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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心斋的虚、静、明

现在再顺着庄子的心斋,作若干引申性的陈述。

庄子把心斋以后的心的作用比作镜,有时又以水作喻。他说:

人莫鉴于流水而鉴于止水;惟止,能止众止。……勇士一人,雄入于九军……而况官天地,府万物,直寓六骸,象耳目,一知之所知,而心未尝死者乎。(《德充符》,页一九三)

鉴明则尘垢不止。止则不明也。(同上,页一九七)

至人之用心若镜,不将不迎,应而不藏,故能胜物而不伤。(《应帝王》,页三〇七)

圣人之静也,非曰静也善,故静也。万物无足以挠心者,故静也。水静则明烛须眉,平中准,大匠取法焉。水静犹明,而况精神?圣人之心静乎!天地之鉴也,万物之镜也。夫虚静恬淡,寂寞无为者,万物之本也。……夫明白于天地之德者,此之谓大本大宗,与天和者也。(《天道》,页四五七至四五八)

彻志之勃,解心之谬。……贵富显严名利六者,勃志也。……此四[六]者,不荡胸中则正,正则静,静则明,明则虚,虚则无,无则无为而无不为也。(《庚桑楚》,页八一〇)

从上面的材料看,首先可以发现由欲望与心知得到解放的虚静之心,其效果是“明”。“明”即是“一知之所知”的“知”。《刻意》篇有“静一而不变”(页五四四)的话,一与静连用,一故静,静故一。由此可知“一知”即是“静知”。所谓“静知”,是在没有被任何欲望扰动的精神状态下所发生的孤立性的知觉。此时的知觉是没有其他牵连的,所以是孤立的,所以是“一知”。因为是在静的精神状态下知物,所以知物而不为物所扰动。知物而不为物所扰动的情形,正如镜之照物。“不将不迎”,这恰是说明知觉直观的情景。其所以能“不将不迎”,一是不把物安放在时空的关系中去加以处理,因为若果如此,便是知识追求因果的活动。二是没有自己利害好恶的成见,加在物的身上,因为若果如此,便使心为物所扰动,物亦为成见所歪曲。心既不向知识方面歧出,又无成见的遮蔽,心的虚静的本性便可以呈显出来。虚静的自身,是超时空而一无限隔的存在;故当其与物相接,也是超时空而一无限隔的相接。有迎有将,即有限隔;不将不迎,应而不藏,这是自由的心,与此种自由的天地万物,两无限隔的主客两忘的照面。“胜物而不伤”的“胜”,不是战胜的胜,应当作平声读,乃是对任何物皆能(胜)作不迎不将的自由而平等的观照之意。驰心于知识的人,精心于此一物,即不能精心于彼一物,这即是不胜物。夺情于好恶的人,慝情于此一物,即会抗拒其他之物,这即是不胜物。“应而不藏”,即能无所不藏,即能“官天地,府万物”,此之谓“胜物”。所谓“不伤”,应从两方面说:若万物挠心,这是己伤;屈物以从己的好恶,这是物伤。不迎不将,主客自由而无限隔地相接,此之谓不伤。在这种心的本来面目中呈现出的对象,不期然而然地会成为美的对象;因为由虚静而来的明,正是彻底的美的观照的明。

“圣人之静也,非曰静也善,故静也。万物无足以挠心,故静也……”这是说明,并不是把静作一个理念去加以追求,乃是说在由万物而来的是非、好恶,得到解脱时,便自然而然地,是静的状态。若从涵容方面说,同时亦即是虚的状态。由此可知,从老子“致虚极,守静笃”起,发展到庄子的无己、丧我、心斋、坐忘,是以虚静作把握人生本质的工夫,同时即以此为人生的本质,并且宇宙万物,皆共此一本质,所以可称之为“大本大宗”。故当一个人把握到自己的本质时,同时即把握到了宇宙万物的本质。他此时即与宇宙万物为一体,所以便说:“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齐物论》,页七九)

“水静犹明,而况精神?”“精”指的即是虚静之心,“神”指的即是虚静之心的活动。这两句话是说,虚静之心,自然而然地是明,而这种明,是发自与宇宙万物相通的本质,所以此明即能洞透到宇宙万物之本质;这样,他才说:“圣人之心静乎!天地之鉴也,万物之镜也。”这种明,又谓之“光”。《齐物论》“此之谓明”,“此之谓葆光”,乃同一意义。他说:

宇泰(即心)定(静)者,发乎天光。发乎天光者,人见其人,物见其物。(《庚桑楚》,页七九一)

又说:

水之性,不杂则清……纯粹而不杂,静一而不变,惔(淡)而无为,动而以天行,此养神(心)之道也。……精神四达并流,无所不极,上际于天,下蟠于地;化育万物,不可为象,其名为同帝。(《刻意》,页五四四)

