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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前后白区党内斗争的一些情况

刘 晓

一、六届三中全会前后党内的分歧与争论

1930年8月下旬,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团长瞿秋白和同年4月前往共产国际的周恩来受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的委托,为纠正李立三推行的“左”倾错误,相继由莫斯科回国。他们回国后,立即传达了共产国际的决议,并着手筹备召开六届三中全会。

9月下旬,中央政治局在上海召开了扩大的六届三中全会。会上批判了李立三的错误,并通过了中共三中全会《关于政治状况和党的总任务议决案》。六届三中全会对于纠正以李立三为代表的“左”倾错误是起了积极作用的。它纠正了李立三等人对于中国革命形势的过高估计;停止了组织南京、武汉等中心城市的武装暴动和全国总起义,以及集中全国红军进攻武汉、长沙、南昌、九江等中心城市的冒险计划;取消了合并党、团、工会的各级行动委员会,恢复了它们各自独立的组织和正常工作。这样就结束了李立三“左”倾冒险主义在中央的统治。在会上李立三做了自我批评,承认了错误。三中全会后,他离开了中央的领导岗位,但仍为中央政治局委员,不久便被共产国际召去莫斯科。

1930年秋,我刚刚出狱,经过审查恢复了组织生活,就听到关于六届三中全会批判李立三错误的传达。听后我很高兴,在党的支部会上表示拥护党中央的决定,并就自己在松浦特委工作期间所受的盲动主义的影响做了自我批评。不久,我被调到江苏省委领导下的外县工作委员会任秘书。外县工作委员会原由省委书记李维汉(罗迈)兼任书记,后来先后由陈云、夏曦、蒋云担任,刘瑞龙任秘书长。

六届三中全会之后,省委决定派人到外县去停止执行“立三路线”的暴动计划。我被派去常州、宜兴、镇江、苏州一带传达指示。我跑了几个地方后,更感到李立三盲动主义对全国形势的估计和组织暴动、总起义是没有客观基础的,是错误的。我遇到的几位县委书记,都表示赞同六届三中全会的决议。他们说,敌人控制很严,暴动本来就搞不起来,也应该吸取教训。

但是,六届三中全会在政治上、思想上对“立三路线”还未能进行彻底的批判,这和当时共产国际的看法是一致的。六届三中全会《对于中央政治局报告的决议》(简称《决议》)认为:政治局在6月11号的政治决议案(《新的革命高潮与一省或几省首先胜利》的决议。——作者注)之中,犯了些冒险主义的与“左”倾的关门主义的错误(仅是策略上的错误)。六届三中全会《关于政治状况和党的总任务议决案》(简称《议决案》)还肯定:“中央政治局的路线——是正确的”,只是有“个别的冒险主义倾向的错误”。在思想上,《议决案》错误地认为“党内主要的危险是右倾机会主义”,提出在反对“左”倾的同时,“尤其要集中火力打击主要的右倾危险”。在组织上,错误地打击了一些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使党内矛盾进一步加剧。

由于六届三中全会没有对“立三路线”的思想实质加以彻底清算和纠正,因此,党内的“左”倾思想仍然需要继续克服。

1930年底,我调任江苏省委秘书长。我除了管秘书处的工作外,也和中央特科经常联系。中央特科派来联系省委的是刘鼎。在此期间,我对六届三中全会前后党内斗争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由于推行“立三路线”,党和革命力量受到了损失。在白区,许多做实际工作的同志,如何孟雄、林育南等,经过党的组织站起来反对“立三路线”,但受到了以李立三为首的中央的错误打击。

