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多次声明自己的唯物主义立场,完全承认和坚持自然界对于人类优先地位的不可动摇性,明确提出了“外部自然界的优先地位”。马克思关于自然界对于人类及人类社会优先地位的科学论断,从根本上规定了自然界是人类及人类社会存在的根源性基础。按照马克思把自然作为全部存在的总和及最广义的物质世界来理解,自然界是最基础的存在。因而,就自然与人的关系来看,自然界无疑是人的存在及其一切实践活动的基础与前提。
自然界对于人类的优先地位“既表现在自然界对于人及其意识的先在性上,也表现在人的生存对自然界本质的依赖性上,更突出地表现在人对自然界及其物质的固有规律性地遵循上”。因此,生态应该也必须优先,这是生态在人类实践活动中享有优先权的一种内在的、本质的必然趋势和客观过程,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所以,我们完全可以说,生态优先规律不仅是世界系统运行的基本规律,而且也是人类处理与自然关系的最高法则。因此,现代人类社会活动就应该首先遵循生态优先规律。
生态发展优先,追求的是人类实践活动及人类经济社会发展不能超越自然界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保护世界系统运行的生态合理性。生态发展优先原则,就是生态经济学强调的“生态合理性优先”原则,包括生态规律优先、生态资本优先和生态效益优先基本原则。生态发展优先原则,是生态经济社会有机整体和谐协调的重要法则。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人类文明形成和发展的基础和条件。生态可载文明之舟,亦可覆舟。人类文明要想继续向前推进持续发展,就必须要正确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解决好人与自然的矛盾和冲突,并将其置于文明根基的重要地位。在文明进步中,什么时候生态被牺牲掉了,生态危机就出现了。生态危机是人类文明的最大威胁。要走出生态危机困局,就必须排除经济发展遭遇的阻碍,寻找一条新的发展道路,而这条道路,正是生态文明建设。只有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质量的需求,不断夯实经济社会发展的生态基础,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全面小康。
良好的生态环境本身就是生产力,就是发展后劲,就是核心竞争力。蓝天白云、绿水青山是民生之基、民生所向。经济发展和碧水蓝天能否兼得,是对各级党委、政府的重大考验。
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民生,改善生态环境就是改善民生。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自2012年党的十八大首次提出“美丽中国”理念以来,生态将是中国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
建设生态文明就是发展生产力。只有夯实生态文明的基石,保护好环境,才能解决生产力可持续发展中处于关键地位的资源要素问题,以循环经济的驱动力打破经济社会发展“瓶颈”。同时,绿色化的生产生活方式也在倒逼和助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山清水秀但贫穷落后不是我们的目标,生活富裕但环境退化也不是我们的目标,只有蓝天白云、青山绿水,才是长远发展的最大本钱。所以,必须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牢固树立绿色青山也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更加自觉地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构建与生态文明相适应的发展方式。这是先导,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本质要求。
我们必须遵循生态优先地位,自觉协调经济活动与生态环境发展关系,把保持生态系统良性循环放在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地位。一切都应该围绕“生态优先”,使经济发展建立在生态环境资源的承载力所允许阈值的牢固基础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