由本质所发之明、光,不仅照遍大千;而明、光即是人与天地万物的共同本质之自身,所以也通乎一切,成就一切。此种明是直透到天地万物的本质,所以说:

视乎冥冥,听乎无声。冥冥之中,独见晓焉。无声之中,独闻和焉。故深之又深,而能物焉;神之又神,而能精焉。(《天地》,页四一一)

把庄子所说的“明”、“光”,落实来说,乃是以虚静为体、为根源的知觉。此知觉因为是以虚静为体,所以这是不同于一般所谓感性,而是根源的知觉,是有洞彻力的知觉。在老子,便谓之“玄览”。“知觉是洞察内部,通向自然之心,扩大自我以解放向无限的。” 这正是从实用与知识解放出来以后的以虚静为体的知觉活动,正是美的观照。从实用与知识解放出来之心,正是虚静之心。西方的美学家,尚未能将虚静之体,作整全的把握,但“静观、深看、直观”,是美的观照的性质,这是一般所能承认的。

虚静中的知觉活动,是感性的,同时也是超感性的。哈特曼(N.Hartmann,1882—1950)在 Aesthetik 中认为艺术作品,是“前景层”及“后景层”的两个紧密关联着的成层构造。前景层是物质的、感性的形态,而后景层则是精神的内容。知觉不仅活动于前景层,而且也活动于后景层。知觉是通过可视的形态,而迫近根本不同的内容的、精神的东西。它有把可视的形态,“同着被知觉的不可视的东西”(Das Mitwahrgenommene Unsichtbare),融和在一起,以明了的具体性,使其漂荡于我们眼前的力量。他特提出“透视”的观念。所谓透视,是知觉把握着对象可以被知觉的东西,更进而指向不能被知觉的东西。前者是可视的、感性的,后者是不可视的、非感性的。把握着这种东西的能力,称为透视(Hindurchsehen, Hindurchblicken, Hindurchschauen)。 所谓透视,应当和前面之所谓“洞见”,有相同的意义。这对于美的发现,是非常重要的。哈特曼此处所说的知觉的透视,或可作庄子之所谓“明”的低层次的解释。

又瑞士诗人阿米尔(H.F.Amiel,1821—1881)在其日记 Journal Intime 的1853年4月28日,记有如下的一段:

现在又一度享受到过去曾经享受过的最不可思议的幻想的时候。例如:早上坐在芬西尼城的废墟之中的时候;在拉菲之上的山中,当正午的太阳下,横在一株树下,忽然一个蝴蝶飞来的时候;又某夜在北海岸边,看到横空的天河之星的时候;似乎再回到了这些壮大而不死的宇宙的梦。在此梦中,人把世界含融在自己的胸中,而觉得满饰星辰的无穷,是属于我的东西。这是神圣的瞬间,是恍惚的时间。思想从此世界飞翔向另一世界……心完全沉浸在静的陶醉之中。

圆赖三对此更加以解释地说,这是“自我感情中出现的一种变化,而成为忘我的状态,成为忘我的恍惚陶醉的境地。心由超越、净化而移向圣的瞬间”。

庄子的所谓明,正由忘我而来;并且在究竟义上,明与忘我,是同时存在的。由忘我而来的圣的瞬间,《庄子》全书以许多话来加以形容,如《齐物论》中所说的“乘云气,骑日月,而游乎四海之外”(页九六);《天下》所说的“独与天地精神往来”,“上与造物者游”(页一〇九七);及《在宥》所说的“尸居而龙见,渊默而雷声,神动而天随”(页三六九),都是的。落实了说,这些只是由美的观照所升华上去的艺术精神的圣的瞬间。透视与圣的瞬间,两者本常是上下漂动、难作一义的界域的。至于由可视的看出不可视的东西,到底是什么,后面再说。

由美的观照的知觉透视,如前所说,是通向自然之心,是直观事物之本质。现象学的课题,也如前所述,“在于探求事物之本质”,“是向事象自身归原的基本要求”。庄子由虚静之心所把握到的,在他也正认为是物之本质,所以他说“通乎物之所造”(《达生》,页六三四),“浮游乎万物之祖”(《山木》,页六六八),“吾游心于物之初”(《田子方》,页七一二)。“物之所造”、“物之祖”、“物之初”,在庄子,是以自己虚静之心所照射出的物的虚静的本性。更落实地说,只是未受人的主观好恶及知识分解所干扰过的万物原有而具体之姿,即庄子所谓物之“自然”。 UnImnUg3ISUg8uuMK4HhqW7yvsvVpuh9wntwBG90M+i1uT/W9nG2maadwkcf9JXY



