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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宗教的人文化

宗教是任何民族长久的生活传统,决不容易完全归于消失。当某一新文化发生时,在理念上可能解消了宗教;但在生活习惯上仍将予以保持。文化少数的上层分子可能背离宗教,但社会大众仍将予以保持。最后则常为宗教与新文化的妥协。所以春秋时代以礼为中心的人文精神的发展,并非将宗教完全取消,而系将宗教也加以人文化,使其成为人文化的宗教。这可分六点来加以说明。

第一,春秋承厉幽时代天、帝权威坠落之余,原有宗教性的天,在人文精神激荡之下,演变而成为道德法则性的天,无复有人格神的性质。《左传》所说的“礼以顺天,天之道也”; “夫礼,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天地之经,而民实则之。则天之明,因地之性。……为君臣上下,以则地义。……为父子兄弟姑姊甥舅昏媾姻亚,以象天明”; 及“礼之可以为国也久矣,与天地并” 等所说的天或天地,都是道德法则的性质。并且如前所述,春秋时代的道德是以礼为依归,所以此时天的性格,也是礼的性格。命则在《诗经》末期已演变而为运命之命,在《左传》中所说的“命”字,多是运命的意思,如“死亡有命,吾不可以再亡之”, 即指的是运命之命。但在这种运命之命中,渐渐地给与以盲目的“数”的内容,欲使其盲目性成为人可以把握得到的东西,以下开我国阴阳家的端绪,这是新的发展。如郑裨灶谓“五年陈将复封,封五十二年而陈遂亡” 为“天之道也”; 苌弘论“岁在豕韦”,蔡必凶; 王孙满谓“卜世三十,卜年七百,天所命也”; 晋士弱论宋灾之有天道 等皆是。并且殷周用卜,春秋时代亦用卜;但殷周之卜辞,乃神意之显示;而春秋时代的卜筮,绝大多数不复是表示某种神意,而只表示运命中的某种盲目性的数。这一大的区别,是经常被人忽略了的。

第二,此时的所谓天、天命等,皆已无严格的宗教的意味,因为它没有人格神的意味。其在习俗上所依然保持宗教意味的多称为“神”;此时之神,与过去的天、帝的最大不同之点,天帝系定于一尊;而此时之神,乃指不相统属的诸神百神而言。诸神百神,当然很早已经存在。但在春秋以前的诸神百神,都在天帝统辖之下,似乎很少直接出来参与人世之事的。但春秋时代的诸神百神,则常与人世发生直接的关系;这与当时王室陵夷,五霸代兴的政治形势相适应。宗教的形态,总会受到人世政治社会的影响。人世无最高无上的王,天上便也难有最高无上的帝。以后的上帝,是阴阳家适应秦代大一统而重新构造上去的。春秋时代的诸神百神的出而问世,乃是我国宗教中的一种新形态,因诸神与原有的天、帝,在地位上大相悬殊,所以这种新形态出现以后,便大大减低了宗教原有的权威性,使诸神不能不进一步接受人文的规定,并由道德的人文精神加以统一。神是多的,但神的性格却是统一的。所以中国的诸神,本质上不同于其他原始民族的多神教。这不仅是在作为“教”的作用上,彼此有轻重大小之殊,而主要是因为他们的多神教里没有统一的道德精神。希腊神话的诸神,皆有人的弱点,并互相冲突。而印度、罗马诸国,则皆以淫猥之风俗,杂入于宗教仪式之中,其神的内容亦多不可问。这即说明他们的神,他们祭神的仪式,缺乏了中国道德的人文精神的背景。

第三,因为中国宗教与政治的直接关连,所以宗教中的道德性,便常显为宗教中的人民性。周初已经将天命与民命并称,要通过民情去看天命。这种倾向,在春秋时代,因道德的人文精神的进步而得到了更大的发展,所以神的道德性与人民性,是一个性格的两面,《左传》桓公六年随季梁说:

夫民,神之主也。是以圣王先成民而后致力于神。

上面是说,民站在神的前面,亦即人站在神的前面。庄公三二年史嚚论虢公享神之将亡,说:

国将兴,听于民。将亡,听于神。神,聪明正直而壹者也,依人而行。虢多凉德,其何土之能得?