何孟雄当时是江苏省委候补委员、上海沪东区委书记。他从当时的实际情况出发,先后在江苏省党代会、5月中旬召开的全国苏区代表会、9月初召开的上海区委书记联席会议上,站出来反对李立三的错误。他批评了李立三和中央政治局不承认世界革命和中国革命发展的不平衡性以及对形势的极左估计,盲目推行城市武装暴动的冒险计划,否定工会和其他群众团体进行的合法斗争,取消工会和青年团的独立组织等。何孟雄的这些意见,在当时处于少数地位,但他态度很坚决,力排众议,不怕打击。9月初在上海区委书记联席会议上,何孟雄批评“立三路线”的发言,被李立三当场禁止,且被剥夺继续发表意见的权利,并被扣上了“一贯右倾机会主义”和“取消派暗探”的帽子。会后,何被撤销了沪东区委书记的职务。随后又被撤销了江苏省委候补委员的职务。这样他便被取消了参加党的会议和活动的权利。但是何孟雄坚持真理,没有屈服。9月8日,他又向中央政治局递交了长篇的《政治意见书》,再次系统地申述了自己的意见。

六届三中全会期间,何孟雄又被打成右倾机会主义势力的代表,被认为是有意利用中央的某些错误,来进行反中央的活动。

此后,何孟雄又于1930年10月、11月、12月先后共4次向中央政治局写信或递交意见书,继续申述自己的观点,批判“立三路线”和六届三中全会的错误,并对给予他的组织处分进行申辩,要求公布他的意见书和发言记录。

需要特别加以说明的是,在“立三路线”时期,王明(陈绍禹)、博古(秦邦宪)等在党的会议上或写的文章中,也提出过反对李立三一些“左”的错误的意见。但这些意见是以“左”的观点来反对李立三的“左”倾。在关于中国革命的性质、国内形势和党内主要危险等问题上,他们和李立三的看法基本上一致。在1930年7月的中央工作人员政治讨论会上,王明、博古、王稼祥、何子述4人的发言,批评了中央政治局6月11日关于《新的革命高潮与一省或几省首先胜利》的决议。李立三当场进行了压制,接着给了他们4人党内处分。

六届三中全会后,王明在向中央政治局提的意见书中,承认三中全会有重大意义;认为反“立三路线”的斗争应该停止,采取了对“立三路线”的和解态度。王明等人还要求中央撤销对他们4人的处分。

二、共产国际十月来信后,党内矛盾的激化

1930年10月发出的《共产国际执委给中共中央关于立三路线问题的信》是在11月中旬传到中国的。中央政治局接到信后,立即进行了传达讨论。随即又召开了政治局会议。12月9日和12月下旬连续发了《中央政治局关于召集中央紧急会议的决议》和中央第九十六号通告,并发表了为反对和肃清“立三路线”告同志书。上述决议指出:在1930年6月至8月期间,由李立三主持的政治局的工作犯了路线错误,这一错误主要由李立三负责。同时又指出:六届三中全会对“立三路线”的斗争犯了“调和主义”的错误。中央政治局在中央第九十六号通告中,号召全党坚决执行国际路线,反对“立三路线”和“调和主义”,主张采取紧急办法产生新的政治决议,来代替六届三中全会的一切决议。

在共产国际十月来信的内容逐步传达后,党内许多同志都知道了共产国际对“立三路线”和六届三中全会的看法有了重大变化。因此,围绕着采取什么办法来解决这些问题,党内意见产生了严重分歧。

当11月中旬,共产国际十月来信传到中国时,王明等人的态度就发生了重大变化。王明一方面立即根据国际十月来信的精神,赶写和修改《两条路线》的小册子,同时以拥护国际路线、反对“立三路线”和六届三中全会的“调和主义”为名,进行了反对党中央的宗派活动。他们号召成立临时中央领导机关,并要求以所谓积极拥护和执行共产国际路线的干部,来改造和充实中央及各级领导机构。

另一方面,以何孟雄、林育南、李求实等为代表的苏准会办事处、互济会总党团以及江苏省委的一部分干部也反对“立三路线”和六届三中全会。他们大都是较早起来反对“立三路线”,并受到错误打击的。代表他们观点的是何孟雄11月、12月给中央的意见书,林育南12月给中央政治局的信和1931年1月上旬通过的苏准会办事处工作人员决议案。何孟雄的意见书,提出了召开紧急会议、改选中央领导机构等主张。苏准会的决议案提出:由国际代表直接召集类似八七会议性质的紧急会议或召开第七次党的代表大会,彻底改选中央机构。林育南的信建议:中央应有一个更郑重的决议,要明确指出中央6月11日关于《新的革命高潮与一省或几省首先胜利》的决议案以后的路线是“立三路线”;要指出六届三中全会的错误,并修正三中全会的“调和主义”。信中还指出:“立三路线”不只是李立三个人的错误,各省党部的错误程度较中央还厉害,必须彻底纠正这些错误。信中建议召开党的第七次代表大会。林育南等同志对于党内斗争的态度还是比较正确的,观点也是有见地的。

