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浣溪沙

天末同云黯四垂。失行孤雁逆风飞。江湖寥落尔安归。

陌上金丸看落羽 (《甲稿》作“陌上挟丸公子笑”) ,闺中素手试调醯 (《甲稿》作“座中调醢丽人嬉”) 。今宵欢宴胜平时。

天末:天边。唐杜甫《天末怀李白》诗:“凉风起天末。”

同云:雪云。《诗·小雅·信南山》:“上天同云,雨雪雰雰。”南宋朱熹《诗集传》:“同云:云一色也,将雪之候如此。”

黯四垂:谓雪云向四面八方布满。

失行:谓离群。宋贺铸《负心期》词:“惊雁失行风翦翦,冷云成阵雪垂垂。”

寥落:冷清。宋贺铸《思越人》词:“寥落星河一雁飞。”

尔:指雁。

安归:归向何处。

陌上:路上。

金丸:指弹丸。晋葛洪《西京杂记》卷四:“韩嫣好弹,常以金为丸,所失者日有十余。长安为之语曰:‘苦饥寒,逐金丸。’京师儿童每闻嫣出弹,辄随之,望丸之所落,辄拾焉。”韩嫣,汉武帝幸臣。

落羽:受伤坠地的鸟。唐杜甫《归雁二首》之二:“伤弓流落羽,行断不堪闻。”

闺中:内室。

素手:女子洁白的手。《古诗十九首》:“娥娥红粉妆,纤纤出素手。”

调醯(xī):谓调和作料。醯,醋。

宵:《海宁王静安先生遗书》作“朝”,《甲稿》及《海宁王忠悫公遗书》皆作“宵”。“朝”误,据改。

王国维写词刻意求新,这首词可以说是一篇代表作。它的新意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词中写出了诗的格调和意境,二是在咏雁的旧题材中写出了前人没有写过的新内容。

王国维自己也说过,“词之为体要眇宜修,能言诗之所不能言而不能尽言诗之所能言”。诗中可以表现大见识发表大议论,如杜甫《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的“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十个字道出了千古以来战乱的根源,真有重于千斤的分量,而词则不宜有如此沉重的笔墨。因为词本来是文人在歌酒筵席上写来给歌女演唱的歌词,要适合娱乐气氛和歌女的口吻,宜轻灵委婉,不宜悲惨沉重。所以,像汉乐府《孤儿行》《东门行》,像蔡琰《悲愤诗》那种揭露社会黑暗和人生惨痛的写实,在词中是不易找到的。从咏雁的题材来看,由于历史上有大雁传书的传说,所以古人写雁往往用来抒发离别的感伤。有些咏雁的词,像张炎的《解连环》、元好问的《摸鱼儿》,也借对孤雁的伤感暗寓亡国之痛,但他们抒发的主要是个人的悲哀,或者说至多是由个人身世遭遇而引起的对家国的悲哀,而王国维这首词不同,它有一种沉甸甸的社会历史感,有一种生存竞争带来的血腥气味。这种内容和格调在词中是极少见到的。而透过这样的内容格调所流露出来的,是一种洞察人类社会的眼光及由此而生的恻隐忧生之心。这种哲人式的悲哀,是王国维诗词中所特有的,在这首词中表现尤为突出。

“天末同云黯四垂”是说,预示着大雪将临的同云已在天边密布,天色渐渐暗了下来。这是环境渲染,给人一种灾难将临的暗示:现在,天地间一切生物都在劫难逃,避不过这一场风雪的打击了。可是,“失行孤雁逆风飞”——有那么一个生灵竟不顾风雪将至的危险仍独自在空中飞翔。尽管环境险恶,无恃无援,但它仍然坚持向自己要去的方向飞去,不顾迎面而来的强风。仅此两句,已不同于前人常写的那些传书的雁或惊弦的雁,它使人联想到陶渊明《饮酒诗》的“栖栖失群鸟,日暮犹独飞”。但陶渊明那首诗完全是写精神而不是写现实。而且,陶渊明是乐观的和理想主义的,他能够靠儒家的“道”把自己从黑暗的现实中超脱出来。因此,他的那只“栖栖失群鸟”最终能够“因值孤生松,敛翮遥来归”、“托身已得所,千载不相违”。而王国维是悲观的和现实的,他的雁虽然也代表了一种孤独的追求和不屈的奋斗精神,但他所要探讨的是这种精神在现实中的结果。作为喻体的雁,逆风而飞的目的是要寻找一个可以栖息的地方来躲避即将到来的风雪。然而,“江湖寥落尔安归”?现在已经是严寒的冬天,江湖中已没有适合雁类栖息的芦塘水草,更何况大雪将临,你还能飞到哪里去?——看起来,不管这只雁的求生意志多么顽强,现在它已经不可能摆脱遭遇暴风雪的厄运了。

