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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念与定义

在讨论本书所研究的问题之前,必须对相关的概念及其定义、属性作一明确的划分。

1. 家、家庭与家族

何谓家风家训?首先要确定“家”的含义,所谓“家”,正如麻国庆指出的,在中国汉人社会中是一个重要的象征符号,是一个伸缩性极强的概念,模糊性是其重要的特征,它可以从一个基本家庭扩展至社会和国家。 在本书中,“家”至少有两个含义,即“家庭”或“家族”。

《中国大百科全书·人类学卷》对“家庭”的定义是“建立在婚姻和血亲基础上的社会组织形式,构成人类最基本的社会生活内容之一”。同书《社会学卷》的定义是“由婚姻、血缘或收养关系所组成的社会生活的基本单位”。大致而言,家庭的定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是指由一对夫妇和其未成年的子女组成的三角结构的“核心家庭”,而广义家庭则包括家族的范畴。正如费孝通所言:“家庭指的是这样一个基本三角,由‘夫’‘妻’‘子女’构成。各种变化逃不出这个基本三角,多夫、多妻、多子,总是从这个基本三角形变化出来的。具体的‘家’可以缺少任何一方,‘家’作为一个概念,就是这个三角。它是一个社会团体、社会组织,是组成大社会的基本单位,是社会的细胞。”

在中国古典文献中,“家”是一个会意字,《易·家人卦释文》称:“人所居称家。”这其实是后有的概念。《说文解字》云:“家,居也。从宀,豭省声。”可见“家”的字形,上面是宀,表示与房屋有关,下面有豕,可以初义是“养豕之所”。段玉裁注云:“家,凥也。凥,各本作居,今正。凥,处也;处,止也。”所以学者认为,汉人社会的家一开始与家产相关,“家”存在一个从处豕到居人过程的转变,大约先是居豕,再到居主人,居妻,然后再从贵族到凡人这样的变迁历程,所以强调的是其经济功能,夫妻的婚姻关系首先也是一种经济关系。 正如费孝通所认为的,家并没有严格的团体界限,在这个社群里的分子,可以依需要沿亲属差序向外扩大。 他进一步指出:“中国人所说的家,基本上也是一个家庭,但它包括的子女有时甚至是成年或已婚的子女。有时,它还包括一些远房的父系亲属。之所以称它是一个扩大了的家庭,是因为儿子在结婚之后并不和他们的父母分居,因而把家庭扩大了。” “如果事业小,夫妇两人的合作已够应付,这个家也可以小是等于家庭;如果事业大,超过了夫妇两人所能担负时,兄弟叔伯全可以集合在一个家里。” 家如果成为一个扩大的家庭,由于人口繁衍,必然要别居析产,但又有很大的弹性,即从家到族的过渡。

何谓族?《说文》称:“族,矢锋也,束之族族也。从方从矢。”钱穆则认为,“族”字是一面旗帜与一支箭,同族即是在同一旗帜下的作战者。人类的会聚,即成族。《白虎通·九族》称:“族者,何也?族者,凑也,聚也。谓恩爱相流凑也。生相亲爱,死相哀痛,有会聚之道,故谓之族。《尚书》曰:‘以亲九族’,族所以有九何?九为之言究也,亲疏恩爱究竟也。”族是家的扩大,而族与家的区别,在于族比家更重视社会的团体性和组织性,族不是自然的社会细胞,而是后天的人为组织。

对于家族,或者称为宗族, 冯尔康曾经根据吕思勉、费孝通、许烺光、徐扬杰、陈其南等人的定义归纳出四种“规范和表述不同的”的理解方式。 家族的英译也有“local lineage”、“Chinese lineage”、“lineage organization”、“kinship”、“clan”等多种译法。 本文认可钱杭的定义,即:中国宗族(Chinese lineage)是以父系单系世系为原则构建而成的亲属集团。它以一某男性先祖为“宗”,以出自或源自一“宗”的父系世系为成员身份的认定标准;所有的直、旁系男性均包含其配偶。在理论上,宗族的基本价值表现为对共同认定之世系的延续和维系。作为社会性组织一种,宗族成员的范围在实践上受到明确限定。