还有一部分人,是以罗章龙、徐锡根、王克全为首的全总党团、上海工联党团系统和江苏省委部分省、区委委员。他们于1931 年1月初发表了《全总党团决议案》的行动纲领,提出“三中全会及其后的补充决议是‘立三主义’的变本加厉”“现在中央的领导完全破产,威信完全扫地,根本缺乏领导革命的能力与对于阶级的忠诚”,要求“立即停止中央政治局的职权,由国际代表领导组织临时中央机关,速即召集紧急会议”,肃清自中央到各级党部的小资产阶级领导。他们主张打倒一切,取而代之。他们利用各自的工作关系,以全总党团为阵地,自成系统,进行了频繁的宗派活动。

这样,在共产国际十月来信后,在米夫插手的情况下,党内矛盾进一步激化了。12月16日,中央政治局通过了《关于何孟雄同志问题的决议》,肯定了何孟雄的意见在一般意义上是正确的,取消了对他的错误的组织处分,并公布了他的意见书。这个决定基本上是正确的。12月中旬,中央政治局又做出了关于取消王明、博古、王稼祥、何子述4人的处分决议,认为王明等人的观点是合乎共产国际路线的。这一处理提高了王明等人的政治身价。12月下旬,王明担任江苏省委(1930年9月后,江苏省委改为江南省委,管辖江苏、上海、安徽、浙江等地。但在习惯上大家仍称江苏省委。——编者注)书记,博古任团中央宣传部部长,这样便为王明等人后来夺取党的领导权提供了条件。

三、六届四中全会王明宗派集团上台和罗章龙分裂党的活动

1931年1月7日,党中央在上海召开了扩大的六届四中全会。出席这次会议的大体上包括:六届三中全会选出的中央委员和候补中央委员,从莫斯科回国的中国留学生,一些地区的党组织和工会系统的代表,共37人。会议由向忠发主持并代表中央政治局做了报告。会议通过了与向忠发报告内容相一致的《四中全会决议案》。它的内容概括起来主要有两点:一是集中开展反右倾的斗争,并要在实际工作中实行坚决转变。它主要的不是批判以李立三为代表的“左”倾冒险主义,而是批判“立三路线”“不过是‘左倾’的掩盖之下的机会主义和对于实际上真正革命的去组织群众的任务的机会主义消极”。批评三中全会及其以后的中央右倾,并告诫全党“右倾依然是党内目前主要危险”。这就使长期存在于党内的“左”倾思想不仅不能克服,反而更加扩大了。二是打着坚决实行“国际路线”、反“调和路线”的旗帜,在共产国际代表的支持下,“改造和充实各级领导机关”,使王明“左”倾教条主义宗派集团得以夺取党的领导权。

会议最后由共产国际代表做结论,并补选了中央委员,改选了中央政治局委员。政治局的候选人名单是由共产国际远东局(在上海)和中央政治局共同拟定的,共有16人。为了扶持王明等人上台,共产国际代表在会上吹嘘王明等人是坚决站在国际路线上反对“立三路线”的,说四中全会就是要引进在反“立三路线”斗争中拥护国际路线的人到中央委员会中来,并重新审定政治局的成分,以保证党的领导。但是,许多与会代表不同意王明等人参加中央领导机构,米夫即以共产国际代表身份,强调共产国际的组织纪律,坚持要把王明等人选入中央领导机构。在激烈的争论中,共产国际代表提出的名单被通过。选举的结果,瞿秋白、李立三、罗迈被排除出中央政治局,罗迈、贺昌的中央委员资格也被取消。王明被补选为中央委员并被选进中央政治局。中央的职能部门,除周恩来仍任军事部部长外(由于王明宗派集团的重要骨干都是些根本不懂军事的教条主义的书生,军事工作只好仍由周恩来继任),组织部部长是赵容(康生),宣传部部长是沈泽民。四中全会后不久,青年团中央也进行了改造,博古由团中央宣传部部长接任团中央总书记职务。1931年6月,向忠发被捕叛变后,9月又建立了以博古为首的临时中央。

