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目次内之第二、第三两章,为原著第三编“中国人之思维方法”正文。第一章为原著之第一编;第四章为原著之第六编。权宜上改为现时之章次。
二、及文中所加之括弧夹注,均系原著所有。其括弧内加一“按”字者,则为译者所加。
三、附注均就原有者择要译录,以供参考。其称为“补注”者,乃选录著者印行第二部时所加入之补充材料。
四、附注中称为“大正”者乃指日本大正时所印之汉译藏经。
五、原著中引用材料不加引号而用破折号者,乃表示仅引用其原文之大意,故不复就原文对照。余则由译者尽量就引用汉典原文加以对照,以求无讹。其无法寻觅原典对照者,则于附注末注明“原文待查”,以期他日补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