根据上述定义,可以归纳出家族的几个基本属性:一是家族以父系单系世系为构建原则,二是家族基本价值表现为共同认定之世系的延续和维系,三是家族是有明确限定范围的社会性组织。更简单来说,家族是以世系为认定原则,以世系的延续和维系为基本目标的有明确限定范围(即直系和旁系及其配偶)的社会性组织。李亦园曾以为,中国家族及其相关仪式有三个基本原则在交互作用,即亲子关系,表现在“慎终追远”一类的行为上;世系关系,表现在传承、继承等权利义务行为上;权力关系,表现在分支、对抗等行为上。 笔者以为,在家庭中更强调亲子关系,但是在家族中则未必。正如钱杭所言,中国宗族重视的是宗的延续,而非血缘的纯洁,关心的是死后是否有人祭拜,而不是祖孙、父子之间代代相传的血缘亲情,这也正是为什么中国的宗族会有继嗣甚至有拟制形式的联宗的原因。 因此,在家族中起作用的更多的是世系关系和权力关系。世系关系涉及宗族构建的基本原则和目标,而权力关系则涉及宗族的基本结构及各结构之间的利益分配。在此基本关系下构建出的家族组织其运行的基本原则是世系原则和利益原则。而宗族作为一个组织,以维系本组织的延续和发展为最高目标,只要确保基本原则,维系基本关系,家族可以在各种环境下进行相应的调整。因此,在不同的地域和不同的时代,家族会呈现出不同的面相。

2. 家风、家训

家风家训,顾名思义就是家庭或者家族的教育。人们习惯把家风家训合而为一,其实二者含义不同。《说文解字注》对于“训”则是这样注释:“训,说教也。说教者,说释而教之,必顺其理,引申之川项皆曰训。”由是观之,家训最初是指长辈留给后人的说教和训诫,徐少锦称:家训“主要是指父祖对子孙、家长对家人、族长对族人的直接训示、亲自教诲,也包括兄长对弟妹的劝勉,夫妻之间的嘱托”。 此后随着家的发展演变,渐渐发展成为全体家庭或者家族成员所共同遵守和传承的行为规范,也延伸出了如家约、家训、家风、家规、家法、家范、家诫、家劝、庭训、遗训、遗诫、规范、世范、劝言、族规、族谕、宗约、宗规、公约、祠约等名词。

一般而言,家训的概念可分成广义和狭义的两种。狭义的家训包括家训和家规,家训即指一个家庭或家族内部长辈对晚辈的训示、教诫(也包括兄对弟、夫对妇这两种情况),侧重于强调家族成员的伦理道德、人伦关系,通过规范家族成员的思想行为,使其符合社会要求与家族发展的需要。家规则是家训的具体化,是对家族成员言行举止的约束和规范,有着“私法”的性质,甚至带有奖惩手段。从广义的角度而言,那些本身用来范世,不指涉固定的某个家庭或者家族,但因其内容多涉及家庭伦理,故在社会中普遍流传,并被家庭和家族用来作为教育的载体,对其成员人格的塑造起到明显作用的文字,也应该属于家训这一范畴。本题所研究的家训包含广义与狭义两个层面。

家风,亦称门风。家风一词,最早见于西晋潘岳的《家风诗》,潘岳自述家族风尚,通过歌颂祖德、称赞自己的家族传统作自我勉励。在第七版《辞海》中,家风一词的解释是:一个家庭或家族的传统风尚。这一释义点出了家风产生的地点,基本包括的内容及生活的习惯多个层面。所谓家风,是指一个家庭或家族的处世和行事所表现出来的整体风格,涉及家族成员的精神风貌、道德品质、审美格调和整体气质等方面;同时广义的家风还包括家族成员的文化修养和文化素质。钱穆曾指出:“当时门第传统的共同理想,所期望于门第中人,上自贤父兄,下至佳子弟,不外两大要目:一则希望其能有孝友之内行,一则希望其能有经籍文史学业之修养。前一项之表现,则成为家风;后一项之表现,则成为家学。” 钱穆在此对家风和家学作了区分,通常所谈家风多为前者,而广义的家风还包括后者。所以家风不仅仅是一个家庭(家族)的传统,还是一个家庭(家族)的文化,是一个家庭(家族)长期以来行为的结果。其包含家庭(家族)的价值理念、生活方式、生活习惯及文化氛围等内容,是一个家庭(家族)独有的特征,代表着其对生命价值、生活秩序、成员关系约定成俗的理性认知和自律遵循,并成为成员共同的文化基因和价值共识,构建了一个共有的精神家园。 家风既有家庭作为社会细胞的个性烙印,又反映着一个民族传统文化的价值取向、道德规范和行为方式。

