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再就具体的文体来看它与情性的关系。
首先,我们已经知道我国的文学,多带有实用性。凡实用性的文学,文体一定要适合于题材的要求,满足于题材的目的。各类的题材,都是客观的存在,则其要求与目的,亦系客观的存在。我们的情性,固然可认取此客观之存在而加以表现,因而,在此认取上是与题材发生了关系;但此时文体之构成,是以客观的东西为准、为主,而情性只居于补助的地位;这便很难说文体是出于情性。但真能成为文体,而给与读者以深刻印象的文章,对题材不仅是一般性的认取,而是要先将外在的题材,加以内在化,化为自己的情性,再把它从情性中表现出来;此时题材的要求、目的,已经不是客观的,而实已成为作者情性的要求、目的,并通过作者的才与气而将其表达出来。此一先由外向内,再由内向外的过程,是顺着客观题材→情性→文体的径路而展开的。所以此时之文体,依然是出自情性。否则所叙述的东西,不能有生命贯注在里面,不能与人以作者的生命感,即不能成为好的文体,或不算是文体。纯科学的叙述,大概属于这一类,但不能称为文学。《哀吊》篇:
原夫哀辞大体,情主于痛伤,而辞穷乎爱惜。……隐心而结文,则事惬;观文而属心,则体奢。奢体为辞,则虽丽不哀。必使情往会悲,文来引泣,乃其贵耳。
按所谓隐心,是说心的悲痛之深。“痛伤”、“爱惜”,乃哀吊这种题材的客观要求。隐心者,乃系此客观之要求,已内在化于作者之心;心与题材,合而为一,使痛伤、爱惜之题材要求,成为作者之内心的要求;则此时之文,表面似系适应题材,而实则乃从作者的心中涌出,所以便“事惬”;事惬者,文与事相符之意。“观文而属心”者,乃看了题材而后用心去作的意思;看题作文,此时题乃在作者之心之外,以心去认取题,想从文辞上如何去满足题之要求;而作者之心,与题材实为二物,二者之间有一距离,下笔时仅系以客观之题材为标准,并非从内心流出,因而失去由内心真情所发生之自然制约性,而只是从文辞上去加以捉摸,所以就“体奢”。体奢者,因体与事不相凑泊所发生的游离现象。游离现象的所以发生,正因题材未经过内在化,不从真情中流出,故虽丽不哀。丽而不哀,即系虽有好的体貌,亦不能达到题材之目的。此即说明凡不自情性中来的文体,纵能夸张声貌,依然不能成为真的文体之证。一切伪体,以在应酬性质的诗文中为多,原因正在于此。
上面乃以表达感情为主的文体作例。以表达思想为主的文体,也是一样的情形。如《论说》篇:
原夫论之为体,所以辨正然否……必使心与理合……辞共心密……斯其要也。
按心与理合,乃心化为理;故理之秩序,即心之秩序,而心之活动,即理之活动。但从另一角度说,心化而为理,亦即理化而为心;所以此时之文从理出,实亦系文从心出;故不曰“辞共理密”,而曰“辞共心密”。因此,以思想为主之文体,仍是从心出,亦即从情性中出。并且我们应当了解,客观题材的内在化,同时也即是情性的客观化。能作为文学根源的情性,必须是在主客合一、内外交化的状态下的情性;而伟大的文体,亦正是内外、主客,得到融和、统一的文体。凡提到内在化时,应当同时领取与内在化同时存在的客观化的一面。
还有以事为主之文,其要求题材之内在化以成为真的文体,与上所述者亦无二致。《章表》篇:
是以章式炳贲,志在典谟;使要而非略,明而不浅。表体多包,情伪屡迁。必雅义以扇其风,清文以驰其丽。
按上面所说的,乃适应于客观题材之事所要求的文体。但接着说:
然恳恻者辞为心使,浮侈者情为文使。繁约得正,华实相胜,唇吻不滞,则中律矣。
