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92年10月,一群生活在现今巴哈马群岛的泰诺印第安人发现一大群浑身脏兮兮、臭烘烘,且浑身长毛的欧洲人在岸边洗漱。而且他们发现那些人还特别蠢!那天可是90华氏度( 90华氏度,约等于32.2摄氏度。——译者注 )的高温,那些汗流浃背的新来者从头到脚都裹着羊毛,穿着钢盔。不过,泰诺人还是礼貌地招待了他们,尽量让那些新来的人有宾至如归的感觉。不过,他们将来肯定后悔死了!
现在,咱们都用冰箱防止食物变质。但过去,为了不让食品里长蛆、生虫子可真的不容易。人们通常用香料和盐让食物不长虫子,不滋生细菌,这样那些食物就不会变坏了,而且可以让那些已经开始变质的食物闻起来不那么臭,不过,那股味儿也不是那么好闻,就像一个星期没换洗的内裤( 要说盐还真是不错的东西,到时候有独立的章节介绍,参见下册第4章的“盐的厉害之处” )。
不停地摇啊摇, 把咱们摇到新大陆。这就是克里斯·哥伦布采用的办法!
不过呢,要弄到这些香料还真有个小小的问题。因为在已知的世界中,只有一个地方生产这种东西,所以他们一路要去欧洲东部的印度群岛。对了,东方还能买到别的好东西,比如丝绸、缎子、珍贵的宝石。可是,如果你生活在欧洲,那里离印度有十万八千里!也就是说要很久很久才能到那里,而且还要带上盘缠。这时,一个叫克里斯托弗·哥伦布( 他在名字在西班牙语中叫“Cristóbal Colón”,而在意大利语中则叫“Cristoforo Colombo” )的出现了。
小哥伦布出生于1451年。他生性活泼,特别喜欢讲话,长着一双明亮的蓝眼睛和红色的头发。大人们都很喜欢他。哥伦布的父母是热那亚( 即意大利利古里亚海上的一座城镇 )的织工。12岁那年,他离开家乡,在地中海海域( 北到冰岛,南至非洲海岸 )航行了28年,一直到达大西洋,日子过得那叫一个惬意。据传,他有一次遇上了沉船事故,结果他竟然从离海岸6英里远的地方游到安全的地方,爬到一根浮木上。他当时就觉得自己的命是上帝救下的,为了让他将来完成特殊的使命。
我们可比哥伦布先到的这里!
18000年前,人类第一次踏足北美洲和南美洲。有人从波利尼西亚和亚洲乘船来到这里。有人从非洲乘船过来,而在大冰河时期,更是有人步行到达过这里,当时海洋结了冰,海平面也下降了,从亚洲到阿拉斯加有一条很长的大路桥( 大陆桥即史前连接两块大陆的狭长地带——译者注 )。
在哥伦布出生约400年前的时候,维京人在现今加拿大的部分地区登陆并定居来。一些考古学家挖掘出遗址后发现,美洲在很长很长一段时间内就是一个大熔炉了!所以,准确地说,哥伦布并非第一个“发现新大陆”的人( 而且那里甚至都不能称之为“新”大陆 )。他只是发现一个已经被发现的地方,而且他到那里的时候也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压根儿就不知道自己在哪儿,也不知道自己到过什么地方,可到头来全成了他的功劳。想想看吧!