六届四中全会的召开和会议内容的安排,同何孟雄等人的主张是相矛盾的;与罗章龙等人计划通过召集紧急会议成立临时中央以取得领导权的打算也是相违背的。所以会议一开始,就围绕会议的性质、议程和改造中央机构等问题展开了激烈的斗争。在会议的性质上,何孟雄和罗章龙等人都主张召开紧急会议。他们认为六届三中全会犯了“调和主义”的错误,至今没有转到“国际路线”上来,不能领导全党进行战斗,必须召集类似八七会议的紧急会议才能解决党中央的领导问题。国际代表米夫等人则认为:召开四中全会是经过共产国际批准的,是可以解决“立三路线”及“调和主义”等亟待解决的问题的,不必召开紧急会议。接着罗章龙等人又对会议的议程和时间提出不同意见,也被米夫否决了。最后在改造中央机构的问题上,斗争发展到了高峰,也可以说是这场争论的焦点所在。与国际代表提出的16人政治局委员名单相对抗,罗章龙等人提出了一个打倒一切、彻底换班的9人政治局委员名单。在米夫的坚持和压力下,罗章龙等人的名单也被否决了。罗章龙一派的人虽然大闹会场,但大局已定。王明等人从此取得了中央的领导权。从以上事实可以看出,六届四中全会实际上是在国际代表米夫的一手把持和操纵下进行的。

六届四中全会的召开,“没有任何积极的建设的作用,其结果就是接受了新的‘左’倾路线,使它在中央领导机关内取得胜利,而开始了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左’倾路线对党的第三次统治”(见《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从此,王明“左”倾教条主义统治了全党长达4年之久,给党和革命事业造成了极大的损失。

六届四中全会并没有解决党内的矛盾,相反,使矛盾更加尖锐、复杂和激化了。会后,罗章龙等人并不甘心失败。会议刚刚结束,他们就加紧了反对会议的非组织活动。他们打着为召集紧急会议反对四中全会而斗争的旗号,进行分裂党的活动。他们召集了一部分对六届四中全会不满的代表和非代表十几人,开了一个“反对四中全会代表团会议”。会上通过了由罗章龙起草的《力争紧急会议反对四中全会报告大纲》,推举了罗章龙、徐锡根、王克全、何孟雄、王凤飞5人组成一个临时中央干事会,由徐锡根任书记。这实际上就是另立中央,也就是人们通称的“第二中央”。

临时中央干事会成立后,罗章龙等人分裂党的活动就更有组织地进行了。1月中旬,当王明宣布改组江苏省委时,王克全声明退出,并召集了第二次江苏省党代表大会选出的部分省委委员,成立了以王克全为首的第二江苏省委,形成了在一段时期内两个省委并存的局面。随后,江苏省委的外县工作委员会书记在外县来沪的干部中进行活动并宣告外县工作脱离新省委的领导。与此同时,王凤飞在上海的闸北区,蔡博真、彭泽湘在上海的沪中区,也成立了第二区委,参加第二省委的分裂活动。

在江苏省委改组以后,王克全还纠集了一些人闹了一场占领省委机关的闹剧。事情是这样的:当时王克全带了几个人闯到老靶子路10号省委秘书处的秘密机关,要接收省委文件。负责省委财务工作的彭休士和我都在场。我们拒绝交出文件。他们就吵吵嚷嚷不肯罢休。后来,管特科工作的潘汉年赶来,他说,这样争吵,会引起敌人注意的,可不行。王克全他们怕出事情,就溜走了。

