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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兴的演变发展

这里,我再提出另一个问题,即是朱元晦以为兴是“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诗集传》卷一),又说“兴是假彼一物以引起此事,而其事常在下句”(《语类》八十);朱的意思,在一首诗的结构中,兴的事物在前,由兴所引起的主题在后,这可以说是一种结构上的自然顺序;《诗经》上兴体的诗,从《关雎》起,似乎都是如此。但钟嵘《诗品》说:

诗有三义焉。一曰兴,二曰比,三曰赋。文已尽而意有余,兴也。因物喻志,比也。直言其事,寓言写物,赋也。……

这里,对比赋的解释,是没有问题的。但《诗经》上的兴,总是在一章的开端,而钟嵘却说“文已尽而意有余”;既是“文已尽”,当然不在一章的开端,而是在一章的结尾;这岂非与《诗经》上的实例大有出入吗?我觉得这种出入,仅是形式上的问题,而不是兴的本质上的问题。并且这种形式上的出入,应当在诗的发展中来研究兴体的演变,在兴体的演变中求得钟嵘说法的解答。钟嵘在这里,并非仅针对《诗经》来作评释,而系对一般的诗来作评释。

《诗经》上,赋比兴比较明显的区别,及由比兴在一章诗中的位置所形成的形式,是在诗发展的素朴阶段中所形成的素朴的形式。在此一阶段中,作者并不一定有表现技巧上的自觉,所以出于“天籁”者为多。尤其是兴的出现,正是天籁的、直感的抒情诗的产物。但随着诗人对表现技巧的自觉加强,及学养的加深,于是素朴的形式,便会演变为复杂的形式。最显著的结果之一,即是赋比兴各以独立形态而出现的机会较少,以互相渗和融合的方式而出现的机会特多。这种渗和融合,不仅表现在一篇一章之中,更有将三种要素,凝铸于一句之内。即是最高作品中最精彩的句子,常是言在环中,意超象外,很难指明它到底是赋,是比,是兴,而实际则是赋比兴的浑合体;尤其是此时的兴,常不以自己的本来面貌出现,而是假借赋比的面貌出现,因而把赋比转化为更深更微的兴,这样,便常能在一句诗中,赋予它以无限的感叹流连的生命感。此时的兴,已升华而与诗人的生命合流,使诗人的诗句,不论以何种形貌出现,都成为怅惘不甘的活句。对一切的诗人,都应以这种作品的有无、多少,来衡量他的地位。这正是唐司空图所说的“象外之象,景外之景”,使人得味于咸酸之外。这好像由五色互相调和而出现新的色彩,此时并非是五色的消失,而乃是五色的演变、升华。因五色调和的色度不同,便会出现各种新的不同颜色;因赋比兴融合的比度不同,便会出现各种体貌不同的诗。这种比度之所以不同,又和一个人的个性、学养及其时代,有连带关系。很粗略地说,唐诗以兴的比度为大,宋诗则以赋比的比度为多。关于此一发展演变,应另以专文研究,这里不再深入地说下去。

即仅以兴体而论,其本身的形式,在《诗经》中已开始有了变例,或径直可以说是一种进一步的演变发展。而《诗经》以后的诗,若是兴以单独的形貌出现时,多半是继承《诗经》中兴体的这种变例的。

《诗经》中兴的第一变例是不出现于一章之首,而出现于一章诗的中间。如:

君子于役,不知其期。曷其至哉,鸡栖于埘。日之夕矣,羊牛下来。君子于役,如之何勿思。(《王风·君子于役》)

按此诗首尾是赋,而中间插入“日之夕矣,羊牛下来”,以引起“如之何勿思”,这是一章中间的兴。此种兴的发生,是因感情所积者厚,在抒写的中途,自然形成一种顿跌,有如气急说话时之发生哽咽一样。在顿跌中,忽触到某种客观事物,引发出更深更曲折的内蕴感情,因而开辟出另一情境,使主题作进一步的展开。此种用兴方法,在后来诗歌的发展中,居于很重要的地位。一首诗中,常因此而得到跌宕、盘郁、开阖、低徊之致。例如《古诗十九首》的《行行重行行》,说到“相去日以远,衣带日已缓”,是游子思归之情,可谓非常迫切,这似乎应该想尽方法归去。但此诗人之所以别离,其内心实藏有难言的隐恨隐痛;此种隐恨隐痛,在胸中激荡,使他不能顺着原来发展的方向——即由思归而归去的方向——说了下去,于是自然形成发展中的顿跌。因此顿跌而跌开了内心深处的隐恨隐痛,让它飘荡出去,而偶然沾上“浮云蔽白日”的景象,使原有的隐恨隐痛,得因此而明朗化,遂另开出“游子不顾返”的情境。“不顾返”的情境,好像与怀归的感情相矛盾,但实在是怀归感情在矛盾中的强化深化,所以他的感情特别显得盘郁,而文气也特别显得跌宕。因此,“浮云蔽白日”,正是此诗发展中在中间的兴。又如杜甫《秋兴》八首的“信宿渔人还泛泛,清秋燕子故飞飞”,这都是极明显地在一首诗中间的兴。这较之在一章之首的兴,已深进了一层。

但若就纯粹的兴体说,它必发展到用在一首诗的结尾地方,才算发展完成,才算达到兴在诗的作用中的极致,因而把抒情诗推进到了文艺的颠峰。此种兴体,对《诗经》而言,也只能算是变例;而这种变例,在《诗经》中也已经出现了。如:

椒聊之实,蕃衍盈升。彼其之子,硕大无朋。椒聊且沮之平声,远条且。(《唐风·椒聊》)

此诗是以椒实的蕃衍,引起彼其之子的硕大无朋,朱《传》说是“比而兴”,这就前四句说是对的。但这首诗到硕大无朋,已经发展完成了。而后面又加上“椒聊且,远条且”两句,传注家遂多以此为无意义的重复。殊不知此两句实系兴的变例。因为说到“硕大无朋”,意尽而情尚未尽。于是将此未尽之情,又投射向客观的事物,使此客观事物,沾染上诗人未尽之情,以寄托诗人的咨嗟叹息之声。这种咨嗟叹息之声,并不代表某一明确的意义,而只是诗人未尽之情在那里飘荡,这便成为钟嵘所说的“文已尽而意有余”了。意有余之“意”,绝不是“意义”的“意”,而只是“意味”的“意”。“意义”的“意”,是以某种明确的意识为其内容;而“意味”的“意”,则并不包含某种明确意识,而只是流动着一片感情的朦胧缥缈的情调。此乃诗之所以为诗的更直接的表现,所以是更合于诗的本质的诗。一切艺术文学的最高境界,乃是在有限的具体事物之中,敞开一种若有若无、可意会而不可以言传的主客合一的无限境界。兴用在一章诗的结尾,恰恰发挥了此一功能。由触发主题之兴,演进而为从主题中投射出去,以构成主观感情与客观事物的交会;而这种交会,同样地不是经过意匠经营以求表达某种明确意义,而只是由内蕴的感情,至深至厚,因而于不知不觉之中,鼓荡出去,以直接凑泊于某一客观事物之上,使感情在某一客观事物上震动于微茫渺忽之中;说是主观的感情,却分明是客观的事物,说是客观的事物,却又感到是主观的感情。在这种情调、气氛中,主客难分,因而主客合一,以直接显出作者无穷无限之情。这是感情经过主题的构造工作,因而得到自身醇化以后的发抒。用在章首的兴,感情因外物的触发而开始向主题凝敛,因而才开始其构造作用。这有如要放入熔炉而尚未放入熔炉的矿产,是一种原始的性格。在章尾的兴,则感情已尽了主题构造的作用,它在构造中被提炼升华,这恰如矿物已经过了相当的火候,要出炉而尚未出炉的状态。所以,此时的活动,是感情醇化以后的发抒。由感情自身醇化以后的发抒,便使兴的素朴形式,经过长期酝酿,始能发展为这种精炼深醇的形式,所以在结尾的兴,较之在章首的兴,其气息情味,总是特为深厚,能给读者以更强的感动力。这是兴的一大飞跃,也是诗的一大飞跃。古人常把由不知不觉而直接凑泊于客观事物上去的创作情境,说成是“神来之笔”;所谓“神来”者,系未经意匠经营,而直接来自感情醇化以后的激荡,因而不知其所以然而然的意思。这种兴体,经常出现于最好的绝句,以构成绝句的无穷韵味。如王昌龄的《从军行》:

琵琶起舞换新声,

总是关山离别情。

撩乱边愁听不尽,

高高秋月照长城。

上面这首诗,若说高高秋月照长城与“边愁”无关,则何以读来使人有无限寂寞荒寒怅触之感,因而自自然然地把主题中的边愁,推入到无底无边的深远中去呢?若说它与主题的边愁有关,则又在什么方面有关?而这种有关,又在表明一种具体的什么呢?这本来就是不可捉摸,也无从追问,而只是由一种醇化后的感情、气氛、情调,把高高秋月照长城的客观事物,与主观的边愁交会在一起;因而把整个的现实都化成了边愁,把整个的边愁,又都化成了山河大地,并即以眼前澄空无际的秋月所照映下的荒寒萧瑟的长城作指点。这种交会,是朦胧看不出接合的界线的,所以它是主客合一,是通过有限而具体的长城,来流荡着边愁的无限的。此时“高高秋月照长城”之所以来到诗人的口边笔下,只是一种偶然的傥来之物;他内在的感情,不知不觉地与此客观景象凑泊上了,并不能出之以意匠经营,此之谓神来之笔。这是一首最标准的绝句,也是兴体发展的最高典型。

在结尾处用兴体,自然不仅见于绝句,各体诗里,都可以发生同样的效果。至于词,因为它和绝句的性格最相近,所以兴在词中的应用上特为显著,这里不能作进一步的论述。

我们假使能把诗和其他的文学,从本质上能画出一条界线,便可以了解兴在诗中的意义,是较之赋和比,更为直接、深微,而与诗的自身为不可分。兴是把诗从原始的素朴的内容与形式,一直推向高峰的最主要的因素。抹煞了兴在诗中的地位,等于抹煞了诗自身的存在;于是对古人作品的欣赏,必然会停顿在理智主义的层次,将如莫尔顿在《文学的近代研究》序文中所说,文学的要素,被语言学的要素所牺牲了。

五八年七月六日于东大

一九五八年八月一日《民主评论》第九卷第十五期 uLgWLctU9NV9Sz0sy7Wqp4T70Ejsa7VyRwTOqnDIbLDA3DlKHZYvwx71emkXES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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