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七一年九月,我开始上小学。那时我才七岁,还没到法定的上学年龄。奇怪的是,我们村的孩子,大多数都是属兔子的,属龙的只有我一个。母亲担心我落了单,找到了大队革委会主任,好说歹说,总算让我当了一名插班生。
学校设在大队部所在地的唐巷村,距我们村庄只有一箭之遥。校舍是一座年久失修的祠堂,甚至连屋顶的瓦楞上都长着芦苇和蒿子。因要自己准备课桌和凳子,母亲就将家里的一张枣木长几抬到学校,权作课桌。我们唯一的老师姓薛,名字已忘了,只记得他略微有点驼背,我们都叫他“薛驼子”。这个薛老师并不每天来学校,他家里的事情忙着呢!
祠堂里趴着一头巨大的“水龙”,那是从古代流传下来的灭火神器。据说附近的村庄一旦发生火灾,报警的敲锣人还没有抵达我们村庄,那水龙就会未卜先知,提前发出呜呜的叫声。长长的压水杆上绑着一条红绸布,大概是图个攘灾去祸的吉利吧。老师不在的时候,我们就围着这条水龙跳上跳下,心里暗暗盼望着由远而近的锣声。偶尔从这里路过的大队干部如果看见我们在嬉戏打闹,就会让我们派两个同学去老师家,“把那个懒虫从床上揪起来”。
有一次,我和一个同学去找薛老师。他家住在村子的最东边,他老婆正蹲在院子的碌碡上喝粥。我们问她薛老师在哪儿,她也懒得搭理我们,只是用手中的筷子朝外面开阔的庄稼地里胡乱一指。原来老师到地里拔黄豆去了。等到老师拔完黄豆,挽着裤腿,赤着脚来到教室的时候,已经快到中午了。可我们老师十分严谨,一点都不含糊,一本正经地从屁股口袋里掏出一本翻得烂糟糟的小人书来,开始给我们讲《捕象记》。那是一本薄薄的连环画,故事讲的是动物园的驯兽师如何去西双版纳捕捉大象。用小人书作教材是薛老师的一大发明,等到我们差不多能够将这本小人书的故事都背下来了,老师就会弄来另一本小人书。比如《泥塑收租院》:妈妈拉着我的手,往泥塑收租院里走。比如《奇袭白虎团》:那是一九五三年,美李匪帮盘踞在安平山……
会讲小人书,已经让我们对老师佩服得五体投地了,可他竟然还是一位远近闻名的篮球裁判。他有一枚亮晶晶的铁皮哨子,从不离身。有时,他正给我们讲小人书,大队里就有干部来请他去吹裁判,我们当然前呼后拥地跟着他前往观战。一般来说,只要薛老师在,我们大队的篮球队基本上就不会输球。人家刚得球,他就吹人家“走步”;人家明明是投进了两分,他把哨子一吹,说人家“犯规”在先;人家气急了,用篮球砸他,他手一挥,就将人家罚出场外。乐得我们这些围观的人拼命地鼓掌。在那个年代,会打篮球的人多的是,可要说裁判,除了他就没别人了。我们之所以会盲目地崇拜他,是因为他让我们很早就懂得了一个真理:真正重要的不是规则本身,而是对规则的解释权。
薛驼子无疑是我们小学时代最受爱戴的老师。他永远是笑嘻嘻的,从来不生气。因缺了颗门牙,嘴巴关不住风,我们即便当面模仿他说话,他也是笑嘻嘻的。可惜的是,不久之后,薛老师因为“误人子弟”这一莫须有的罪名,从学校里消失了。大队给我们一下派来了三位新教师,与此同时,学校也开始向所谓的“正规化”大踏步迈进了。
