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白俄”,显然是与“赤俄”相对而生。俄文的白俄——белоэмигрант,本义是指白色的侨民,这是苏维埃当局给予的贬损性政治命名,特指那些在“十月革命”以后,特别是在国内战争和外国军事干涉期间(1918—1920),“代表统治阶级”利益,并敌视苏联的迁居国外者 。这一群体自称为“эмигрант”,即“侨民”。值得注意的是,中文中的“侨民”是一个中性词,“谓旅居国外之人民” ,而俄文中的“эмигрант”却有着特殊的悲剧意涵:“指那些由于种种原因、尤其是政治原因被迫离开祖国的人。” 早在1930年,即有中国学人撰文指出:“‘白俄人’这个名词,在其本身的词义上……是指苏俄境内的‘变民’和‘剥夺公权者’,以及逃亡海外的俄人。所以在这个名词的本质上,是一种阶级的构成,而不是民族的构成。” 到了1934年,“白俄”已被收录于旨在为大众介绍社会科学常识的《新名词辞典》中,特指“反对俄国革命及苏维埃的俄罗斯人,大都流落国外” ,而这也意味着国人有关“白俄”知识的初步定型。
正如靳以在1935年所言,白俄“永远怀念着旧日的帝国,就是年青人也是如此” 。“重返祖国”不仅是这些被迫离开祖国的人们固守的“共同信念”,而且是他们的精神特质 。在此意义上,在华“白俄”构成了为数甚巨的流亡者群体,而非“散居的族群”。一位当代外国学者曾如此辨析两者:“作为政治流亡者的个人或家族,一般都是祖国政治斗争的一部分。他们的身份和作为某一集体成员的意识,完全是(或主要是)指向国内的。一旦政治形势发生了变化,他们就打算‘回到’祖国去。”而“散居的族群”则与此不同,他们对“国内民族斗争的参与,主要是在族裔而不是民族主义话语内进行的,是为了声明他们是同一集体的成员。然而他们的命运主要是跟其居住国和孩子成长的地方,而不是跟原来的‘祖国’联系在一起的……” 。
与白俄“流亡者”身份一体两面地存在着的是其“反苏”的政治态度。1932年10月,《东方杂志》的一篇译文指出:“所谓白俄者,可分三系,第一系即苏俄建国之初,以哥萨克人为中心,起兵反抗之白俄人;第二系即上述苏俄官吏之中途叛变者;第三系则为帝政时亡命在外,二月革命后一度回俄,十月革命后再渡亡命之社会主义者。” 不过,具体到中国语境而言,这一群体的构成似乎更为复杂。在1924年5月签订的《中俄解决悬案大纲协定》“声明书”中,中国政府应俄方要求特别声明:“当将现在本国军警机关任用之前俄帝国人民,停止职务,因恐此项人民之存留与其动作,危及苏联国家之安全。” 此处所言的“前俄帝国人民”就是指“白俄”,而且这一概念的外延不仅包括“十月革命”后的流亡者,还包括此前就已生活在中国的老俄侨。事实上,在《中俄解决悬案大纲协定》签订之后,所有在华的非苏联国籍的俄侨必须做出国籍上的抉择。1925年4月9日,苏联控制下的中东铁路管理局发布第94号局长令,停止聘用中、苏两国国籍以外的俄侨员工,将“入籍”的选择直接与俄侨的生存状况挂钩。此举成功地迫使很多俄侨加入苏联国籍,但实际上他们并无苏联认同,成了“‘粉红色人’——表皮是红的而里面是白的” 。
在此情况下,在华俄侨的真实身份一度非常复杂,根据20世纪30年代初一位外国学者的研究,当时的在华俄侨可分为五种人:“(一)纯粹白俄或在中国政府保护下之政治犯;(二)领有苏俄公民注册证而候复籍者;(三)领有中国公民注册证而候归化者;(四)完全为苏俄公民者;(五)完全归化中国者。” 此处所言的“纯粹白俄”是指既拒绝加入苏联国籍,又不愿意申请中国国籍的“无国籍者”。事实上,在20世纪20年代末至20世纪30年代初的中国,“无国籍者”几乎是指称白俄的专有名词,不仅国民政府在行政和法律层面将白俄作为“无国籍者”对待 ,左翼知识精英如胡愈之等,亦认为“白俄是代表了思想反动、政治落伍的无国籍的俄国人” 。
由此可见,认定一个俄侨是否具有“白俄”身份,既要看其出身、履历,又要看其对待苏俄(苏联)的政治态度,而后者是更为核心的标准。事实上,如何命名这些在华俄人,本就是一个充满文化政治的议题,而彼时来自不同政治和文化阵营的国人也的确给予这一“所指”包括“白俄”“俄侨”“无国籍人”和“罗宋人”(罗索人)在内的诸多“能指” ,而这一系列的“能指”不仅必须依靠与“赤俄”(苏俄/苏联)的“差异”才能存在,而且只能作为后者的镜像,依靠后者来定义自身。因而,本书也将以“政治态度”作为“白俄”的本质特征,并以此为核心标准,遴选和确定本书的研究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