认为,我个子偏小,又戴着那种眼镜,所以我不可能是什么运动员。但他们错了。我快得能赢田径奖牌,是一个非常优秀的棒球运动员,并幻想以此为职业,直到我突然受雇写笑话之后,这种幻想才渐渐消失。我是校园篮球运动员,能接住橄榄球并把它扔出一英里。我不指望你们会相信我的话,但如果你们读者中有人碰到我的街坊老邻居,可以问问他们。当我碰巧遇到他们中的一个时,他们总是会说到我的球技,而出于某种原因,从来不谈我的电影。很多人还会告诉你我在牌桌上的能力。在我三十多岁的时候,我曾经夜以继日地从晚上9点左右一直玩到太阳升起,赚的钱足够让我过上好日子,外加买一幅诺尔德的水彩画和一幅柯克西卡的画。我之所以停下来,是因为大卫·梅里克 说他同样曾是玩家,但有一天意识到这多么浪费时间。这敲响了警钟,于是我不玩了。
同样,我突然地放弃了棒球。当我年纪大些时,我还在百老汇演艺界联赛中打垒球,我一直不喜欢这项比赛。有一天,当我走向外野位置时,一个年轻球员对我说:“艾伦先生,别担心。如果你有什么接不到的球,我会帮你。”我看着他,心想,你在搞笑吗?任何球打到外野,我都可以追上去,签好名,然后接住。几分钟后,一个平飞球从我身边经过,要是早几年,这个球我能在背后接住。我放下手套,走下场,要求被换下,从此再也没有靠近球棒、球和手套。这种羞辱如此强烈;我写下这个故事时都能感受到耻辱。
我也在道奇体育场举行的一场名人对全明星的比赛中受到羞辱。我和一群笨蛋演员——我是说他们是伟大的演员,却是笨蛋球员——与威利·梅斯、威利·麦考维、布格·鲍威尔、吉米·皮尔索尔、罗伯托·克莱门特 那样的球员对抗。出于某种原因,赔率制定者觉得他们是热门。我只在对阵唐·德赖斯代尔时完成了一次打击,打出的高飞球被接杀。我那球确实有别于威利·梅斯给我的接杀球。一年后,当我碰到一个和我一起长大、一起打球的孩子时,他说:“我在电视上看到你的棒球比赛。我不敢相信你没有打中德赖斯代尔的球。”是啊,我应该把脚挪得更近一点点,真正把这根木头打到球上,上帝保佑我不要在半夜醒来,比赛又回到我身边,我变得悔恨不已,追悔莫及,怒不可遏,自责不已,我本该打到德赖斯代尔的球。我需要再完成一次打击。下一次,我会把脚挪得近一点。我一定能打中这个家伙的球。很快,我就会氧合过度,而房间会旋转起来。天哪,那一天我没能打中德赖斯代尔的球——我需要再完成一次打击——我八十四岁了——会不会太迟了?我在哪里?我们说到哪儿了?
啊——对——回到雪堆。杰里告诉我,他有一个哥哥叫桑迪,是他家族里真正的喜剧演员。桑迪是大学节目主持人,我应该见见他。于是我们就去见了这位早期对我影响很大的人。J大道和狄金森学院的桑迪·爱泼斯坦。他表演时,看上去和听起来就像一名专业的单口喜剧演员。“对不起,伙计们,我迟到了一会儿,我刚从病床上下来。我女朋友得了麻疹。”虽然这不是王尔德或萧伯纳,但几乎是当时专业喜剧演员的桥段了。他教了我一些桥段、小段子和笑话,公立学校毕业后,我入读了米德伍德高中,教室成为使用这些素材的唯一场所,而我做的事让老师们很恼火。不久,我母亲就成了那儿的常客,尴尬地听我试图向院长解释,我说的那句“她有沙漏般的身材,而我只想在沙里玩耍”是什么意思。那时候人们谨小慎微,到处都是“三观警察”。我在当地一家犹太人俱乐部表演了一些桥段,取得巨大成功,到了高三,我已经梦想成为喜剧演员、魔术师或棒球运动员,但到最后,只成了一个糟糕的学生。我是电影院里的万事通,在银幕上演到激烈或浪漫的时刻丢进一个笑话,听到的人忍不住大笑。我得到的“闭嘴”和笑声一样多。那时,我的朋友杰里买了一台录音机,自豪地向我展示了一番。
“那是什么音乐?”我问。
“是我录的一场爵士音乐会,”他说,“从收音机里录的。《特德·胡辛的演奏台》 。”
“太好听了。”我说,把课本扔向垃圾桶的方向。
“在法国的一场音乐会。”“那是谁在演奏?”
“西德尼·贝彻。”
“他是谁?”
“一个新奥尔良的高音萨克斯风乐手。”
这是我听到的第一首新奥尔良爵士乐。为什么它如此深刻地触动了我,我永远不会知道。我就是一个布鲁克林犹太人,从未离开过纽约,有某种大都市口味,非常欣赏格什温、波特、克恩这些极高雅的流行作曲家,那些人则是美国深南部的非洲裔美国人,和我没有什么共同点,然而我很快就迷上了他们。不久后,我不但渴望当漫画家、魔术师和棒球运动员,也想成为一名非裔美国爵士乐手。我买了一支单簧管,学习演奏。还买了一台Victrola唱机。这样我不用上课就能演奏了。我买唱片、关于爵士起源的书和路易斯·阿姆斯特朗的传记。我的三个朋友杰克、杰里、埃利奥特,加上我看起来一定像个奇怪的四人组。当其他孩子都沉浸于当时的商业流行曲时,如帕蒂·佩奇、弗兰基·莱恩、四王牌乐队,我们却坐在录音机前,日复一日、一小时接一小时地演奏爵士乐。
我们听各种爵士乐,但最喜欢的是早期的新奥尔良唱片。邦克·约翰逊、杰利·罗尔·莫顿、路易斯·阿姆斯特朗,当然还有西德尼·贝彻,我崇拜他,学他的样子演奏(如果这都不能让你发笑,那就什么都不能)。我一个人坐在卧室里,跟着贝彻演奏,后来又跟着乔治·刘易斯的录音。他是我的另一个偶像,有了他和约翰尼·多兹,又一个单簧管天才,我感觉终于找到了自己。这种愉悦如此强烈,我决定要把一生都献给爵士。我几乎没有意识到贝彻、阿姆斯特朗、乔治·刘易斯、约翰尼·多兹、杰利·罗尔·莫顿和吉米·努恩都是音乐天才。他们的风格原始,但都在新奥尔良爵士的规范之内,他们的身体里有某种真正的魔力,随着吹奏的每一个音符流泻而出。我,天真的笨蛋,不明白自己没有那种天分,尽管我对音乐充满热情和爱,但注定永远只能成为音乐界的无名小卒,人们听我演奏、容忍我,只是基于我的电影生涯,而非就爵士乐而言有任何价值。
不过,我确实练习了,现在也还在练。我每天练习,相当投入,为了确保自己能练好,我在冰冷的海滩上练,在教堂里练,我的摄制组为我照明,工作结束后在酒店房间里练,午夜上床把被子拉到头上练,以免吵醒其他客人。然而,尽管像我这样听着音乐,读着音乐家鼓舞人心的传记,用不同吹嘴和簧片吹啊吹啊吹,始终在寻找那种能让声音更好听的组合,我还是糟糕透顶。在费德勒和纳达尔之中,我仍然像一个周末玩票的网球选手。很抱歉,我就是没有这样的能力:鉴赏力、音色、节奏、感觉。但我还是在俱乐部和音乐会的舞台上、在欧洲各地的歌剧院、在美国拥挤的礼堂里公开演奏。我在新奥尔良的游行队伍和酒吧里演奏,在爵士传承遗产节和典藏厅里演奏,而这一切都因为我能从电影事业的名声中获利。几年前,多森·雷德 ,一个聪明的人,在吃饭时问我:“你就不羞愧吗?”
夹在对于音乐的爱与作为乐手的局限之间,如果想演奏,我就没法羞耻。我试图向他解释,我曾经只在家里和另外几个音乐人一起演奏。只是为了好玩,就像每周打一次扑克。随后他们提议我们去酒吧或餐厅里演奏——那样就会有少量观众。我有多年的夜店经验,并不想再要一些观众,但他们想要,所以我说OK。开始时规模小,在破败的地方演,结果几十年后,我们的演奏成了曼哈顿卡莱尔酒店的常规节目,而我们在欧洲音乐厅的演出门票总是售罄,观众甚至多达八千人,他们站在雨中听我们表演。回到现在,我还是一个布鲁克林男孩时,迷上了爵士乐,努力吹着单簧管。我给伟大的爵士乐手吉恩·塞德里克打了电话,他是曾与“胖子华勒”一起表演的单簧管乐手,我说我就是那个每周坐在前排桌上的年轻人,听过你与康拉德·杰尼斯乐队的爵士音乐会。你能考虑教我吹单簧管吗?我本以为会被拒绝,却听到他说,要收你两块钱。于是为了两个小钱,他每周驾车从哈林区到夫拉特布什,而由于我不懂乐谱,他用喇叭编曲,吹出一个乐句,并说:“试试这个。”
我试着去吹,但因为没有鉴赏力,也没有任何看得见的天赋,我失败了。他耐心地一周接一周与我一起努力,我的水平提高了——但总在“没有真正的天赋”的范围内。我们成了很好的朋友,他一直不断鼓励我,直到他去世;不过假如你听我演奏,你也许会说他是个纵容者。
我有许多年只伴着唱片一起演奏;与别人一起演奏是在旧金山“饥饿的我”夜总会做喜剧演员的时候。在演出间隙,我会走到街区附近一家叫“地震麦古恩”的酒吧,特克·墨菲,伟大的爵士长号手,在那儿带领一支乐队。夜复一夜,我坐在外面听,直到乐队里的一个家伙说,你为什么不进来听?自认是羞涩、可怜的爵士爱好者的我说,没关系,在巷子里不错,我靠着出口的门,试图从里面传出的音乐中捞取一丝快乐。但特克才不管我怎么想。我是“饥饿的我”的明星喜剧演员,他坚持要我进去欣赏乐队。
我进了门,他打开了我的话匣子,于是知道了我懂不少爵士乐,竟然还是一名单簧管乐手。他不清楚自己将招来什么麻烦,坚持要我带乐器来客串。多次要求之下,有一天晚上我去了,我必须说我掌握了所有的曲调。特克坚持要我尽可能经常去,只要我愿意。乐队里的人都很有礼貌,也很鼓励我,当我吹奏时,他们都很有分寸地拼命鼓掌。当回到纽约,已在特克·墨菲乐队演奏过的我,不再满足于独自演奏,于是召集了一些人,每周一次在我们的家里演奏。剩下的就是历史了——但大屠杀也是这样发生的。
多年以后,有一次访问纽约时,我邀请特克来客串我的乐队在麦克酒吧的演出。他来了,而我不禁反思,起初我紧张地在他的乐队里客串,多年后他竟然紧张地在我的乐队里客串,这真是讽刺。随后,我意识到这空洞的小讽刺毫无意义,便转而思考另一个话题。如今,当我上前独奏时,只能想到两位伟大的爵士乐手吉恩·塞德里克和特克·墨菲会气得从坟墓里跳起来。
