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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传统社会江南地区家风家训的发展历程

江南地区的家风家训兴起与江南家族的兴起相辅相成。两汉魏晋时期,随着世家大族的文质化和仕宦化,随着养成了其家族特有的门风和家教,产生了有影响的社会声望,以区别于凡庶宗族,打下了社会上宗族间最初的门第基础,也由此开始了家风家训的滥觞。

顾、陆两姓可以认为是上海地区较早的两个大姓,所谓“高门鼎贵,魁岸豪杰,虞魏之昆,顾陆之裔,虽通言吴郡而居华亭为尤著”。 其中尤为陆氏最出名。陆氏在西汉起已经在吴地落户,东汉初年逐渐蕃盛,陆闳建武中为尚书令,其孙陆续字智初,以忠义著称;其子陆裦好学不仕,东汉末年,陆裦子陆康任庐江(今安徽合肥)太守,命年齿较长的陆逊带领幼子陆绩返回吴郡,移家于华亭谷(今松江、青浦区境内),后建安二十四年(219 年),陆逊以破荆州擒关羽功拜抚边将军,封为华亭侯。黄武元年(222 年),又以攻蜀之功官拜右护军镇将军,由亭侯升为县侯,晋封娄侯,“华亭”、“娄”也均在今上海境内。其姑父顾雍为顾氏三大族之一,住于海盐县亭林里(今金山区境内)。孙权为吴主,封其为阳遂乡侯,改为太常,进封醴陵侯,代孙劭为吴国丞相,此后陆逊又代顾雍为吴相。孙权又将孙策的两个女儿分别嫁给陆逊和顾雍儿子顾邵,此后陆逊族子陆凯又于宝鼎元年(266)拜左丞相。从此陆氏、顾氏成为江东最为显赫的阀阅世家,《世说新语规箴》载:“孙皓问丞相陆凯曰:‘卿一宗在朝有几人?’陆曰:‘二相、五侯、将军十余人。’皓曰:‘盛哉!’陆曰:‘君贤臣忠,国之盛也;父慈子孝,家之盛也。今政荒民弊,覆亡是惧,臣何敢言盛!’”陆逊之孙陆机、陆云更成为上海人文之祖。而江南地区最早的家训文献是陆逊子陆景的《诫盈》,陆景之子陆机《与弟清河云诗》、陆云《答兄平原》也是其中代表。

陆景《诫盈》是一篇家训名作,通过阐明富贵无常,祸福相依的道理,要求族人居安思危,诫盈守谦,这正与当时政权更迭频繁,战乱不断的社会背景相对应,也正是这一时代才更凸显出家族的重要性。陆机《与弟清河云诗》是一首诫勉弟弟陆云的家训诗,陆云《答兄平原》则是对陆机诫勉的回应,两首诗暗含着浓厚的世族和门阀意识,流露出光大祖业和重振家声的强烈使命感,其与《诫盈》虽侧重不同,但“维系门第于不衰”的主旨核心却是始终如一,也代表了当时士族家风家训关注的重点。

会稽谢氏是东晋大族,其流风余韵至今不衰,而谢氏家族在当时也留有如谢混《诫族子诗》和谢灵运《述祖德诗》等家训名篇。《晋书·谢安传》载:“玄字幼度。少颖悟,与从兄朗俱为叔父安所器重。安尝戒约子侄,因曰:子弟亦何豫人事,而正欲使其佳?诸人莫有言者。玄答曰:譬如芝兰玉树,欲使其生于庭阶耳。”钱穆指出:“谢安此问,正见欲有佳子弟,乃当时门第中人之一般心情。所谓子弟亦何预人事,则因当时尚老庄而故作此放达语。”所谓“芝兰玉桃生于庭阶”即是家有佳子弟。《诫族子诗》《述祖德诗》在文学史上有着独特的地位,且自谢灵运后,历代文学家都创作过大量歌咏先世俊德盛业的“述祖德诗”,表示对家族功业的赞颂和家族道德的铭记,成为家族文化教育的示范读本。

