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创业者较为依赖风险投资(VC)。与美国相比,日本在这一领域的发展还较为薄弱(图1-3)。在互联网泡沫经济期间,美国风险投资总额超过1000亿美元。此后,受雷曼兄弟破产影响,风险投资活动曾一度停滞不前。2013年后风险投资的投资额又开始急剧增长,到2015年已恢复到638亿美元的规模,占互联网泡沫经济时期的60%。
在中国深圳,10000亿日元规模的投资基金并不少见。特别是自特朗普当选美国总统以来,非移民工作签证的签发标准越来越严格,持有移民签证聚集在硅谷的投资者作为风险投资预备军,正将大量资金转出美国。
图1-3 日本、美国风险投资数额变化
在美国,普通创业者一旦创业成功,很快就会出售该公司,并摇身变为风险投资者,例如网景浏览器(Netscape)的研发者马克·安德里森和PayPal的创始人彼得·蒂尔,因为有过创业经验,所以当他们听到其他创业者的提案后,就能敏锐地判断出这个项目是否可行。除了资金支持外,他们还会提供经营方面的建议,甚至派遣公司董事协助创业者管理新公司,在培养、扶持新公司方面不遗余力。所以,很多创业者希望得到他们的青睐,而纷纷求助于风险投资人。
日本几乎没有天使投资人。日本乐天股份公司的三木谷浩史先生虽然以投资人的身份投资并收购了多家公司,但他既没有管理这些公司,也没有派遣人员到这些公司参与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