就这样,我快十五岁了,有一堆理想,学业失败,当荷尔蒙达到临界点时,我开始了我的爱情生活,或有人称之为“荒诞剧场”。在男性荷尔蒙的海洋中漂流,寻找性,但更准确地说,是寻找丽塔·海华斯的性感、琼·阿利森的贤惠和伊芙·阿登的讽刺智慧的结合。这是在行星地球的任何地方都很难找到的组合,更不用说在当地的十五岁人群中,她们对约会的想法是一部电影、一瓶汽水,然后回家,在离家六条街的地方拿出钥匙,以便在你亲吻她们之前,准备好开门,飞奔进房间。不过我也约会过几个赢家,那些单纯可爱的女孩,聪明,有文化,有修养,有迷人的神经质,被像我这样笨手笨脚的窝囊废弄得无聊透顶,我只会聊公路片或如何打出滑球,而非更复杂的话题。一个女孩让我带她去看《欧·亨利满堂红》 。而我唯一知道的欧·亨利 是巧克力条。另一个女孩提起《在斯万家那边》,但我在忙着演示米尔顿·伯利用脚外侧走路有多滑稽。这些女孩都读书,会说法语,其中一个还去过欧洲,看过米开朗基罗的大卫像。
“是的,”我会说,急于进入一个我可以把握的话题,“但当‘抱抱’萨卡尔 扭动他的下巴时……”这些女人有一些特点,她们天生丽质,似乎总是夸张而漂亮地穿着黑衣服,戴着银色耳环。她们没有商业气息。而且她们的聪明很诱人。她们是政治上的自由派。除了林肯解放奴隶这一事实,我对政治知之甚少。她们能哼唱《勃兰登堡协奏曲》,而且据说她们性观念超前,虽然我永远也不会发现,因为约会对象常常会在晚上中断约会,不令人信服地想起在荷属东印度有个紧急任命,或者必须去喂一只宠物鸸鹋。我曾经应一个小甜妞的要求,带她去格林尼治村。我记得,她拉着我去看泰国木偶表演的《麦克白》。幸运的是,我在谢幕前醒了过来。之后,在烛光下一个舒适的密室里,她兴高采烈地谈论着切斯瓦夫·米沃什和辩证法的歪曲,我则在脑子里脱掉了她的衣服。然后去了某家砖墙砌成的民谣俱乐部,乔希·怀特在那里唱着用铁链拴在一起的囚犯和有个人在“记下人们的名字”(takin'names)的歌,后台正有一个联邦调查局的家伙也在记下恶人的名字。 最后,回到她家,她忙乱地猛冲进屋里,躲开了我猛扑上去的吻,我的鼻子吃到一记闭门羹。
我一直努力保持自己的竞争力,但这个荒原狼 是谁?我又是否同意悉尼·胡克 的什么观点?我再也没有见过她,可因为我已经爱上她,渐渐意识到我还得补一些课,司汤达和陀思妥耶夫斯基现在将取代菲力猫和小露露 。于是我开始读。有些我喜欢,有些我不喜欢。我不是一个怎么读文学都读不够的杂食者。阅读总是在和体育、电影、爵士、纸牌魔术甚至不阅读竞争,因为印刷物看起来太密集了。我至今仍对《魔山》刻毒的间距感到诧异。不过,如果我只知道诸如在《哑女惊魂记》( The Spiral Staircase )里谁勒死了所有人或《拉格默普》(“Ragmop”) 的歌词这类事,我担心自己永远达不到社交要求。我读小说家、诗人和哲学家;我艰难地读福克纳和卡夫卡,读艾略特,当然还有更费力的乔伊斯,但我喜欢海明威和加缪,因为他们很简单,促使我去感受,但我搞不懂亨利·詹姆斯,尽管我很努力。我喜欢梅尔维尔,喜欢艾米莉·狄金森的诗,我还花时间了解叶芝生平,以便欣赏他的诗。我对菲茨杰拉德评价不高,但喜欢托马斯·曼和屠格涅夫。我喜欢《红与黑》,尤其是当年轻的男主人公一直在想是否应该行动起来去勾搭那个已婚女人。我在《呆头鹅》中写了那一幕的百老汇喜剧版,并和黛安·基顿一起演。我读了查尔斯·赖特·米尔斯 和《姜饼人》,并从诺尔曼·布朗那里学习了“多相变态” 。
我随意阅读,仍有很大知识空白,但我除了听爵士乐外,还听古典音乐,去博物馆的次数越来越多,我尽可能自我教育,不是为了学位或什么崇高志向,而是为了在喜欢的女人面前不显得自己是个呆瓜——虽然在大多数方面,我还是一个呆瓜。时至今日,叮砰巷 的诗人还是我喜欢的诗人,《荒原》、庞德或奥登都不如科尔·波特那句“给你付赎金还不如去买过季芦笋” [2] 让我感动。
我知道伊迪丝·沃顿、亨利·詹姆斯和菲茨杰拉德都写过纽约,但在那个多愁善感的爱尔兰作家吉米·坎农写的体育场景中,我最能识别出这座城市。如果你知道我不了解的事物,我没有读过或看过的作品,你会震惊的。毕竟我是一个导演,一个作家。我从未看过《哈姆雷特》的现场演出。我从未看过任何版本的《我们的小镇》( Our Town )。我从未读过《尤利西斯》《堂吉诃德》《洛丽塔》《第二十二条军规》《一九八四》,没有读过弗吉尼亚·伍尔夫,没有读过E. M. 福斯特,没有读过D. H. 劳伦斯。没读过勃朗特或狄更斯。另一方面,我是同龄人中少数几个读过约瑟夫·戈培尔小说的人。是的,戈培尔,那个做元首喉舌的瘸腿小开塞露,试着写了一本叫《迈克尔》的小说,你不觉得吗,主人公有那种神经质情人渴望被女孩喜欢的焦虑。
至于电影,我从来没有看过卓别林的《从军记》或《马戏团》或巴斯特·基顿的《航海家》。从未看过《一个明星的诞生》的任何版本。尽管我在米德伍德戏院度过了那些星期六,我从未看过《青山翠谷》《呼啸山庄》《茶花女》《扬帆》《宾虚》或其他许多电影。《卡车斗士》《不速之客》《科学怪人的新娘》也都没看过。我不是贬低这些作品;我在说我的无知,以及为什么戴眼镜并不会让人特别有文化,更别说成为知识分子了。而这些只是我博学漏洞的一小部分例子。直到现在,我还没有看过《迪兹先生进城》和《史密斯先生到华盛顿》。
和书一样,也有一定量的电影是我看过的,特别是长大的时候,我看过不少外国电影。不过,我想你会对我的口味感到惊讶。比如,我喜欢卓别林胜过基顿。大多数影评人和电影学生会不同意,但我觉得卓别林更有趣,虽然基顿是更好的导演。卓别林也比哈罗德·劳埃德有趣,后者表演视觉笑话很出色,但我永远无法对他产生热情。我也从来不是凯瑟琳·赫本的大影迷。虽然她在《长夜漫漫路迢迢》和她最好的作品《夏日痴魂》中表现出色,但我经常觉得她很假。哭泣是她的常用情绪,至于艾琳·邓恩——我喜欢过她。还有珍·亚瑟。斯宾塞·屈塞总是显得那么真实,除了在《帕特和麦克》中。
我从来都不是兰尼·布鲁斯的影迷,我们这代人却为他疯狂。我一点也不认为自己是更好的喜剧演员,远远不是。我对自己的单口喜剧有很审慎的观点,但我还没说到那个人生阶段。我只是指出几个偶像,对我的意义竟然不如对大众的意义大。比如《热情如火》或者《育婴奇谭》——对我来说都不好笑。我也不喜欢《生活多美好》。坦白讲,真想掐死那个可爱的守护天使。对《金玉盟》也从不买账。喜欢希区柯克,但不知为何怎么也看不了《迷魂记》。狂迷刘别谦,但从不觉得《你逃我也逃》好笑。不过《天堂里的烦恼》令我倾倒,如法贝热彩蛋 一般。
我喜欢的音乐剧:《雨中曲》《金粉世界》《相逢在圣路易斯》《篷车队》《窈窕淑女》。从没喜欢过《一个美国人在巴黎》。从不觉得埃迪·布莱肯或劳来与哈代好笑,另外,上帝保佑雷德·斯克尔顿别再演了。当然,马克斯兄弟和W. C. 菲尔兹绝对是最伟大的。我还喜欢电影《红杏出墙》中的雷克斯·哈里森,以及莱斯利·霍华德和温蒂·希勒演的《卖花女》。我认为《卖花女》是有史以来最好的喜剧,胜过莎士比亚、王尔德或阿里斯托芬的任何喜剧,虽然有时阿里斯托芬让我想起考夫曼和哈特,我是真喜欢他俩。我对《绛帐海堂春》很入迷,尤其是有朱迪·霍利德和布罗德里克·克劳福德出演。另一方面,我从来不觉得《大独裁者》和《凡尔杜先生》有什么好笑的。我当然也不觉得卓别林把那个地球仪气球在空中踢来踢去是一个喜剧天才的例子。但谁会在乎我的想法呢——这就是口味。你可能会觉得那些婀娜多姿的内衣模特美丽性感,而我可能不觉得。哪怕我就这么觉得,我对此也无能为力。关于口味就说到这儿吧。
另一方面,继续上高中。我慢慢意识到,在不远的将来,有一天我将不得不做出一些人生决定。上大学?去哪里读?这是一定要经历的,否则母亲会像俄狄浦斯那样把自己的眼睛挖出来。做什么工作?二垒手?纸牌老千?很明显,我没有音乐天赋。我有胆量上台做一名真正的喜剧演员吗?而且我难道不是独自待在房间里最开心吗?我并不是一个表演者,只是一个成绩不及格的神经质的聪明家伙。同时在我周围,都是成绩合格的优秀男孩女孩,他们打牌玩骰子不作弊,扎根于现实,准备挑战生活,参与竞争。这些孩子读书,是因为他们爱书爱学习,他们不会投机取巧地从事疯狂愚蠢的职业,而是旨在成为医生、律师、教师、商人;这儿一个护士,那儿一个心理学家、建筑师。然后就是我,无聊、脾气坏,满脑子都是疯狂的逃避现实的幻想,我这个懦夫读书只是为了跟上那些剪着齐发的可爱龅牙小才女。
是的,我在一点点学习,却是以一种不严谨的随机方式,没有任何做大事的准备。说到愚蠢和脱离现实,我想也许我会成为一个牛仔!我真的想过去西部放牛。睡在星空下。对。和狼蛛一起睡在地上。同时,我买了一根套马索,把我们地下室的一个桶当目标,学着练习用绳子套住一头小公牛,但一直没能掌握。如果让我和一头小公牛面对面,我很可能会陷入神游状态,除非我们之间隔着烤土豆 。老天,我怕狗。我说的是所有的狗,包括约克夏。你会恨我,但我就是不喜欢宠物。自然,我不喜欢被咬,也讨厌狗毛弄在身上,被舔,或被冲着吠叫。就进化等级而言,我一直认为所有动物都是失败的人类。我也不喜欢金丝雀对我唱歌,或鱼缸里的鱼回头看我。最近,我们的女儿从大学回家时带着一只宠物鼠。她要与朋友去汉普顿玩,就把老鼠留在我们这里过周末。老鼠病了。当时情况紧急,宋宜和我被迫在午夜时分把老鼠送到动物医院急诊室。人们带着受伤的猫狗进进出出,而我坐在那儿,身边是一只哮喘的老鼠。宋宜帮我渡过了难关,但除非你试过凌晨2点抱着一只啮齿动物坐在急诊室里,旁边的男人带着一只打喷嚏的鹦鹉,你就不算活过。总之,如果不做牛仔,也许我会加入联邦调查局。当然,你必须是个律师或会计师,所以不考虑这个了。但我曾一本正经地想当一名联邦调查局探员,后来才恢复理智。我买了必要的设备,学会了如何取指纹,以及如何识别指纹,从三角点到螺旋形。