陆机像《吴中名贤图传赞》

陆云像《吴中名贤图传赞》

《谢氏家谱》中谢安像

这一时期南朝诸帝王也留下大量的家训,如南朝宋文帝刘义隆《诫江夏王义恭书》、南朝齐豫章郡王萧嶷《遗令》和《戒诸子》、梁简文帝萧纲《诫当阳公大心书》、梁武帝萧衍《答皇太子请御讲敕》等。王族子孙贤达与否,不仅关涉家族兴衰,更牵涉统治政权的延续与否,关系甚大。所以帝王均强调对子孙的教育。如萧嶷《戒诸子》:“凡富贵少不骄奢,以约失之者鲜矣。汉世以来,侯王子弟以骄恣之故,大者灭身丧族,小者削夺邑地,可不戒哉!”要求子孙立身树德,如萧纲《诫当阳公大心书》诫第二子大心曰:“立身之道,与文章异。”又如要求皇室成员团结亲睦。萧嶷《遗令》诫其子子廉、子恪曰:“人生在世,本自非常,吾年已老,前路几何。居今之地,非心期所及。性不贪聚,自幼所怀,政以汝兄弟累多,损吾暮志耳。吾亡后,当共相勉厉,笃睦为先。……圣主储皇及诸亲贤,亦当不以吾没易情也。”再如培养他们处理国家政事的能力,礼贤下士。刘义隆《诫江夏王义恭书》云:“礼贤下士,圣人垂训;骄侈矜尚,先哲所去。豁达大度,汉祖之德;猜忌褊急,魏武之累。”只不过在这乱世时代,这些单纯的道德说教往往没有现实的基础,争权夺利成为帝王家族的主题,家族道德和文化的传承往往只流于表面。

唐宋元时期,尤其是宋代,江南地区开始出现大量的家训专著,如吴县叶梦得的《石林家训》《石林治生家训要略》、范仲淹的《义庄规矩》、浙江信安袁采《袁氏世范》、金华吕祖谦《家范》、乐清王士朋的《家政集》、山阴陆游的《放翁家训》、徽州婺源朱熹的《朱子家训》《朱子家礼》等。而且家风家训的内容开始向多元化发展,在很多领域都具有开创性,如关于族人救济的范仲淹《义庄规矩》,专门强调治生的叶梦得《石林治生家训要略》、陆九韶《居家正本制用启》,具有强制性规条的郑太和《郑氏规范》,规范族谱修纂的钱惟演《谱例十八条》等,这其中很多都对后世影响深远。如五代吴越国王钱镠所撰《武肃王遗训》,对传家理国都有诸多训诫,自钱镠“化家为国”后,至太平兴国三年(978),钱伋又“还国为家”,纳土归宋,钱氏家族此后成为宋代的文化望族,文化余脉一直延续到明清乃至近代,钱氏家训养成的家风具有不可忽略的作用。又如袁采《袁氏世范》被誉为“《颜氏家训》之亚”,是这一时期江南家训日益系统性和完整性的代表,影响深远;郑太和《郑氏规范》为“江南第一家”浙江浦江郑氏家训,其家族及家训更因受到元、明两个朝代皇帝的表彰而名扬天下。

唐宋时期是中国传统社会士大夫转型的重要阶段,美国学者郝若贝及其学生韩明诗曾提出著名的郝若贝—韩明诗假说(Hartwell-HymesHypothesis或local hypothesis),认为宋代以后,各地均出现了一批对科举垄断的精英的家族,这些家族培养出一代又一代得到功名的子孙。这些地方社会精英从关心朝廷的权力转而注重巩固家乡的基础,在家乡缔结婚姻关系网。 江南在唐宋时期兴起的新兴家族基本上具备这一特点,江南的家风家训与之密切相关。

吴越武肃王钱镠像

新镌吴越钱氏续庆系谱

《浦江郑氏家范》

唐宋时期是中国家族组织的转型期,传统的门阀士族逐渐消亡,宗法制度随着门阀制度的清除也遭到了严重破坏,朱熹弟子陈淳曾指出:“今世礼教废已久矣,宗法不复存,士夫习礼者专于举业,用莫究宗法为何如,祢已袝则不复飨其祖,祭有嫡而诸子并立庙,父在已析居异籍,亲未尽已如路人。或语及宗法,则皓首诸父不肯陪礼于少年嫡侄之侧,而华发庶侄亦耻屈节于妙龄叔父之前,是亦可叹也。” 新兴家族大部分出身于中下层普通士人,之前很难构建完整的家族传承谱系,必须重构新的宗法观念和宗族礼仪,以重建家族组织保证其成功的延续。这一趋向受到了当时宋儒的推动,他们对江南地区家风家训的构建起到了导向作用,因此江南家风家训的著作大多数出自于这一地区的著名儒家之手,如朱熹、吕祖谦、方逢辰、程端礼等。