第九节
心的主客合一

李普斯从心理学的立场说明美的观照体验,而认为“把所与于心的杂多的东西,将其统一于全体之中,这是心的本性”(Lipps: Aesthetik I, S.19),所以心是一,同时也是多。心是多数中的统一,也是统一中的多数性(Ibid.S.32—34)。李普斯是以此来说明美的多样的统一, 柯亨认为美的对象“是由意识的究竟的统一所产生出来的”。 李普斯更把在观技者的内心对演技者的动作所引起内的模仿时,称为“共演”,更以共演来说明他有名的感情移入说。他说:“在内的模仿中,演技台上的演技者和在看台上的自己之间的区别,已经没有了……自己再不体验到对立,而体验到完全的统一。”(Ibid.S.122)而当美的观照时,随自己之感情移向对象,自己与对象,即不复感到有何距离而成为主客合一的状态。 但奥德布李特(Odebrecht,1883—1945)在他著的 Grundlegung einer ästhetischen Werttheorie 中却认为感情移入说,对美的价值体验,不能提供什么决定的东西,而主张应把感情编入到特定的意识层中去,以求得感情的确定性。他更认为李普斯及弗尔克尔特(J.Volkelt,1848—1930)虽各意识到了主体与客体、作用与对象,但有了主体与客体、作用与对象,并非即是美的观照。“美的观照,必须是体验的。必须体验到主体与客体是属于一个,作用与对象是相关者。” 铿(H.Kahn)在其《现象与美》( Erscheinung und Schönheit )中,认为美的自律的形式,是基于世界与自我的互相浸透的此一不可分离的领域。而“美的现象,则是基于主客对立之超克、止扬的东西,而且是客观的东西”。

庄子在心斋的地方所呈现出的“一”,实即艺术精神的主客两忘的境界。庄子称此一境界为“物化”,或“物忘”。这是由丧我、忘我而必然呈现出的境界。《齐物论》“此之谓物化”(页一一二),《在宥》“吐尔聪明,伦与物忘”(页三九〇)。所谓物化,是自己随物而化,如庄周梦为蝴蝶,即“栩栩然蝴蝶也,自喻适志与,不知周也”(《齐物论》,页一一二)。此时之庄周即化为蝴蝶。这是主客合一的极致。因主客合一,不知有我,即不知有物,而遂与物相忘。《庄子》一书,对于自我与世界的关系,皆可用物化、物忘的观念加以贯通。郭象把这种主客合一的关系,常用一“冥”字加以形容。所谓冥,乃相合而无相合之迹的意思。如:

夫神全形具,而体与物冥者,虽涉至变而未始非我。(《齐物论》注,页九六)

无所藏而都任之,则与物无不冥,与化无不一。(《大宗师》注,页二四五)

夫与物冥者,物萦亦萦,而未始不宁也。(同上,页二五五)

与物冥之心,即是作为美的观照之根据的心。与物冥之物,即成为美的对象之物。这是在以虚静为体之心的主体性上,所不期然而然的结果。 UnImnUg3ISUg8uuMK4HhqW7yvsvVpuh9wntwBG90M+i1uT/W9nG2maadwkcf9JXY



第十节
艺术的共感

上面系从以虚静为体,以知觉为用,来说明庄子之所谓“明”、所谓“光”,实系美的观照。但是,假定这中间没有感情与想象的活动,依然不能构成美的观照的充足条件。现对此二者,再作一考察。

“在美的观照的体验中,有喜悦、有感动。这都是属于感情。……美的观照的体验,是作为感情、体验而显现……美的观照的特色,是知觉与感情相协同之事。” 所以柯亨及奥德布李特,都以美学为感情之学。但庄子对于感情,则似乎采取否定的态度。感情表现为好恶哀乐。《齐物论》主要即在破除是非好恶,而对于生死也是“哀乐不能入”(《养生主》,页一二八)、“哀乐不易施乎前”(《人间世》,页一五五)。这正说明庄子所追求的人生,是“游心于淡,合气于漠”(《应帝王》,页二九四)的“恬漠”无为的人生,所以连生死之际,也不能牵动他的感情;妻死,“则方箕踞鼓盆而歌”(《至乐》,页六一四),这是一个极端的例子。他在《德充符》中说:“有人之形,无人之情。有人之形,故群于人。无人之情,故是非不得于身。眇乎小哉,所以属于人也;謷乎大哉,独成其天。”(页二一七)并为此与惠施作过一场辩难。《德充符》:

惠子谓庄子曰:“人故无情乎?”庄子曰:“然。”惠子曰:“人而无情,何以谓之人?”庄子曰:“道与之貌,天与之形,恶得不谓之人?”惠子曰:“既谓之人,恶得无情?”庄子曰:“是非吾所谓情也。吾所谓无情者,言人之不以好恶内伤其身,常因自然而不益生也。”(页二二一)

按《庄子》一书的“情”字,有两种意义。一是由欲望心知而来的是非好恶之情,这即是上面所说的“无人之情”;庄子以此种情足以内伤其身,所以要加以破除;极其至,是“死生无变于己”(《齐物论》,页九六)。另一是与“性”同义,是指由人之所以生的德、人之所以生的性的活动而言。庄子以虚无言德,以虚静言性言心,只是要从欲望心知中超脱出来,而虚无虚静的自身,并不是没有作用。正相反的,从超脱出来之心所直接发出的作用,这是与天地万物相通的作用。庄子的忘知去欲,正因为知与欲是此一作用的障蔽。他所追求的精神自由,实际乃是由性、由心所流出的作用的全般呈现。此作用的一面是“光”,是“明”,另一面又实含有不仁的“大仁”, 及“自适其适”的“天乐”、“至乐”在里面。 这种是光、是明、是大仁、是至乐的作用,是超越于人的,但依然是属于人的。庄子把这种作用,称之为“精神”,中国文化中的“精神”一辞由此出。他亦依当时“情”与“性”在本质上没有分别的情况而称之为“情”。《天地》篇:

上神乘光,与形灭亡,此谓照旷。致命尽情,天地乐而万事销亡,万物复情,此之谓混冥。(页四四三)

上面这段话中的“情”字,即指由德由性所直接发生的作用而言。由此可知庄子之所谓无情,乃是去掉束缚于个人生理欲望之内的感情,以超越上去,显现出与天地万物相通的“大情”;此实即艺术精神中的“共感”。庄子下面的话,正说明这种共感:

其(按指真人而言)心志(志乃纯一不杂之意),其容寂(按无心知欲望之扰动,故寂),其颡頯(郭《注》:大朴之貌)。凄然似秋,暖然似春。喜怒通四时。与物有宜,而莫知其极。(《大宗师》,页二三〇至二三一)

使日夜无郤(按精神与天地相流通,故无郤),而与物为春。(《德充符》,页二一二)

“与物有宜”、“与物为春”,正说的是发自整个人格的大仁,亦即是能充其量的共感。李普斯们所提出的感情移入说的共感,乃当美的观照时所呈现的片时的共感。李普斯在美的观照的体验中所说的共感,毕竟不是植根于观照者的整个人格之上。所以奥德布李特在 Grundlegung einer ästhetischen Werttheorie 中,要求把感情编入于特定的意识层,以求得感情的确实性(S.13)。同时,在美的领域中,感情有其价值;而作为感情价值的,乃是期待意识编入的全体性。这虽然较感情移入说前进了一步,但仍不若庄子的共感,乃从整个人格所发出的共感;其中实有仁心的活动,所以感到“与物有宜”、“与物为春”。这是最高的艺术精神,与最高的道德精神,自然地互相涵摄。有人主张庄子受了孔子的影响,乃至主张庄子是出于孔门中的颜子的一系,所以书中再三再四地特别提到颜子。我想,在道德与艺术的忘我中,在道德与艺术的共感中,庄子之对孔、颜,或感到较之对老子更为亲切。所不同的是,庄子所走的通路,是老子无知无欲,与绝学无忧的通路,而不是走的孔、颜的克己复礼、博文约礼的通路。所以当他在生活中落实下来时,便感到道德人生,对于艺术人生,是一种累赘,而有时也要加以摆脱。

康德以美的判断为普遍妥当的判断,而作为判断根据的是共感(Gemeinsinn)。康德把“各人的感情,与一切人的特殊感情相融和的客观的必然性”,作为是当然(Sollen),而加以揭出。柯亨则以共感为个人感情融合于人类感情的美的感情的必然性。他认为:“在感情的全体性中,看出美的感情的特性。感情的课题也与此相关联。”他以为使自然与道德宥和、融合于感情的世界,宥和、融合于感情的全体性之中,正是感情的课题。 而派克(De Witt H.Parker)在其 The Principles of Aesthetics 中认为科学的真理,是忠实地记述外在经验对象,艺术的真理,是把共感的映像——体验之自身,作明了的组织。

上面康德、柯亨与派克以“共感”为美的感情的特性,大概可以得到美学上一般的承认。庄子的共感,是发自虚静之心,一超直入,恐怕更能得共感之真,保持共感的纯粹性。 UnImnUg3ISUg8uuMK4HhqW7yvsvVpuh9wntwBG90M+i1uT/W9nG2maadwkcf9J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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