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是经济增长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源泉。它通过释放资源用于其他活动从而增加产出的方式,提高生产率并创造财富。尽管创新具有重要的经济意义,但人们对创新仍不完全了解,也难以对其进行预测。
●在现代社会之前,各种制度和做法都与创新背道而驰。这些制度和做法的主要目的是使生活可预测和更加稳定,并将变化的影响降到最低,但它们却阻碍或完全阻止了促使人们摆脱“马尔萨斯陷阱”的那种持续创新。
●创新是贸易与交流的自然和必然结果。人们在见面时不仅进行物质商品的贸易,而且会进行思想和知识的交流,随后这些思想和知识会以新颖且意想不到的方式结合在一起。思想的交锋不仅仅是一种比喻,还是新思想如何产生并经过集体检验的一种表现。
●技术创新是一种自下而上的现象,它是在普通人的想法中通过反复试验而产生的,而不是降临在少数聪明人身上的“神器”。它依靠的是中央规划者无法获得的分散知识。
●主动挑选成功者是一个错误。政府倡导新技术的尝试长久以来都是失败的。政府与其试图找到一种有关创新的神奇方法,还不如把重点放在消除阻碍创新的事物上。
●一些大公司为了防止竞争并维持自身的特权地位,经常企图扼杀创新。知识产权、职业注册(许可)制度和政府偏袒都将创新者拒之门外。
●专利和版权已经成为保护垄断企业免受干扰的手段,这阻碍了通过复制和改进现有技术所进行的创新。这些专利和版权从某些方面使垄断企业通过垄断来获得财富和收入。知识产权以侵入性的方式限制实物商品所有者使用这些商品,日益损害了实物商品的不动产权。
●虽然关注创新带来的意外后果是明智之举,但“预防原则”却被激进分子用来阻止新技术的应用,即使这些技术明显比现有技术更安全、更好。行动和不行动都会产生一定的风险。阻碍一项有可能带来好处的创新,可能会造成真正的伤害。
●欧盟的监管引入了过度的预防措施、法律的不确定性、与其他法规的不一致性,技术法规、烦琐的包装要求及高昂的税费,阻碍了创新。英国脱欧后,英国政府可以决定采用“创新原则”以平衡预防原则。从本质上讲,这意味着,如果有证据表明政策将阻碍创新,就需要对政策重新加以审视。
●通过缔约的贸易协定和欧盟等跨国监管机构来协调监管,存在扼杀政策竞争从而破坏创新的威胁。如果统治精英不再像弱小国家的统治者那样害怕竞争,那么他们遏制创新的动机将极其强大。目前,建立全球监管秩序的趋势有可能使创新停滞不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