除了成立第二江苏省委等活动之外,他们还派人到各地进行分裂党的活动。罗章龙等人这样肆无忌惮地违反党的组织纪律进行分裂党的活动,严重地威胁着在白区险恶环境下的党组织的安全。在对他们进行劝阻无效之后,1931年1月27日,中央政治局决定“开除罗章龙的中央委员与永远的开除罗章龙的党籍”。

四、王明宗派集团排斥异己,控制上海党组织的一些情况

还在六届四中全会之前,王明宗派集团就集中力量企图控制上海的党组织。王明等人以江苏省委为据点,进行了一系列排斥异己、篡夺领导权的阴谋活动。

中央政治局的1930年11月补充决议和12月的第九十六号通告下达以后,12月间,江苏省委做出了在上海党组织中对这两个文件进行广泛讨论的决定。王明等人即借此机会,在上海党组织中公开攻击中央,并进行夺取上海党组织领导权的活动。王明派出他的亲信到上海各区委参加讨论,并授权这些人必要时可以改组区委。这样,上海各区委都召开了会议,攻击中央这两个文件是以“调和主义”反对“调和主义”等等。同时,王明把他赶写出来的《两条路线》(后来改名为《为中共更加布尔塞维克化而斗争》)小册子印发给各级党组织,以新的“左”倾纲领同六届三中全会的决议相对抗。

王明采取这种公开反对六届三中全会的对抗态度,理所当然地遭到各区许多党员干部的反对和抵制。王明宗派集团就采取撤销工作、停发生活费、强迫迁移居处等卑鄙手段,使这些人在政治上受到孤立、在生活上受到折磨,陷于厄境。然后,王明再对他们进行分化、拉拢。如沪中区委书记蔡博真(龙华二十四烈士之一)当时是坚决反对王明的。王明在打击他之后,又两次亲自找他谈话,强迫他改变观点,甚至还让人向蔡博真传话,说蔡如能改变立场,王明就可以提名蔡为江苏省委委员,但遭到蔡博真的怒斥。王明见蔡博真不肯就范,便撤掉蔡的区委书记职务。

1930年12月底,王明又以讨论九十六号通告为名,由江苏省委出面,召开了一个扩大的区委书记联席会议,进一步进行他的反党宗派活动。王明集团布置召开这个会议的意图,是要公开打击以何孟雄为首的一批反对他们的干部。会前,王明集团预先组织好了发言内容,会上王明做报告,除几个省委和区委的干部做简短的表态性的发言之外,主要是由沈泽民和陈昌浩发言。陈昌浩的发言,主要是以他在上海搜集到的所谓“材料”来吹捧王明的报告正确,攻击中央和江苏省委的某些干部(实际是指何孟雄等同志)是在“反‘立三路线’的掩盖下发挥自己的一贯右倾机会主义的思想”,煽动到会者要“与之进行坚决斗争”。陈昌浩还指名攻击了何孟雄等同志,并对有人要求改组中央的意见表示支持。在他们之后的发言,都把矛头指向了何孟雄等同志,实际上是对何孟雄进行围攻。

王明还利用他主持会议的权力,几次阻止何孟雄等同志的发言,直到何孟雄、蔡博真等同志严正地提出抗议,他才不得不做出让步。

何孟雄的发言,以“立三路线”使上海工作受到损害的实际教训为据,有力地驳斥了王明一伙的错误主张,指出他们的纲领是“新的立三路线”,并指责他们在上海党组织内进行宗派分裂活动是破坏党的团结的;号召上海各区委的党员干部起来反对王明宗派集团的错误主张和分裂党的活动。

这样,在会上就展开了激烈的争论。两种意见一经交锋,有的原来站在王明一边的反而转过来反对王明了,有的采取沉默态度了,王明看到会议的发展对他不利,就马上宣布休会,并急忙密商对策。当会议继续进行时,王明集团就更加猛烈地围攻何孟雄,诬蔑何孟雄等同志是“右派”,“帽子”满天飞;并且限制何孟雄等同志的发言,后来便匆匆结束了会议。最后王明做结论说:会议通过了对九十六号通告的意见和对中央的建议。何孟雄等同志当即表示不同意这个结论,更不同意王明对他们的批评。王明就借口“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蛮横地宣称:谁不遵守这个原则,将按组织纪律处理。以此来压制反对他们的同志。这次会议以后,反对王明的干部反而增加了,何孟雄等同志的活动也更加积极了,王明并没有达到完全控制上海党组织的目的。