从那时开始,我的目标便精神错乱地轻轻跳向当一名私家侦探。我看了《爱人谋杀》《马耳他之鹰》。我读了米奇·斯皮兰。私家侦探的生活相当刺激。破案。辣妹。每小时五十元,外加开销。我打电话给黄页上的几个侦探,看是否有人愿意让我去观望、实习。没有人愿意。但是,我无论如何要避免未来生活变得无聊。不必打卡,不用整天坐在办公桌前平衡账目,或告诉病人嘴张大一些,或告诉顾客,“这双鞋你穿会很好看”。
时间流逝,我的技能前景不妙。也许当个赌徒吧。我买了一些加重的骰子,和真正的骰子一起练习,这样我就可以把它们都朝墙掷去,限制最终点数的范围,至少控制住一个骰子,就能得到我需要的点数。玩了几局,我从容易上当的人那里赢了几块钱,但我梦寐以求的女人痴迷于艺术家和诗人,有文化的美人儿认为里尔克比舒格·雷·罗宾逊 更重要。我玩起了写作,有趣的是,我最早的成就不仅无关喜剧,还是骇人听闻的、病态的写作。虽然在课堂上,我们需要写点什么的时候,我都写喜剧,而且当不可避免地被选中朗读时,不仅能让其他孩子大笑,有时还会在老师之间传阅。让我先离题一会儿。
多年前,如你所知,我们一家始于布鲁克林。我们从J大道搬到了L大道。两个字母之间的大迁移。然后,1944年,我们去长滩过夏天,租了一间平房。那时很便宜,因为长滩完全是原始状态,尚未建设起来。就在长滩的夏日街头,我的叔叔阿贝教我接球,随着时间推移,我的球技越来越好。夏天是幸福的。我在海里或仅几个街区外更平静的海湾里游泳。我和父亲、朋友一起钓鱼。我是在告诉你,我有一个美好的童年。我本不应该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后来夏天结束了,战争开始,父亲的收入很少,爸爸妈妈决定在平房里过冬。平房没有暖气,但父亲买了插电式的暖气片,并确保买了会出问题的那种,才能让房子着火,在睡梦中烧死一家人。
我在长滩的公立学校上学,还算不错,因为课程简单多了。放学后,我和朋友们可以走两个街区到海边,整个海滩都是我们的。有些日子,我们会去海湾,在那里放捕蟹器,钓鱼。当地电影院只在晚上或雨天开放。春天的时候,我和朋友们总光着脚。甚至上学也光脚。想象一下——我,应该在第五大道上往杜松子酒里加入恰到好处的苦艾酒,然后拉动窗帘旁那些长长的丝绳召来阿兰·莫布雷 ,却活得就像哈克·芬或那个脸颊黝黑的赤脚男孩 ,而不是诺埃尔·科沃德 。
我们在长滩住了几季,现在我要岔开一下话题。十岁时,我在学校写了一篇作文,提到了弗洛伊德、本我和力比多,我不知道自己在谈论什么,但有某种奇怪的本能,知道如何把一丁点儿的知识(在这里只是文字)转换成一个好笑的段子,让读者或观众觉得我知道的比实际上多得多。老师觉得我写的东西非常好笑。他们传阅我写的东西,私底下互相讨论,对我指指点点。这种奇特的天赋一直伴随我的一生,懂得如何使用参考资料已经变成有用的工具。离题结束,如果我没有完全把你弄糊涂,我就回到本书的主题:人类在一个毫无意义的、残暴的宇宙中寻找上帝。
就这样,渐渐到了我在米德伍德高中的最后一个学期,我的成绩很差,那个突如其来的浪漫想法——犯罪生活可能是我所有选项中最有趣的——没有带来任何帮助。然后,一个命定的下午,在我对银幕上的电影说了一连串特别好笑的笑话后,有人说:“你应该把你的这些笑话写下来,它们很有趣。”一句不经意的话,但穿过夫拉特布什街道的噪音,被我听到了。我有我爸搞到的那台偷来的打字机,于是我回到家,坐在它面前。我想了几个笑话,然后在安德伍德打字机上敲了出来。好运不断(运气总是眷顾我),我的母亲,一个心如液氮的严肃女人,幸运地在打我耳光的每日仪式中停了下来,出人意料地说:“你为什么不把那些聪明的俏皮话给菲尔·沃瑟曼(不是另一个菲尔·沃瑟曼——是最早那个,当媒体公关的)看看,征求他的意见呢?他总是混迹在那些百老汇笑星里头。”
我听从了她的建议。菲尔很喜欢我的笑话,他说:“你应该把它们寄给一些报纸专栏作家——沃尔特·温切尔、厄尔·威尔逊、《先驱论坛报》的海·加德纳。他们都是笑话高手。”在这里我必须警告读者,这些一句话笑话并不等同于伏尔泰或拉罗什富科。它们是些关于丈母娘、停车位、所得税的笑话,也许偶尔会有个时事笑话。举例来说(别喷我,我当时才十六岁):“有一个赌徒的孩子,他在拉斯维加斯上学。他不会把考试分数带回家——而是等下次考试时继续积分。”于是我把其中阿古屋珍珠级别的几篇寄给各位百老汇专栏作家,但石沉大海。生活继续,压力之下,父母快要用竹条刺进我的指甲时,我想我需要疗伤。我和珍妮特·S约会,她是班上一个让人欲罢不能的女孩,脸庞如同拉斐尔画笔下的圣母,头发和穿衣如同朱尔斯·费弗 的漫画角色,结果却是一场灾难,当时我带她去一场爵士音乐会,才发现她讨厌爵士乐。更别提她还迷上了想成为人类学家的谢尔顿·利普曼,她觉得他如此“惊人地迷人”。尽管我努力向她推销与一个杵臼狂热分子 共同生活的魅力,她还是觉得我们没有未来,我又一次心碎了。我从学校回家,练习吹喇叭,坐在我十二美元的Victrola唱机上和约翰尼·多兹一起练。
我去打棒球,并迷上了埃伦·H,她也非常好看,以至于每次和她说话时,我都会渐渐说起乌尔都语,但她正在和迈伦·塞弗兰斯基交往,他是一位崭露头角的记者和多才多艺的好人。她对被他带去东村看西奥多的事赞不绝口,西奥多是个充满魅力的舞台说书人,他讲比尔斯 和洛夫克拉夫特的故事,可是个穿黑衣、戴银耳环的新偶像。西奥多兄弟,正如他自称的那样,有戏剧天赋,让观众为之着迷。几年后,我选派他出演我第一次拍倒霉蛋的戏《别喝生水》( Don't Drink the Water ),但大卫·梅里克不得不把他开除,因为他没有技艺,无法从一晚演到下一晚。排练时我和他下棋,他则用恐怖故事让我心惊肉跳。这些故事不是H. P. 洛夫克拉夫特或安布罗斯·比尔斯那种,不像他的单人秀,而是关于欧洲纳粹冲进他家,把他的亲戚从窗户扔出去摔死的故事。
于是我在家,幻想着埃伦和她那张没有涂口红的完美圆脸,和她装着佩尔·拉格奎斯特 的红色平装书《侏儒》的单肩皮挎包,我诅咒着并不存在的上帝,因为当我邀请她约会时遭到了她的暴打,好像我是卡西莫多,她之后完全不理睬我。当天晚上,因为遭拒而心碎的我,在睡觉前接到一位朋友的电话,他说:“嘿,你上了尼克·肯尼的专栏。”
尼克·肯尼是《每日镜报》可爱的专栏作家,这是一份平常小报,要不是沃尔特·温切尔给它写专栏,或许早就倒闭了。与沃尔特·温切尔不同(你们都看过《成功的滋味》 [3] ),肯尼是个和善的软心肠,他会在专栏里写小诗;有一首这样结尾:“狗(dog)倒过来拼就是上帝(god)。”所以你明白他这个人了。肯尼的笑话每天都会刊登,于是我从床上一跃而起跑到J大道,买好《每日镜报》,第一次看见自己的名字出现在报纸上。艾伦·康尼斯伯格说——然后是一些愚蠢的笑话,幸好我已经不记得了。我的心跳就像克鲁帕 的《爵士鼓布基》一样。你会以为我得了诺贝尔文学奖。我已经在幻想飞往好莱坞,为我最喜欢的喜剧演员鲍勃·霍普写作。与鲍勃一起娱乐部队士兵几年之后,第五大道顶层公寓的首期预付款会随之而来。自然,还有在比弗利山的家。网球场。保时捷。还有那条穆赫兰道怎么样——景色真的很不错,不是吗?特别是当你望向停在那儿的汽车后座时——不,但我想说……终于,我可以让父母看看——他们确信我注定要在垃圾箱里找东西吃,或在十大通缉犯名单上——我的生活也许并不局限于去配维塔利斯牌生发水和H制剂牌痔疮膏。第二天早上,洗好澡然后去学校,那个我继续考不及格的地方,那又怎样?我已经为自己规划好了未来。
当我坐在教室里,得意地听着老师喋喋不休地讲着同旁内错角时,我想到有些同学或许会在报纸上看到我的名字。多么尴尬啊。但为什么尴尬?为什么不骄傲呢?这是我永远无法理解的人类性格的难测之处。我只知道我是个害羞的孩子,成为公众人物让我尴尬。
我可以听到心理医生的声音:“你太想出名了,这个愿望让你尴尬。”有可能是这样,但即使是真的,这种知识又有屁用?
同时,仍然有一些写着我名字的笑话在专栏作家中传播,我觉得必须快点改个名字。改名字完全符合我进军演艺圈的白日梦。当时所有演员和一些编剧、导演甚至制片人都改了名字,这一姿态会让我更像他们中的一员。这些年来,很多人都在猜测我为什么要改叫伍迪·艾伦。有人说是因为单簧管乐手伍迪·赫尔曼。我喜欢伍迪·赫尔曼,但从来没有想到过这种联系。你如果也相信有些人有多傻,来听听这种猜测:我在布鲁克林街头打了太多棍球,而球柄是木头(wood)做的。事实是,我随便改的。我想保留原名的一部分,就保留了艾伦这个姓。我想过叫J. C. 艾伦,但觉得自己会被叫作杰。我考虑过梅尔,但梅尔·艾伦是洋基队的著名解说员。最后,我的多动症发作了,随便想出了伍迪。这名字短,和艾伦很搭,而且有一种轻盈而模糊的喜感,不像佐尔坦或路德维西奥之类的。这个名字对我很有用,尽管人们时不时会叫我赫尔曼先生,因为我俩演奏同一种乐器;有一次,布鲁明戴尔百货公司的女售货员从《今夜秀》中认出了我,她紧张地等着我并说道:“就买这些吗,啄木鸟先生(Mr. Woodpecker)?”
