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认为,现代意义上的案例教学法(The Case Method)最早起源于美国哈佛大学。19世纪70年代,朗代尔(Christopher Columbus Langdell)在担任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期间将案例引入法学教育。19世纪90年代,哈佛医学院开始应用案例教学的方法。1908年成立的哈佛商学院又将案例教学法引入商业教育领域。自那以后,案例教学法逐渐成熟发展,并在20世纪60年代以后在很多专业教育领域得到广泛应用。自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翻译教学领域的实践者和研究者也为案例教学法在翻译人才培养方面发挥独特作用做出了一些有益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