按文体应适合于题材之要求;然此题材之要求,必须内在化而成为作者情性之要求,亦即真正形成艺术之意欲、冲动,此即所谓“恳恻”。有此恳恻之情性要求贯注于文体之中,则文体中的辞句,皆由此情性之要求所驱遣,此即所谓“辞为心使”。“浮侈”是心未钻入于题材之中,因而题材亦未进入于心之内,只是捕风捉影地去玩弄文辞之谓。此时之文辞,非根于心之要求,而只是以文辞之自身为标准而加以缀辑,故谓为“情为文使”。辞为心使的,即辞出情性;文辞因情性之自律性,自可繁约得正,华实相胜,即成为好的文体。
如前所述,文体之自觉,乃由体貌之体所引起;而体貌之体,又常假借于客观自然之形相以为形相。此在刘彦和,则常称自然为“物”或“物色”。此客观之自然,如何与人之情性发生关连,以形成文章中之体貌,此处将略加申述。
布克哈特(Burckhardt,1818-1897)在其名著《意大利文艺复兴期之文化》中指出自然与作品中的人物有切实的内面关系,乃文艺复兴以后之事。在古代,对人与自然的关系,只有一种漠然的感觉。到了文艺复兴期,则把外面的关系变成内面的关系,于是开始在自然内看人生,在人生中看自然。 但自然与人生究竟如何发生关涉,一直要到李普士(T. Lipps,1851-1914)们的“感情移入说”,而始得到一个解决,即是人把自己的感情,移到自然中去了。不过感情移入说,自然是完全居于被动的地位。而实际上,人与自然的关系,有时景物撩人,自然并非完全是被动的。于是又有人主张“感情移出说”以为之补充。其实,如前所述,内在化与客观化是同时存在的,所以感情的移出移入,自然的拟人化,人的拟自然化,也是同时存在的。西方人与自然的结合比较迟,而且也始终不安定。但中国在《诗经》中的比兴,早将自然与人的感情结合在一起。而先秦的儒道两家,亦早已形成在自然中看人生的态度,把自然加以人格化了。《论语》:“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又:“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这即是在自然中领会到自己的道德生命的境界。及到了庄子,则一切自然,皆具备了人的生命,而这种人的生命,完全是艺术性的形相,而不是道德性的意味。淮南王安对屈原《离骚》的评论有谓:“其志洁,故其称物芳。”所以《离骚》中所引用的许多动植物,都是某种人格的化身,某种人格的形相。前面曾经提到梁沈约《宋书·谢灵运传》论中有“相如工为形似之言”的话,所谓形似,即是对自然的描写,亦即是《诠赋》篇所说的“极声貌以穷文”。这样一来,在文学中,更大大地提高了自然的地位和分量,加强了文学中艺术的形相性,因而也助成了文体的自觉。在这一传统之下,彦和一方面扩大了《诗经》中比兴的意义,以作一般文学中结合自然事物的方法。 同时,早于西方感情移入说成立约一千三百余年以前,而提出了简捷明白的“情以物兴”、“物以情观”的论据。《诠赋》篇:
原夫登高之旨,盖睹物兴情。情以物兴,故义必明雅。物以情观,故词必巧丽。