我只有很少的时候会后悔改名,觉得本来的名字就挺好的。康尼斯伯格有一种严肃的日耳曼光环。康德就来自康尼斯伯格 。如今那儿有一座我的荣誉雕像(除非它被愤怒的公民用绳子拉倒,就像萨达姆·侯赛因的雕像),但他们完全没什么理由向我表达敬意。我不是那儿的人,从没有去过那里,当然也没有做过任何事改善当地人民的生活,但我的名字和那个地方一样,有可能是他们缺少英雄才给我立雕像吧。在那次雕像竞赛中,我得从众多参赛作品中选择一件。我惊讶于它们都那么优秀、精巧,最终选了一个最简单、谦逊的,它由一副眼镜放在一根杆子上组成。它比我描述的更好看。可爱的西班牙城市奥维耶多也有一座我的雕像,刻得真的很像。他们从来没有征求过我的意见,甚至也没通知我。他们就这么在城里竖起了一座我的雕像,真正的铜像,鸽子喜欢栖息的那种。同样,除非有仇恨驱使的暴徒把它拉倒,你还可以在那儿看到它。从它竖立的那一刻起,破坏者就把我雕像戴的眼镜偷走了。眼镜是青铜的,嵌在雕塑上,而雕塑还是全身的,要用喷灯才能把眼镜弄下来。无论他们重做了多少次,总有人偷走我的眼镜。我很想说我在奥维耶多做过一件多么高尚勇敢的事,配得上这份荣誉,但除了在那里参观、拍了一点电影、逛了下街、享受了一下好天气之外(就像伦敦一样,在炎热的夏季,那里却凉爽而灰暗,而且总在变化),我没有做任何值得被塑像的事,没把我的人像吊起来示众就不错了。奥维耶多是个小天堂,只是被一尊笨蛋铜像不自然的存在破坏了。
于是,伍迪·艾伦时代随着尼克·肯尼开始了,这是一个将会臭名昭著的时代。我又成功地好几次登上尼克·肯尼的专栏,但最风光的一次发生在一个上学的日子,我的笑话第一次出现在厄尔·威尔逊的专栏中。尼克·肯尼的专栏多愁善感而老派,厄尔·威尔逊才代表百老汇的声音。他的故事和八卦是关于娱乐界人士、戏剧和电影明星、歌舞女明星、夜总会和晚餐俱乐部的。“午夜厄尔”是一个专题,当伍迪·艾伦的妙语出现在他的专栏中时,我仿佛成了炫目的百老汇夜生活场景的一部分。在现实中,我在布鲁克林K大道的卧室里,但我做着一个白日梦,梦见自己在托特·肖尔餐厅里妙语连珠,双臂各抱着一个寇帕女郎 。不久,我开始把笑话寄给所有专栏作家,并被到处刊登:《新闻报》的鲍勃·西尔维斯特专栏、《纽约世界电讯报》的弗兰克·法雷尔专栏、《纽约邮报》的伦纳德·里昂专栏、《先驱论坛报》的海·加德纳专栏,当然还有厄尔·威尔逊和尼克·肯尼。我陶醉在秘密成就之中,不管学校作业,于是我的分数一落千丈。其他孩子在参观大学了。但在我眼里,我已经成功了,虽然这些妙语没有报酬,我却预见自己买了套顶层公寓,或可能在托卢卡湖与霍普夫妇共进午餐。
在那些日子里,麦迪逊大道上有一家广告公司,大卫·O. 阿尔伯联营公司,他们的工作是让一批知名客户得到尽可能多的宣传,设法得到有关他们的报道、电视和媒体采访、杂志封面,以及他们能想到的任何噱头,让他们的名字出现在公众视野中。其中的一种宣传途径是让你的名字不断出现在报纸专栏上,而想要被专栏引用,你就要说一些风趣的话。某人的专栏或许会这样写:“我在寇帕厅里听到……”——然后是一些妙语,关于交通、丈母娘、总统或随便什么可以让人联系到客户的东西。当然,客户本人从不说笑话,即使他的生命依赖于此,他也不可能说。给他写笑话的人很可能根本不在寇帕厅,尽管客户和夜总会都为在报纸上曝光付了钱。把笑话寄给专栏作家的是媒体公关,他们将百老汇璀璨的夜生活神话强加给了格劳乔·马克斯或奥斯卡·莱万特这些说一句话笑话的名人。所以,伍迪·艾伦这个无名之辈,却周复一周到处出现在百老汇报纸专栏中,很难不引起他人注意——发现他的是吉恩·谢弗林,此人是驱动大卫·O.阿尔伯广告公司发展的主要人物。谢弗林打电话给厄尔·威尔逊问,这家伙是谁?
厄尔·威尔逊说,他是一个布鲁克林孩子,高中放学回家后就坐在打字机前,每隔几天给我们寄一些笑话。接着,我收到了厄尔·威尔逊办公室的讯息,让我给阿尔伯办公室打电话。我照做了,并受邀参加工作面试。他们问我是否有兴趣每天放学后过来,坐在他们不是偷来的打字机前,为他们快速写出一些笑话,让盖伊·隆巴多、阿瑟·默里、简·摩根、萨米·凯 那样的人,以及其他不以机智著称的人,可以在我的灵感后署上他们的名字,将这些灵感据为己有?为此,他们将每周付给我四十美元。当时我为一家肉店送肉,为一个裁缝送干洗衣物,每小时赚三十五美分外加小费。
这些是兼职,如果我努力工作,运气好的话,一周可能会赚三到四美元。我的大笔零用钱已经用完,由于对某些篮球比赛结果的错误猜测,爸爸的流动奖金变少了。我母亲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八小时,一周赚四十美元,而我要做的,就是在早上8点到下午1点的上学时间之后,从布鲁克林乘地铁,快速写出一些生动的俏皮话,然后乘车回家。为此,我将每周得到四十美元。我决定不耍花招,不假装需要时间考虑一下。他的话还没说完,我就答应了。于是,我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快速写出大约五十个笑话。听起来像壮举,但如果你做到了,那就没什么大不了的。乘地铁大约需要三十五分钟,其间我可以写大约二十个笑话。其余的在办公室里写。因为我太年轻,办公室里的其他同事经常取笑我,工作几周后,我得了腮腺炎,需要请假,这对我的形象没有帮助。但我在那里工作了好几年,他们的客户出现在各种专栏中,滔滔不绝地说着我们都觉得有趣的笑话,但现在回想起来,这些笑话显然相当糟糕。我以七十二分的平均分从高中毕业,并继续工作,随着时间推移还得到一两次加薪。我不想上大学,对演艺生涯充满信心,但为了不让母亲像和尚一样自焚,我决定试试纽约大学。
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尽管我的平均分很糟糕,他们还是录取了我。为了在大学里尽可能少干活,我选了限定课程,只要学三门科目。我是电影专业,原因无非是看电影好像既愉快又舒适。我不得不选修西班牙语和英语。像往常一样,我的第一篇英语作文惹了麻烦,老师没让我及格,他在空白处写道:“孩子,你需要上一堂基本礼仪课。你是一个乳臭未干的青年,不是一块未琢之玉。”在那些日子里,我的风格总体上是喜剧,深受马克斯·舒尔曼的影响,而显然我不是舒尔曼那种作家。我的专业课,电影,也没及格。部分原因是爱逃学的旧习惯。我会乘车从J大道到纽约大学所在的第八街,车门打开时,我会想——我应该去上课还是逃学?我会延长我内心里的辩论,直到车门关闭,余下的旅途我兴奋不已。就像很久以前一样,我会出现在时报广场,在百老汇、派拉蒙、罗克西、林迪、环形魔术道具店、有美味食物的自动贩卖机餐厅附近消磨一上午。下午1点钟时,我会在麦迪逊大道出现,现场写笑话。当我去上课时,我学习打鼓,保持对爵士乐的痴迷,我会坐在教室里练习脚踏鼓——左右,右左右左,左右,试图保持多合跳节奏的稳定,我从来没有注意到时态的变位或《农夫皮尔斯》 。就这样,我的所有课程都没及格。他们决定把我扔出去。我请求给我最后一次机会,以免母亲自焚。他们说,如果我去上暑期学校并表现良好,他们会重新考虑。硬着头皮,我同意了。
在工作中,大卫·阿尔伯以某种方式与鲍勃·霍普的经纪人吉米·萨弗尔有联系或认识。出于好意,他让我为霍普试写一些材料寄过去。回信说:“你这个小孩写的东西很好。(没有那种青春期废话。)可能会在秋天用他为霍普写点东西。”
鲍勃·霍普对我的意义怎么说也不夸张。我从童年起就崇拜他,直到今天看他的电影还不厌倦。不是他所有的电影,得排除后期那些,最早期那些也不够好。我喜欢的是《理发师万岁》( Monsieur Beaucaire )、《冒牌卡萨诺瓦》( Casanova's Big Night )、《风流傻侠》( The Great Lover )之类。是的,这些电影很傻,也不是萧伯纳式的幽默,但霍普本人就是这样一个非常伟大的喜剧人物,他的表演出神入化。通常,当我像古代水手那样抓住陌生人的衣领,对霍普大加赞赏时,他们会说:“你是说那个读着提示卡、为美国大兵讲环球小姐笑话、思想陈腐的共和党人?”虽然我明白他们的意思,但那不是我所谈论的那个霍普。
我是指《乌托邦之路》( Road to Utopia )或《花花公子》( Fancy Pants )中的那个喜剧演员。同样,我知道,这些电影很傻。霍普可能会被一只大猩猩抓走——但这并不是重点。重点是他的演技、他的性格、他的责任感、他的时机把握、绝妙的一句话笑话。他像杰瑞·刘易斯一样才华横溢,他的电影却很傻,尽管霍普的电影也比杰瑞·刘易斯的好得多。总之,当我听说霍普团队喜欢我的笑话并考虑雇用我时,我兴奋不已。毕竟我是一名大学新生,随着暑期学校艰难进行,我沉浸在济慈和雪莱之中,不同意真理是美、美是真理。我也不喜欢听教授讨论普多夫金的作品或《贪婪》( Greed )的结构,而是一直希望拍出《巴厘岛之路》( Road to Bali )。
我又非常短暂地考虑了一下当喜剧演员,我在麦迪逊大道的一位办公室同事迈克·梅里克曾是喜剧演员,我觉得他的黑框眼镜很好看,他把他的单口喜剧规范活页旧书借给我看。我在当地的一家社交俱乐部再次上台表演,并让他们笑个不停,从观众那儿得到笑声让人很兴奋。但迈克·梅里克向我解释说:“这活儿不容易。你得比做其他任何事更有欲望。”我没有。写作更吸引我。我喜欢匿名,我约会的许多女孩都为厄普代克和梅勒疯狂,而不是巴迪·哈克特或肥佬杰·E. 伦纳德 。我的目标略略转移了。我会写一段时间笑话,也许,为霍普,也许为伯利 或杰克·本尼,如果我能让他们意识到我的存在。但也许我应该写一些更深刻的东西,而不仅仅是一句话笑话。差不多就在那时,我的亲戚建议我和一位非常远的姻亲阿贝·伯罗斯谈谈。伯罗斯是著名喜剧作家和导演,主要著作包括与人合著的《红男绿女》( Guys and Dolls )等。也许嫁到我家族的一个阿姨和他有迂回的关系。我一直搞不清楚这个血缘关系。我问那位阿姨,她说帮不了我,除了说他住在贝雷斯福德,那个时髦的西区合作公寓。“我怎样才能联系到他?”我羞涩地问道。我母亲——比巴顿将军更具侵略性——说:“你不必联系他。你知道他住在哪里。直接去他家就好。”
明知不可取,我还是穿成了赴皇室婚礼的样子,出发去贝雷斯福德。我告诉看门人,我是来见阿贝·伯罗斯的。就告诉他我是内蒂的儿子。
就在我等着他去叫人的时候,阿贝穿着深色西装、戴着洪堡帽走了出来。门卫指着我说,他是来找你的。我告诉他我是谁的亲戚,一种很微弱的关系,也许像是十度分离 。
正要出门赴约的伯罗斯回过头来,拉着我并肩上楼,甩开他的洪堡帽,接着和我聊了一个小时,给我吃东西,对我的笑话表现出很大的兴趣。这家伙那么和善,那么正派,那么棒。我好几次回到那间公寓。他喜欢读我的笑话。他也批评了他觉得我没写到点子上的那些笑话。他为我给《菲尔·西尔沃斯秀》的优秀喜剧作家纳特·希肯写了一封信。虽然没有回音,但他努力了。在我们的一次聊天中,我告诉他,我的野心是成为一名电视编剧,他说:“你不会想做一辈子电视编剧的。”我说,那写电影呢?他说不,写戏剧。但不是所有的剧作家都想写电影吗?不是的,所有的电视编剧都想写戏剧。
我把注意力转向剧场,当时我一生中还只看过一部戏的一部分。我说“部分”,并不是说我看完一幕就离开了。我看了整部戏的大约一半。这是多年前的事,当时我渴慕学校里一个叫罗克珊的美丽金发美女。我意识到如此这般尤物,可以迷住加里·格兰特或泰隆·鲍华,但绝不会对一个本质上更接近爱德华·艾沃瑞特·霍顿 的小伙有任何兴趣。我伤心地做着白日梦,直到有一天,我灵光一闪。我听说罗克珊非常想看《人生曲》( The Fourposter ),一部由休姆·克罗宁和杰西卡·坦迪这两位出色的演员主演的双人戏。狡猾的我鼓起勇气给她打电话,问她周六晚是否有空,我正好有两张《人生曲》的票,她会有兴趣看吗?
