渡渡。真跟个渡渡鸟一样 。哼哼,他们说的都被我听见了!他们总这么说。爸爸,妈妈,你们干吗不反驳?你们从不回嘴。你们当是听笑话。别放心上,就当没听见。他们是坏人,嫉妒你。如果你骂他们,就是唾弃自己。让他们去,别管他们。忘了他们。这还不容易,只要闭上眼睛,合拢嘴巴,他们就消失在黑暗里了。跟泥点一样,不要肥皂,不用搓洗,就会消失,连水都不要。只是闭上眼睛,眼皮闭得紧紧的,把拳头压在眼睛上,揉一揉,眼球凹进去,能看到星星点点。我很喜欢。阿尔泰米西娅,老嬷嬷,几乎瞎了,她也能看见星星点点。她跟我说过。嬷嬷,你能看见什么?你黑色脸庞上的蓝眼睛,能看见什么?闪闪的星,皮克尼 。我看到星星点点,没别的。是阿尔泰米西娅把她的奶水喂给我。现在,她的乳房松塌塌的,垂在大肚子上,像套了件大灰衬衫。可她面孔黝黑光滑,我总喜欢用手指摸她的脸颊。我的小黑仔,我的皮克尼。她温柔地说,那么温柔,我不禁闭上眼,去看她看到的星星,却只看到一片漆黑,两边倒有些红色,像树叶的影子,在太阳底下摇曳。她只有我。她的女儿奥诺莉娜,侄子侄女,都不来看她。他们以她为耻,因为她给拉洛斯 家,给费森 家当奶妈,他们叫她奴隶,还因为她是个果德龙 ,很黑皮肤的黑人,可我爱她,她双手的皮肤温暖又尖硬,磨出了茧子,粉色的手心没有褶子,她从来没有生命线,没有感情线,其他小姑娘手上可都有这些线的。拉洛斯妈妈死了,可阿尔泰米西娅,她始终在那儿。阿尔泰米西娅,你说,你永远不会死!人都似会死的 ,渡渡。但你不会,阿尔泰米西娅,你不能死。我很喜欢她笑,她的牙齿好白,因为她总爱嚼甘草棒,就连抽味道很差的烟,也没抽黑牙齿。她很胖,走路不方便,腿上浮肿,脚上永远有好不了的小割伤,叮着飞蝇。我很喜欢用手戳她的老乳房,我快死的时候它们给了我奶水,因为妈妈没有奶,我用手戳她的乳房,然后说:这个是我的,那个也是我的。她听笑了。她拍掉我的手,低声抱怨两句,但是她很开心。阿尔泰米西娅知道所有的谜语,尤其是那些有点粗俗的,一般不说给小孩听的,比如这个:谜面是肚皮贴肚皮,小头咬在嘴,谜底,宝宝次(吃)妈妈的奶,还有总把我逗笑的这个,齐里普利皮提克里克里扑扑 ,比母虱的屁眼还小的是什么?答案是:公跳蚤的刺。她女儿奥诺莉娜不喜欢这些,所以不常来看她。奥诺莉娜是五旬节派 的。她恨所有费森家的人,希望他们都下地狱。现在,拉洛斯妈妈,爸爸和老阿尔泰米西娅,他们死了。只剩我一个。可我不姓费森,也不姓古德罗。我是渡渡,仅此而已。所以,奥诺莉娜肯让我住她家,她希望我睡地上的垫子上,就在门边,像个没家的流浪汉。
每天我都走路。走一整天。我走太多,鞋子老破洞。洞太大,我没法用硬纸壳塞住,就去找其他鞋子。我知道在哪里找鞋子。我会去远离海边的地方,鹿洞那边,植物园那边,斯威登堡教堂那边。在那里,我能找到其他鞋子。我甚至不用翻垃圾桶。我在各家门口问女佣 要,她们就会去问女主人,然后带回一双报纸包好的鞋子。报纸我也留着。我很喜欢读新闻,哪怕不是新的新闻,鞋子当然也不是全新的。我坐在街边大树的树荫底下,我读不太好,因为一行一行的,太乱,我只读人名地名,我很喜欢读名字。我按字母顺序背下来:
翠劳克·曼妞·罗恩
齐娥罗·扎伊娜
乔拉·查赫克
乔朱·碧碧·莎泽娅
彻兰贝·玛达薇
宜东华·杰雷米
张永胜玛丽-路易斯
郑芸艾莉森
女佣们给我鞋子,说句亲切的话,她们直呼我的名字渡渡,从不叫我费森·古德罗,她们有时开玩笑,假装是我的爱人,我是她们的男朋友,她们笑着,露出雪白的牙齿,然后把鞋给我。我可以再次出发,去很远的地方,直到高山,直到森林,大步走在人行道上,汽车按着喇叭,公交、卡车的刹车声吱吱嘎嘎,有人冲我喊:“嘿,渡渡!”我走我的,累了就坐在路边的斜坡上。我看高山,看雨云,有时能看到远处的大海,朗帕河那头,我看见太阳在浪尖闪光。
我总在阿尔玛停脚。我穿过所有的新街区,那里都是年轻人,大学生,银行职员,没人认识我,是个新世界。我要么从卡斯卡德桥过,要么走密尼西的甘蔗小道,我在溪谷边上沿河走,那里阳光耀眼。我走到瓦莱塔,从桥下穿过,沿湖走到老铁路。我很喜欢来这里,从来都空无一人。有时会有个老妇,捡细枝作柴火,有时是个农夫,抱着亚力酒醉醺醺地走。湖边上,一群狗在叫。我很小心,注意着它们,小黄狗会咬人。就在那儿,我待在那儿。清晨,水边很暖,我等蜻蜓来。我捡些卵石,然后等着。我找几根砍下来的甘蔗,嚼里面的糖汁,我门牙不好,大牙不错,能咬碎甘蔗,嚼出汁来,有点酸,有点苦,爸爸把甘蔗放锅里煮,一直煮成泥渣的样子,他说,这对身体好,跟喝泥土一样。
阿尔玛。很小的时候我就会说这个名字。我说:麻麻,阿尔玛。麻麻是阿尔泰米西娅。妈妈,我已经记不清了。她死的时候我六岁。她很高很苍白。她像在慢慢死去,不知道是白血病,还是骨癌。她是个大歌唱家,大家都这么说,所以爸爸爱她,不顾坏人说她是留尼汪岛的克里奥尔人,有很多鬈发。她很瘦,很挺拔。我记得她死前的模样,她笔直地站在厨房门前,白色皮肤,穿白色睡裙。园丁哈瑞奎师那说她像个幽灵。阿尔泰米西娅在哪儿?麻麻,我想要她。我向幽灵高喊,我呼唤的不是你,是麻麻,阿尔泰米西娅,我的乳母。我不要你。
然后我回到圣让公墓。我很喜欢来这里。我没有自己的家,所以这里有点像我家。我这么跟公墓管理员说,他们都笑我:“渡渡,回家啦 ?”他们取笑我,但是他们尊重我,因为我是费森家的,最后一个姓费森的人。在这片逝者的家园,处处都有费森家的人:O区,J区,M区。我不全认识。但我知道他们住哪儿。阿哈布·费尔森跟我奶奶雅妮·贝特,在高高的毛里求斯柿树 旁边。欧仁·费尔森跟玛丽·扎卡里,在天使加百利雕塑旁。罗贝尔·费尔森,“神父”,在小路尽头,菲托西一家旁边。大理石板上画着他的肖像,不过已经模糊。公墓另一头,靠近老墙那边,爸爸和拉洛斯妈妈在一块灰色花岗岩石板下面,因为没人愿意和他们葬在一起。原先,石板外围有一圈铁链,被人偷掉了,只剩留孔的四根水泥短柱,上面还有铁链的锈迹。我带一根粉笔来,把看不清的字母描一遍:安托瓦纳·费尔森,1902—1970,还有埃莱娜·拉尼·拉洛什,1913—1940。