追溯至古希腊或者更早的时期,人们都知道地球是圆的。但他们不知道地球到底有多大。到底是个“大圆”还是个“小圆”呢?哥伦布非常想证明世界并不大。他觉得地球很小,他即使不往东行驶,而是往西行驶,绕个圈之后最后还是可以回到印度。他觉得至多只要10天左右就可以了。可是证明自己的理论需要钱。于是,在接下来10年的时间里,他开始为钱奔走,希望有机会证明自己的观点。他的祖国意大利拒绝了他。而当时世界上最大的航海国家葡萄牙同样如此。最后,经过6年不停的唠叨后,西班牙伊莎贝拉女王和费迪南德国王终于架不住了,他们实在受不了哥伦布经常在他们耳边絮絮叨叨个没完,最终同意派船让他航行。
起先,哥伦布并没有索要资金,他只要他们加封自己为“海军元帅”,到时候他带回多少财富,只要分给他十分之一就可以了。伊莎贝拉女王给了哥伦布一艘又旧又笨的货船,叫作“圣玛利亚”号。后来,女王又从走私者那里征用了两艘船,分别是“妮娜”号和“平塔”号,还找来了两个经验丰富的船长掌舵。
哥伦布终于可以出发了!当然啦,因为他之前从来没有指挥过船,所以,他根本不知道如何带领他的那班手下。不过,他的确是一位非常不错的航海家,这不就结了!1492年8月3日,他们驾驶三艘船往南朝加那利群岛(Canary Islands)出发了,然后本来是要往西去往忧郁之海,对了,当年大西洋有时就叫这名。
我确定你们肯定也曾问过一两次这样的问题。哥伦布手下的船员也不例外。这次航程真的很苦。船底堆满了垃圾,整艘船真是臭气熏天。装在木桶里的饮用水也臭了。除了哥伦布以外,所有人都拉长着脸。
一天,他们的船困在了一片满是海草的海域。当时又没有风,他们漂流了好几天,所有人都觉得这辈子都会困在海里了,船员们开始坐立不安,开始不停抱怨,吵着要回家,甚至有人在私底下说要发生暴动。但是哥伦布央求船员再耐心地等待三天。还别说,这小子还真走运!
他们离开西班牙之前,哥伦布曾答应谁先看到陆地将有重赏。10月12日,他们在海上航行了两个多月后,罗德里戈·德·特里亚纳大声喊道:“陆地!我看见陆地了!”但哥伦布却坚持说头天晚上他就看到了,把特里亚纳给骗了。这人还真是个大骗子!
他们很快抛了锚。哥伦布穿上他最好的丝绸披风,拿了个十字架和一面西班牙国旗,带领先头部队上了岸。他大步踏上一座小岛的沙滩( 也就是现在的巴哈马群岛 ),将那面湿漉漉的旗帜插在了沙滩上,宣称这是西班牙和天主教会的领地。是……慢着,好像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金顶宝塔在哪儿?那些穿着上好丝绸的当地人又在哪儿?他们只看到一群人站在岸上,瞪着大眼睛,什么都没穿,根本就是一丝不挂!但哥伦布仍然相信他到了印度( 主要是因为他当初计划去这个地方 ),他还称那些土著人为“印度人”,那些印第安人并不知情,现在却成了西班牙的财产。
哥们儿,悠着点儿吃
为哥伦布航海提供食物和饮料的那些人可真是小气鬼。而且,他们造的木桶质量太差,船员的水和酒都漏了。而且那些酒也有些年头了,很快变酸了。他们刚出发那些食物就都已经开始腐烂了。几个木桶由于含有毒气,爆炸了。