正是由于他们的推动和主导,使得江南地区的家风家训首先强调服务于儒家教化的功能,修身齐家的目的为了治国平天下。如金华吕祖谦在其《家范》中指出:“宗庙严,故重社稷。盖有国家社稷,然后能保宗庙,安得不重社稷?重社稷,故爱百姓。国以民为本,无民安得有国乎?故重社稷,必爱百姓也。爱百姓,故刑罚中。刑罚中,故庶民安。”儒家教化功能的另一个体现是重建礼仪制度,并全面推广。先秦时期,仪礼是以王侯、贵族为对象的,并不适用于普通人。《礼记·曲礼》曰:“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荀子·国富篇》曰:“由士以上则必以礼乐节之,众庶百姓则必以法数制之。”即使到了唐代,祖先祭祀所设的家庙和神主也是依据官品而设定的。普通百姓无权拥有家礼。但是到了宋代,随着大量普通士人掌握权力,他们要求重建家礼,并将其普及于平民百姓。这方面以司马光《家范》、吕祖谦《家范》和朱熹《家礼》最为突出,至朱熹《家礼》而集大成。同时正如相关研究者所指出的,也是从朱熹起,真正意义之上为后世普遍接受的宗祠制度基本完备,祠堂成了家礼体系的基石,并应用推广到所有众庶百姓之家,使其成为儒家教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司马光《家范》

宋吕祖谦《家范》

其次,这一时期的家风家训主旨从门第维护转向至敬宗收族。如吕祖谦的《家范》认为敬宗收族是宗法之纲目,“敬宗”是尊其所自来,知道血脉之根本,“收族”是团结宗族之人,穷困者收而养之,不知学者收而教之。 敬宗收族的根本目的在于加强家族的认同感和生存权。朱熹《家礼》也包含着敬宗收族的撰写目的,其以“祠堂”置于卷首,其曰:“此章本合在《祭礼》篇,今以极本返始之心,尊祖敬宗之意,实有家名分之守,所以开业传世之本也,故特著此冠乎篇端,使览者知所以先立乎大者。”王十朋《家政集》也置“本祖篇”于卷首,同样是敬宗收族观念的体现。敬宗收族还有一系列的制度来维系,其中最重要的是义庄、义田等宗族救济制度的出现。如前所述,正是北宋范仲淹在苏州初创义庄,同时还制定了《义庄规矩》,这也是最早的涉及财产分配和宗族救济的家规家训,通过“逐房计口给米”来保障个体困难家庭的生存,从而起到收族作用。而范仲淹《告诸子及弟侄》所言:“吴中宗族甚众,于吾固有亲疏,然吾祖宗视之,则均是子孙,固无亲疏也。苟祖宗之意无亲疏,则饥寒者吾安得不恤也。自祖宗来积德百余年,而始发于吾,得至大官,若独享富贵而不恤宗族,异日何以见祖宗于地下,今何颜入家庙乎?” 更是为宗族救济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并为后世所接受和发扬。

崇文重教,修身积德成为这一时期家风家训的重要内容。郝若贝和韩明诗认为宋代地方士绅是通过对科举制度的垄断,以及和地方上精英家族的联姻维持自己的社会经济地位的。而无论是想要在科举上获得成功,还是构建良好的人际关系,以此建立社会资望、确立社会地位,都需要先通过教育和读书来夯实其基础,而这也与宋儒重教育,兴讲学,建书院等一系列举动相吻合,因此,家风家训中读书、修身的内容越来越占据主要地位。如吕祖谦《家范》专门辟有“学规”,主要包括《乾道四年九月规约》《乾道五年规约》《乾道五年十月关诸州在籍人》《乾道六年规约》等内容。这些学规本是为丽泽书院制定的,吕祖谦把它们辑入《家范》中,体现吕氏家族对读书的重视。又如陆游《放翁家训》也强调子孙要读书,“子孙才分有限,无如之何,然不可不使读书。贫则教训童稚,以给衣食,但书种不绝足矣”。

吕祖谦《家范·学规》

《袁氏世范》

唐宋元时期的江南家风家训奠定了此后的基本导向,其思想主导以儒家思想为主导,即其宗旨由别贵贱转向了敬宗收族,其内容更重视崇文重学和修身养性,其形式日益多元化,从此江南家风家训开始走向繁荣。

