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对,我能看见死人。自从我记事起,我就一直能看见死人,但情况和布鲁斯·威利斯那部电影 里演的不一样。能看见死人有时候很好玩,有时候很吓人(比如中央公园那家伙),有时候让我烦恼,但大多数时候,我就只是能看见死人而已。这和其他事情没什么区别,比如天生左撇子,比如才三岁就会演奏古典音乐,比如不幸得上早发型家族性阿尔茨海默病——那就是我的哈利舅舅,他发病那年只有四十二岁。我当时六岁,觉得四十二岁已经很老了,但即便我还小,我也明白,四十二岁就不知道自己是谁,实在是太年轻了。对忘记各种东西的名字来说,四十二岁也还是很年轻——出于某些原因,每次我们去看哈利舅舅的时候,最让我害怕的永远是这件事。他的思想没有淹死在脑血管爆裂流淌出来的血水里,但依然是淹死了。
老妈和我继续走向3C,老妈开门,我们走进去。开门需要一点时间,因为门上有三把锁。她说过,想要住在这种有格调的地方,这就是需要付出的代价。我们的公寓有六个房间,而且俯瞰着公园大道,老妈管这儿叫公园宫殿。有个清洁女工每星期来家里打扫两次。老妈在第二大道的停车场里有辆路虎,有时候我们会去哈利舅舅在斯宾昂科的房子。多亏了雷吉斯·托马斯和另外几位作家(不过主要靠的是亲爱的老雷吉斯),我们才能住得如此舒服。可惜好生活并不持久,事情的发展轨迹也让人情绪低落,我很快就会说到的。回顾往事时,我偶尔会觉得自己的生活就像一本狄更斯小说,只是多了些骂人话。
老妈把底稿包和手提包扔在沙发上,一屁股坐下来。沙发摩擦后发出放屁的声音,平时这个声音总会让我和老妈大笑,但那天我们都没有笑。“我他妈天哪,”老妈举起一只手,做个停止手势,“你——”
“对,我没听见。”我说。
“很好。我需要弄个电击项圈什么的,每次在你面前说脏话就会电我一下,让我长个记性。”她努出下嘴唇,吹开刘海,“雷吉斯的新书,我还有两百页要读——”
“这本叫什么?”我知道书名里肯定有“罗阿诺克”这四个字,他每本书的书名都是这样。
“《罗阿诺克的鬼姑娘》,”她说,“属于他写得比较好的那种,有很多性……咳,有很多亲吻和拥抱。”
我皱起了鼻子。
“抱歉,小子,但女士就喜欢小鹿乱撞和大腿滚烫。”她望向装着《罗阿诺克的鬼姑娘》的底稿包。底稿总是扎着七八根橡皮筋,里面总会有一根突然崩断。在这种时候,老妈就会爆出她最带劲的粗口,其中有几句我一直用到了今天。“不过这会儿我什么都不想干,只想喝杯葡萄酒,也许喝一整瓶。莫娜·伯克特是个超大号的讨厌鬼,没了她,他很可能会过得更好,但这会儿他正肝肠寸断呢。老天在上,他最好还有亲戚,一想到要当总安慰师,我就腿肚子发抖。”
“她很爱他。”我说。
老妈怀疑地看着我。“是吗?你猜的?”
“我知道她爱他。她说了些我画的火鸡的坏话,然后她哭了,还过去亲他的脸。”
“詹姆斯,那是你想象出来的。”她敷衍道。当时她已经知道不是这么一回事了,我很确定她知道,但成年人想相信一件事情总是非常困难。至于为什么,听我来告诉你。他们小时候发现圣诞老人是假的,金凤花姑娘不是真的,复活节兔纯属瞎扯(仅举三例,还有很多别的东西),在这之后,他们就会产生某种情结,不再相信他们没法亲眼看见的任何东西。
“不,不是我想象出来的,她说我永远也当不了伦勃朗。伦勃朗是谁?”
“一个画家。”她再次吹开刘海,我不知道她为什么不干脆剪掉刘海或换个发型。她当然可以换个发型,因为她非常好看。
“等会儿咱们过去吃饭,你可千万别和伯克特先生说你看见了什么。”
“当然不会,”我说,“可是她说得对。我画的火鸡烂透了。”这让我觉得很难过。
我的情绪肯定表现在了脸上,因为她向我伸出双臂。“小子,你过来。”
我走过去拥抱她。
“你画的火鸡很漂亮,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火鸡。我要把它贴在冰箱上,永远也不取下来。”
我用尽全力抱紧她,把脸埋在她的肩窝里,这样就能闻到她的香水味了。“妈妈,我爱你。”
“我也爱你,杰米,乘以一百万倍。现在去玩吧,或者看看电视。我先打几个电话,打完就叫外卖。”
“好。”我走向我的房间,走到半路又停下了,“她把戒指放在走廊壁橱最高的那层架子上了,就在剪贴簿后面。”
老妈瞪着我,瞠目结舌。“她为什么要放在那里?”
“我问过她了,她说她不知道,还说那会儿血水正在淹死她的思想。”
“唉,我的天。”老妈低声说,抬起手捂住喉咙。
“咱们吃外卖的时候,你得想个办法告诉他,这样他就不需要担心了。我能点左公鸡吗?”
“当然,”她说,“但要配糙米饭,白米饭不行。”
“好好好。”我说。然后我就跑去玩乐高了,最近我在搭一个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