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经济系统的运动过程是不断打破旧平衡和不断建立新平衡的过程。人的一切经济活动都离不开自然生态系统。人的经济活动是利用特定的自然环境,改善生态条件,使之适应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需要而进行的。如果离开了生态、经济两个系统的相互作用,就没有生态经济及其运动的规律。人类及其经济活动不仅是社会经济系统的主体,而且是自然生态系统的控制者和协调者,推动着生态经济系统按照它本身所固有的规律不断运动、变化,并向前发展。因此,社会经济系统的社会物质再生产和自然生态系统的自然环境再生产之间相互平衡和协调发展,是生态经济系统进化发展的总体趋势。两种再生产相互平衡和发展的规律是支配生态经济发展全局的规律,也是一切经济社会形态下人类社会经济活动所共有的生态经济规律。
人类已经认识到这个规律并利用该规律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人类正在把一个朝着恶性循环演变的生态经济系统,建设成一个持续、稳定、协调及适度发展的生态经济系统。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地为生态经济协调发展规律开辟充分发生作用的广阔道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是中国社会主义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战略目标,并把改善人民生活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规定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奋斗目标。这些标志着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转移到人与自然、社会经济与生态和睦相处、协同发展的轨道上来。
生态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就是把自然生态和社会经济视为一个密不可分的有机整体系统,包含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科技、文教、社会综合与协调发展观念,构筑一种“生态—社会—经济”相互协调的、良性循环的生态经济系统。可持续发展经济,既要考虑当前经济发展的需要,又要考虑未来经济发展的需要,而且不以牺牲后代人的经济福利为代价。可持续发展经济在现实生活中表现为可持续经济的运行与发展,所以,从现实形态来说,可持续发展经济就是可持续经济发展。可持续发展经济的理论体系与生态经济协调发展论是统一的。生态经济协调发展学说为可持续发展理论奠定了科学基础。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生态经济协调发展理论与实践向深度与广度扩展的最重要、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向可持续发展领域渗透与融合,逐步形成了一种将引起现代经济社会巨大变革的可持续发展经济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