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上大概有八个“阴”字,其中有四个是“阴”字与“雨”字连用,加上《邶风》的“噎噎其阴”的“阴”,皆就天气而言。《秦风·小戎》的“阴靷鋈续”及《豳风·七月》的“三之日纳于凌阴”的两个“阴”字,皆由阴暗而来。《大雅·桑柔》“既之阴女”的“阴”,则引申而为覆荫之阴。《诗经》大概有十八处用了“阳”字,其中有十一个“阳”字皆就山水的方位而言,如《召南·殷其雷》“在南山之阳”,《齐风·还》“遭我乎狃之阳兮”,《唐风·采苓》“首阳之颠”、“首阳之下”、“首阳之东”,《秦风·渭阳》“曰至渭阳”,《小雅·六月》“至于泾阳”,《大雅·大明》“在洽之阳”,《皇矣》“居歧之阳”,《公刘》“度其夕阳”(《毛传》:山西曰夕阳),《卷阿》“于彼朝阳”(《毛传》:山东曰朝阳)等,都是“阳”字的本义。有一个“阳”字指日光而言,即《小雅·湛露》“匪阳不晞”。有三个“阳”字乃引申而为温暖之意,《豳风·七月》“春日载阳”,郑《笺》“阳,温也”;《小雅·采薇》“岁亦阳止”,《枤杜》“日月阳止”,此两“阳”字,郑《笺》皆以“十月为阳”释之,此乃用后起之观念,解释以前的文句。将阴阳分配于四时十二月,在战国末期,乃渐渐形成,《诗经》时代无此观念,故此二“阳”字,亦指气候之温暖而言。且《采薇》之“岁亦阳止”,乃承第一章之“曰归曰归,岁亦莫止”而言,则在下文中所叙述的时序发展,只能由岁暮而入春,入春则温暖,故曰“岁亦阳止”,而不应由岁暮再回头去叙述十月。《枤杜》“日月阳止”之上文为“有枤之杜,有皖其实”,杜结实非十月之时,故此处之“阳”亦只能作温暖解释,“日月阳止”,即“时光已经很温暖了”之意。以上的“阳”字,应系“昜”字原义之引申。另一个“阳”字,则是由日光引申而为明朗之意,《七月》之“我朱孔阳”者是。另两处之“阳”字,则由天气晴朗而引申为舒展自得之意,如《王风》之“君子阳阳”,《周颂》之“龙旗阳阳”者是。《诗经》上有一处“阴阳”连词,即《大雅·公刘》“相其阴阳”,乃指山之南北而言,系“阴阳”二字之本义。综上所述,《诗经》上所有的“阴阳”字,都没有后来作形成万物原素的阴阳二气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