我们不仅有了课本和作业本,大队还为我们修建了新的校舍。新校舍不仅有走廊,有教师的办公室和宿舍,门外还修了一个大操场。不过,课桌却是泥砌起来的。桌面由麦秸秆、芦苇和泥巴之类的东西糊成,上面刷了一层白石灰。这样的课桌虽然经济,却不怎么实用。我们的铅笔一不小心就会扎穿桌面。时间一长,几乎每一张课桌上都布满了大大小小的圆洞。到了春天,这些洞里就会孵出蜜蜂来。当那些肥肥的蜜蜂的屁股从洞里钻出来的时候,哪怕我们班上胆子最小的女生,遇到这样的场面都会显得镇定自若。蜜蜂刚刚爬出洞口,她们通常是用课本重重一拍,身体微微一侧,瞄准窗户,用指甲轻轻一弹,那可爱蜜蜂的尸体即刻便飞到了窗外。
在那个年代,钢笔是身份或权力的象征。通常,你看见一个干部朝你走过来,你只要数一数他中山装口袋里插着多少支钢笔,就可以大概判断出此人的官衔大小。当然也有例外的情况。比方说,我们村里有一个名叫张旭东的人,有事没事,口袋里总插着七八支钢笔。原来他是修钢笔的。这人原来是国民党部队里的一个副团长,虽是大名鼎鼎的历史反革命,却没有什么人敢惹他。据说此人骑在飞驰的摩托车上都能双手打枪。这人不仅会修钢笔,还会自制钢笔墨水。那个年代的常识之一是,凡是反革命分子,一般来说都聪明过人。我们老师用来批改作业的红墨水,就是张伪团副亲自勾兑出来的。
相对于钢笔的朱批,可以涂改的铅笔字迹的权威性必然大打折扣。老师在作业本上给我们的成绩,大抵是优、良、中、及格、差等几个等级。班上有几个捣蛋的同学,因为总也得不上“优”而对老师衔恨在心。有一天,他们终于想出了一个绝妙的主意:趁老师不在,悄悄地溜进办公室,将作业本上那些得优的同学(一般是女生)的名字用橡皮擦去,大大方方地写上自己的名字,再将自己脏兮兮的作业本上的姓名擦去,写上对方的名字。等到第二天上课,作业本发下来,课堂里女生们“咦”声一片。有个女生带着哭腔向老师提问说:“老师呀,你说学校里会不会闹鬼呀?”
我们最喜欢体育课。可学校里没有什么体育设施,除了跑跑步,做做广播体操,就再没别的花样了。有个老师在操场边上挖了一个坑,填上沙子,再用两段方木支起一根竹竿,让我们练习跳高。据见多识广的老师介绍说,跳高有三种方式:背越式、俯越式(也称翻滚式)和跨越式。因没有海绵垫子的保护,要练背越式看来是不行了,我们只能采取俯越式或跨越式。俯越式的优点是容易取得好成绩,缺点是姿态不够优美。助跑以后,整个人跳将起来,脸部朝下,从竹竿上翻滚而过时,那样子仿佛不是在跳高,而是不慎从高空跌落,落在沙坑里还要连滚带爬,很不成体统。因此,尽管老师示范了多次而毫发无伤,这种姿势还是遭到了我们一致的拒绝。我就是采取了跨越式,在公社的运动会上荣夺小学组第二名。可是我们老师还是不满意。他说,若是采用他所擅长的翻滚式,说不定就能得冠军了。哎,谁知道呢?