这只倔强的雁,倘若它真的死于同暴风雪的搏斗,也还不失为壮烈;可是它竟在风雪到来之前就被人类暗算,变成了餐桌上的美味!这结局真是现实得令人绝望,它无情地封杀了一切理想主义的出路!就像易卜生安排了娜拉出走作为《玩偶之家》的结局,鲁迅却偏偏要问:“娜拉走后怎样?”娜拉没有谋生手段和经济来源,如果不回家将来不是饿死就是沦为娼妓,一定要逼出这种答案真是冷酷,但你不能不承认这种考虑是理智的和必要的。孤雁也是一样,它的下场虽有些出于意料之外,却又完全在情理之中。不过这样写下来确实有些煞风景:苏东坡《卜算子》的雁“拣尽寒枝不肯栖,寂寞沙洲冷”虽然凄凉,却仍自高洁;元好问《摸鱼儿》的雁“问世间情是何物?直教生死相许”虽然凄惨,却得到褒美。唯独王国维这首词,血淋淋,沉甸甸,令人读后数日不欢。

然而,作者在后面突然一转,没有接着写那些沉甸甸的东西,而是忽然变换了观察者的立场和角度。“陌上金丸看落羽,闺中素手试调醯”一改上半阕紧张、寒冷的气氛而变为轻松、温馨。这两句是对仗的,上一句写射雁者的技艺和风采,下一句写殷勤体贴的女性在厨下忙碌烹调。“金丸”和“素手”写得十分美丽潇洒,“看落羽”极具神采,“试调醯”有一种很温暖的家庭生活气息。然而,这一切都是属于人类的而不是属于孤雁的。当我们想到这血淋淋的“落羽”和盘中佳肴正是那倔强的朋友孤雁时,所有的轻松和温馨就全变成沉重和寒冷了。但作者还嫌不够,又加上一句:“今宵欢宴胜平时”。为什么“胜平时”?就因为今晚餐桌上多了一道美味的雁肉。人得到了欢乐,雁对生命的追求却完全落空了。只因为人雁之间雁是弱者,弱者没有生存的权利,更没有追求的权利!雁的血肉给人带来了欢乐,然而人却不知道:自己又何尝没有“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时候!

弱肉强食本来就是千百年来人类历史游戏的规则。失败者就是弱者,弱者就是刀俎上的鱼肉。尽管传统的儒家道德推崇“仁”的修养,但它也只能承认既成事实,承认胜利者是天下的正统。项羽兵败垓下,尸体被砍成五块,抢得一块者俱获封侯;明初靖难之变,明成祖把忠于他侄儿的大臣投入油锅烹熟;清初老百姓最惨,先有“扬州十日”,后有“嘉定三屠”。然而,这并不影响炎汉的兴盛和大清的繁荣。难怪鲁迅《狂人日记》说:“翻开历史一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时至近代,被列强欺凌、瓜分的中国固然像那只被宰割的雁;在贫穷和战乱中挣扎的劳苦大众、在政治斗争漩涡中没顶的知识分子,不也是一只只被宰割的雁吗?雁的形象,包含了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也包含了历史和现实。它对生命追求的顽强和它结局的悲惨,给读者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这样的雁,可以说在古人的词作中还没有出现过。