明清时期是江南家风家训发展的繁荣期,这首先表现在这一时期江南家训成文著作数量的迅速增长上。仅江南核心区域,即苏、松、常、杭、嘉、湖六府留存的成文家风家训著作的数量在这一时期就达到了一百余种,众多名家都成为家风家训的撰著者,如明代的方孝孺、王守仁、顾宪成、高攀龙、陆深、陆树声、郑晓、陈继儒、屠隆、唐文献、朱舜水、瞿式耜,清代的王时敏、冯班、陆世仪、张履祥、吕留良、陆陇其、万斯同、郑燮、袁枚、章学诚等都留下了相关著作,由此也产生了众多家训名著,如方孝孺的《宗仪》、袁黄《了凡四训》、高攀龙《家训》、朱柏庐《治家格言》、冯班《家戒》、陈确《从桂堂家约》、汪辉祖《双节堂庸训》、焦循《里堂家训》等。

朱柏庐先生治家格言 1

朱柏庐先生治家格言 2

朱柏庐先生像

更重要的是,江南地区家谱中大多均附有家风家训的内容,仅据《中国家谱总目》统计,上海地区现存于各大图书馆的家谱约 400 种,涉及近 300 个家族,其中大部分家谱中都有家规家训的内容,总字数超过 20 万字。上海地区还是江南家谱留存数量较少的地区。同样据《中国家谱总目》统计,当时常州府地区(即今常州、无锡)留存的家谱近 2000 种,整个江南地区现存家谱不完全统计在4000 种以上,这些留存的家谱虽然大部分修纂于晚清至民国时期,但是其中刊载的家风家训内容大多编纂于明清,特别是清代,这些家风家训的内容虽然很多是大同小异,但由于数量极为可观,其价值仍不容小视。

江南地区在明清时期家风家训为何会如此繁荣呢?首先,传统社会识字率不高,家风家训要在社会上流传,不仅必须是成文的,其制订者或后继者必须具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基础。缺少其中的任何一个条件,家风家训就很难为外人所知,并产生社会影响。因此家风家训的繁荣与否与读书入仕的士人群体有莫大关联。明清时期江南的科举十分发达,形成了一个通过读书而步入仕途的士人阶层,由此产生了大量的名门望族。这些望族十分强调诗礼传家,而“名门右族,莫不有规有训”,他们往往借助家训对子孙后代进行家庭教育,这一形式还可世代延续。通过认真细致的家训撰写来传递其成功经验及精神主张。他们本身即具备很高的文化修养,故其家训往往价值很高,范家的同时也广为传诵,成为范世之标杆。

由于望族既有很高的文化修养,又有官职身份带来的经济实力,本身也十分注重家风家训的教育功能,由其书写的成文家训往往还具有普遍性意义,对平民百姓之家具有一定指导性。他们往往也希望本家族制定的家训既能范家,亦能范世,并在家训中毫不含蓄地直接表露,如虞山庄氏即希望家训“爰为家人朂,并为族人朂,且为后人朂也,其勉旃” 。同时,传统社会中,有着功名、官职身份的士人阶层往往也是民间风尚的风向标,成为普通百姓争相靠拢、效仿的对象,使得其他平民家族,无论其身份是商贾抑或立农,也十分注重家谱中家训的书写。在此社会风气之下,明清时期江南的家风家训自然蔚为大观。

明清时期,仅上海地区家规家训有传世专著文献约十数种,或是单独成书,或是收入于作者文集之中,总字数约 20 万字。这些单独成书的家训文献大多集中在明代,这也是传统时代上海文化和经济最为发达的时期,从侧面反映了当时上海地区的发展状况。其代表著作有陆深《陆深家书》、陆树声《陆氏家训》、周思兼《家训》、徐三重《家则》、宋诩《宋氏家要部》《宋氏家仪部》《宋氏家规部》、徐祯稷《耻言》、唐文献《家训》、陈继儒《安得长者言》、黄标《庭书频说》、倪元坦《家规》等。

周思兼《家训》

其次,江南家风家训受到皇朝政权的影响日益显著。明清统治者为加强思想文化的专制统治,极力推崇程朱理学,统治者出于加强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上的专制统治的需要,相应地要求作为家长也要加强对子弟家人的管束和教化,以保证社会基层的稳定。朱元璋十分重视社会风侮教化,认为“为治之要,教化为先”。 他对家训也十分重视,当他见到浙江浦江《郑氏规范》后,颇有感触道:“人家有法守之,尚能长久,况国乎!” 皇帝们甚至躬身亲撰帝训,以示范民间、鼓励百姓,如朱元璋《祖训录》《诫诸子书》,朱棣的仁孝文皇后撰有《内训》,自己撰有《诫诸子书》,告诫子孙如何保守天下。