即便是跳高,也常常无法练习。我们学校的操场不是被大队用来开群众大会,就是被附近的村民用来晒谷子。我们老师与大队交涉过好多次,总也没什么结果。若是晒谷子的人家刚好有小孩在学校念书,这个同学在上课之余,还得肩负驱赶麻雀的重任。有时,课上到一半,就会有同学猛不丁地站起来,朝窗外成群袭来的麻雀扔石头。老师也会终止上课,走到外面的走廊里,“哦嘘哦嘘”地轰鸟。
我们的语文老师是田间地头文艺宣传队的骨干,会唱歌,会说快板,还会说三句半。当然,他的课也上得很好,常让我们觉得他高深莫测。按照他的理论,写作文最重要的秘诀之一,就是要经常使用“突然”这个词。老师说,这个词具有魔法般的效果,一旦出现在文章中,往往能让人吓一跳,至少也会让人眼前一亮。我们试了试,还真是这样。去年我在美国爱荷华国际写作中心,听说美国著名作家雷蒙德·卡佛在教人写作时,竟然也是要求学生重视“突然”的妙用。这样一比较,我们老师在当年写作方面的造诣之深,是不难想见的。除了“突然”之外,我们老师还要求我们多用转折性的词。有一次,他在黑板上写了这样一个句子:
今天生病了,但我还是坚持来上学了。
老师说,生病了,当然是不舒服的,但仍然坚持来上课,说明什么?说明精神可嘉。这样一转折,意思就往前进了一层,关键在于这个“但”,是不是?我们一琢磨,还真是这样。可问题也跟着来了,我们若把这个“但”字改成“却”,这句话应该怎么说呢?老师可没教。放学以后,班上的同学为此事发生了激烈的争论,最后得出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一种以彭荣林同学为代表,他觉得这句话应当改为:今天生病了,我却坚持来上学了。另一种意见以唐德顺同学为代表,他坚持认为“却”的使用应与“但”完全一致,即:今天生病了,却我坚持来上学了。两种意见相持不下,最后我们就簇拥着他们去办公室问老师。也许是为了保护我们讨论问题的积极性,他的看法是两种意见都对。这样,我们就皆大欢喜地散学回家了。
老师在高兴的时候,也会教我们唱唱歌。我学会的第一首歌就是他教的,歌名叫作《祖国的好山河寸土不让》。他让我们唱歌时用丁字步站立,其姿态和“稍息”差不多,简单易学。而且用了丁字步,确实有那么一点气度不凡的意思,我们很高兴地采纳了。可这位老师的另一个音乐理论,却被实践证明是完全错误的:他说,如果将“方”这个音,拆成“福”和“昂”两个音来唱,会好听得多。我们试了无数次,觉得“福昂”唱法和“方”字唱法基本上没有什么区别,就对他的发明不予理睬。
不久之后,学校里来了一位神仙。
此人名叫解永复,体硕身长,仪表不凡,说一口标准的普通话,只是脸相有点凶。他从不体罚学生,因为他根本用不着。他成天神情肃穆,眉头紧锁,其长相很像电影《铁道卫士》里的国民党特务马小飞。同学们见了他就害怕。可他一旦笑起来(这样的时候极少),我们就更害怕了。
这个人的一切都是神秘的。我们都知道他是正规大学建筑系的毕业生,正欲鲲鹏展翅九万里,不料因言获罪,落入人间城郭,屡遭贬谪,最后被发配到我们这个荒凉的小村庄来了。他有些怀才不遇,因而自高自矜,不足为怪。我们当时并不知道他从哪里来,犯了什么“罪”(多年之后,我们才知道,解老师所谓的政治问题,仅仅是因为说了一句“海参崴是中国领土”),只晓得他一来,我们学校的其他教师几乎全都立即变成了杂役。他像是变戏法似的变出一门门课来。我们终于知道,这世上的课除了念小人书之外,尚有语文、算术、音乐、美术诸多名堂。不用说,所有这些课都由他一人承担。
