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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比兴在传注中的纠结

《周礼》大师“教六诗,曰风、曰赋、曰比、曰兴、曰雅、曰颂”。《诗毛传·关雎》序(即所谓大序)因之而称诗有六义。孔颖达《毛诗正义》谓“赋比兴是诗之所用,风雅颂是诗之成形”,即前者是诗的作法,而后者是诗的体裁;这是一般可以承认的说法。其中最没有问题的是赋,问题最多的是兴。由对于兴的解释不同,因而对于兴在诗中的地位的看法也不同。把许多不同的解释归纳起来,不外下述二端,即是第一,兴对于诗的主题,是有意义的联结,还是无意义的联结?其次,若是有意义的联结,则它与比有何分别?若是无意义的联结,则它在诗的构成中有何价值?郑康成在《周礼》大师“教六诗”下注云:

赋之言铺,直铺陈今之政教善恶。比见今之失,不敢斥言,取类以言之。兴见今之美,嫌于媚谀,取善事以喻劝之。

这里,除了康成把诗和政治粘贴得太紧,暂不作讨论外,他实际是把兴和比看作相同的东西,所以他又说“兴是譬谕之名”。因此,他通常用一个“喻”字来说明兴的意义。如《葛覃》:“兴者,葛延蔓于谷中,喻女在父母之家,形体浸浸日长大也。”所谓“喻”,即是“比”,其间并无分别;于是他只好在诗的内容是“见今之失”或“见今之美”上作分别,这分明和《毛传》所说的兴,乃至默认的比,不能相应的。例如紧接在二南之后的《邶风》的《柏舟》、《绿衣》,《毛传》皆以为是兴。但从《毛传》,则一是叹仁人之不遇,一是庄姜之自伤,有什么“见今之美”呢?除二南以外的兴体诗,皆以怨悱之词,占绝对多数。而《周南》的《螽斯》,分明是比,但绝非是“见今之失”的。所以孔颖达的《毛诗正义》,只好撇过郑康成的说法,单就郑司农“比者比方于物,兴者托事于物”之言,加以引申。不过比方于物,与托事于物,依然界画得不甚清楚,于是孔氏只好从“比显而兴隐”的表现程度上去加以分别。但“显”之与“隐”,乃随读者的理解能力及态度为转移,并不能成立一个客观的法式。孔氏虽可以此来解释《毛传》对各诗何以仅注明“兴”而不注明“赋”、“比”,但作为比兴的区别,还嫌有所不足。

从汉儒到孔颖达的传注家,有一个共同之点,即认为在“兴”的作法之下,诗人在兴中所歌咏的客观事物,是和诗人所要表达的主题,有其意义上的关连的。此一问题,到了朱元晦,他费了更多的玩味工夫,同时也发展到了另一个分歧点。他对比兴的定义是:

兴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也。(《诗集传》卷一《关雎》)

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同上,《螽斯》)

这比汉人的说法,实在清楚得多。但是先言他物的“他物”,和引起所咏之词的“所咏”,也即是和诗人的主题,在意义上到底有无关连,他在这里没有清楚说出;不过在他的骨子里,却认为没有什么意义上的关连的。所以他说:

诗之兴,全无巴鼻。后人诗犹有此体。(《语类》八十)振录云,多是假他物举起,全不取其义。(同上)

因此,他把《毛传》许多注明“兴也”的诗,改为“比也”,并在兴之中,更细分出“比而兴也”、“赋而兴也”两类,即是他把可以看出意义的从兴中分出去,或者在兴中加入比和赋的混合成分,以保持兴的完整性。他在《诗集传》中对于“兴也”的诗,很少作与主题有关连的解释,使人看了索然无味。著有《诗缉》的严粲,一面是继承《毛传》,一面又受了朱元晦的影响,遂将兴分为两种:

凡言兴也者,皆兼比。兴之不兼比者,特表之。(《诗缉》卷一《关雎》)

所谓“兴之不兼比者”,即是与诗的主题无意义上的关连的兴。这似乎是一种调和的说法。不过朱元晦一方面认兴并无意义,但他又说:

比虽是较切,然兴却义深远也。有兴而不甚深远者,比而深远者,又系人之高下,有做得好底,有拙底。(《语类》八十)

比意虽切而却浅,兴意虽阔而味长。(同上)

若是兴所假托的物事,全不取其义,则“深远”的意味,究从何而来?朱元晦留下了这一个缺口没有告诉我们。而严粲之所谓兴皆兼比,然则兴比究应如何划分?而他在“兴之不兼比”的诗篇中,又分明采取和朱元晦不同的态度,把所假托之物,和所咏之词,都关连着说得津津有味。所以他对比兴问题,依然不算交代得十分清楚。

近几十年来,对《诗经》的研究,是要把它彻底从传统的经学气氛中解放出来,完全当作一部文艺作品看待。在此种倾向中,发生以现行民歌来解释《诗经》赋比兴的方法。民歌可以说是最原始的诗,而《诗经》的国风中有许多便是当时的民歌。用民歌的结构来解释《诗经》的结构,好似用现在原始部落土人的情形来解释古代社会一样,未始不是一条途径。顺着此一途径来研究《诗经》的结果之一,便是以为兴所假托的事物,与诗的主题,在意味上并无关连。这可用顾颉刚的说法作代表。顾颉刚根据他所搜集的吴歌材料,并举出“阳山头上花小蓝,新做媳妇许多难”的例子,而断定“起首的一句,和承接的一句,没有什么关系”,“只因‘蓝’、‘难’是同韵,若开首就唱做新媳妇许多难,觉得太突兀,站不住,于是得陪衬,有起势了”。他由对民歌的解释,便进一步推论到《诗经》上兴的问题,而认兴也只是协韵的作用,再没有其他的意义。他说:

我们懂得了这个意思,于是关关雎鸠的兴起淑女与君子,就不难解了。作这诗的人原只要说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但嫌太单调,太直率,所以先说一句“关关雎鸠,在河之洲”。他的主要的意思,只在“洲”与“逑”的协韵。

兴是两千年来纠缠不清的问题。假使真像顾颉刚所说的,除了协韵以外,再无其他意义,倒也干脆。但我们不难想到,诗人把与主题全不相干的东西拿来协韵,这完全是才穷气尽,拉蚂蚁凑兵的方法。若兴的本质即是如此,则兴在诗中,简直是处于附赘悬疣、可有可无的地位;事实上,真正是这样简单吗?由这一简单观点,能说明“兴却义深长也”的原因吗?或者能否定“兴却义深长也”的许多诗的实例吗?这是我想提出来讨论的问题。 ARH8skVUkDaEaKA2gRICg8ynGLJvKiIJKNL2Upf/rr7C8gG2e2nWjXpA5gCDsN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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