我喜欢这两个名字,很温柔。它们在我内心深处,窃窃私语。我轻声念名字,然后用我那小截粉笔描字母,描数字。“渡渡他在拉(那)边做森(什)么?”是守门人,他很高,皮肤很黑,总顶个草帽。他穿老旧的黑西装,上面沾着污迹。他的名字叫让。赞先森 。“则(这)会被匆(冲)掉的哩,老伙计。你必须用油切(漆)。我给你油切。”但是我不想要他的油切。你上一回油漆就忘记了?过了一年也不再来?不不,老人们想要粉笔。他们对我耳语过,在梦里。
天下了点雨。每回都是这样,去圣让公墓就下雨。我从甘蔗田出发,顶着太阳走在小路上,土地是红色的,干得裂开,我觉得脸上手上火辣辣的,我穿过爱贝纳那边的公路,云朵在山顶堆成一团,白色和黑色的大云朵撞了起来,我感觉到雨带来的冷风。路人匆匆,低头躲在伞下,女初中生抓紧公交车,她们“啊!”“噢!”地大叫,她们笑着,洁白的牙齿在脸上闪耀。她们看见我,笑得更响。我不认识她们。她们去年还是孩子哩。我从不在乎她们,除了艾依莎,吉娜夫人的女儿,是个初中生,但大家都说,她总约男孩出去,艾依莎,她有黑色鬈发,碧绿的眼睛。她看见我,叫我的名字:“喂——嘿!渡渡,渡渡鸟!你到拉里去?”我挥挥手回应她,因为我很喜欢艾依莎,她很漂亮,然后我继续走我的路,向雨里走,雨水掉落,在我脸颊上翻滚,沾湿我的衬衣,沿着我的大腿向下淌。我爱圣让公墓的雨。爸爸,妈妈,你们也爱雨,人死了以后都爱雨,因为雨很像眼泪。小时候我不会说“下雨”,我总说:“下眼泪” 。
爸爸,他又高又瘦。可能因为妻子去世,他总穿一身黑。大家都敬重他。过去他是法官,很多人应该很怕他。但他很温柔,从不发火,从不吼人。每天早上,他去城里上班,走前不亲吻我,也不握住我的手。他弯下腰看我,因为他个子高,我太矮。他只说:“要懂规矩。” 他很喜欢跟我说英语。他从不说无谓的话,太多人喜欢说闲话,斗嘴,扯淡。他跟我说话,就几个英语词:“再会。”或是:“怎么了?” 然后,他傍晚回来,晚饭后坐在皮扶手椅上,摊开报纸,睡死过去,每次都这样。他也抽烟,拇指和食指夹着英国烟,跟拿粉笔一样。他的指尖和牙齿都很黄。妈妈还活着的时候,他不敢在屋里抽烟,因为妈妈不喜欢烟味。是阿尔泰米西娅说的。妈妈死后,他又开始抽。结果他一阵一阵地咳。夜里,我听见他咳嗽,咳得停不下来。他有哮喘,哮喘病人是不能抽烟的。哈鲁辛格医生跟他说过,每支香烟都折掉他几年寿命。可爸爸不听。他只是说:“要是我愿意短命呢?”后来确实如此。他整天整夜地咳,一天早上,心脏还是脑袋里有根血管破了,然后爸爸死了。我听见他死的。他倒在地上,发出好大的响动,我没能动弹,因为我害怕。然后,他喉咙里发出咕噜咕噜的水声,他呼噜几声,没喘上气来。中午阿尔泰米西娅才发现他,躺在地砖上,没人帮忙,她一个人把爸爸拖回床上。也许我大声呼叫,或者快点跑去找医生,爸爸现在可能还活着。