可以感觉到另一端的沉默,她正被迫在极度想看演出和不得不与祖克 一起看之间做出选择。最后,她选择了接受。这时候,对百老汇没有任何经验的我,不知道有些演出票会卖完,你可能会买不到票。我从售票处的人那里知道了这一点,他说可以几个月后再接待我。惊恐之余,我给一个朋友打了电话,他建议我去找票务代理人。我照做了,得知我可以花二十美元买到两张包厢座。我没有二十美元,也想不出如何得到这笔钱,除了去抢劫一家加油站。最后我向父亲要了这笔钱。这是一大笔钱,尤其是对两张戏票而言,于是我不忍心告诉他为何急需二十大洋的尴尬真相,他什么也没问,但像往常一样帮我搞定了,弄来两张十元纸币。周六晚上到了,我去接那个女孩。迷人的是,她假装对我滔滔不绝自我吹嘘的轶事感兴趣,在这些轶事里,我就像瑞特·巴特勒 。我们去看演出。我们被领进包厢,包厢在二楼最右边舞台上方。就像林肯被谋杀的那种地方,只是位置不如他的好,半边舞台我们看不见。
于是我第一次看百老汇演出,就只看到了舞台右侧的演员。经纪人说包厢座时,我想到了洋基体育场或埃比兹球场,那儿的包厢座位很棒。我们看完了演出,罗克珊表现得很有礼貌。她没有抱怨,但当我们离开时,她婉拒了喝酒,并突然被一种神秘疾病缠身。我不记得了;我想她说她感染了噬肉菌。离她的公寓不远时,她已经给她哥哥打了电话,说六分钟后到家。他在敞开的门前等她进门,使我没有任何机会向她示爱。我想,如果我直接与她吻别,那将会多么好笑。总之,多年后,当阿贝·伯罗斯问我是否喜欢戏剧时,因为我只看了半场演出,我语塞了。但我把他的话记在心里,我不应该满足于做电视编剧,也不应该一辈子做编剧,带着新的执念,在之后的好几年里,我读了每一出戏的剧本,去看百老汇的每一场首演。但是这让我好高骛远了。
我还在为大卫·O. 阿尔伯写一句话笑话,为小报提供笑料。如果我能为鲍勃·霍普写东西,那也就够了。但在未来,我要成为一名剧作家,奇怪的是,不是像我一直以来的偶像乔治·S. 考夫曼那样,而要像尤金·奥尼尔或田纳西·威廉斯。当然,现在我的暑期学校成绩不理想,我被叫到教务小组面前。他们可不是来朝凤的百鸟。更像是来啃食尸体的群鬼。这是没有幽默感的四人组,他们在那儿告诉你,你被淘汰了。我有礼貌地听着他们对我的指控,从旷课到什么都不及格。他们问我的人生目标是什么。我说,在我灵魂的铁匠铺里,锻造我的种族未被创造出的良知,并看看它是否可以用塑料批量生产。他们相互对视并建议我去看心理医生。我说我的工作很专业,与每个人都相处得很好,为什么我需要心理医生?他们解释说,我在演艺界混,那儿人人都是疯子。我认为看心理医生不算最糟的想法,因为尽管我对创作感兴趣,喜剧作家生涯的开头也前途光明,加上我在成长过程中得到的所有爱,我仍然经历了某种中等的焦虑感——就像你被活埋时一样。我不快乐;我忧郁、恐惧、愤怒,不要问我为什么。也许它在我的血脉中,也许在我意识到弗雷德·阿斯泰尔的电影不是纪录片时,这种精神状态就发作了。
被开除后不久,有人极力推荐了一位心理医生,名叫彼得·布洛斯,我开始每周见他一次,尽管他人很好,对我却没有多少帮助。他最终建议我每周看四次精神分析师,我躺在沙发上,被鼓励说出想到的一切,包括描述我的梦。我这样做了八年,聪明地避免了任何进展。我终于战胜了他,有一天他挥舞着白旗走了进来。在我一生中,还看过三位心理医生。首先是一个非常好的、叫卢·林的男人,我每周与他面谈两次。他很聪明,但我轻易骗过了他,仍然安全地未被治愈。随后我看了一位非常聪明的女医生,大概有十五年。那段治疗效果更好,帮助我渡过了生命中的一些磨难,但我的性格没有真正变得更好。最后,一位备受推崇的医生试着为我面对面治疗,又做了一段时间沙发上的心理分析,然后回到面对面治疗,我仍然能够抵抗任何有意义的进展。
就这样,我接受了多年治疗,我的结论是:是的,它帮助了我,但没有我希望的那么多,也并非以我想象的方式。我在深层问题上的进展为零;我在十七岁和二十岁时的恐惧、冲突和弱点,现在仍然存在。在问题不那么根深蒂固的少数领域,在需要一点帮助和推动的地方,也许我得到了一些宽慰。(我能去洗土耳其浴,而且不必包下整间浴室。)对我来说,价值在于有个人在身边,分担我的痛苦;就像与专业选手一起打网球。对我来说,一个很大的好处是有利于自我欺骗。在最黑暗的时候,感觉到自己不只是躺在那儿休眠,像一条被动的鼻涕虫被宇宙的非理性或甚至被自己制造的海啸袭击,这感觉很不错。重要的是相信你正在做一些事。这个世界和其中的人可能会用靴子踩在你的喉咙上,把你踩死,但你正在改变这一切,你正在采取英雄般的行动。你在自由联想。你记起那些梦。或许还在把它们写下来。至少每周一次,你要与一位受过训练的专家讨论这个问题,并一起理解那些导致你悲伤、恐惧、愤怒、绝望和自杀的可怕情绪。
解决这些问题只是幻觉,你将永远是那个受折磨的可怜虫,没法向面包师要蜗牛卷面包(schnecken),因为说出这个词让你尴尬——这一事实并不要紧。你正在做一些事情来帮助自己,这个幻觉帮助了你。你不知为何感觉好了一点,不那么绝望了。你把希望寄托在一个永远不会来的戈多身上,但想到他可能会带着答案出现,就能帮助你度过笼罩你的噩梦。和宗教一样,幻觉帮人渡过难关。作为艺术界人士,我很羡慕那些相信自己创作的作品将永存并被广泛讨论的人,他们从这一信念中获得安慰,就像天主教徒的死后世界一样,艺术家的“遗产”使他不朽。这里潜在的问题在于,所有讨论遗产和艺术家作品有多伟大的人都活着,正在点烟熏牛肉,而艺术家则在皇后区的某个骨灰盒里或地下。所有站在莎士比亚墓前赞美他的人,对这位吟游诗人来说都没有任何意义,而那一天会到来,一个遥远的日子,但可以肯定的是它一定会到来——那时所有莎士比亚戏剧——尽管有精彩的情节和高贵的抑扬格五音步诗行,以及修拉 的每一个点,都会随着宇宙中的每个原子一起消失。事实上,宇宙将不复存在,没有地方可以让你制作帽楦了。毕竟,我们是物理学的一个意外。而且是一个尴尬的意外。不是智能设计的产物,而是,不如这么说:一个愚钝外行的作品。
总之,他们把我逐出纽约大学的暑期学校,但我当时已经是一个有工作的喜剧作家了。我不仅为大卫·O. 阿尔伯联营公司工作,而且被阿贝·伯罗斯推荐给彼得·林德·海斯,他有一个广播节目,我受雇为他写作。阿瑟·戈弗雷也雇我为他的广播节目写了一段时间。与此同时,我也与戏剧机构打交道,威廉·莫里斯公司的优秀经纪人索尔·莱昂把我介绍给了出色的喜剧演员赫伯·希里纳,后者做的是所谓的“联播”——同时在广播和电视上表演。他是一名非常好的喜剧演员,乡村版的威尔·罗杰斯,但比罗杰斯更好。他很会讲笑话,他喜欢我的笑话并雇用了我。一个叫罗伊·卡默曼的写作者是他的首席作者,罗伊是个好人,也是一位优秀的喜剧作家。我是个新手,当我为他写第一个节目时——或者说真正贡献了一些笑话时——我把一个约会对象带去了节目播出的电视演播室,这样我就可以扮演大人物,希望能为我通向闺房之旅铺路。总之,我到了演播室,排在几百个人后面,等着进去看。突然,赫伯·希里纳的经纪人看到我在那儿,说道:“你到底在排什么队啊?”
我说:“这个节目是我写的。”
他说:“对,但你不用排队进门啊,你从后台进。”
“我可以?”
