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等在园中醒时,见此美境,真以为处天堂中。妇女日日供其娱乐,此辈青年适意之极,愿终于是不复出矣。
山老有一宫廷,彼常绐其左右朴质之人,使之信其为一大预言人,此辈竟信之。若彼欲遣其哈昔新赴某地,则以上述之饮料,饮现居园中之若干人,乘其醉卧,命人畀来宫中。此辈醒后,见已身不在天堂,而在宫内,惊诧失意。山老命之来前,此辈乃跪伏于其所信为真正预言人之前。山老询其何自来。答曰,来自天堂。天堂之状,诚如摩诃末教法所言。 1 由是未见天堂之人闻其语者,急欲一往见之。
若彼欲刺杀某大贵人,则语此辈曰:“往杀某人,归后,将命我之天神导汝辈至天堂。脱死于彼,则将命我之天神领汝辈重还天堂中。”
其诳之之法如是。此辈望归天堂之切,虽冒万死,必奉行其命。山老用此法命此辈杀其所欲杀之人。诸国君主畏甚,乃纳币以求和好。 2
1 《可兰经》盖为回教徒之惟一法律,同时为其福音书及其法典。
2 马可波罗之说虽富于小说兴味,然当时东方流行之说洵如是也。斡朵里克及阿剌壁诸著作家所志甚详。中国载籍虽较简略,所志亦同。兹录刘郁《西使记》之文如下:
“其国兵皆刺客。俗见男子勇壮者,以利诱之,令手刃父兄,然后充兵。醉酒扶入窟室,娱以音乐美女,纵其欲数日,复置故处。既醒,问其所见。教之能为刺客,死则享福如此。因授以经咒日诵,盖使蛊其心志,死无悔也,潜令使未服之国,必刺其主而后已。”(烈缪萨《亚洲杂纂新编》第一册17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