久而久之,我们的教室常常一分为二,或一分为三,他教过了一年级语文,再教二年级算术。教完了算术,三年级同学又在那里咿咿呀呀地唱起歌来了。我们学校最值钱的家当,就要算那架不知他从哪里弄来的破风琴了。解老师虽然用它来教音乐,但更多的时候是一个人在那儿自弹自唱。当然,他也教我们弹琴,教会一个,再教另一个。可差不多轮到我的时候,那架风琴却突然发不出声了。我看见解老师用脚拼命地踩它的踏板,弄得满头大汗,风琴依旧一声不响。从此之后,解老师的音乐课只能改教大合唱。那不是一般的大合唱,而是三声部轮唱。我被分在第一声部,歌曲快要结束时,我们要连唱三遍“干革命”,才能等到二、三声部同学的“靠的是”追上来,最后,三个声部合而为一:干革命靠的是毛泽东思想。声震瓦屋,响遏行云。我们第一次知道歌还能这样唱,感觉太奇妙了。比那个教我们用“福昂”代替“方”的老师不知高明多少。
我们都觉得他是魔法师。谁都不知道下一堂课,他会变出什么花样来。他什么都能教,甚至还教我们作诗和游泳。我曾写过一首题为“丰收”的诗,老师在课堂上对它赞不绝口,可说实在的,连我自己都不知道那首诗好在什么地方。我还记得诗中有这样一句“拖拉机隆隆响”,本来极稀松平常,可我们老师认为,这个句子,即便是他本人来写,也不过如此。而我们班的另一位同学,在形容山之高峻时,写下“撕块白云擦擦汗,凑上太阳煮壶水”这样充满了革命浪漫主义情调的句子,我们的解老师却将它怒斥为“陈词滥调”。说实话,我当时心里虽然因为受到老师的表扬而沾沾自喜,可还是觉得老师对那位用白云擦汗的同学不够公平。毕竟,我做梦都想写出人家那样漂亮的句子啊,老师为什么觉得它不好呢?解老师最反感抄袭。有一天上课,解老师让一个同学站起来,问他知不知道作文为啥得了0分,那同学说不知道。解老师说,你的作文是抄的。那个同学大叫冤枉,发誓赌咒般地否认。解老师就不慌不忙地拿出了他的证据:原来那位同学的作文开头,竟赫然写着“本报讯”三个字。
有一次,他在课堂上问我们,会不会演讲。我们问他什么是演讲,他说,就是当着很多人说话。我们说,说话谁不会?就是不敢。于是他就一个一个地训练我们演讲。我们不知道他为何要这样做。终于有一天,我记得还在上小学二年级,我被解老师安排去全大队社员大会代表学校发言。我和大队书记并排坐在台上讲话时,我看见母亲一直在下面哭。回家后,我问母亲为什么哭。她先是不语,然后又流下泪来。她说:“你竟然和大队书记坐在一块儿,天哪,能当着上千人说话,要是换成我,早就吓死了。”原来如此。我明白了,她是在为我骄傲。
又有一次,他上课时问我们,想不想看看真正的火车?说实话,尽管我们都一致认为解老师深不可测,是个无所不能的神仙,可这一次我们全都觉得他是在吹牛。火车能随便让人看么?谁知第二天,他真的不知从哪里弄来了一辆手扶拖拉机,把我们拉到了几十公里外的一处铁道边。我们全都屏住呼吸,焦急地等待火车出现。等到天色将晚,火车还真的来了。我们几乎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家伙喘着气,冒着白烟,还拉了整整一车煤,尤其是汽笛那一声怪叫,当场让我们激动得直打哆嗦。回家后,我写下了记忆中的第一篇日记,题目叫作“终身难忘的一天”。
在当时的生产队里,劳动力一般分成甲、乙、丙三个等级。甲等劳动力大多是些男女青壮年,结婚生子后的妇女一般被划入乙等,而丙等劳动力只能是一些老头老太了。但这种按年龄划分劳动力等级的做法也并非绝对,还要考虑到社员的身体状况、对农事稼穑的熟悉程度以及生产积极性等因素。五十出头的老头由于膂力过人而被划入甲等的例子也并不少见。当然,丙等还不是最低的。在我们的生产队里,最让人瞧不上的劳动力大概就是从上海来的那帮插队知青了。他们什么活也干不了。说他们分辨不出麦子与韭菜,大概有点夸张,可让他们在除草时准确地区分秧苗和稗子,简直是太难了。这些人一个个胆小如鼠,见到蛇就吓得到处乱跑。我曾亲眼看见一个知青挑稻子,扁担刚刚落到他的肩膀上,就自动滑落了,一连几次都是如此。最后,这名知青对队长说:“没有办法,我的肩膀天生是圆溜溜的,压不得扁担,还是让我去干点别的吧。”除了出出黑板报,搞点慰问演出之外,他们下地干活也就是装装样子而已。