所有人都只能吃硬饼干,这玩意儿是古希腊人发明的,是用水和面粉做成,特别干,特别硬,如果你想干吃,估计牙都会崩掉。所以这种饼干必须放在汤里或者水里浸泡,但因为加勒比海温度很高,湿度很大,这些硬邦邦的饼干竟然很快变成了糊糊,里面全是黑色的象鼻虫,还在那儿爬呢!那些腌制的肉和鱼干也很快臭了,我跟你说,那股味儿简直比放了一个月的垃圾还臭。大多数船员都会在漆黑的地方吃这些东西。你能怪得了他们吗?这样做至少不用看着那些恶心的东西在盘子里爬呀爬的。不吃可就饿死了。
克里斯托弗·哥伦布将旗帜插在巴哈马海滩上的时候,已经有许多人在美洲居住了,中美洲和南美洲至少有2500万人,而北美洲也至少有400万人。他们中的一些人可不是善茬,他们十分好战,有些人甚至还会把邻居当成下酒菜。不过,他们大多数人都很大方,而且爱好和平,哥伦布登陆的那个岛屿的居民也是这样的人。他们都张开怀抱,欢迎这些浑身臭烘烘的水手,什么都乐意跟这些西班牙人分享。当时,土著人热情地欢迎他们,但哥伦布还是有些傻眼。中国在哪儿呀?肯定在这附近吧!也许只要往西边走走就能找到中国呢?于是,他再次出发,往现今的古巴出发了。一路上,他们发现那些土著人有不少漂亮的绳床,其实就是咱们说的吊床,如果能在船上睡这种床那敢情不错,可比那些湿漉漉的木床好多了。他们还发现一种叫烟草的时髦东西,可以放在烟斗里吸。虽然始终没有找到香料,但是他们找到了更好的东西:金子!哥伦布和他的船员看到金子后简直都疯了……为了夺取金子,他们甚至不惜杀人,哪还有心思去找什么香料,甚至都顾不得上路了,只想找那些“亮晶晶”而不是“香喷喷”的东西了。
零售业的节日。 许多美洲人都将哥伦布纪念日当成了购物的借口。
后来,哥伦布和他的船员到了现今的海地,咱们看看哥伦布的日记是怎么写的:“我可以占领这些海岛……统治那些手无寸铁的( 土著人 )……正好命令他们做我的奴隶。”难怪现在许多土著的美洲人都不会庆祝哥伦布纪念日,看来一点儿也不出奇。
克里斯托弗·哥伦布四次美洲之行每次都会发生一些恶心的事儿。咱们看看他到底有多倒霉。
第一次航行:太好了,这儿有金子!(1492年) 以下便是哥伦布第一次航行的一些独家新闻:“平塔”号的水手都非常讨厌哥伦布,结果他们都偷偷地溜走了,他们希望到另一座岛上搜刮一些金子,然后首先赶回西班牙,这样就能获得所有的荣誉。1492年平安夜那天,“圣玛利亚”号在伊斯帕尼奥拉岛触礁下沉了。这下,哥伦布现在只剩下“妮娜”号这艘船了,可那艘船太小,装不下所有人。他和他的船员只得建了一座要塞,然后将40个人留在了后面,哥伦布答应他们,他会尽快回来接他们。然后他驾船返回西班牙,其间还碰上了“平塔”号,回到西班牙后,他向女王撒了个弥天大谎,说他发现了很多金子,需要更多船和更多的船员将金子运回来。
第二次航行:我—回—来—了(1493-1496年) 这次,他们准备了17艘船,1200个船员,50条大恶狗,这些狗受过专门的训练,它们听到命令是会咬死人的,这次哥伦布动真格的了。但等回到那里的时候,他们发现他们之前建造的小要塞不见了,那里除了腐烂的尸体外什么都没有了。太奇怪了!原来是土著人把留下的西班牙人全部杀死了!当然,他们也是该死。那些西班牙人真的很坏,他们虐待土著人,连妇女和小孩都不放过,他们会偷土著人的东西,还杀人。尽管如此,哥伦布还是气得吹胡子瞪眼!