正是基于这种社会风俗教化的政治目的,朱元璋亲自撰写了《教民六谕》:“孝顺父母,尊敬长上,和睦乡里,教训子孙,各安生理,毋作非为。”他将此布诏天下,以此作为社会教化读物。“教民六谕”对当时家训创作影响极大,不少家训创作直接引用该诏谕作为家族教化的准则。如高攀龙《家训》称:“人失学不读书者,但守太祖高皇帝圣谕六言……时时存心上转一过,口中念一过,胜于通经,自然生长善根,消沉罪过。在乡里中做个善人,子孙必有兴者。各寻一生理,专守而勿变,自各有遇。” 又如项乔《项氏家训》,开篇即告示家族曰:“伏读太祖高皇帝训辞……呜呼,这训辞六句切于纲常伦理、日用常行之实,使人能遵守之便是孔夫子见生,使个个能遵守之便是尧舜之治。”

教民六谕是通过乡约等形式渗透到基层之中的,所以直至 1914 年编纂的武进《前坟荡张氏宗谱》中仍然以“乡约六条”为名刊登“教民六谕”的全文。所谓乡约,始于北宋陕西蓝田的吕大临、吕大防兄弟于熙宁九年(1076)创立的吕氏乡约,这只是一个单纯的教化组织。在明代经过王阳明等人的改造,乡约从单一的教化功能向兼有保甲、社仓、社学等社区管理功能转变,乡约组织成为一种按政府要求,由民间自办的社区基层组织形式,其目的在于整饬社区生活秩序,加强以自我约制为主的社区管理。在明隆庆、嘉靖之后,明朝政府大规模推行乡约制度。据记载,嘉靖四十四年(1565)徽州全府推行乡约条例,将宗族编约,宣讲教民六谕:“城市取坊里相近者为一约,乡村或一图或一族为一约,其村小人少附大村,族小人少附大族,合为一约,各类编一册,听约正约束”。

清朝建立后,依然对思想控制和教化十分重视。顺治九年(1652)曾将朱元璋《教民六谕》在全国颁行,名曰《六谕卧碑文》,只改动其中两个字。顺治十六年,清朝正式命令成立乡约,规定朔望要宣讲圣谕六言。康熙九年(1670),在《六谕卧碑文》基础上亲自拟订了《圣谕十六条》,教育八旗子弟,并颁行全国。其曰:“敦孝弟以重人伦,笃宗族以昭雍睦,和乡党以息争讼,重农桑以足衣食,尚节俭以惜财用,隆学校以端士习,黜异端以崇正学,讲法律以儆愚顽,明礼让以厚风俗,务本业以定民志,训子弟以禁非为,息诬告以全善良,诫窝逃以免株连,完钱粮以省催科,联保甲以弭盗贼,解仇忿以重身命。”明令要求八旗和全国各州县乡村切实宣讲。雍正即位后,又对《圣谕十六条》逐条训释解说,名曰《圣谕广训》,于雍正二年(1724)二月颁行全国,要求各州县乡村设立乡约,朔望齐集百姓宣讲《圣谕广训》,希望通过“宣讲圣谕”“化民齐民”。 同时辑录康熙的训言而成《庭训格言》。这些措施强化了家风家训的思想导向,也为当时江南各家族所遵守。如盛宣怀家族《龙溪盛氏宗谱》中有《乡约宜遵》条,称:“今于宗祠内仿乡约仪节,著各宗副于每月朔望拈香日禀请宗领,随同宗长,率各分子姓入祠。定一人为宣讲,择少年音声响亮,或新进秀才充之。宣讲《圣谕广训直解》二条,周而复始,庶使之家喻户晓,礼义廉耻,油然而生,以臻一道同风之始。” 毗陵胡氏在《公祠规约》中也有“重讲演”一条,称:“祠堂当特设讲正、讲副二人,每月朔望率族中子弟,往祠堂听讲,或讲四书,或讲乡约,或讲故事,上以严父兄之教,下以谨子弟之率,耳提面命,最足遏恶于未萌,悔过于己,往迁善于将来,且进而听必拜,毕而退必拜,聚而必揖,散而必揖,肃肃雍雍,子弟习仪,莫便于此。”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时期江南地区的家风家训对教化对象的道德要求有越来越苛刻的趋向,这也是和官方的导向密切相关的。