奇怪的是,我们这些十多岁的孩子在作为劳动力投入生产的过程中,一般会被评为乙等。一个甲等劳动力全年的工分大约是一千二,而初中以后我们这些孩子的工分也会接近八百,这也许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我们参加生产劳动的频密程度。事实上,每年三个月的寒暑假,我们当然会和社员们一起下地,而每年的春夏之交和秋冬之交各有一个月左右的农忙季节,这时,学校往往会以“学农”的名义放假,让我们回到各自的生产队参加“双抢”。所谓的“双抢”,在春末是抢收麦子,抢插水稻秧苗,在秋末则是抢收稻谷,抢种冬小麦。这还不包括每天早上6点至7点半的早工,午间的除草、施肥和积肥,晚上的开夜工脱粒。这样算起来,我们每年花在农事上的时间至少不会少于在学校的学习时间。繁重的体力劳动压得我们喘不过气来,学校自然就成了逃避劳动的天堂,只有傻瓜才会逃学或旷课。相反,我们在上课时,某一位同学被父亲或是母亲揪着耳朵拽回家去干活的事,倒是时有发生。
生产队有专人负责敲钟。钟声一响,社员们就会丢下碗筷,赶往村中的打谷场集合排队。首先是队长讲话——既有政治形势,也有生产动员,最重要的当然是劳动分工。通常社员们会被分为四至五个劳动小组,由组长带队,从事完全不同的生产序列。刨地的刨地,拔秧的拔秧,挑粪的挑粪,采桑的采桑。生产队长或副队长会四处巡查,察看进度,如有必要,也会临时调配人力。
一天的劳动结束之后,全体社员会在晚饭后集中到记分员的家中,参加工分的民主评议。因为记分员也要参加劳动,她(他)不可能获悉每一个社员在劳动中的表现。在评议过程中,首先由社员本人陈述一天的劳动状况,并提出自己应得的工分数,交由社员们集体讨论,适当增减。我参加过很多次这样的评议,但从未见到评议中发生争执的情况。社员们对于“公论”的信赖十分明显,这种公论的存在不仅保证了分配的相对合理,同时也是激发社员劳动积极性的重要保证。
自从一九八一年去上海读大学至今,我不知不觉中已在城市里生活了将近三十年。七十年代的农村生活与如今的城市生活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经验。不管你是否愿意,将这两种经验进行比较,往往会成为习惯的一个部分。思考的角度和切入点不同,答案也会完全不一样。比如就我的经验而言,在对儿童的教育方面,七十年代的农民对待孩子的方式也许是今天城市里的父母难以想象的。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大人们从未将我们当作孩子看待。尽管大人们时常体罚自己的孩子,但它并不影响他们对孩子真正的尊重。成人世界几乎所有的奥秘都是向儿童敞开的。
不过话说回来,这种尊重可不是什么好事。举例来说,孩子虽然只有七八岁,父母都下地干活去了,如果不让孩子学会做饭,那么他们中午回来吃什么呢?大人们将不谙世事的孩童强行拉入成人世界,除了情势所迫之外,也有代代相传的习惯所起的作用——在这个传统中,现代意义上的儿童尚未诞生。总而言之,大人们根本没有什么耐心等待你慢慢长大,而是一下子就将你的童年压扁了。当然,这种教育或对待,也并非没有好处。日本学者柄谷行人曾比较过传统和现代社会对待孩子的方式,其结论似乎让人大吃一惊:在传统社会中,真正意义上的儿童是不存在的。儿童,乃是近代才被“发现”或“发明”的一种新生事物。柄谷认为,现代人与儿童打交道的方式,是建立在将儿童视为一种特殊动物的基础上的。由于这种动物在成长过程中与成人世界的人为隔绝,等到他们在十八岁之后被投放到社会中去,他们与这个社会的紧张关系是不言而喻的。社交恐惧等精神问题只不过是后果之一。