“来吧。”他把我和我的约会对象带到舞台入口,我们在贵宾室里观看,我扮了一次大人物。之后我带着女伴去林迪餐厅。又要排队。有人已经告诉我要给门卫小费,所以我用两张纸钞打点了他,并立刻得到照顾。一个盛大的夜晚,直至到她家门口的那一刻,她拿着钥匙,对我做了一个篮球运动员所谓的上篮假动作。她往上冲,我上当并跳了起来,好像要挡住她的跳投,她就从我身边溜了进去。
我十八岁了,赚的钱是父母收入加起来的三倍。我有机会帮衬家里,尤其是父亲,他一直赌,一直输,一直欠庄家的钱。我不懈追求成功的下一步,一个住在社区附近公寓房、名叫哈维·梅尔泽的人听说了我——社区里的天才少年——他过来跟我谈,想做我的经纪人。我对演艺界商业端的理解比对霍奇猜想 的领会稍差一些。他说他的叔叔是好莱坞威廉·莫里斯公司的一个大人物,他有门路可以进入某个叫作“编剧发展计划”的玩意,这是美国全国广播公司(NBC)为发展和培训有前途的作家而设立的一个计划。显然,据说有些人已经准备参加了,传言“在酝酿中”。这个出于好意的想法是为戏剧、更为喜剧寻找有潜力的编剧,让他们拿稳定的薪水,每周一百七十五美元,让他们写作,在资深编剧手下的节目里实习,取得成果,再由NBC兑现成果。我很赞成这样做,因为我在阿尔伯的工资相比之下很微薄,我写的广播节目随着主持人的受欢迎程度而起伏不定。每周一百七十五美元的稳定收入听起来不错,还会被安排进一些大牌节目中。我忘了提一个小事:赫伯·希里纳,我的大恩人,与他可爱的妻子在一场车祸中去世。你不可能遇到比他们两个更好的人,而且我还可以想到更多如果在某处当场身亡就会马上使世界变得更美好的人,这两个可爱的、不该死的人却被杀了。
于是我同意让哈维做我的经纪人,他像一个不那么健壮的汤米·多尔西,只是脸部肌肉会各种抽搐,果然,他敲定了让我加入NBC的编剧发展计划。为了奖励他,我与他签了七年合同。这是他众多错误中的一个——一份我本不应该签的、太过贪婪的协议。首先,七年时间太长了。他在利用我的天真。不仅如此,不像代理人通常拿一成,他说他是经纪人,这是不一样的,所以赚更多。他说,三成。好吧,嘿,看看,我还是个青少年。我到底懂点啥呀?不仅如此,还有一种叫作滑动比例的东西,通常艺术家的收入越多,经纪人拿的百分比就越小。艺术家赚得越多,经纪人需要打点的东西就越少。在我签署的交易中,滑动比例的方向是错的。因此,我赚得越多,哈维的分成也越高。七年来,发生了很多事情,我察觉到了。但我从未试图毁约;我光荣履行了整个七年合约。让我来说明一下我在那个年纪是个怎样的乡巴佬。我一生中还从未见过任何人戴假发。有一天,我遇到一个戴假发的喜剧演员。他想付给我一百块钱,让我做一次表演。我们交谈时,我注意到他的发际线边上有一圈薄布。我不敢相信看到的东西,以为它正在生长,我觉得他应该待在马戏团,而不是来讲单口喜剧。
现在来说说编剧发展计划。我们大约有八个人,NBC细细审查了我们的试镜材料及个性,认为我们值得投资。然而,尽管审查仔细,但他们没有做出明智选择,不得不承认,他们将意识到他们的投资只有微薄的回报。这群人中的大多数最终从事的职业与NBC预想的大相径庭。其中最吓人的那位,最后去为理查德·尼克松写“温暖人心的演讲词”。除了他之外,其余都是好人,但出于这种或那种原因而没有成为戏剧家或电视喜剧作家。这个项目的领导,或照媒体的说法,牧羊人,是莱斯·科洛德尼,威廉·莫里斯公司的前经纪人,他很风趣,但他没有教学计划,不知道如何开始把这群不善言辞的梦想家转变为专业喜剧作家。我拿了钱,用这笔补贴来学习如何写作,练习写素描喜剧 和笑话,通过努力工作自学。我被录用后,就像其他人一样被晾在一边,但多年来母亲的威吓让我充满雄心壮志,我明智地利用了这段时间和这些钱。我们会在NBC碰头,坐在房间里,年轻的喜剧演员会现身向我们展示他们的作品,然后我们会挑选一些人,那些大概正在成长的作家和喜剧演员,为他们写文章。大多数情况下,我们看见的是平庸的人。但年轻的唐·亚当斯、年轻的乔纳森·温特斯、年轻的凯·巴拉德 也来了。当然,他们很少或根本不需要我们的帮助。真正有才能的人创造他们自己的表演而从来不用我们。我只为唐·亚当斯写了一个笑话。乔纳森·温特斯不需要任何人的任何帮助,他就是一个天才。
那时,我遇到了哈琳,我很快就会娶的女孩。那是在另一个社交俱乐部。我在他们的一次活动中担任司仪。我讲了迈克·梅里克活页宝典里的笑话,我决定演奏高音萨克斯来取悦观众(多年后,一位音乐评论家将我在音乐会上的演奏描述为“令人痛苦”)。作为新奥尔良爵士迷,我选了《贾达》和《夜城舞厅》。有人告诉我,詹姆斯·麦迪逊高中的一位高年级学生会弹钢琴。我们设法见面了。她漂亮,她聪明,她家境优渥,有漂亮的房子和一艘船,她弹古典音乐并上表演课。简而言之,她对我来说过于优秀了,而且在我们结婚后也会证明这一点。
我们一起练了两首曲子并开始约会。我必须说,对于一个读大学的孩子来说,我带她去了非常浪漫、高级的地方。外百老汇的演出,去鸟园 看迈尔斯·戴维斯和约翰·柯川。曼哈顿的烛光餐厅。我勉力坚持做一个有魅力的人和情人,除了她的家人带我乘船出游那回。我一直为人乐观,想显得令人印象深刻,但一出海,就在我咕噜咕噜喝着啤酒,吟诵着“嘿嘿,把人吹倒”的副歌时,我脸色发绿,倒在甲板上,呻吟着乞求安乐死。当我躺在那儿描述一个莫比乌斯环,也就是我即将创吉尼斯世界纪录的晕船症时,我发誓再也不踏上船了,而直到十多年后,我才又一次上船。我试图给人留下深刻印象,或者我应该说,试图看起来不像个傻瓜(我是个傻瓜,而且经常不遗余力地掩饰),所以在拍摄《傻瓜入狱记》( Take the Money and Run )时,我在非常漂亮的珍妮特·玛戈林的怂恿下登上一艘帆船。结果是老样子。在吹嘘了一番我的海上经历并叫船员“同志们”之后,我很快就躺在甲板上,准备用珍妮特换取康帕嗪 了。因为我们只是在旧金山湾,离岸边不远,所以我恳求用直升机把我空运到医院,但没有人理睬。航行归来,我踉踉跄跄地走下船,脸色苍白,摇摇欲坠,我找了个蹩脚的借口,把我的崩溃归咎于最近的中耳炎,那是我在苏丹得的病,我在那儿教努巴人表演《福禄沟街》( Floogle Street )和《谁在一垒》( Who's on First ) 。
哈琳与我都和父母住在一起,我每天晚上都会找她。我们做了约会情侣会做的一切事。顺便说一下,那时我有了一辆车。我花六百块买了一辆1951年的普利茅斯敞篷车。我曾对汽车将如何改变我的生活抱有极大的幻想。它将解放我;我可以随时开车过桥去曼哈顿,飞驰去长滩参观怀旧的老地方,在春日早晨去康涅狄格与大自然融为一体。我不知道我到底在想什么;我讨厌自然,而比起自然,我更讨厌成为一名车主。就像我对所有的机械物件一样,我和汽车也立刻成了死敌。我不是小工具爱好者。我没有手表,不打伞,没有相机或录音机,直到今天还需要妻子来帮我调电视。我没有电脑,从来没有接近过文字处理器,没有换过保险丝,没有给任何人发过电子邮件,也没有洗过碗。我是那种糊涂老头,需要把电视上的所有按钮用胶带封住,使其无法使用,这样我就能只操作开关和音量按钮了。
十六岁时,我给自己买了一台新的打字机,一台便携式奥林匹亚。我写过的所有东西都是用它打的,我的剧本、戏剧、故事、随笔(《纽约客》上那些好笑的文章就是这么叫的)。直到今天,我还不会换色带。我的妻子为我换,但在我还是单身的那些年,有一个熟人帮我,每当我的色带需要更换时,我就请他来吃饭。饭后,我会随口提起打字机的话题,说它多么令人激动,并暗示给我的打字机换色带可能会很有趣。我们去到书房,我会放一些音乐。我记得他最喜欢在换色带时听哈恰图良的《马刀舞曲》 。强烈的曲调令他兴奋,而我会塞给他一条新色带,说:“让我们看看,你的手艺是否依旧。”他接受了挑战,疯狂地帮我换好色带,最后动作夸张地向我深深鞠躬致意,而我则假装对他灵巧的手艺惊叹不已。在那之后,他浑身是汗,喘着粗气,但至少我可以继续打出那些优秀的俏皮话,直到页面上的字母再次变得模糊不清,我才不得不请他回来吃肉卷。
我说到哪儿了?哦对,所以汽车在我手里就像把洲际弹道导弹交给三岁小孩。我开得太快了。我突然转向,在没有拐角的地方拐弯。我不会倒车停车。我失控地疾驰。我对堵车没有耐心,想离开普利茅斯,把它永远留在拥堵的街上。我没完没了地开来开去,找不到停车位,然后又挤不进去。我撞坏了许多泊停车辆的前灯和尾灯,试图停在它们之间,然后又惊慌失措地全速驶离犯罪现场。我不断迷路。我没有方向感。有一次,在日出高速上开车,哈琳说她的父母不在,我们可以去她家用她的卧室。这想法让我欲火焚身,我迅速调头,撞倒了一根电线杆。凌晨3点,我在西区高速上爆了胎。还好善良的陌生人救了我。如果那个好心在黑夜中停下并指导我如何换轮胎又根本不认识的人不那么有耐心,或者说是“十二宫杀手”的话,我就不会在这里了。
是的,正如所有女孩的母亲担心的那样,这是一间移动的酒店房间,但每次我开始拥吻,窗外就会出现一个手电筒,某个警察要求我把车开走。许多司机对我大喊大叫,当我不小心在大西洋大道侧面撞上另一辆车时,一个为黑帮老大当保镖兼司机的愤怒野兽冲到我的窗前,我脑海中立刻显现我将成为烛光守夜祈祷的悼念主角。迅速地,我把车窗摇起,把他的手夹在里面。他像维苏威火山一样爆发,把车窗像沙丁鱼罐头那样压了回去。如果不是有一群人出面,我最终可能会在三十七个单独的玻璃密封罐里。然而,我还是开车了,因为我认识的每个人似乎都能驾驭一辆车,我为什么不能?但我从来没能驾驭它,不久之后就放弃了。多年后,我试着开了一两次车,结果还是老样子,最终我永远放弃了。
我卖掉普利茅斯的那一刻,就像切除了一个肿瘤。
所以哈琳和我做了一切,有一天我们更进一步,决定结婚。那时我们是孩子;没有其他事情可做。我们看了所有的电影和表演,去博物馆,打迷你高尔夫,在奥西尼餐厅喝卡布奇诺,还在法尔岛 待了一天。还有什么可做呢?所以我们订了婚。我在全国广播公司编剧发展项目的稳定工资以及我向夜总会喜剧演员出售特殊材料所赚的钱,使我有钱成为一名已婚男人。特殊材料(special material)是喜剧写作的一个分支,它不为人知,公众也没有机会真正欣赏。喜剧演员的数量有数以百万,或在我入行的时候肯定有这么多。他们在夜总会或电视上表演,或在私人场合表演,他们都需要材料:笑话(jokes)、段子 (bits)、桥段 (routine),所有用来说的东西。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都不太出色,这一点从他们需要其他人把话——有趣的话——放进他们嘴里这一事实中可以看出。如果让他们自己来,他们都无法用笑气引诱一个狂躁的胖子轻笑。当然,真正有天赋的人,像迈克·尼科尔斯和伊莲·梅或莫特·萨赫尔或乔纳森·温特斯,他们不需要任何人。他们不需要买笑话;他们自己创作材料,因为他们确实很有趣。