传统儒家思想对人生的思考是理想化的。所谓“食肉者毋食马肝,未为不知味也”,对于那些难以自圆其说的问题,古人尽量避免探讨。而西方科学提出的问题是现实的。严复翻译的《天演论》发表于1898年,他通过“物竞天择,优胜劣汰”的规律来唤醒中国变法图强,在近代历史上起了重大的思想启蒙作用,这当然不可否认。但如果我们不从功利的角度而从人性的角度着眼,则那一幅生存竞争的图画实在是残酷的。王国维天生具有理性的睿智和仁者的悲悯,既不能满足于理想主义的虚幻,又不能忍受现实的冷酷。他本希望西方哲学能够解决这些人生的问题,但研究的结果却是:“哲学上之说,大都可爱者不可信,可信者不可爱……知其可信而不能爱,觉其可爱而不能信,此近二三年中最大之烦闷。”(《静安文集续编·自序二》)他喜欢叔本华的哲学,但叔本华的哲学对解决现实问题毫无帮助,只能增加他对现实世界的悲观和绝望。这首令人读后感到十分沉重地压在心头的小词,就是作者这种悲观心态的产物。

辑评

樊志厚 静安之词,大抵意深于欧,而境次于秦。至其合作,如甲稿《浣溪沙》之“天末同云”、《蝶恋花》之“昨夜梦中”,乙稿《蝶恋花》之“百尺朱楼”等阕,皆意境两忘,物我一体,高蹈乎八荒之表,而抗心乎千秋之间。骎骎乎两汉之疆域广于三代,贞观之政治隆于武德矣。方之侍卫,岂徒伯仲。此固君所得于天者独深,抑岂非致力于意境之效也!

王国维 樊抗父谓余词如《浣溪沙》之“天末同云”,《蝶恋花》之“昨夜梦中”“百尺朱楼”“春到临春”等阕,凿空而道,开词家未有之境。余自谓才不若古人,但于力争第一义处,古人亦不如我用意耳。(《人间词话》)

冯承基 “天末同云黯四垂”即美成之“楼上晴天碧四垂”。两句结构相同,各字虚实部位相应,“黯”之与“碧”,皆指光色,直了不相异。而尚不止此,《人间词话》云:“梅圣俞《苏幕遮》词,‘落尽梨花春事了,满地斜阳,翠色和烟老’,刘融斋谓少游一生似专学此种。余谓冯正中《玉楼春》词,‘芳菲次第长相续,自是情多无处足,尊前百计得春归,莫为伤春眉黛促’,永叔一生,似专学此种。”案美成此词上阕云:“楼上晴天碧四垂,楼前芳草接天涯,劝君莫上最高梯。”余谓静安一生,似专学此种,熟读静安词,当能理会;学静安词者,亦当于此等处留意。故读静安此类词,时时见古人面目,如入委托商行,虽觉琳琅满目,率非自家物也。

周策纵 确能写出一幅天地孤零、江湖寥落之境,字字着力,显现世间一切险恶危机与生存挣扎之苦痛。辟头一句即造成一凄绝之氛围,继以“失行”也,“孤雁”也,“逆风飞”也,“江湖寥落”也,皆层层加深此境,而以“尔安归”点出之。抑何其孤零乎!继以“落羽”与“调醯”“欢宴”对比,尤能深切体会叔本华生命哲学与佛家之义谛。叔本华尝谓虎狼食鹿之乐不若鹿被残食之苦之甚,故知生命界苦多于乐。静安于此苦乐之间,未置可否,其早年似亦略受达尔文主义之影响,其二十三四岁时诗有“川如不竞岂潺潺”之句可证。今前半阕已尽情写出孤雁飘零无归之状,故末句所云欢宴,益能衬出此生存竞争之险巇与苦痛。……按鸿雁落羽之危,此种题意在古今诗词中原非罕见,但静安能使其意境更深一层,情景更动人一层。可见旧题意非全不可写,唯须于某方面胜于前人,亦可成杰构。……此三词自皆佳构。“天末同云”及“百尺朱楼”二首可当“意境两忘,物我一体”之称。至“昨夜梦中多少恨。细马香车,两两行相近。对面似怜人瘦损,众中不惜搴帏问”,著“不惜”二字,乃使意境全出,惟此亦“有我之境”也。