这里“依人而行”四字,最值得注意,宗教是要求人依神而行的。依人而行,正说明了宗教人文化以后,神成了人的附庸。而这种话乃出之于与神有职业关系的太史之口,更有特别意义。僖公五年,虢宫之奇说:

鬼神非人实亲,惟德是依。故《周书》曰,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又曰,黍稷非馨,明德惟馨。……如是,则非德,民不和,神不享矣。神所冯依,将在德矣。

此时之所谓人文,乃道德的性格,所以神的人文化,即表现为对人文的道德的凭依。僖公一九年宋司马子鱼说:

祭祀,以为人也。民,神之主也。

祭祀是为人而不是为神,正因为神乃为人而存在,人乃神的主宰。成公五年晋士贞伯说:

神福仁而祸淫。

襄公九年郑子驷、子展说:

要盟无质,神弗临也。所临惟信,信者言之瑞也,善之主也,是故临之。

昭公二〇年齐景子谏齐侯,因疾病而欲诛祝史说:

若有德之君,外内不废,上下无怨,动无违事,其祝史荐信,无愧心矣,是以鬼神用飨,国受其福,祝史与焉。其所以蕃祉老寿者,为信君使也。其言忠于鬼神,其适遇淫君。……肆行非度,无所还忌。……神怒民痛,无悛于心。……是以鬼神不飨其国以祸之。

以上皆可证明神既为道德的性格,故即以人之道德为其赏罚之依据。

第四,神既接受当时人文精神的规定,所以祭神也从宗教的神秘气氛中解脱出来,而成为人文的仪节;即是祭祀乃成为人文成就的一种表现。这可以用随季梁的一段话作代表:

故奉牲以告曰,博硕肥腯,谓民力之普存也,谓其畜之硕大蕃滋也,谓其不疾瘯蠡也,谓其备腯咸有也。奉盛以告曰,絜粢丰盛,谓其三时不害,而民和年丰也。奉酒醴以告曰,嘉粟旨酒,谓其上下皆有嘉德而无违心也。所谓馨香,无谗慝也。故务其三时,修其五教,亲其九族,以致其禋祀,于是乎民和而神降之福,故动则有成。(《左传·桓公六年》)

在这一段话中,分明说出祭祀所用的仪式,皆所以表现人文的成就。

第五,“永生”是人类共同的要求,也是各种宗教向人类所提供的一个最动人的口号。而其内容,则常指向超现实的“彼岸”。永生,在春秋时代,称之为“不朽”。《左传·襄公二四年》,晋范宣子以其家世之世禄相承为不朽,此已异于宗教之永生。而鲁叔孙豹则以立德、立功、立言为三不朽,是直以人文成就于人类历史中的价值,代替宗教中永生之要求,因此而加强了人的历史的意识,以历史的世界,代替了“彼岸”的世界。宗教系在彼岸中扩展人之生命;而中国的传统,则系在历史中扩展人之生命。宗教决定是非赏罚于天上;而中国的传统,是决定是非赏罚于历史。故春秋时代,史官的“书法”,有最大的权威。如《左传·宣公二年》晋太史书“赵盾弑其君”,而赵盾叹为“自贻伊戚”。《左传·襄公二五年》齐太史书“崔杼弑其君”,而“死者二人”,“其弟又书,乃舍之”。崔杼亦无可奈何。这种重视史官纪录的情形,恐怕为其他民族所少见。

第六,天既为道德性之天,神也是道德性的神,则传统的“命”,除了一部分已转化而为运命之命以外,还有一部分亦渐从盲目的运命中透出,而成为道德性格的命。例如《左传·文公十三年》邾文公以为“命在养民”的命,及《左传·昭公二六年》晏子谓“天道不谄,不贰其命”,也都是道德性的命。神是道德性格的神,命是道德性的命,这一方面说明宗教已经是被道德的人文精神化掉了;同时也说明由道德的人文精神的上升,而渐渐地开出后来人性论中性与命结合的道路。 dZdzli+x8AkBjTDdkM/i3JpZONjDb2bB13kYMTXgUfuxAhXxfs0DbNy8axv1lZ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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