像鲍勃·霍普和杰克·本尼这样的早年偶像也创造出了自身强大的喜剧人格,等到他们成为超级明星的时候,他们会雇用写作者来投喂他们自己早先建立的角色。因此,我和各种同事一样写特别材料,通过为各种各样平庸但渴求出名的人提供服务并将搞笑的虫子存入他们焦急张开的喙中来保持手感。我总是坐在某个夜总会里,听缺乏想象力的喜剧演员悲哀的抱怨,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在底层熄火,“我需要一种态度。我没有态度。艾伦·金有一种态度。我必须要有态度。”他需要的东西,没有写作者能给他。我们能做的,只是向喜剧演员贩卖一些笑话或桥段,他们会背下来,以不同程度的技巧表演,但没什么能长久。观众回家时总是一无所获——表演者中没有真实的人类,当然也没有有趣的人类。只是买了些一句话笑话的外向者,在那儿得到笑声和掌声,然后想知道为什么他没有“成功”。
“我需要的是不言而喻的常识,”一个可怜的人对我说,他在用药物治疗化学物质失衡时,生造出一个笨拙的新词,“观众认同常识。”我推测他指的是洞察,即通过容易识别的经验,让笑话与屋子里的观众产生共振。不过,特殊材料领域为我们这些即将成为作家的人提供了日常零食,尽管它可能会变得很棘手。事情有时会这样:喜剧演员和作家见面。喜剧演员需要新的桥段。作家抛出了一些想法。喜剧演员喜欢其中一个。喜剧演员向作家支付预付款。作家写出喜剧段子。喜剧演员试了一下。段子不成功。喜剧演员责怪作家的写作。作家指责喜剧演员的表演。怨愤增加。喜剧演员失去了存款,最终一无所获。几百块钱都花出去了。谩骂随之而来,威胁要打官司或打断两条腿,取决于喜剧演员的悔过能力。
正是在这个时候,我得到NBC的消息,他们要让新晋作家飞到洛杉矶,因为有个大节目《高露洁喜剧时间》正每况愈下,也许我们可以帮忙拯救它,并在过程中学到一些东西。我从未离开过家,与哈琳的恋爱也从未中断,最重要的是我从没坐过飞机。在那年代,飞机有螺旋桨,旅程不能直达,而最糟糕的是,要在天上飞。另一方面,去一个我仅仅通过听鲍勃·霍普的独白才知道的城市好像令人兴奋。好莱坞和藤街、穆赫兰道、拉布雷亚沥青坑,我们所有在电台或后来在电视上喜欢霍普的人,都是通过他的笑话才知道这些地方的,就像电台每周日晚上把我们带到杰克·本尼在比弗利山庄的家一样。我甚至有可能见到霍普或本尼。兴奋之余,我想当然地认为,等妈妈在我的衣服上绣好名牌,我就可以走了。但随着出发日期临近,我开始感到有点恐慌,当我在机场看到其他作家在自动售货机上购买飞行险时(你投币,然后出来一份保单,这样如果你的飞机坠毁,指定受益人就可以收款),我的脸色变得苍白。我担心的不是死于坠机,而是坠落在某个荒山野岭中,失联数周,没有食物,而其他作家会投票吃掉我,我是最年轻的,因而最鲜嫩。
幸运的是,我们没有坠机,我成功抵达了洛杉矶,没有沦为任何人的主菜,买保单的人则失去了他们的二十五美分。在机场停留,吃了一个英国麦芬和一杯新鲜雾霾 之后,我上了一辆等候着的豪华轿车,很快就住进了好莱坞大道的一家酒店。比空难更可怕的消息是,我将与一个名叫米尔特·罗森的人同住一间房间,他是一位更年长的、发福的喜剧作家,将在那儿与另半打作家老炮一起为拯救《高露洁喜剧时间》而奋斗。我不仅要与别人共用卫生间——哦,上帝,这可能发生在我身上吗——而且床还是一张双人床。我吓坏了,踉踉跄跄地走来走去,想自己掏钱付一个房间。但我可以这样做吗?或者我应该假装发生家庭危机,返回纽约?但我是一个有真正机会的喜剧作家。我在好莱坞。这里是一切发生的地方——电影,带游泳池的房子,鲍嘉和白考尔,离《乱世佳人》只有几个街区,鲍勃·霍普住在这里,还有日落大道。这是你努力追求成功的地方。我留了下来。我与人共用了一个卫生间和一张床。(布鲁诺·贝特尔海姆曾写过,在集中营里,人们如何很快就适应了可怕的条件,而如果没有酷刑或死亡的威胁,即使长年累月分析,这结果也相当可疑。当然,他思考的并不是与米尔特·罗森同床共枕。)
结果我发现米尔特是一个好人,相当聪明和有趣,而且我喜欢他,五十年后——在这整段时间里没有收到他的一点消息——我发现他生病了并需要帮助,我送了一笔钱,他很惊讶我还记得他。不过,我还是觉得与一个有XY染色体的胖乎乎的陌生人同宿挺恶心的。在干活之前,我们有几天时间休息以便安顿下来,当时我在好莱坞闲逛,爱上了棕榈树和日落,为自己有机会成为从小就迷恋的历史的一部分而感到温暖。我喝着当地的橙汁,吃着甜面包卷(我们称之为丹麦面包),有一天,我和几个作家走进一间房间,被介绍给了首席作家,他被带到城里来,以挽狂澜于既倒,并希望能从我们身上挖掘出一些潜力。他的名字叫丹尼·西蒙,我早就从电视编剧的演职人员字幕中知道他了。他和他的弟弟多克,曾是轰动一时的喜剧创作团队,我们所有业内人士都知道他们的良好声誉。我们看过他们的节目,比如《红纽扣秀》,他们是当之无愧的热门人物。兄弟俩刚刚解散了团队,因为多克·西蒙,他的本名是尼尔,想开始剧作家的生涯。
丹尼评估了我们这些笨蛋,并要求看我们写的材料样本。我们交上去几页材料,他说会带回家读并与我们一起讨论。我显然是那里最年轻的一个,当接过我的材料夹时,他礼貌但略带怀疑。我回家后没有感到气馁,也没有受到鼓励,但希望能参与其中并做出贡献。还有其他资深作家在那里工作。我说资深——指他们比我更资深,已经成名,但并不是老家伙。诺曼·利尔和他的搭档埃德·西蒙斯是一个团队。科尔曼·雅各比和阿尼·罗森也是如此。艾拉·沃勒克也去那儿试图提供帮助,还有各种各样的喜剧演员努力支持这个节目,从新生代的乔纳森·温特斯到歌舞杂耍老演员乔·弗里斯科。我单独吃饭,然后睡觉,整晚都睁着一只眼,以防米尔特·罗森滚到我这边的床上。我准备好发出一声刺耳的尖叫。第二天,丹尼·西蒙把我叫到他的办公室,我的生活彻底改变了。
他接着告诉我,我的笑话有多棒,并说即使我从未学过写素描喜剧、戏剧或其他东西,我的笑话已经好到我可以单靠它们谋生。不用说,这对我是一种鼓励。他想和我一起工作,自从他弟弟离开后,他一直在寻找工作伙伴,也许我就是那个人。我们开始合作写素描喜剧。让我给你描述一下。丹尼是一个非常有强迫性、要求很高的家伙,在多克之后,他与每个合作伙伴都争吵过。与丹尼同级别的作家无法容忍他一丝不苟的要求,他不断重写,一整天钻研一页纸,把每句铺垫和每个笑点都写得完美,而且不会中断故事的流畅性,然后他重读这一页,把它毁掉,吞下又一粒当时流行的镇静剂“眠而通”,然后重新开始。合作者会反抗,但他对他们毫不留情,有多少人能够追随尼尔·西蒙这样的喜剧作家的脚步?
另一方面,我是个人微言轻的孩子,什么都不懂,以丹尼和多克·西蒙为偶像,永远无法想象会与丹尼意见相左,毕竟我又懂些什么呢,所以他为自己找到了一位理想的合作者。他喜欢我的笑话,认为我人非常有趣。我猜想他享受这种被人仰望的感觉,他还教了我一些关键的东西。比如说:优秀的铺垫造就优秀的笑点。永远不要只是为了抵达所等待的一个优秀笑点,就让角色说出不自然的东西。他教我,如果笑话以任何方式停止或减慢了叙述,那就抛弃它们,哪怕它们是我最好的笑话;写素描喜剧时,总是从开头开始,直接写到结尾,永远不要不按顺序写一幕场景,永远不要在你感觉不舒服的时候写,因为材料会反映出你缺乏能量和健康。绝不要有竞争意识。永远支持你的同时代人去取得成功,因为每个人都能得到空间。最重要的是,他教我要相信自己的判断。无论谁试图告诉我什么有趣,什么不有趣,或者我应该做什么,我都应该跟着自己的判断走。当然,除非那个人是他,因为他自认为是一个有天赋的老师,懂得许多别人试图解释和分析却一无所获的主题,从弗洛伊德到亨利·柏格森到马克斯·伊斯特曼。他的确是一位伟大的老师。谈到喜剧时,他使我拥有一种自信的品质,这种稳固的视角对我帮助很大。
在夏季剧场——我将会谈到这个话题——第一周我写了一个素描喜剧,将在周六晚的演出中与现场观众见面。排练了几天后迎来一次集体排练,所有撰稿人自然都来到现场,观看自己的材料被演出并做些微调。我懒得去,因为我很自信。当有个女孩问“你在哪里?”时,我说我不需要去。我希望我的喜剧按原样表演,它不需要微调。然后她说:“所有作品在排练中都做了评估,你的已经完蛋了。”我并不是想表现得冷漠,而是毫无疑问地流露出不应有的傲慢,平静地说:“我不担心。”演出进行时,一些节目讲得结结巴巴失败了,我的却引来大笑。我按丹尼教我的方法坚持了立场,我的短剧是全场最受欢迎的节目之一。
因此,我开始学习如何成为一名作家,而这意味着早上9点就坐到打字机前,进行艰苦甚至痛苦的工作,一直重写到下午6点。后来和我一起写作的其他伟大的喜剧作家并不那样工作,但这是我的基础,我很高兴我上了一所艰苦的学校。我与一些更年长的作家交了朋友,他们喜欢我,因为我虽然有一些天赋,但会表现出极大的尊重(我这么觉得),而他们都不争强好胜,只有帮助和鼓励。在那儿的时候,我被好莱坞的浪漫所吸引。我们当时已经搬到好莱坞夏威夷酒店,住进有厨房和卧室的迷人套房,我一个人住一间房。酒店有一个带游泳池的院子,所有作家和喜剧演员都在那里游荡,还有日落和温暖惬意的夜晚,更不用说还有每日津贴。
我想与哈琳分享,所以建议她飞过来和我结婚。她当时刚刚高中毕业,只有十七岁。我二十岁。她和父母讨论了这个问题,他们说只要她愿意就行。她的父母都是可爱的人,比我的父母胜出一大截,相比之下,我父母的生活要高出十分贝。罗森夫妇生活得很好,他们并不总是在争吵,他们有修养,旅行,有一个漂亮的家。跟他们相比,我的父母是住在山洞里的人,把我当做克罗马侬人 养大,而哈琳的父母本不该让他们的女儿嫁给我。的确,我在我的领域里看上去有前途,作为一个人却没有表现出什么前途。我仍然很笨(就像开车,你永远不会变),未开化,神经质,对婚姻全然没有做好准备,是一个情绪混乱的人,从十六岁起就靠诺埃尔·科沃德所说的“娱乐天赋”前进。
哈琳真的飞过来了,当我们结婚时,“我愿意”这句话在我听来就像在一个空洞的回音室里说的,就像奥逊·威尔斯用唇语在说“玫瑰花蕾” 。然而,婚礼是在某个拉比的客厅里举行的(对她父母的让步),我可以想象一扇地窖门在我的生命中关闭。一扇教堂地下室的门。是的,我爱哈琳,但我不知道爱意味着什么,该期待什么,不该期待什么,需要什么。接下来的事情对我们两个人来说都是一场噩梦,但这是我的错。她没有经验,但她有准备,更像大人,有更好的个人才智。我失败得太惨了,并在这过程中让她的生活变得很痛苦。我将为你描绘这幅图景,这是一幅悲惨的图景。我们都挺了过来,但让我带你回顾一下那些早婚的痛苦。两个非常年轻的人,她即将开始上大学,我的收入足以供养我们,编剧发展计划开始崩坏,它的阵容随着窝囊废们被淘汰而变小。当《高露洁喜剧时间》悄然垮台后,我们回到纽约。