在高考制度恢复之前,对绝大部分家长而言,孩子上学不过是识几个字而已。一般来说,初中或高中毕业后,他们照例将要复制他们父母的一生。家长们很少关心孩子的学习成绩,倒是对他们在文艺表演方面的成长比较留意,异想天开地希望孩子将来被选拔进县里的文工团、公社的文化站或成为大队里的文书一类的角色。我曾三次参加各类文艺团体的面试,每次都落选了。而我们班的孙小康同学则顺利地被招进了县文工团,当了一名二胡演奏员,一时间在我们那个村庄里成为爆炸性新闻。当然,父母们更重视的,还是对孩子生产和生活技能的学习和训练。需要说明的是,这种训练或学习过程,并不意味着大人会教你什么。他们挂在嘴边上的一句话是:需要教的孩子是不会有出息的。相对于“教”,他们更重视“看”。
我记得第一次下地插秧时,母亲将我领到水田边,帮我拉好秧绳,抛下几个秧把子,转身就走了。我问她怎么插秧,她说,别人怎么插,你就怎么插。我曾多次央求父亲教我游泳,每次都遭到了他的拒绝,他的理由永远是:这还需要教吗?我让他教我捕鱼,教我制作“棺材弓”抓黄鼠狼,他总是说,不用教,你慢慢就会了。还真是这样,所有这些本领,我们自然而然就会了。在农村,很少有什么技艺是被教会的,农事如此,游戏如此,待人接物、迎来送往的礼仪也是如此。我到今天也想不起来是如何学会游泳和骑自行车的。大人们通常直接将你抛入实践,而所谓的技巧或技艺都是实践的后果而非前提。举例来说,插秧时,在你的双脚踩在污泥里向后退的过程中,不能将脚提起来。这是插秧的要点之一。但这确实不需要有人来教你,因为你若是将脚提起来,刚插下去的秧苗就会跟着浮起来,漂在水面上,太阳一晒,秧苗就死了。那么,怎么办呢?你在后退的过程中,只能让脚在污泥中拖行。这是最简单不过的事,在实践中,你会立刻知道要如何去做。
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生活和劳动技能的训练固然十分重要,但它仍然不是最为关键的环节。在我们老家,大人们经常向你灌输的最为重要的理念,是如何与他人相处、打交道,简言之,如何待人接物。按照他们颇为世故的逻辑,一个人不认识字可以有饭吃,但若是不认识人,是绝对不会有饭吃的。对人的认识,必然要求孩子及早向儿童意识告别,了解成人世界的真相,特别是成人世界的规则。我们很早就被告知,这个世界的运行规则,从外表看充满了鲜花和笑脸,而其内在机理实际上是十分危险的。规避危险的前提,必须建立在对人的基本判断之上。而这种教育或规训的基本方法,就是将成人世界的所有奥秘无保留地呈现在你的面前。这当然十分残酷。正因为如此,与城市里的孩子相比,农村的孩子要早熟得多。我这里所说的“早熟”,当然也包括“性”。