“情以物兴”,亦即《物色》篇的所谓“物色之动,心亦摇焉”;这是内蕴之感情,因外物而引起,这是由外物之形相以通内心之情,有似于感情移出说。“物以情观”,乃通过自己之感情以观物,物亦蒙上观者之感情,物因而感情化,以进入于作者的情性之中;再由情性中之外物,发而形成作品中之文体。此时文体中的外物,实乃作者情感、情性的客观化、对象化;这即是感情移入说。如前所述,感情之移出移入是同时进行,同时存在的。而且主观的情性,与客观的自然,是不知其然而然地冥合无间的。《神思》篇把这种情形称为“故思理为妙,神与物游”,真是言简而意赅了。由此种感情之互移,而心之与物,常入于微茫而不可分的状态,以形成文章中主客交融,富有无限暗示性的气氛、情调,亦即形成包含着深情远意,尽而不尽的文体;这正是文学中的最高境界。《物色》篇所谓“写气图貌,既随物以宛转;属采附声,亦与心而徘徊”,又说“使味飘飘而轻举,情晔晔而更新”,正系此一意境。
还有以外物象征感情,在实际写作时,是通过怎样的径路?《诔碑》篇:
至于序述哀情,则触类而长。傅毅之诔北海云,“白日幽光,淮雨杳冥”。始序致感,遂为后式。
按触类而长,乃触到与感情相类之物,而将感情借此相类之物加以伸长之意。此处之“白日幽光,淮雨杳冥”,乃与哀相类,即借此白日幽光、淮雨杳冥的形相,以为哀的形相;而内心之哀情,因此而得到伸长。触类而长,实是对比兴的很深彻的说明。所以在《物色》篇也说“及《离骚》代兴,触类而长”。
这里还应顺便一提的,即是,文体中的形相,以思想为主者,正如歧约所说,“可用线状的连锁形表现出来”。 这种文体的缺乏形相的明了性,固不待论。即以感情为主的,其形相亦系由升华的结果而成为间接性的;读者只可得之于想象之中,并不能直接接纳于读者的感官之上。于是一般文体论者,遂以此为文学对其他艺术而言的一大弱点。补足的方法,或以为文学中可包含思想,以加深感情的深度,因而加强文体的深厚意味,为其他艺术所不及。或以为文学中可自由运用更多的感觉而加以混合连结,于是能以其感觉之丰富性补其暧昧性。 这都是很对的。但我在这里想更提出一点补充说明。绘画的形色,音乐的声调,都是以其形色与声调,直接呈现于观赏者的目或耳,此乃直接表现艺术的形相,固可保持其形相的明朗性与完整性。但此形色与声调,一经构成后,其本身即呈显一客观独立存在之美,而可将人之视听,吸引于此独立存在之美的上面。若此形色与声调的里面或后面,实蕴藏有作者的感情,则此独立存在之美,对作者的感情,无形中殆已成为一重障壁;观者听者必须有进一步之沉潜玩味,以突破此一障壁,即突破耳目之感官,然后才能接触到作者的感情,这是很不容易的事。所以这种艺术,常只能作为一客观之美而加以欣赏。当然,音乐与人之感情最易贴切,尤其是声乐,所以,它常被人称为主观的艺术,远较美术富有感动性。但音乐所给于人的感动性是朦胧而漂荡,容易飘来,也容易飘走的。文学中的形相,有如上面所说的白日幽光,不是画出的,而是用语言写出的;所以作者是通过由自己的感情所引起对白日幽光的想象,而将其写成语言,此语言乃是作者通过想象而把自己的感情伸长出来的符号;语言的自身,对具体的形相而言,则系一无所有的。正因其如此,所以读者不能停顿在语言自身上面,而须立即以自己的想象,去接触语言后面由作者的想象所象征的感情,例如接触到由作者所想象的白日幽光所象征的哀情,这便可与作者的感情直接照面,而立刻受到作者感情的感染。而这种感情的感染,常赋与以作者所提供的内容、方向,因而较音乐的感动性更为深刻而持久。所以文学所给与人的感动力,常不是其他艺术所能比拟的。因此,文学作品中形相的间接性,是它的短处,也可以说是它的长处。
