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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新闻报道和舆论监督与演艺人员名誉权冲突了怎么办?

演艺人员的名誉权受到一定的法律限制,如果社会大众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演艺人员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以下三种情形要承担法律责任:

(1)捏造、歪曲事实;

(2)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

(3)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演艺人员名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二十五条 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捏造、歪曲事实;

(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

(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H70+JUfMQmCT20y0Y3/Iv96G6dPOuzzIQD2JORCQR2vwaRZh+0J3cw22EU8r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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