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我们回到之前提过的那个问题——从精算师的角度看,医疗险的性价比比重疾险高,既然这样,重疾险的存在还有什么意义呢?
在一本保险学的本科教材里,我看到过这样一句话:“保险有两个社会属性,一个是风险管理,一个是经济补偿。”我们之所以考虑风险,是希望降低风险。风险降低之后,如果还发生风险,那就要对客户进行经济补偿。这是正常的保险销售逻辑,也是保险的本义。
重疾险同样如此。重疾险客户的最主要需求是风险管理,其次才是经济补偿。然而,目前国内的保险公司仍然把工作重点放在经济补偿上,这显然和客户的需求是相悖的。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希望大家能记住以下五条工作准则:
第一条,把讲解重点放在降低客户的重疾发病率上,而不是一直讲产品能赔付客户多少钱。客户的最大意愿是不得重疾,而不是获得赔偿。
有客户调查显示,93%的客户关注如何不得重疾,只有7%的人关注得重疾之后的费用问题。之所以目前我国的重疾险卖得不好,就是因为很多保险代理人还是在跟客户强调得重疾之后赔一笔钱,而不是如何不得重疾。这是目前保险行业面临的最大问题。
第二条,如果客户罹患重疾的风险特别大,我们要建议客户早做诊断,让客户知道重疾有早期、中期、晚期等不同的阶段。
其实,按照重疾险的定义,癌症早期和癌症晚期都是能获得赔付的,但是我觉得,二者之间有三级差别。最初级的差别是费用差别。一般来讲,除了白血病之外,早期癌症10万元以内就能治好;如果到了癌症晚期,患者可能要花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而且不一定能治好。中级的差别是治疗过程中患者的感受度差别。癌症早期,手术治疗只要做微创就可以,也不用化疗,患者感受度较好;如果到了癌症晚期,能做手术都很幸运,手术造成的一定是很彻底的开放伤口,而且还要做放疗、化疗,患者可能会掉头发、恶心、呕吐,生不如死。最高级的差别就是生存的差别。早期患者一般生存率高,而晚期患者身故的可能性会很大。所以,虽然癌症的早期和晚期,患者都能获得赔付,但差别是巨大的,因此早诊很重要。
第三条,在早期发现的前提下,一定要帮客户找能做规范治疗的医院,因为规范治疗直接影响重疾的治愈效果。
第四条,客户接受治疗后,帮助客户解决医疗费用问题。
第五条,帮助客户度过五年生存期。
患者出院后,最大的愿望肯定是平安度过五年生存期。我们刚才讲了,中国癌症患者的平均五年生存率是偏低的,很多患者出院后不到五年癌症就复发了。对于一般患者来说,五年生存期里的经济来源是个很大的问题,因为在此期间患者不能做强度大的工作,甚至不能工作。在这样的情况下,重疾险就可以发挥作用,为患者提供生活和康复所需要的费用。客户购买重疾险的时候,我们往往建议客户将保额定为年收入的5倍,原因就在这里。这也是重疾险和医疗险的区别。医疗险只能解决患者的医疗费用,不能解决五年生存期的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