为什么叫美洲
1493年,第一拨探险者和想发大财的人蜂拥而至。其中有个叫阿美利哥·韦斯普奇(Amerigo Vespucci)的人,他把自己航行的路线做成了地图。后来,这些地图由一个德国人出版了,他在下面潦草地写下了“阿美利哥”的名字。这些新地图大受欢迎,人们都以为新大陆就叫“阿美利哥”,并不知道那其实只是制作地图的人。
接着,他任命自己做了伊斯帕尼奥拉岛的总督。新官上任三把火,他先是在印第安人的脖子上挂上铜牌。不戴?那脑袋也甭想要了!他还让所有14岁以上的土著人在三个月内用金粉把小铃铛塞满。塞不满怎么办?那太糟糕了……塞不满就得死!许多土著人宁愿吞下毒药也不愿在这些疯狂的欧洲人身边生活。结果,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这些西班牙人将岛上一半的居民都杀死了。1495年,一场飓风将他所有的船都给毁了,于是,他只得用之前庞大舰队的残骸拼凑成两艘船,灰溜溜地回到了西班牙。他跟幸存的船员讲,如果他们回到西班牙的时候说出真相,他就会把他们的舌头割下来。
第三次航行:每况愈下(1498-1500年) 到目前为止,其他的探险家也不会只甘心让哥伦布一个人唱独角戏了。那些海岛到处都是贪婪的欧洲探险家,他们只想一夜暴富。至今为止,西班牙没有一个人真的相信哥伦布的“中国”故事,所以哥伦布也挑不到最好的船员了。结果,他这次带了8艘船上路,船上全是犯人。他将一些以前的那些犯人留在了伊斯帕尼奥拉岛,那个地方也成为新世界大本营,接着,他们一路航行,沿着南美洲的边缘走去,一路寻找金子。即使到这个时候,他仍然认为自己是在中国或者日本。
等他回到伊斯帕尼奥拉岛后,事情完全失控了,那里已经完全陷入无政府状态,也就是说没有任何规矩和秩序。西班牙人对印第安人实在太坏了,那些印第安人忍无可忍。后来,哥伦布的一些船员偷了几艘船,回到了西班牙,抱怨哥伦布这个总督做得实在差劲。很快,西班牙人派了一艘船,将哥伦布带回了家,将这个“海军大元帅”五花大绑,抓回到了伊莎贝拉女王的皇宫。哥伦布当然非常生气,简直都要气疯了,他回来的时候闹得满城风雨!
哥伦布到底长什么样? 哥伦布一生中被没有留下任何画像,所以那些画家只得猜测他的长相。
第四次航行:甭提了(1502-1504年) 那个时候,哥伦布已经50岁了,还得了关节炎,而且脾气坏得不行了,这次,他带着一班十二三岁的小孩出发了。这次他航行到了中美洲,然后一路拐向洪都拉斯、尼加拉瓜、哥斯达黎加和巴拿马,差点儿就到墨西哥了,如果再往南边走一点点,他可能真能发现阿兹特克人的大金矿( 别忘记本章“墨西哥的阿兹特克人”的内容了 )!
哥伦布那些破破烂烂的船很快就土崩瓦解了,因为那些船都被船蛆( 一种软体动物,像超大的白蚁一样,有2英尺长,待在船里 )咬坏了。结果,那些船漏水太严重,只得丢了。哥伦布和他的船员终于上了牙买加的海岛,那些土著人倒是很大方,白白养了这些水手差不多一年时间,回头来却被哥伦布他们以怨报德。
这也算是克里斯托弗·哥伦布留给美洲土著人的一笔“财富”吧:找到他们,奴役他们,如果他们胆敢说半个不字就杀了他们。哥伦布最后一次返回西班牙时已经成了一个糟老头子了。直到这时候,他仍然非常固执、傲慢,始终不知道自己发现的是美洲。好吧,那就祝哥伦布纪念日快乐吧,伙计们!
为什么没有纪念莱弗·埃里克松的节日
人们谈及欧洲人“发现”美洲的时候,为什么好处都被哥伦布占了,又是游行又是放假的,可那个比哥伦布早500年发现美洲的挪威人埃里克松怎么什么都没捞到?
维京人
⑴他们的武器是矛和斧头。
⑵他们发现美洲的消息是通过诗歌告知世人的( 这也太没劲了 )。
⑶很开心发现用于酿酒的葡萄( 这就满足了 )。
⑷对宗教信仰没什么过分的要求( 一个上帝也行,十个神也行,随便! )。
哥伦布
⑴他的武器是枪和恶狗。
⑵印刷术已经发明了,所有人都会看头条新闻!
⑶找到金子和奴隶欧洲人肯定高兴坏了。金子和奴隶等于权力。
⑷认为所有人都应该信奉他的宗教,否则人头不保。
其实哥伦布从来不是什么好人。事实上,他还真是个大坏蛋!但1492年却是人类历史上最重要的一年,可以说,这一年甚至改变了整个世界的进程。欧洲人从美洲带回了食物,比如玉米、花生、土豆,并很快在欧洲和非洲种植。欧洲和亚洲的马和牛也开始在美洲的土地上疾驰。从此,全世界人们的生活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而这些全是因为那个颐指气使、贪得无厌、大嘴巴唠叨个不停的家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