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类与风险的博弈历史中,既有跨区迁徙、定居农耕和发明储藏手段这样的技术创举,也有迷信“壮胆”“威慑”这样的心术,但这些都没涉及人际合作,没有发挥社会关系的避险潜力。过去数千年中,最突出的文明创举应该是围绕人际跨期合作的文化与制度建设。从逻辑上讲,在给定的物质产出与技术条件下,人际跨期交换也可以甚至更能优化人类生存处境,以有余补不足,以未来补今天,或者以今天补未来,所以如果有个体、群体或地区遭遇风险冲击或其他不幸,那些不受冲击的各方也可以伸出援助之手。
可是,如何实现人际跨期交换,做到既避免失信、赖账和跑路,又不助长懒惰搭便车呢?今天有余者可以补当下不足者,但今后在前者短缺时,后者必须补回,或者无论如何,后者今后必须给予回报。这种跨期交换不一定是个体与个体间直接进行,也可以是通过中介以多对多的方式完成(如有余者将资源投放于放贷机构、商业银行或保险公司,不足者与这些机构进行跨期交换,或者通过之后讲的家族、教会,实现成员间跨期互助,这些组织都被称为中介)。跨期承诺不难设计,却难在执行,因为如果没有机制惩罚欺诈违约、防范搭便车,就无人敢相信这种承诺。
婚姻和家庭是远古时期不同社会做出的回应,亦即借助姻亲网络和血亲网络解决信任问题:血缘关系与生俱来、永恒存在,永恒关系就是信任,而姻缘通过习俗、仪礼和伦理加以强化,也可成为终生难变的承诺关系。在第四章,我们具体讲解人类运用了哪些举措将姻亲做成几乎跟血亲同样牢固的人际关系,以及婚姻如何提升个体的风险应对力,而第五章则专门探讨家和宗族的风险互助功能。姻亲网络、血亲网络在形式和性质上就如同今天的俱乐部,但信任度和凝聚力更强,彼此“抱团取暖”,成员间的交换互助更加可靠。从这个意义上说,婚姻制度和家秩序的演变发展在规范社会秩序的同时,强化了个体应对风险的能力,推进了文明化。
从风险互助和利益互换角度看待婚姻,似乎没有温度,因为现代人倾向于将“婚姻”跟“爱情”“浪漫”联系在一起,甚至画上等号,认为婚姻是爱情的结果。实际上,不管是古希腊、古罗马时期,还是远古东方,人类的婚姻从一开始就是为了解决跨期互助、降低生存风险而构造的,跟爱情并无关系,甚至被认为彼此不兼容。爱情到现代才“征服”婚姻、成为婚姻的核心。 比如黄梅戏《夫妻双双把家还》中“我耕田来,你织布;你挑水来,我浇园……寒窑虽破,能抵风雨”所表达、强调的就是跨期互助。只是婚姻这个发明跟迷信相比,不完全是虚构的故事,而是有实在的生理和经济基础,比如性关系、婚后生子等。
一个具体实例来自马克·罗森茨魏希(Mark Rosenzweig)跟合作者的研究,他们讲到一个有意思的现象: 在印度农村,父母通常将女儿外嫁很远,尤其是收入低、农业产出不确定性高(即风险大)的农村家庭,更倾向于让女儿外嫁到远方。为什么会这样呢?他们发现,这些印度家庭主要还是为了降低收入风险。对于农人,收入风险的空间性尤为突出:一村发生灾害,另一村未必同时遭遇同样的灾害;两村间的距离越远,两地降雨量和其他气候指标的相关性就越低,收入相关性也低。这些特征给农民跨地区分散风险提供了机会。可问题是,一方面传统社会没有发达的保险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另一方面越是相距甚远的村庄间,跨期互换的契约风险就越高。所以,就如同汉代中国的“和亲”策略一样, 印度农人在联姻中找到答案:通过女儿远嫁他乡建立跨期交换关系,尤其是女儿越多,可以往不同方向外嫁,以最大化联姻带来的消费保险效果。两位教授的实证研究表明:在自然灾害发生时,与远方村庄联姻的家庭受影响较小。婚姻的确可以提升人们的风险应对力,但前提是必须由长辈包办婚姻,年轻人不能有恋爱自由,因为婚姻不只是当事男女的事,两方的直亲和宗亲都在其中有“生老病死”风险保障的利益。
第四章除了讨论婚姻的化险价值,也重点回答了一个核心问题:婚姻关系也是一种人为跨期承诺,是什么让此契约关系胜过一般契约,并且人类对其的信任程度仅次于血缘关系呢?答案在于各社会都花了大量精力,创新推出了各种针对婚姻的仪式、彩礼和迷信故事,众多伦理规则从多个维度加固婚姻关系,最大化“白头到老”的概率。在中国,儒家的“夫为妻纲”“三从四德”(“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还有女性“守分”“守节”的妇道规则,这些都是礼制三经典——《仪礼》、《礼记》和《周礼》——要求妻子遵守的,目的是让妻子不可忘记名分或违背婚约,使跨期承诺无比可靠。当全社会普遍遵守这些虚构故事时,建立于婚姻之上的秩序必然稳固,虽然传统婚姻规则多侧重压制妇女的个人权利与自由,代价极大,也未必能提高生产率,但换来了人们的生活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