六届四中全会以后,江苏省委在王明的操纵下,贯彻四中全会精神的一个重要部署,就是进一步排斥异己,孤立、迫害和打击何孟雄。

王明直接向中央要了一批干部由省委使用。事先,陈昌浩、李竹声在王明家里和王明密商人选,后来向中央点名要这批干部。陈昌浩、李竹声、殷鉴、朱阿根、潘问友等都是王明向中央要来的。这些人到省委后,王明就将上海各区的区委书记做了一番调整,不听话的撤职、调动,由这些人接任,如陈昌浩到沪东区委,朱阿根到沪西区委,殷鉴到沪中区委,焦明之到闸北区委,夏采曦到法南区委。原来的区委书记或调动或担任区委委员。凡是不同意他的意见的同志,他就一律加以无情打击,从批评直到撤职,有的还不发给生活费。

六届四中全会以后,王明接着召开了江苏省委扩大会议。会上王明宣布:上海党组织在贯彻四中全会精神时,首先要集中力量开展反对何孟雄等人的斗争,要把这一斗争与反对罗章龙的斗争结合起来。

(1)他强调何孟雄等反对四中全会,不服从新的中央,是贯彻四中全会决议的主要障碍。他诬蔑攻击何孟雄是“老机会主义者”,“长期对党不满”“有个人野心”“与罗章龙右派同流合污”等等,把何孟雄反对王明宗派集团的斗争说成是江苏省委当时的主要危险,强令大家对何孟雄等同志要“提高警惕”,进行坚决斗争。

(2)他要求各区委紧急布置上述工作,把这一斗争从党内扩大到赤色群众组织和党的外围团体中去。他宣称何孟雄等同志的活动是“反组织的非法活动”“已超出党内斗争的范围”。他规定凡是参加何孟雄等同志组织的活动的党员必须立即退出并进行检讨,违者一律开除出党。当时受到处分的江苏省委和区一级干部就有20余人之多。

(3)他要检查各级组织、各级干部与何孟雄等人之间的关系。宣称对那些坚持不与何孟雄等划清界限的干部要清洗出党;对于那些一时不能与何孟雄割断联系的组织,省委要主动与这些组织切断关系。

(4)他还派人对何孟雄等同志进行分化工作,并密切注意他们的动态。王明决定:江苏省委的干部除指定者以外,都不准与何孟雄等人有任何来往;对何孟雄等人正在使用的一些机关和宿舍,省委就此撒手不管,并另外建立机关,不与何孟雄等发生联系;江苏省委还停发何孟雄等人的一切生活费和工作经费。

不久,王明召开了第二次扩大的区委书记联席会议。这次会议由他一手操纵,没有通知何孟雄等同志出席。会上,王明传达了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攻击何孟雄等人的内容的报告;其他发言都是事先布置好的,因此,这次会议顺利地通过了王明的报告和拥护六届四中全会、反对何孟雄等人的决议。这以后,王明在江苏省委还经常散布流言蜚语,中伤何孟雄等同志,经常主持讨论如何对付何孟雄等同志的办法。他曾经布置过:

(1)在反对何孟雄的斗争中,最主要的是要揭露何孟雄和罗章龙的同伙关系,这样才能击中“何孟雄的要害”。要采取一切措施争取在1931年4月底前结束这场斗争,使中央能在4月、5月的会议上对何孟雄等人做出政治上、组织上的结论。

(2)中央经过调查,认为何“政治情况复杂”,历史上一贯是“右倾机会主义者”和反党分子。

(3)和何孟雄在一起的蔡博真等几个老资格的区委书记,对上海工作“威胁最大”。对这些人,必须进行重点批判。省委应争取及早对他们的问题做出政治上、组织上的结论,将他们开除出党;他们的问题,不一定要与何孟雄的问题一起解决。