蒋英豪 这首词是有哲理做根据的。劳干《说王国维的〈浣溪沙〉词》就说此词是“从尼采到叔本华的研究中,发出对人生绝望的哀音”。这首词借外物以寄托一种悲观的人生观,但一撇开这种哲理,全词也就无甚可观。这是表现技巧的问题。尽管在《乙稿序》中大加吹捧,却不曾收进《观堂长短句》中。

王宗乐 我们可以想象得到:在江湖寥落的天空,有一只孤雁逆风而飞,不幸被弋人以金丸击中,这种事实是可能发生的;至于弋人把雁携回家中让美貌的家人调制佳肴,欢宴胜过平时,这些情形虽近事实,但只是作者依其想象中可能发生的事实而写出来的,可知此词是一种拟喻之作,词意也可能是从前面所引张九龄的《感遇》诗而来,而且雁在古人诗词被比作隐逸之事早有惯例,所以我们认为王氏此词必有托喻之意,就是此词之作,当有一种不平之事有如词中孤雁的遭遇,动于中而不能自已,但又不能直说,而作此词以抒发其心中的愤懑。王氏另一首《虞美人》词中有句云“人间孤愤最难平”,可作为写此词动机的说明。

祖保泉 这个被金丸射中的孤雁,是别人在银灯下“欢宴”时嘴里所嚼的骨肉;这不仅是作者的身世之感,也是被帝国主义宰割下的清廷的写照啊!王国维对孤雁,除了倾注同情之外,剩下的便是哀伤。这是他思想境界的形象化表现,也是他的政治立场的反映。……王国维在词里总想表达一点悲天悯人的思想。不过,他所悲的是封建统治阶级将要倾坍的天,所悯的是那些封建遗老。这些悲悯的对象,正是人民革命的对象。

缪钺 《浣溪沙》说的一只失行的孤雁在天空飞行时,被弹丸打落,做成佳肴,供人欢宴,借以象征人生不由自主的悲惨命运。托喻新颖,其构思与手法与《蚕》诗相似。……这三首词(指本词及《蝶恋花·昨夜梦中》《蝶恋花·百尺朱楼》),都是用鲜明的形象,描写个别事物情景,而其含意之丰富,又超出个别事物情景之外,使读者能在其暗示中领悟人生哲理。言近而旨远,观物微而托兴深,其体裁确与五代、北宋相近,“珠圆玉润,四照玲珑”,如活色真香,无有矜心作意。这就是王静安词的特点。(《述论》)

萧艾 予于《王国维评传》中认为:《人间词》所倾诉的无尽哀愁,难道仅仅是因个人遭遇不幸而触发吗?即如《浣溪沙》“天末同云”一首,何尝不可以看作鲁迅在《狂人日记》中所描写的人吃人的另一形式的表现呢?可惜的是,好景不长,王国维没有朝这个方面继续行进。不像鲁迅一样,随着时代的进展而进展,并领导了时代的前进。东渡后的王国维还倒退了。卒致成为顽固的前清遗老。

王文生 这里没有堆字砌句,而是以素描的手法描绘出真实的景象,寄寓深切的感情。……整首词写情写景“语语都在目前”而又“托兴深远”,使人通过逼真的形象而获致一种深远的意境,即生存竞争弱肉强食的人间社会里弱者的挣扎和悲苦的情景。

陈永正 词人采用拟人的想象手法,以失行孤雁的不幸遭遇与闺中的欢宴作比,写出人生的痛苦和不平等。作者的情感是真实的,比喻是鲜明的,也能使读者得到真切的感受。但我们总觉得,这样的手法并不算得特别高明,它是有为而作的,句句坐实,词人的思路也很狭窄,缺少供幻想和联想自由驰骋的空间。所以,这只是一首“作”出来的词,是好词,但不是绝好的词。也许,词人为了追求“不隔”,把运用比喻或象征手法时所须具的朦胧美丢掉了,为了达到“物我一体”的境界,也把“物”自身的特点丢掉了,“物”变成了“我”,那就失去了兴会感发的特殊情趣。此词涉于理路,落于言诠,迹象过显,并未能臻于作者所认为的“第一义”的妙悟之境。1905年作于海宁。(《校注》)

