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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生态城市:市级生态建设与绿色经济发展模式

(一)生态城市是一种市级行政区域内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模式

生态城市是指自然、技术、人文充分融合,物质、能量、信息高度利用,人的创造力和生产力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居民的身心健康和环境质量得到维护,建立生态、高效、和谐的人类聚居新环境。生态城市是从全局和系统的角度应用生态学基本原理而建立的,是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物质循环良好、能量流通顺畅的生态系统。生态城市的建设以环境容量和生态承载力为前提,建立在人与自然和谐关系基础之上的一种人类社会生存理念,体现了人类社会新型的生产形式和生活方式。生态城市建设的宗旨是力求最大限度地保护自然生态系统的完整,尽最大可能减少人类聚集行为对环境生态系统造成的破坏。生态城市的理念是将传统的城市规划建设和城市日常管理放在更为宏观的生态系统中加以考虑,生态城市建设的核心思想是在人口不断增加的历史背景下维持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并进一步地提高人类社会的生活质量。

(二)生态城市的特征

生态城市建设作为人类社会对工业化以来大规模城市化进程的反思和纠正,标志着人类社会的发展由传统的经济增长模式向复合生态驱动模式的转变,是人类社会由工业文明走向生态文明的创新之举。

1.可持续性

生态城市以可持续发展思想为指导,强调城市的运行和发展不能够超越城市生态系统的承载能力,注重调控城市经济产业布局的科学性和城市人口消费行为的合理性。因此,生态城市可持续性的内涵就是从整体上把握和解决环境—人口—经济—社会子系统之间以及城市系统与周边区域等外部系统间协调发展的问题,促进城市生态系统的最优发展,在结构上表现为增长与规模的适度性和协调性,在过程上表现为发展的可持续性和高效性,在功能上表现为资源利用与环境状况持续改善、社会经济活动和自然环境高度和谐、城市福利水平不断提高。

2.系统性

生态城市是一个庞大的复合系统,其建设和运行要求能够有效协调城市经济子系统、城市生活子系统、城市人口子系统、城市交通子系统、城市环境子系统等多个子系统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因此,生态城市本身就是一个整体性的概念,生态城市是建立在各种因素相互制约、相互平衡的基础上,忽视其中任何一个因素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生态城市。

3.循环性

生态城市将环境和生态系统的保护放在首位,在城市的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力求资源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同时将城市系统运行中的废弃物排放量降到最低。因此,生态城市的建设和运行必然要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绿色经济和低碳经济,加大资源的重复使用频率,最大限度地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减少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

4.高效性

生态城市的建设以可持续发展思想为指导,要求在城市运行过程中将各个环节的损耗降到最低。为此,生态城市需要着重建设绿色低碳的循环经济产业,大力发展低碳环保的公共交通系统,积极提倡健康合理的居民消费理念,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在物质流、能源流、信息流、价值流、人员流等各个领域减少价值损耗,真正实现生态城市的整体高效运行。

5.技术性

生态城市走的是一条技术之路,生态城市无论是理念层面的规划设计还是现实世界的有效运行都离不开技术的支撑。生态城市的技术运用应当综合体现在城市功能结构布局、城市支柱产业培育、城市生活住宅设计、城市交通系统选择等多个领域。因此,可以说生态城市既是一座生态之城,同时也是一座科技之城。

6.创新性

生态城市的建设,要求突破传统城市模式的束缚,在城市规划设计理念、城市建设模式、城市产业结构布局、城市交通系统设计、城市功能划分等多个方面进行大胆的尝试和创新,以新的理念、新的模式、新的技术、新的方法来构建经济、社会、环境三者和谐统一的全新城市格局。

(三)生态城市建设过程中的误区

中国生态城市的建设已经有了十几年的历程,生态城市的试点工作也在中国各地普遍开展,并已取得了一定成效,形成了一些有借鉴意义的生态城市建设经验。与此同时,中国生态城市的建设也存在明显的问题,尚有诸多需要改进和提高之处。

1.对生态城市的理解存在偏差

生态城市概念内涵丰富,同时,生态城市涉及的领域很多,影响因素也非常广泛。所以有专家认为,生态城市至少要满足以下标准:城市结构合理,功能协调;产业结构合理,清洁生产;能源有较高的循环利用率;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城市环境质量能够达到一定要求;尊重居民的文化和生活特征,居民身心健康,有自觉的生态意识和环境道德观念;建立完善的、动态的生态调控管理与决策系统。由此可见,生态城市的建设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而现阶段中国试点的生态城市建设大多没有深刻理解生态城市的内涵,很多地方简单地将生态城市等同于“绿色城市”“园林城市”“森林城市”,在生态城市建设过程中基本以扩大绿化面积,扩大太阳能、风能适用范围为主,这种局限性不仅偏离了生态城市的本质,而且根本无法实现生态城市的整体功能。

