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草离开的时候,薛朗麻烦他帮忙带三个可装礼物的礼盒回来。比划了需要的大小后,甘草爽快的答应后便离开去隔壁帮忙去了,薛朗留在家里继续整理东西。
把准备做礼物的东西,该拆包装纸的拆包装纸,该装袋的就找出保鲜袋装好。从装杂物的双肩背包里摸出钱包、手机——
为免骑行时候不注意把钱包、手机丢了,薛朗没有随身携带的习惯,都是装背包里背着,只是取用时候稍麻烦些。
手机还能打开,还剩一半的电池。拜现在变态的记忆力所赐,手机里装着的东西,薛朗都记得一清二楚。
心情复杂的翻了翻手机相册,轻轻在女友的照片上亲了一下,又细细看了照片里笑得可爱的薛晴,调到相机,录制视频——
“我叫薛朗,二十五岁。这里是大唐武德五年春的苇泽关,三天前我穿越到这里,被驻守的平阳公主所救。我只在历史书和各种资料上看过这个时代,怎么生存真是一筹莫展。趁着手机里还有一半的电,我打算每天录制一段视频,等将来我死了就把手机做陪葬品,如果将来有考古人员发现这个手机,希望好好善待我的遗体,也希望这段视频能对考古有帮助。如果是盗墓贼……画面太美不敢想了,我还是希望被国家发现。就这样!”
录完就关了手机,尽量保存电量。只不知将来这个手机有没有被发现的机会,如果有,会对研究历史有帮助吗?真是让人忍不住浮想联翩。
薛朗已经放开胸怀,决心在古代安居下来。这个手机,也许不会有人当回事儿,觉得是哪个盗墓贼遗落在墓里的;也许会有脑洞大的决心研究一下呢!想到无数的可能,薛朗居然挺开心的。
钱包里装着两千块钱,还有证件,银行卡,与薛晴、女友的三人合照——
还记得拍这张照片的时候,薛晴说,他们家人口已经很少了,应该拍张大合照显得热闹些,钱包又装不了两张照片,一张大合照,完美的安抚了女友和薛晴。
薛晴那捉狭的样子犹在眼前,如今,却只剩他孤身一人,这张照片倒成了薛朗唯一的慰藉。细致的摸摸照片,小心的收好,才接着整理东西。
背包两边的侧袋,一边一个装着两个扁的小酒壶,装的都是薛朗自己酿的麦酒和葡萄酒。薛朗喜欢喝酒,也喜欢自己酿酒,这个习惯是跟亡父学的,不止他,薛晴也挺能喝,都是被亡父培养出来的。
薛朗现在的身体还不能喝酒,只打开盖子闻了闻,算是解解馋。
剩下的就是纸巾、钥匙、名片夹、洗漱用品等杂七杂八的东西。最宝贵的就是纸巾!
这在薛朗能下床的那天就见识过了,薛朗拒绝回忆茅厕里可怕的厕筹。为菊花着想,纸巾就是宝贝啊,必须合理的、好好地使用,节约纸张,从我做起!
……
把东西理了理,将近天擦黑,甘草回来了,带回来三个木盒子。盒子的样式就跟古装电视剧里经常出现的那种食盒差不多,大小完美地符合薛朗的要求。
每个盒子有三层。薛朗把吃的分散开装,把图纸、匕首也装入盒子。鼓囊囊的包瘪了一大半,装满木盒子,不过就剩下零碎几颗奶糖、酥糖。薛朗看看甘草还带着稚气的面庞,把剩下都给他——
“郎君这是什么?”
甘草好奇的拿在手里研究着。
薛朗笑道:“吃的!糖,尝一尝?”
甘草点点头,立即拿起一颗奶糖塞嘴里:“好甜,有一股奶香味。”
“好吃吧?”
“好吃!我从未吃过如此好吃的糖,”
说着,小心翼翼的把剩余的奶糖装进腰间挂着的荷包里,表情有些腼腆:“我给师父、师兄留一点,这样美味的糖,他们也没吃过呢。”
刘医令收了个好徒弟!
薛朗看看他布满稚气的脸庞,拍拍其中一个装吃的木盒子:“这盒就是送给你师父的,给你的几颗你就自己留着吃吧,也没几个。”
甘草笑着抓抓头,不置可否,倒是对薛朗打算送礼给他师父表示了反对:“我师父不会收郎君的礼的,救郎君的是将军,我们师徒做的不过是医者本分。”
薛朗笑着拍拍他:“我自然知道大恩人是将军,但是,没有你们师徒的照顾,我又怎么能康复的这么快,对不对?这些东西不值什么,我现在身无长物,只能聊表心意。你们不要是你们的想法,作为被照顾的人,我自然也有自己的想法,对不对?”
“可是……”
甘草刚想说话,就被薛朗打断:“没有可是!这是大人之间的事情,小孩子就不要多嘴了!”
甘草瘪瘪嘴,说不过薛朗。
薛朗把礼物装好,检查有没有什么遗漏的地方,突然想起在现代有名片,古代也有名刺的说法。
去拜访公主需要准备名刺么?
问甘草,甘草这孩子脾气好,都不计较刚才被薛朗打断,提醒道:“郎君有名刺自然好,明日先投名刺,再行拜访也是礼数。”
薛朗点头,回忆以前去参观博物馆里展出的名刺,是用红纸写的。可谁会随身携带红纸呢!
只能找甘草寻要。甘草倒是爽快,说是他师父那里有红纸,去给薛朗要一张过来。
红纸很快被甘草拿来。
薛朗看了下纸张,是麻纸,纸质略软,用来写钢笔字,只怕一不注意就要挂破纸张。略一沉吟,想起装衣服的背包里有一件新买的衬衫——
每次去看女友的父母,薛朗都要穿得精神整齐些,但凡有点邋遢颓废的样子,俩老虽然嘴上不说,但心里会担心他。
为了让俩老放心,知道他确实已经从失去女友的打击中走出来了,每次薛朗都衣冠整洁、精神抖擞的去。
请甘草去帮忙找把剪刀来的功夫,薛朗翻出新买的衬衫,抽出里面的硬纸板,腾空名片夹,等甘草把剪刀拿来,大致裁剪一下,裁好硬纸板,把红纸贴上去,然后,翻出钢笔,略一沉吟,在四个边角画上简单素雅的花边,开始写名刺——
对了!像他这样的年纪,在古代是要有表字的。
该取什么呢?
薛朗……朗……晴朗……晴……太阳……阳……日……呸呸!
阳字可取,还差一个字。他上有一个姐姐,在家里算最小的,可用幼字,就叫幼阳。薛朗,薛幼阳,也算朗朗上口。
薛朗既不是公主殿下的属下,也不是什么官员,名刺只相当于介绍自己,没写太复杂的东西,只写了名字、表字、籍贯。文化程度,薛朗没功名,没写。
甘草一直安静的围观,等他写好名刺,才开口道:
“郎君的字真好看,不过,这是什么笔?为何写出来的字,笔画如此的细?还有郎君写名刺的纸,为何如此厚,如此硬?”
书画不分家,薛朗学画的时候,教他画画的老师,为了锻炼他的审美,书法作品也让他赏析了不少,加上变态的记忆力,繁体字难不住他。后来感兴趣,还练过一段时间的硬笔书法。
“这叫钢笔,是佛郎机那边惯常使用的笔。纸张嘛,制造的工艺和原料跟你们的纸不一样,所以有差异。”
甘草点点头,敬佩的看着薛朗:“郎君懂得真多。”
薛朗笑笑,没说话。
准备好一切,天时已晚,两人分别洗漱就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