我们租了一家公寓。在公园大道和第六十一街。自然而然地,我立刻被上东区吸引;因为所有那些顶层公寓电影。只是我们没有住在顶层。这是一套非常小的一室户公寓,我的意思是一个房间。这个小长方形每月花掉我一百二十五美元,我们俩都没有经验,我们没想到:住在一座多住户的褐石公寓的第一间,与大楼前门相邻,所有门铃都在一块控制板上,每次有人进入并按铃时,回铃声,一种响亮的电流蜂鸣声,就会像一台喜运来发动机一样回响在我们的公寓中。在我们的小房间里,有一张沙发床、一个餐桌、配四把椅子、一个书柜、一台电视机、一架钢琴、一把面对沙发床的舒适椅、几盏灯和一个摆着大录音机的架子。我的打字机放在餐桌上,那是我工作的地方。
我很想说我们就像挤在菲伯·麦吉 的衣柜里,贫穷但快乐,但在那些日子里,我们是否有乐趣呢?我们没有。从好的方面看,我供养哈琳上完了大学。她上的是亨特大学,就在六个街区外,我每天早上陪她走去学校,然后再一头扎进工作。她不在的时候,我很高兴,因为我们没有一件事能达成一致,没有一个人能做出哪怕一次让步,我们像卡斯泰拉姆战争 中的职业杀手一样吵架。我喜怒无常,不开心,对她非常友善的父母很凶,这毫无理由,只因为我是头令人讨厌的猪。我无法忍受妻子的朋友。我总是闷闷不乐,这让她很生气。我开始经常感到恶心,通常在夜深人静时。我将之归结于一种致命的疾病或者她的厨艺,但每年的体检都说明我健康状况良好,而且即使我们在外面吃饭,半夜也会恶心。当我回想起来,那是多么危险。凌晨3点,我带着难以忍受的恶心感起床。我们打电话给急救中心,他们派来一位整夜值班的匿名外派医生。一个陌生人进来。他给我注射。恶心感减轻了。我睡了。这种情况经常发生。直到我开始做精神分析,作为结束我无休止痛苦的最后一根稻草,恶心才被诊断为心理性的,在做心理分析后不久,这种发作就完全治愈了。如果除此之外沙发精神分析对我没有任何其他作用(的确没有),那或许也是值得的。
在这个时间段的某天,有人寄来一封信。我感觉到这可能是从未实现过的、来自鲍勃·霍普的工作邀约。一封来历不明的信是令人兴奋的事,我迫不及待地打开它。结果,这是一份征兵通知。好吧,你可以想象我有多么惊讶和兴奋。终于有机会住在男兵营里,和二十几个陌生男人一起洗澡,与叫阿拉巴马和得克萨斯的家伙共用一间浴室,而我将被叫作布鲁克林。5点30分迅速起床,整日操练,听从一个理着寸头、大脑只有一个普朗克长度的粗鲁家伙的命令。还有食物!终于从纽约西冷牛排、龙虾、二十一餐厅的汉堡和我在鲁本餐厅的特餐中解放出来。将不再有左宗棠鸡,而是麦克阿瑟将军鸡。或者,他们军队放在一块木瓦上端上来的那叫啥? 自然,我渴望看到战斗。当我的登陆艇摇晃着上岸,我顶着敌人的一排机枪登上沙滩时,我渴望能坐着一边抽筋一边晕船。伤口,医院,哈罗德·拉塞尔 。这是我成为英雄、获得荣誉勋章、为服役而自豪的机会。
我迅速联系了我认识的每一位医生,恳求他们给我写证明书,声称我的身体有缺陷。检查当天,我带着能装满一辆独轮车的借口出现,宣布自己是一个残废的样本,并被要求卧床休息。扁平足、哮喘、视力不佳、胆囊炎、过敏症、脊柱弯曲、食道疝气、肩旋转肌腱撕裂、肩周炎、眩晕、爱丽丝梦游仙境综合征。所有这些都被检查医生盖上了“无证据”的印章。我与检查医生最后一次面谈时,带着从我的心理医生到最近一位出租车司机为我开具的心理病态证明书。情况看上去像我肯定会得1A。检查医生让我伸出手来。我照做了,它很稳,没有抖。然后他问:“你总是咬指甲吗?”我不算一个咬指甲特别多的人,但我承认这是我的一个习惯。他细查了我的指尖,突然给我盖了一个4F。 因为我是一个咬指甲的人,所以被军队拒绝了。这是史无前例的吗?对于那些本来将在我营房里的其他士兵来说,他们多么幸运。现在他们不必在一个抱着小布熊抽泣着入睡的人身边睡觉了。自此之后,在我妻子的坚持下,我放弃了咬指甲,用更容易被社会接受的秽语症取代了这个令人厌恶的习惯。
不快乐婚姻的阴森日子继续。冬天过去,除了一声震耳欲聋的撞击声在半夜把我们吵醒之外,没有发生什么大事。那可怕的声音来自隔壁公园大道525号的一个男人,他跳楼自杀了,摔在他的楼和我们的楼之间的小巷里。希望你永远不会听到自杀者撞击人行道的声音,但相信我,它比你想象的要响得多。
夏天来了,现在我要花点时间谈一谈塔米蒙特。这是宾夕法尼亚州的一个避暑胜地,那儿有一家剧院和一个剧团,每周都会上演非常专业的歌舞喜剧 。服装、舞者、歌手、小品、表演节目。原创剧《从前有一张床垫》就是由夏季剧院的人在那里完成的。马克斯·利伯曼、丹尼和多克·西蒙、席德·西泽、梅尔·布鲁克斯、乔·雷顿、丹尼·凯耶。他们都是老手。有大量崭露头角的人才、喜剧作家、歌曲作家、导演、服装和布景设计师,他们都是从那儿起步并壮大事业的。那里有一个完整的管弦乐队,有优秀的音乐家和出色的编曲者。丹尼·西蒙力劝我像他和多克那样去那里度过几个夏天。他觉得每周要完成一两个短剧——这些短剧将立即进入排练,并在周六和周日晚上演出——的持续压力,无论好坏,都是毕生受益的学习经历。看着材料在现场表演,看到观众的反应;十周内的每一周都是生死攸关的状况。而锦上添花的是,随着夏天过去,我将积累可表演的短剧,然后可以在百老汇歌舞喜剧中上演。
自从我搬到纽约后,总有人试图在百老汇制作歌舞喜剧。《新面孔》( New Faces )曾大受欢迎,城中每一位行李箱里有一首歌或一个滑稽短剧的人都想搞个歌舞喜剧。急切而有才华的年轻人会在上西区的一间或另一间公寓里与狂热的制片人会面,在钢琴上咚咚地弹奏出讽刺歌曲和情歌,而喜剧作家会在其他人的欢呼声中朗读他们的短剧,并立下血誓要让歌舞喜剧上演。老天在上,这一次我们能成功!我认识一个来自得克萨斯州的支持者,一个来自佛罗里达州的支持者,一个为美国戏剧而疯狂的阿根廷人。几乎没有一个人能做成。少数几个能上演的往往都死得很惨。我为一个名为《从A到Z》( From A to Z )的命途多舛的作品提供了三个短剧,由赫米奥妮·金戈尔德主演。这三个短剧都让塔米蒙特的观众崩溃。第一个短剧关于两个人去参加一个派对,而所有女孩都是格劳乔·马克斯的复制品。这个短剧没能逗乐百老汇的商业评论家,但为《纽约客》撰稿的肯·泰南认为它很搞笑。第二个是一个叫《心理战》的玩意,在战场上发生冲突的士兵们在心理上作战。“你太矮了——你太矮了而且你妈从来没有爱过你。”你懂的。演得相当好。第三个讲述了一位在卡纳维拉尔角的将军打电话给纽约市长,让他做好准备,因为他们正在测试的一枚核导弹发生了误射,正朝他的城市飞去。“市长先生,这就是我打电话的原因,别太胆小……”
格劳乔的短剧和《心理战》在城外成功开演。那部向纽约发射导弹的短剧,让塔米蒙特的观众惊慌失措,却没能让任何一位观众笑出来。不知道为什么。我唯一能想到的是,这场表演是在康涅狄格州和费城预演,也许观众不觉得这种困境好笑,因为纽约不是他们的城市。你认为人们应该会喜欢的东西,人们却不觉得好笑,而你永远不知道为什么。这不是一门精密科学。
于是哈琳和我在塔米蒙特度过那个夏天,我在那里写了一些短剧,演出效果很好。另一位短剧作家是大卫·帕尼奇,一个古怪而聪明的人,我深受他的影响。他比我大十岁,才华横溢,博学多才,可以像丢勒或达利那样精确地绘画。他写诗,他读一切,他用钢琴弹布吉伍吉。他讨厌现代爵士乐,但他曾生活在所有伟大的现代爵士乐巨匠之间,蒙克、迈尔斯,还与查理·帕克的妻子有过一段恋情。他是一位有天赋的雕刻家,在查理·明格斯的贝斯上雕刻了著名的图案。进入他在罗斯福岛的公寓,就像进入了一艘宇宙飞船:超现代,墙上挂着他自己的画,总是病态的主题,就像他的诗歌。他在哈林区当老师挣钱,对黑人相当持种族主义立场,但他的学生都喜欢他,他带他们去博物馆和餐馆,总是由他掏钱,还带他们去他家。他无礼地模仿他们。他曾被关进精神病院,穿着拘束衣,他跟我讲述了当他们对他使用电击治疗时有多么可怕,那是当时常用的粗暴做法。他曾花时间走在乔治·华盛顿大桥上,考虑跳下去。他曾爬到他的公寓屋顶,朝楼下的人们吐口水。他在纽约唯一的远亲把他送进精神病院。起初他同意,然后当服务人员带他走到一条长长的走廊上时,他恐慌了。他变得很暴躁。拘束衣,休克治疗。所有这些都是因为一个女人,他与她发生了一段他认为完美的恋情,而在相处一段时间后,她为了一个女人甩了他。
在大麻尚未于中产阶级间泛滥的时代,他便经常吸毒。卖他毒品的是哈林区一个叫黑兹尔的黑人妇女。在那些日子里,他冒着很大的风险,可能入狱并失去他的教师执照。他是个吸毒者,而不是贩毒者,但嗑药使他容易笑,他还是我的忠实听众。他让我看到S. J. 佩雷尔曼是多么伟大,比其他所有有趣的头脑都要好,时至今日我依旧相信这个真理。他使我提高了词汇量。我们经常谈论女人。他崇拜她们,但不喜欢她们。我是一个婚姻不幸福的年轻人,试图让婚姻成功。“算了吧,”他劝我说,并深吸一口大麻,当时我们一起坐在塔米蒙特营地的湖边,在那些傍晚亲密交谈,“然后甩掉那个让你难堪的无能的经纪人。他是个鱼贩子。更何况他还在抢你钱。”哈维没有办公室,只有一个答录机。他会去所有经纪人的办公室问:“有工作吗?”今天有没有什么破烂、骨头或瓶子?然后,他会用他们的电话。不过,我得到第一份工作靠的是哈维,所以我会履行完合同。
“你的妻子呢?”大卫会问我。“你结婚太早了。分手吧,及时止损。你努力想让婚姻成功,这对她没有任何好处。”“我不知道,”我说。我真的不知道。婚姻当然有一个作用;它使我们俩离开了父母的家,并把我们推向世界。我是一个在工作的纽约人。她念亨特大学的哲学专业。她教我哲学,而我对它产生了兴趣。我们一起读书并从哥伦比亚大学聘请了一名学生,每周来一次,讨论不同的伟大作品。但我们关于自由意志和单子 的争论,虽然激烈,却从未像我们在婚姻中的争论那样具有战斗性。当在一次哲学讨论中,哈琳证明了我不存在,我就知道我有麻烦了。
我在塔米蒙特的第一年取得了巨大成功,于是他们希望我第二年再去。我和史蒂文·维诺弗讨论了这个问题,他是一位有天赋的作词家,后来英年早逝,他认为我不该回去,除非他们让我导演我自己的短剧。我在塔米蒙特的第一年遇到了另一位伟大的作词家。他当时不在那里工作,但在一个周六夜晚来看演出。他只比我大六岁,人们预言他将大有作为。他叫斯蒂芬·桑德海姆 ,在第一次见面后,我再也没有遇见他,直到多年后与米亚·法罗在他家吃饭,米亚·法罗是他的好朋友。
在塔米蒙特的第二年,我导演了我的短剧,在那儿获得又一年的成功。那年夏天,我和另一位参与我们每周演出的作词人弗雷德·埃布混在一起。我们在塔米蒙特一起度过很多欢乐时光,在注定失败的《从A到Z》试演时,我们在黑暗的阳台上分享了许多伤心事,对于竭力维持一出失败节目的种种问题,我们互相安慰。弗雷德将与他的伙伴约翰·坎德一起,继续创作《纽约,纽约》《歌厅》《芝加哥》。我不想扯太远,但还是得说下几年后拉里·吉尔巴特在波士顿或费城给我打的那通电话,当时他正在艰难地与《战时丈夫》纠缠,他在电话里给我复述了他对制作人罗伯特·怀特海德说的、现在已成经典的俏皮话:“不要绞死艾希曼,把他和这部音乐剧一起送出城。”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