这一时期家风家训的另一个特点是更加通俗化、日常化,“礼以义起”成为家族礼仪秩序调整的新原则。家训走向通俗化、日常化,其原因首先在于家训撰写者希望有更多的受教者,不仅仅限于家族子孙。陈龙正曾说,高攀龙“又虑世久族多,未必皆为士类,鄙词谚语时或引用。士人观此亦足助警省,农工商贾听此亦足保身家,微仅为可见子孙计,直为无穷不可见之子孙计,又为天下凡有子孙者通计也。不曰远以深乎?” 其次,由于这一时期,平民撰写家训成为主流,大部分作者文化水平不高,家风家训内容大多是辗转传钞,文字自然趋向通俗易懂。同时,他们更加关注让家风家训解决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各样的问题,比如子女教育,夫妻关系,财产分配和增值等,因此使得家风家训更加务实,更加人情化、更具可操作性。

陈宏谋《训俗遗规》

有学者认为,家风家训中“形而下的东西越多,则意味着形而上的思想观念相对缺乏,家训发展已经走向衰落时期”, 这固然有一定的道理,但是从另一方面来看,家风家训更加务实和人情化,同样也意味着家风家训在未来出现变革和创新的可能。这一点在当时已经有所体现,这就是“礼以义起”原则的兴起。古人有言必称“三代”的习惯,在提及宗族、家庭关系,都离不开周代的宗法制度和宗法思想。但是现实是,正如吕思勉早已提及的,宗族的发展是随着时势发展而变更的,周代的宗法制度只能“盛于天造草昧之时”, 自宋明以后已逐渐消亡。因此在宋明理学家的提倡下,人们开始不顾政府的礼制,自行祭祀始祖、始迁祖及高曾祖祢四代,政府也随之放宽禁令,允许民间建祠庙,祭祀四代先人。在这种情况下,正如冯尔康先生所言,明清时期的人们既不能违背“三代”的经典和理学家对宗法理论的诠释,又要照顾到所处时代的俗礼,于是乎“礼以义起”成为人们的共识。 这就是要根据新情况改革古典礼制,但不能离开经典精神。“礼以义起”的原则之发起始于江南,江南人向来务实,不爱空谈,又重创新,故而强调权变。顺治、康熙间宜兴任源祥提出“礼以义起,权不反经”。他建宗祠时,认为当时“聚族而居者往往至数十世,属疏指繁,欲萃其涣,而收其心,非祠堂不可”。然而祠堂非古制,是遵从“程子祭先祖,朱子祭迁主之意”而兴的,可以实现人们怀念祖先的心意,所以是“礼以义起,权不反经,而萃涣敦风,于世教有裨益焉”。 他的意思是,先王制礼是依据礼法的要求和人情的意向,后人则要考虑变化了的世情和人们的新意愿,在制礼的时候,既要应注意原则性(经),又要有一定的灵活性(权),这样制定的新宗法,就能合人情,联涣散,有益于世道人心,从而形成良风美俗。乾隆时无锡人、《五礼通考》的作者秦蕙田说得更加明白,他称:“礼以义起,法缘情立,不衷诸古,则无以探礼之本,不通于时,不足以尽物之情,如宗法为人后一事,此极古今不同之殊致也。”按古礼,大宗无嗣必须立后,小宗无子则不得立后。秦蕙田认为这是“三代以上之言,不可行于后世”,为什么这种规范不能实行,因为世事变化了,世卿世禄制已不存在,大宗不能长保富贵而收族,小宗却可能出人才而冒尖,怎能不许他立后?如若不然,强立大宗,压抑小宗,违背情理人意,家族怎能兴旺?再说,有小宗来祭祖,总比先人没有人来祭祀要好。他最后告诫世人:“论礼者慎无泥古以违今也。” “礼以义起”成为了当时江南人处理传统礼制的共识,如盛宣怀的父亲盛隆称:“礼以义起,协诸人心以为安也,顺也,体也,宜也,称也。” 可见所谓“礼以义起”,其实就是根据实际的情况,以最大化维系宗族的利益为标准,调整现有的宗族礼仪,提高宗族的凝聚力,扩大宗族的影响力。正是这种“礼以义起”的权变思想,为江南地区的家族在近代化之后提供了一种变革的可能。 TDvCItQnTJ6s78kKLej8SCz/qE5Tv00gOquujRYFAfE4bV/lF4EK4IhwZM/u0I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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