在七十年代的农村,关于“性”的知识几乎是完全公开的,其传播的深度和广度都已达到令人吃惊的程度。农民们在干活时随便的玩笑和闲聊,比任何毁禁小说都要“黄”得多。我至今不太明白的是,他们为何会当着孩子的面说出那些“令人发指”的昏话,究竟是出于无心,还是故意让我们一饱耳福。那些最粗俗、直接、污秽的话语,由于极不雅驯,不便一一记述,此处仅举一例,或可说明那时农村性知识的“解神秘化”程度。到了上海之后,我也曾目睹过城里人闹洞房的礼俗:什么新郎新娘当众接吻啦,什么新郎新娘同时咬住一块水果糖啦,城里人也许将它视为一种开化或开放的标志,但在我们这些乡下人看来,这种拙劣的表演十分乏味、毫无创意。须知在七十年代农村的“闹洞房”礼俗中,被捉弄的对象根本不是什么新郎新娘,而是新娘和公公。这是每一场婚礼的高潮和压轴大戏。在婚礼的尾声,公公头戴一顶破草帽,手执一根扒灰的木榔头粉墨登场,当众表演与儿媳“扒灰”的整个过程。扒灰者,偷锡(媳)也。面对宾客的刻毒提问,公公都必须面带笑容地“照实”回答,一直到客人满意为止。出于对新娘的尊重,儿媳无需直接介入游戏,通常只在一旁傻笑而已。
不过话说回来,真正的偷媳之事,在现实生活中绝少发生。而一般意义上的男女苟且之事,倒是较为常见。今天再来回忆那时的生活,让我感到奇怪的,不是这一类事情的频繁程度,而是当事者的态度。在我的记忆中,从未发生过什么人因为婚外情而大打出手或杀人放火之事,大人们通常只是心照不宣而已。我们村有一个拖拉机手与一个有夫之妇偷情,女人的丈夫是个拉着不走、打着倒退的老实人,对此事假装不知。但后来,居然发展到拖拉机手大白天潜入女人家中,关起门来干好事的地步。女人的婆婆被彻底地激怒了,她找来一个小板凳,堵在儿子家的门口。事情明摆着:老人一刻不走,拖拉机手一刻不能回家。眼看着红日西坠,天色将晚,全村的人都为拖拉机手捏着把汗,最后妇女们主动去做那老太太的工作,好说歹说将她哄走,给拖拉机手争取仓皇出逃的机会。我的意思当然不是说,那时的农村是一个乱性世界,事实上,大部分妇女对贞节都看得很重。可反过来说,“性”这种事,对他们来说实在是一种十分自然的行为,没有什么神秘之处,只是他们的态度通常更为大度、开通而已。
最后说说桑林。读大学时,常有城里的同学问起“桑中之约”,言下之意,“偷情”何必桑中?要明白其中的奥妙,必须先了解桑园的规模和特点。我们家乡是丝绸产区,桑林通常宽阔无边,一对男女钻进去,往往便于隐蔽。此外,桑树的特点是上密下疏(桑叶繁茂,桑根稀疏),男女在桑中幽会,偶尔被人撞上,即便是在很近的地方,对方可以看见你的脚,却不太可能看见你的脸。你若想规避,还来得及。况且桑林中通常十分幽寂,若是有人朝你走过来,拨动桑枝所发出的声响,老远就能听见。因此,从安全的角度来考虑,桑林的种种优点可想而知。但桑林之美,并不仅仅在于它的广袤和寂静,其中最重要的特质,在我看来,是它的幽暗。谷崎润一郎曾写过一篇脍炙人口的文章,题为《阴翳礼赞》,对中国和日本美学中的阴翳之妙赞不绝口,而在清真词中,周邦彦对于朦胧幽暗的光影也情有独钟。密密的桑叶所筛出的清幽之光,既非一无遮拦的“明”,亦非绝对的暗,妙在明暗之间,与外在世界隔又未隔,幽会的双方既在世界的中心,又在世界之外。在我看来,桑中所模拟的幽会氛围,只有一种情境可以媲美,那就是帐中。
对于江南农村那些懵懵懂懂的少男少女而言,有多少情窦初开的故事在桑林中发生?实在是难以历述。不过,他们似乎不必等到高中阶段的生理卫生课,一睹人体解剖图时,才会明白男女性别的隐秘差异。男生们往往用一把猪草向女生行贿,即可满足自己对异性的好奇。儿童或少年的游戏通常不及乱。即便出了乱子,比如私订终身甚至怀孕,也不会天塌地陷。想象中的惩罚从不会真正降临,被“规定”或“禁忌”所吓住的人,总是胆小怕事者。每遇到这样的麻烦,双方的父母往往会将门当户对的陈腐观念丢在一旁,面对现实,在为他们举办婚礼之前,耐心地等待他们长大成人。
桑林是童年的伊甸园,是胆大妄为者的天堂。遗憾的是,当我明白这个道理的时候,我的童年早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