家风与家训虽然含义不同,但是内在联系紧密,并互相作用、相互转化、互为结果。家训虽因形式不同,内容涵盖也差别较大,但总体来说一般包括规范家庭或家族要遵守的社会道德、学习、生活及行为方式等,内容是具体的、可执行性强的。家风是家庭或家族全体或大部分成员行为的结果,是较抽象的、定性的。家风形成具有多方面的因素,但言传身教的家族教育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家训是家族教育的重要文化载体,因此家训对于家风养成具有重要作用。按照家训执行并传承较长一段时间后,就会形成此家庭(家族)的家风。也就是说,家训的存在和执行,是家风形成的基础,家风则会影响家训的执行和传承,会促进家训的丰富和完善。

总体来说,家风家训是古代家族教育的重要文化载体,也是古代家族文化的重要表现形态,其既依附于个体独立的家庭和家族而生成演变,同时又对家庭和家族的文化教育及传承发展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家、家族对中国人来说有着独特的意义,正如钱穆所言:“家族,是中国文化一个最主要的柱石……中国文化,全部都从家族观念上筑起,先有家族观念乃有人道观念,先有人道观念乃有其他的一切。……因此,中国人看夫妇缔结之家庭,尚非终极目标。家庭缔结之终极目标应该是父母子女之永恒联属,使人生绵延不绝。短生命融入于长生命,家族传袭,几乎是中国人的宗教安慰。” 作为中国家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家风家训对于中国文化研究而言具有了独特的学术意义。

3. 江南

江南是中国一个极为特殊的地区,很早以来就引起众多的关注,但是“江南”这一概念也历经了曲折的变化,相类似的概念还有“江东”“江左”“吴地”等。周振鹤先生《释江南》 一文曾对此有一系统的梳理,在此仅作一简单的归纳。大致而言,“江南”作为空间概念,在不同的历史时段,涵盖范围有所不同。如在秦汉时期,江南主要包括今长江中游以南的地区,即今湖北南部和湖南全部;汉代则包含今天江西及安徽、江苏南部。较确切的江南概念到唐代才最终形成,唐太宗贞观元年分天下为十道,其中江南道的范围包括自湖南西部迤东,直至海滨。两宋时期,镇江以东的江苏南部及浙江全境被划为两浙路,自此,今天意义上的江南地区核心范围基本形成。

从我们今天的角度,按其包含地域广袤的程度,“江南”大致有以下三重含义,其一,最广义的范围,即是“江南”字面上的意义,泛指长江以南地区及江、淮之间的部分地区。其二,“江南”的基本范围,则指长江下游三角洲地区,即今太湖流域为中心向东、西两侧延绅,不仅包括今江苏的南京、镇江地区,浙江的绍兴、宁波地区及浙东诸州,还包括今安徽的芜湖、徽州等皖南地区、江西的婺源及苏北的扬州、仪征、泰州、南通等地。其三,江南的核心范围,也即狭义的“江南”则是指太湖流域地区,大致包括今江苏的南京、镇江、苏州、无锡、常州,浙江的杭州、嘉兴及上海地区。本书的“江南”以今天的长三角地区为基本范围,以太湖流域为重点区域进行讨论。 J608dTntUbZVSsB3IzXqGiQMMBD40xC7ZSW4xXe8hr6d/mF2OfFUHbj8RcvzOQX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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