日本圆赖三氏在《美的探究》一书中曾谓:“美的观照中极为重要的表象……是意味表象。……意味表象,还是由对象的种类,而其呈现的情形,多有不同。在可视的自然物,或造形艺术的场合,和在文学的场合,意味表象的呈现情形也不同。自然物或美术,因其感性的性质,而有抑制意味表象之发动的倾向。反之,在文学,因想象力关与在里面,意味表象,能丰富而活泼地发动。”(页一四七至一四八)按圆赖三氏在这里所说的虽不是直接指向作品中所含蕴的感情人格,但意味表象,实系通过作者的感情人格而成立的。他在这里虽然对于意味表象,何以因对象而其发动有难易之分,说得不够透彻,但正可和我上面的话互相参证。
再就《文心雕龙》下篇各篇的关连,来看文体各因素与情性的关系。文体论是以《体性》篇为中心而展开的。从《体性》篇而上,推其根源,则有《神思》篇;由《体性》篇而下,落到实际,则有《风骨》篇。《通变》、《定势》两篇,我以为是教人学习文体的纲领,后文另作研究。构成文体重大因素之一为语言,语言的艺术性称之为“采”;文体既出于情性,则构成文体的语言,也不能不出于情性,所以有《情采》篇。《情采》篇主要是在指出“辨丽(采)本乎情性”,而要求“心定而后结音,理正而后摛藻”。《镕裁》、《章句》、《附会》三篇,都是谈文章结构(plot)的各重要因素,以便使作品能达到“首尾圆合”、“表理一体”。这正是文体的要求;文体必待结构而后能完成其统一性、均调性。“圆合”、“一体”,正说明文体的统一性与均调性。《诔碑》篇:“以传为体,以颂为文。”下文又谓:“叙事如传,结言摹诗。”按此可知所谓以传为体者,即是叙事如传;叙事如传而谓之体,则此处之体,正指其结构而言。结构是统一的,故亦谓之体;由此可知结构在文体中所占的重要地位。结构是各因素的融合、统一;各因素出于情性,而结构正是情性中的构造能力的发挥。
构成文体之另一重大因素为声律。歧约说:“被形相化了的文体,已经是含有一种韵律的文体。” 可见声律与文体之不可分。沈约在《宋书·谢灵运传》论中论及发现声律之重要谓:“自灵均以来,多历年代;虽文体稍精,而此秘未睹。”可见沈约以文体须待声律而始入于精密;所以《文心雕龙》便有《声律》篇。而“声合宫商,肇自血气”,正指出声律亦出于情性。《丽辞》篇谓“丽句与深采并流,偶意共逸韵俱发”,所以它是《情采》与《声律》两篇的补充。情感要借外物的状貌以成形,语言要借外物的状貌以成采;这是使文体之所以成为文体的重大的外缘。《物色》、《比兴》、《夸饰》三篇,便是解答此一问题的。《事义》篇为《体性》篇“事义浅深,未闻乖其学”的发挥。《练字》与《指瑕》两篇,乃想矫正当时因太注重辞藻以致用字“率从简易”、“依稀其旨”的流弊,可以说是《章句》篇正反两面的补充。后来韩愈说“为文亦当略识字”,也是针对此种流弊说的。许多人援韩说以作治文学必先治文字声韵之学的根据,这实在是出于附会。《隐秀》篇是说明由“源奥”、“根盛”所形成文体中最精拔和精彩的“隐”与“秀”的两种形相;此篇系从文章的效果来讲,实与《风骨》篇互相发明;骨与秀有关,乃所以引起读者的注意力,风与隐有关,乃所以与人以感动力。此篇虽不完全,但在文体论中仍居于重要的地位。《养气》篇则为《神思》篇“疏瀹五脏,澡雪精神”,及“是以秉心养术,无务苦虑;含章司契,不必劳神也”的发挥和说明。以上各篇,皆系分述构成文体之各因素;而在这些因素的后面,都有情性的活跃。《总术》篇系对以上各篇的总结,所以说:况文体多术,共相弥纶;一物携贰,莫不解体。所以列在一篇,备总情变。譬三十之辐,共成一毂。
辐是比譬下篇所分析的文体的各个因素,而毂则是比譬由各因素所构成的文体。所以作为一个普遍的文体论,可算是很完备,很明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