顾随 首三句盖静安自道。一个人只要有思想,岂但有思想,只要有点感情,岂但有点感情,只要有点感觉,便不能与一般俗人共处。一个词人即使没有伟大思想,也要有点真实感情,最不济也要有点锐敏感觉。静安先生名气很大,而同时在中国很难有人了解他,但使有一个人了解他,也不会写出这样伤感的作品。岂是写“失行孤雁”,简直写他自己在社会上是个“畸零儿”,在“天末同云黯四垂”时,看不见光明,也看不见道路,凡“失行孤雁”没有一个不是“逆风飞”的。静安先生有感觉思想。“失行孤雁逆风飞”,这种精神力量可佩服,而如此行去,结果非失败死亡幻灭不可,故静安先生曰“江湖寥落尔安归”。静安先生与前代词人比不一定比前人好,而真有前人没有的东西。静安以前人无此思想,无此意境。下片“陌上”一句缩的真紧,用少字表多意。以别人性命为自己快乐——“今宵欢宴胜平时”。一将成功万骨枯。若以词论,前三句胜后三句多矣。六七四十二个字的小词,而表现得深刻、有曲折,若再责备贤者,似太苛求。(《顾随文集》)又:余廿年前读此词只觉与别人不同而不能言其故,今日始知静安先生乃以作诗法作词,且以作古诗法作词。……“天末同云黯四垂,失行孤雁逆风飞,江湖寥落尔安归”,词中无论欧、晏、苏、辛,无此种作品,因他们不曾意识到这一点,而静安先生意识到此,故意要把词作成这样。由此可知入词之句不见得可入诗,而可把诗之意境装入词中,并不毁坏词之形式。(《论王静安》)

Joey Bonner While most of Wang's lyrics are melancholy in tone, some are actually shrill. In the latter category is this unstintingly pessimistic lyric, written to the tune "Sand of Silk-washing Stream". The note of terrible irony on which this lyric ends gives its highly conventional theme a bizarre and macabre twist.

沈茶英 王国维后将“公子”“丽人”改去,更具有哲学的概括,突出了不只是“公子”“丽人”的特殊现象,而是整个人间的一般现象。此词写出了人间人人都是自私自利、充满欲望,“生活意志处处都在自相攫食”,“我们发现人是自食的狼”(叔本华语)。一些人暂时的“欢宴”,是建立在别人痛苦的基础上,而“欢宴”后,一欲终,百十欲望又起,又陷入痛苦。王国维通过孤雁俎醢(hǎi)、欢宴喜气的强烈对比,描画了人间充满的悲剧。

陈鸿祥 这是取典于“齐田氏祖于庭”的列子寓言。说的是齐国有位富豪田氏,祭祖设宴,席间有人送来了鱼雁。于是,田氏大发“天之于民厚矣”的感叹,说老天让地上长五谷、生鱼鸟,都是为了供人享用。上千名食客群起附和,声响如雷。惟独鲍氏之子,一个跟着来赴宴的十二岁儿童,敢说“不如君言”。他童言无忌,认为“天地万物与我并生”,各成其类而并无贵贱,也“非相为而生”,不过因智力大小不同而相制、相食;要不然,蚊虫吸血,虎狼吃肉,岂不等于说,人是为让蚊虫叮咬、供虎狼吞吃而生的吗?(《列子·说符篇》)从哲学上来说,这是鲜明地反对古代东西方都曾流行过的上帝或上天为人类需要而创造万物的“目的论”,而代之以“弱者肉,强者食”的“物竞天择”。应该说,这是一个进步。近代学者梁启超、蔡元培、胡适等,都曾在他们的论著里引用或论述过这则列子寓言。王国维更在他主编的《教育世界》杂志上称赞这个寓言里的“超卓之见”,认为其中“类无贵贱,徒以小大智力而相制、迭相食”,实与“近世所谓弱肉强食,生存竞争,优胜劣败,即生物进化论之思想,隐隐相通”(《列子之学说》)……实则,只要联系王国维在上世纪初,对“列强瓜分”、中国如“圈牢羊猪”的感慨,我们完全有理由说:他通过这首咏雁词,蕴涵了弱者只能挨打、图强方可争存的时代主题。(《注评》)