(4)追随何孟雄的人中有一些是文化人,这是薄弱环节。省委要派人大力加强工作,对他们进行争取分化工作,并了解他们的动态。王明指定省委宣传部去进行这项工作,并要宣传部的负责人直接向他汇报。

王明在江苏省委不止一次地诬陷何孟雄,说根据中央特科的消息,国民党特务已打进何孟雄等人的内部。他还说,国民党特务也是通过文化人的关系混到何孟雄等人中间去的。他通知省委和区委都要提高警惕,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发生牵连。记得有一次在省委会议上,王明以紧张的口气提到,国民党特务已在东方旅社住下,随时可能逮捕何孟雄等人。他还一再声称何孟雄等人情况复杂,活动已暴露,有可能遭到敌人的破坏,要省委和各级组织都提高警惕;并要中央特科去通知何孟雄等人是有危险的,恐怕已经来不及了。

1931年1月17日,江苏省委、苏准会办事处等单位中反对四中全会的一部分干部何孟雄、林育南、李求实、欧阳立安、龙大道、冯铿、柔石、殷夫、胡也频等人,在东方旅社开会时或在会后,相继被敌人逮捕。党中央政治局曾指示特科于他们被押往龙华与租界交界之处时准备劫车,抢救被捕同志。但由于时间差错,劫车未成。

当何孟雄等同志被捕的消息传到江苏省委时,省委正在开会。好像是潘汉年或李竹声来会上通知的,当时王明的表情异常冷淡,只说,这是他早就预料到的。后来,他又幸灾乐祸地分析:这是何孟雄等反党反中央、搞分裂活动的必然结果,是什么“咎由自取”;他们是“右派反党分子”,是在反党活动中被捕的,与一般同志在工作中被捕的性质有所不同等。接着就布置兼管特科的潘汉年进一步了解情况。

当大家提到如何处理善后事宜,如何设法营救时,王明说他将与中央商量解决,叫省委不要管。在以后的省委会议上,王明没有主持过如何营救这些被捕同志的讨论,也没有详细地提到这批同志被捕的原因以及中央准备如何营救他们。只是在有人问起时,他回答说,“正在了解中”。有一次他说:根据现有材料,这次大破坏的原因,一个可能是被捕者中间出了叛徒;另一个可能是文化人的复杂的社会关系和自由主义习气,使得国民党特务有机可乘。关于何孟雄等同志被捕的原因究竟是什么,我一直没有弄清楚。

1931年2月,何孟雄等大批同志英勇就义的噩耗传来,王明的冷淡态度简直令人寒心。他不但没有提出上海党组织如何追悼和纪念这些壮烈牺牲的烈士的问题,相反地,还继续向烈士身上泼“污水”,继续攻击和诬蔑他们。他胡说什么他们的牺牲是“个人野心”“反党分裂党”的必然结果,并提出要以此为教训来警告、争取那些何孟雄的支持者们,并乘此时机进行分化、瓦解工作。他还恶狠狠地宣布,何孟雄等人虽然已经牺牲了,但对这些人的错误还要严肃对待,彻底清算;并罗织了何孟雄的若干条错误,要省委宣传部根据中央精神组织批判文章在党内刊物上发表。他还要省委宣传部根据他的讲话起草一个文件,指出何孟雄等同志被捕牺牲的所谓“教训”,继续批判他们的所谓“错误”,发给各级组织。

在江苏省委会议上,王明嘱咐大家:对下面一定要讲清楚,中央、省委虽然采取了种种营救被捕同志的措施,但毕竟无效。

从上述事实可以看出,王明不仅是一个野心家,而且是一个阴险毒辣的人。

何孟雄等同志在王明宗派集团排斥异己、无情打击下壮烈牺牲了。 Gj3RftBA8BMNmCMO7wyUPYGXakvXCdDXfKnbI2i6iXgwVp4dWs8zOb4zy8wNOKg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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