2.生态城市建设缺乏规模效应

中国现阶段的生态城市建设基本是以新城区的形式来呈现,由于新兴生态城区与老城区在地缘空间上相距较远,尤其在城市功能衔接上严重脱节,致使生态城市建设的规模过小,只能实现辐射范围较小、综合指标较低的低端生态化运行,无法取得生态城市建设的规模效应,同时直接导致了生态城市建设的成本过高,限制了生态城市的扩展和持续运行。

3.生态城市建设的模式单一

生态城市遵循的是城市人工系统和自然生态系统的天然匹配,这就要求生态城市的建设必须立足于城市自然环境和生态系统的基础之上,走一条有自身地方特色的生态城市建设之路。现阶段中国的生态城市建设存在明显的趋同化现象,生态城市建设的模式过于单一,无法体现地域差异,很多生态城市的建设和运行根本未能契合本地的资源和环境优势,不仅使得生态城市建设缺乏可持续发展的能力,甚至造成城市原有生态系统的进一步破坏。

(四)生态城市的建设原则

生态城市的兴起昭示着人类社会聚居形式发展的必然趋势,对许多地方政府来说,生态城市建设既是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机遇,同时也是一项艰巨的任务。为更大范围地推动生态城市发展的步伐,生态城市的建设应当基于以下几个原则。

1.和谐便利原则

城市的运行不能对自然生态系统造成威胁和破坏,这是生态城市建设的基本前提和首要目标。因此,生态城市的规划要以城市生态学为理论基础,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始终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原则,充分尊重和利用自然生态规律,尽最大努力将对生态系统的影响和干扰降至最低。同时,生态城市的建设还要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因为“人”始终都是生态城市的主体,生态城市建设的目的不是为了单纯地保护生态环境,而是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最大限度提高人类生活的便利性和舒适性。生态城市的建设要在多个方面认真考虑城市居民的感受,满足人们对工作、生活、闲暇的需求,建立良好的宜居环境,形成生态城市的强大吸引力,推动生态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2.因地制宜原则

生态系统很大程度地受自然环境和地理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不同地域生态系统的特征差异显著,导致生态城市的建设并无太多通用的规律可循。生态城市的建设只能从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在城市资源优势和生态系统特征的基础上,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从生态城市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等多个环节制定有针对性地管理方案,形成具有明显地域特色的生态城市建设之路,切忌不顾本地实际情况照搬外部经验的盲目做法。

3.循环经济原则

传统城市对生态系统造成破坏的一个重要形式就是城市在运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向生态系统排放大量的废弃物,这种情况源于传统经济模式固有的弊端。从物质流动的方向看,传统工业社会的经济是一种单向流动的线性经济,即“资源—产品—废物”。线性经济的增长,依靠的是高强度地开采和消耗资源,同时高强度地破坏自然环境。循环经济的增长模式是“资源—产品—再生资源”。循环经济就是通过资源循环利用使社会生产投入自然资源最少、向环境中排放的废弃物最少、对环境的危害或破坏最小的经济发展模式。生态城市的循环经济模式,将使人类能够从根本上解决城市发展与资源短缺、环境承载力低下之间的矛盾,维护本就脆弱的城市生态系统,极大程度地降低城市生态系统面临的压力,使城市走上一条良性循环的生态发展道路。

4.低碳运行原则

当今社会,碳排放是全人类共同关注的热点,碳排放问题也是传统城市饱受诟病的原因之一。传统城市的经济产业过于集中,人口规模和聚居密度过大,导致城市工业的生产环节和城市人口的生活过程产生大量的碳排放,形成城市特有的“富碳环境”,致使碳排放已经严重威胁到传统城市居民的生存和健康。生态城市的建设要求在城市能源供给中大规模采用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等多种绿色能源,在城市产业布局中大规模实行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在城市生活布局中大规模建设绿色建筑,在城市交通系统中大量使用低碳环保的绿色公共交通系统。以低碳模式作为生态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手段和动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城市人居环境。 oOKHMWatc6MFSZYVGTBih3aTAxPllAv1GmOqXcPH6ym6TEenz9IwqXmFfO2ofxk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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