佛雏 王氏此词则以悲观诗人——哲人——的那种“通古今而观之”的“天眼”,“观”出了并且企图再现出下界众生的罪孽与痛苦的全部真相。何谓“天眼”?王氏在另一首《浣溪沙》(山寺微茫背夕曛)中云:“试上高峰窥皓月,偶开天眼觑红尘,可怜身是‘眼’中人!”这个“天眼”,叔氏称之为“世界的永恒的眼睛”,它能揭开世界人生的幻迷的帷幕,而透视其内在本性——理念,亦即充分客观化了的意志本身。“眼中人”包括芸芸众生。可见,具有这种“天眼”的诗人,乃是置身于远离人世的“高峰”之上,或如王氏所说的,“高蹈乎八荒之表,而抗心乎千秋之间”,他跟现实的“我”几乎全然分裂。故照王氏自定的标准,此词应属于作为词的最高格的“无我之境”。依叔氏,“生活意志处处都在自相攫食”,生物界如此,而“人类自身也最清楚、最可怕地显露出这种冲突”,“我们发现人之对人,是狼”。词中“孤雁”之被菹醢,正集中反映了“人之对人,是狼”这一叔本华式的人类法则,“孤雁”成了“眼中人”一切罪恶的总的承担者。王氏称南唐后主词“俨有释迦、基督担荷人类罪恶之意”,他自己这首《浣溪沙》亦是如此。我们面对这一“孤雁”的“落羽”“充庖”的可悲图景,也就差不多仿佛看到了一幅《基督下十字架》的图画一样。“孤雁”的品格被提到如此的高度,这在传统诗词中的确是不曾有过的。又:拟系于1904—1905年。

吴蓓 依笔者拙见,那首被《人间词序》推为“意”与“境”之合作的《浣溪沙》词,实际上并不见得是出色的。全词如下:(下引本词)私意以为,此词胜于“意”而失于“境”。“天末同云”二句,是“无我之境”,而“江湖”一句,转为“有我之境”;“陌上金丸”二句,可视为“无我之境”,“今宵”句,则又为“有我之境”。这种“有我”“无我”的转换,使读者总觉得全词气韵不能一脉流注。作者似乎想抽身词外对孤雁被金丸所射而成为席上佳肴这一富有寓意的情景作一观照。如果他真能“冷眼”旁观,那一个富有寓意的情景真能不受干扰地纯以“天眼”出之,那么,这首词的意境将会圆满高深得多。但作者却不提防(也可能出于有意)自己的身影时时晃入画面映入读者眼帘,并以自己的声口干扰读者冥想,整首词的艺术效果为之大减。作者充其量是“入乎其内”,尚未能“出乎其外”,此词至多算是“能写”尚不合“能观”,如何称得上“意”与“境”合一的佳作?(《成也萧何》)

王振铎 人生之大欲在求饮食闺中之乐,为此残杀别的生命,造成失行逆风、寥落江湖的孤雁。一则云天悲鸣,一则良宵欢宴;一则落羽丧生,一则素手调醯。强与弱的对立,生与死的斗争,悲与欢的冲突,无可挽救的贪欲与残杀,这便是词中的“人间”世界,这便是富于哲理意味的艺术境界!最高的哲学抽象与具体的情景描绘融为一体。虽然意在天上,境在人间,但意立于境内,又高于境外。境显于意前,又出于意中。天上人间浑然成为一种境界,这便是“人间词”的“力争第一义处”,也是王国维对传统词艺注入的“新机”。

