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堂,中国古代建筑群中的主体建筑,包括殿和堂两类建筑形式。殿为宫室、礼制和宗教建筑所专用。
商王朝时期,以土木材料为主的王室宫殿建筑,称为“茅茨土阶”“四阿重屋”。当时已有宫殿区规划的初步理念,并掌握了夯土、版筑、木架结构、日影定向、以水测平和以茅草盖屋等技术。殷墟出土的妇好偶方彝器,其整体的造型特征和商朝宫殿建筑风格极为相似。器盖呈四面斜坡状,斜脊线及坡面中线上均铸出扉棱,极似商代宫殿之“四阿”式屋顶,有正脊与垂脊。器口前后各有7个方形和尖形槽,颇像房子的屋椽出梁头7枚,反映出当时的屋檐多探出梁头硬挑,前沿所出梁头为大半圆形,后檐所出者为尖形,类似后世斗拱的雏形,通体以云雷纹做衬地,以浮雕技法表现了兽面、鸱鹗、夔龙、大象等动物形象。器底铭“妇好”二字,表明此器为商王武丁的配偶妇好所作。
殷墟出土的妇好偶方彝器
堂、殿之称均出现于周代。“堂”字出现较早,原意是相对内室而言,指建筑物前部对外敞开的部分。堂的左右有序、有夹,室的两旁有房、有厢。这样的一组建筑又统称为堂,泛指天子、诸侯、大夫、士的居处建筑。自汉代以后,堂一般是指衙署和第宅中的主要建筑,但宫殿、寺观中的次要建筑也可称为堂,如南北朝宫殿中的“东西堂”、佛寺中的讲堂、斋堂等。“殿”字出现较晚,原意是后部高起的物貌。用于建筑物,表示其形体高大、地位显著。
因受古代等级制度的制约,殿和堂在形式、构造上都有区别。殿和堂都分为台阶、屋身、屋顶三个基本部分。其中台阶和屋顶形成了中国建筑最明显的外观特征。殿和堂在台阶做法上的区别出现较早:堂只有阶;殿不仅有阶,还有陛,即除了本身的台基之外,下面还有一个高大的台子作为底座,由长长的陛级联系上下。
殿,一般位于宫室、庙宇、皇家园林等建筑群的中心或主要轴线上,其平面多为矩形,也有方形、圆形、“工”字形等,空间和构件的尺度往往较大,装修做法比较讲究。
堂,一般作为府邸、衙署、宅院、园林中的主体建筑,其平面形式多样,体量比较适中,结构做法和装饰材料等也比较简洁,且往往表现出更多的地方特征。
楼阁,中国古代建筑中的多层建筑物。楼与阁在早期是有区别的。楼是指重屋,阁是指下部架空、底层高悬的建筑。阁一般平面近方形,两层,有平坐,在建筑组群中可居主要位置,如佛寺中有以阁为主体的,独乐寺观音阁即为一例。楼则多狭而修曲,在建筑组群中常居于次要位置,如佛寺中的藏经楼,王府中的后楼、厢楼等,处于建筑组群的最后一列或左右厢位置。楼阁二字后来互通,无严格区分。
古代楼阁有多种建筑形式和用途。城楼在战国时期即已出现。汉代城楼已高达3层。阙楼、市楼、望楼等都是汉代应用较多的楼阁形式。汉代皇帝崇信神仙方术之说,认为建造高峻楼阁可以会仙人。佛教传入中国后,大量修建的佛塔建筑也是一种楼阁。北魏洛阳永宁寺木塔,高“四十余丈”,百里之外,即可遥见。建于辽代的山西应县佛宫寺释迦塔高67.31米,是中国现存最高的古代木构建筑。可以登高望远的风景游览建筑往往也以楼阁为名,如黄鹤楼、滕王阁等。中国古代楼阁多为木结构,有多种构架形式。以方木相交叠垒成井栏形状所构成的高楼,称井干式。将单层建筑逐层重叠而构成整座建筑的,称重屋式。唐宋以来,在层间增设平台结构层,其内檐形成暗层和楼面,其外檐挑出成为挑台,这种形式在宋代时称为平坐式。这种构架形式各层上下柱之间不相通,构造交接方式较复杂。明清以来的楼阁构架,将各层木柱相续成为通长的柱材,与梁枋交搭成为整体框架,称为通柱式。此外,尚有其他变异的楼阁构架形式。
台榭,中国古代将地面上的夯土高墩称为台,台上的木构房屋称为榭,两者合称为台榭。早期的台榭也是宫殿中的一种表现形式。最早的台榭只是在夯土台上建造的有柱无壁、规模不大的敞厅,供眺望、宴饮、行射之用,有时具有防潮和防御的功能。台榭的遗址颇多,著名的有春秋晋都新田遗址以及战国燕下都遗址、邯郸赵国故城遗址、秦咸阳宫遗址等,这些遗址都保留了巨大的阶梯状夯土台。榭还指四面敞开的较大的房屋。唐以后,又将临水的或建在水中的建筑物称为水榭,但已是完全不同于台榭的另一类型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