刚开始,我来圣让公墓,跟他抱怨。我在灰石板上坐下,那上面有他和拉洛斯妈妈的名字。“你应该听哈鲁辛格医生的话,如果你听他的,你可能还跟我在一起。”可我觉得,他其实很高兴没听医生的话,抽了那么多让他折寿的烟,因为现在他跟妻子在一起了。我不再跟他抱怨。我想,我也应该去抽烟,就能更早和爸爸妈妈团聚了。同时,这想法让我打颤,想象自己被放进这灰石板下面。如果我在下面,谁来用粉笔描名字和日期?赞先森可不做这个。他连费点力,用毛笔上油切(漆)都不乐意,他继续喝朗姆酒,在公墓高处的棚子里睡觉,等有人来,让他骗点小钱,去浇浇墓前的花草,或是用他的老牙刷和一杯脏兮兮的水去清理石板接缝。圣让公墓特别好的地方,是有很多华人的墓。他们叫张福,张虎。墓不大,但是很美。总有鲜花,有绿油油的植物。还有插着香的小钵子,香已经燃尽了。老人们能有这些华人做邻居真好。他们总抱怨,说被父母、朋友、被所有人欺负,他们总说:“冷血动物”,或是:“地狱”,意思是,这座岛对他们来说就像地狱。现在,他们睡在干干净净、井井有条的华人身边。
以前,在过去,我跟爸爸一起来,每年一两次。他穿黑衣,戴小帽,系小蝴蝶领结,穿上光的皮鞋。从不带花,他说讨厌花。所以我也从不带花。赞先森,他老批评我:“哟,费森先森,你不带一粟(束)小花?”他以为我抠门。他看不起我,因为我光脚穿鞋。他猜这不是我的鞋。是垃圾桶里翻来的。死人的鞋。窜则(穿着)死人皮走路。所有的鞋都是死人皮做的。话说爸爸在的时候,他会保持距离,因为爸爸是法官先森(生)。过去我跟爸爸来,没人打扰我们,惹我们不爽。赞先森肯定已经来工作了,跟其他人一起躲着,像大蟑螂藏在洞里一样。人走了他们才出来,到墓前探头探脑,看能捡点什么小便宜。那时候,墓周围的铁链还在。我还小,坐在铁链上荡秋千。妈妈的名字还很新,黑字写在灰石板上,我能看清每个字母,每个数字,都刻印在我眼底。我好希望它们重新变黑,可我找不到碳棒。我用粉笔试过,很快就掉色了。而现在是白色的,粉笔描的。反正,我就是不要他该死的油切(漆)。为了刷给我看,赞先森在隔壁墓碑上乱刷一气,那不是华人的墓,是个我不认识的拉尔马缇家的,名叫阿曼普老妇人的墓,也许他是故意威胁我,下次就轮到你们了,费森家,我会好好乱刷的。我就看着他,什么也不说,可眼神里的意思是,如果你敢碰,我就杀了你。我没有爸爸那么高,而且又瘦又容易紧张,可我的脸能吓唬人,因为我没有鼻子,没有眼皮,我的脸颊上全是窟窿。不是因为我老了,不是的,我长大以后一直这样,是一场病造成的。没人提这怪病是什么,但是,是这病让我没有鼻子的,还让我脸上嘴边都是洞。都是怪病啃掉的。我不知道怪病的名字。一天,爸爸还在阿尔玛,我在他书房里翻东西,找到一件细绳扎好的衬衣,在上面我看到了我的名字,多米尼克。在衬衣里面,有很多文件,我的出生证明,摩卡市政厅登记的,勒布尔里小学的成绩单,还有一封医生的信,都是英语,上面的字我不认识,最上面有个奇怪的红色符号,为了不忘记,为了有一天明白它的意思,我把符号记在了本子里,因为我明白,这个字母是吃掉我面孔的怪病的名字: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