刘烜 在王国维上述自己写的三首最满意的词中,他自己1923年出版的《观堂集林》中,只选了两首,没有选《浣溪沙·天末同云》。从这个举动揣摩作者的意思,他对“意境两忘,物我一体”要求甚高。《浣溪沙·天末同云》这首词是好词,正如上述,令人对现实社会的孤独之苦、处境之险有猛然警醒的感受。然而,这首词安排旅人见到孤雁逆风飞,然后孤雁恰成旅人桌上的盘中餐,过分巧合,就有不够自然之处。作者对艺术上的这样执着追求,足可使人理解“意境两忘,物我一体”是需要努力追求的目标。太执着于自己的“意”,也会使意境的“两忘”受到影响,使词的哲学意味太过明显了。

张新颖 这首词对于人生的苦痛本身,做了一种引申的、极端化的解释。人生苦痛的意义和价值是什么?词的前一半写昏暗孤绝的境地,与下半部分的明亮热闹形成强烈刺眼的对照;而孤雁成为席上珍、腹中物,正是对苦痛意义和价值的回答:并无意义,并无价值,只不过正好满足他人卑俗的生活欲望罢了。

鲁西奇、陈勤奋 此词用雁的悲剧来比喻人生不由自主的命运。至于其艺术手法,通篇实在而具体,表面“出于观物”,冷静地叙述孤雁的命运,而真正的目的在于引发读者对于人生的思考。

马华 等 这只失行孤雁使人产生身处逆境、孤独无依的联想,使人由雁而对同类的人的命运心生忧伤。另外下阕与上阕的联系是情绪上的,上阕担忧孤雁的无家可归,而下阕则着力描写家庭的天伦之乐,这种欢悦的情绪和温馨的意象是对上阕的问题的一个不是回答的回答。家庭是每个人的港湾,尤其是在人处逆境时,家庭给予人的温暖、安全和归依感是稳实可靠的。而家庭又与“江湖”一词形成对比,更加清楚地表达了这一层意思。

钱剑平 《浣溪沙·天末同云》的旨意应该说是有深度的,而其表现手法却相当含蓄。作者运用的是传统的比兴手法,而词中却只见喻体而没有主体。这是最妙的比兴艺术;全词没有一句议论、感叹之词,而读后却给人沉重感,发人深思,且思想良久。(系于1905年)

莫砺锋 此词主题就是在人间充满嬉笑欢乐之时,别有一个伤心人却以悲悯的目光注视着自然界,并对自然界中的孤雁投以满腔同情。而且,说不定这只孤雁正是诗人自我的象征,他独自在人间踽踽而行,不知何处才是归宿,而四周的环境则是阴惨险恶,危机四伏。

祖保泉 当时的所谓“朝廷”(清政府)已成了听任帝国主义屠夫们宰割的对象……弱肉强食已经到了无所顾忌的程度了……这里,值得一提的是:“孤雁”一定变成强者的口中食,乃是王国维编造的情节。这情节反映了唯皇室独尊,希望清政府苟延残喘的顽固心态。清廷灭亡了,他们以遗老自居,因而也只能抱恨终生。(《解说》)

徐晋如 这首词和王国维的大部分词作都一样,因为太缺乏个人的身世之感,并非以血写就,所以,总当不得一个“真”字。

彭玉平 此词表面上虽然是写雁与人的不同命运,其实是隐喻人类社会人与人之间以强凌弱的普遍现象,而这种现象正是当时政局凌乱的一种反映。(《王国维的“忧世”说及其词之政治隐喻》)

此词所表现出来的一类人生的无力感、悲剧感与另一类人生的强力感、快乐感形成了非常强烈的对比。很显然,这只失行孤雁具有晚清希望改变命运的一群先知先觉者的典型意义。(《以哲人之思别开词史新境》)

高继海 词中的“失行孤雁”代表弱者,其逆风飞,可见生存艰难,无处落家,无所归宿,暗指处于风雨飘摇中的中国。“金丸”指列强的“坚舰利炮”,“落羽”指逆行的“孤雁”被“金丸”击中,顷刻之间成了胜利者盘中佳肴。王国维感于当时国运多舛,写下这首《浣溪沙》,表明了一名知识分子忧国忧民忧己的心迹。(《王国维的词评与词作》) nmEdkuX7DP5M30/ffH4Ywhuu9/maupaGtS2FZ+QG7eiRk58BiVC0oZme6ud6SaU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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