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便要谈到中朝,或称内朝的问题。按《礼记·玉藻》:“朝服以日视朝于内朝。”注:“天子诸侯皆三朝。”然三朝之说,率多牵附。惟《国语·鲁语下》公父文伯之母的一段话,说得比较明白。原文是:“天子及诸侯,合民事于外朝,合神事于内朝。自卿以下,合官职于外朝,合家事于内朝。”内外朝之分,或古已有之,而为秦汉所因袭。然听政必于外朝,外朝即一般之所谓朝廷。而内朝乃燕私之地,故其称不显。但汉代之所谓中朝或内朝,有下述几个特点,第一,汉代中朝之所以为中朝,并非指的是管宫廷以内的事,也非指的仅是参加议论的事,更不同于“燕朝”。而指的是政治决策与执行的事。第二,中朝是由中臣,或称内臣、近臣所构成的。 但并非有中臣、内臣即有此种中朝、内朝。甚至“中朝臣”、“内朝臣”,有时亦仅为习惯性,或带政治运用性之称呼,并非即因此而可断定有实际中朝之存在。第三,皇帝自己处理政治,不能说这是中朝。第四,西汉的尚书决不是中臣、内臣(见后),所以尚书的活动不是代表中朝的活动。第五,凡宰相能实行其职权时,固然无所谓中朝;若内臣而可完全置宰相于不顾,径行以皇帝之名专政时,亦无所谓中朝。故东汉多为内臣专政之局,但东汉无中朝之称。所以总结上面的观点,汉代所谓中朝之出现,乃出于霍光为了把持权势所特别制造出来的;霍光以后,只是因皇帝或有势力的中臣,一时运用的便利,或者小人借辞挑拨,临时摆出来以抑压宰相的权位,并没有一种固定的组织与经常的政治活动。而站在官制的立场,宰相在理论上可以,并且也应当统辖中臣、内臣的。今人劳榦在《论汉代的内朝与外朝》一文 中,已犯有重大的错误。而在《汉代的政制》 一文中,把“内朝”一章,放在宰相一章的前面,这便把汉代经常的官制,更完全弄乱了。其错误的根本原因,在于把西汉的尚书列在内臣、中臣里面去,误把尚书在政治上的经常工作,当作内朝在政治上的经常工作。下面将逐步加以论究。
《汉书》卷六十八《霍光传》载霍光将废昌邑王贺时,“王入朝太后还,乘辇欲归温室……王入,门闭,昌邑群臣不得入……令故昭帝侍中中臣侍守王”。《补注》“钱大昕曰:侍中为中朝官,故称中臣。朱一新曰:臣当作常。先谦曰:云守王,不须言侍字。中臣二字,史亦罕见。据《百官表》,侍中、中常侍皆加官得入禁中,则朱说是也。”按此时皇太后尚未正式宣布废立,昌邑王还是皇帝,则王先谦谓“守王不须言侍”是错误的。《汉旧仪》卷上:“中官私官尚食,用白银扣器。”又:“中官小儿官及门户四尚、中黄门,持兵三百人侍宿。”又:“中臣在省中皆白请。其宦者不白请。尚书郎宿留台,中官给青缣白绫被……”《汉官仪》卷上:“侍中……舆(当作与)中官俱止禁中。”则“中臣”、“中官”乃当时常辞,不得谓为“史亦罕见”。所以朱一新的说法,并不可信。在关涉到政治时,始称“中朝臣”。可以说“中臣”是常称,他们是在内廷日常生活上当差,及当皇帝侍从的大小臣工。“中朝臣”是特称,指的是在内廷处理政治的一般人。而钱大昕及有不少的人,一见到“中臣”、“中官”,立即认定是中朝臣、中朝官,这也是容易引起混乱的。所谓中臣中官,最低限度,随专制政治之成立,即已存在;而加官中的中臣中官的本官,钱大昕亦认为其中有的汉初已有; 中朝、外朝之分,钱大昕亦认为汉初所未有(见后)。东汉之有中臣中官如故,而东汉则很少见有中朝内朝之名。则后世注史家必将中臣、内臣,与中朝、内朝连在一起,于是以为凡是中臣内臣,即与闻政事,我觉得是应当澄清的。
《汉书》卷七十七《刘辅传》,成帝欲立赵婕妤为后,刘辅上书极谏。“书奏,上使侍御史收缚辅,系掖庭秘狱,群臣莫知其故。于是中朝左将军辛庆忌、右将军廉褒、光禄勋师丹、大中大夫谷永,俱上书。……”注:
孟康曰:“中朝,内朝也。大司马、左右前后将军、侍中、常侍、散骑、诸吏,为中朝。丞相以下至六百石为外朝也。”《补注》:刘奉世曰,“案文,则丹、永皆中朝臣也,盖时为给事中、侍中、诸吏之类。”钱大昕曰:“《汉书》称中朝官或称中朝者,其文非一,唯孟康此注,最为分明。”《萧望之传》,诏遣中朝大司马车骑将军韩增、诸吏富平侯张延寿、光禄勋杨恽、太仆戴长乐问望之计策。《王嘉传》,事下将军中朝者光禄大夫孔光、左将军公孙禄、右将军王安、光禄勋马宫、光禄大夫龚胜(《龚胜传》又有司隶鲍宣)。光禄大夫非内朝官,而孔光、龚胜得与议者,加给事中故也。此传太中大夫谷永,亦以给事中故得与朝者之列,则给事中亦中朝官,孟康所举,不无遗漏矣。光禄勋掌宫殿掖门户,在九卿中最为亲近。昭、宣以后,张安世、萧望之、冯奉世、辛庆忌皆以列侯将军兼领光禄勋。而杨恽为光禄勋,亦加诸吏,故其与孙会宗书,自称与闻政事也。然中外朝之分,汉初盖未之有。武帝始以严助、主父偃辇入直承明,与参谋议,而其秩尚卑。卫青、霍去病虽贵幸,亦未干丞相御史职事。至昭、宣之世,大将军权兼中外,又置前后左右将军,在内朝预闻政事,而由庶僚加侍中给事者,皆自托为腹心之臣矣。此西京朝局之变,史家未明言之,读者可推验而得也。
按钱氏上面的一段话,是认为中朝臣与闻政事,实始于昭、宣之世。但劳榦在《论汉代的内朝与外朝》一文中说:
中朝的起源,是见于《汉书·严助传》说:“擢助为中大夫……上令助等与大臣辩论,中外相应以义理之文,大臣数诎。”师古注曰:“中谓天子之宾客,若严助之辈是也。外谓公卿大夫也。”……这便是汉代内朝与外朝的起源。《汉书·司马迁传·报任安书》:“向者仆亦尝厕下大夫之列,陪外廷末议。”所谓外廷,也就是外朝。可见武帝时候不惟有此事实,而且有此称谓了。
据我的看法,武帝使他的左右诘难公卿,乃以内臣干预外廷政治之萌芽,但不能称为中朝的起源。因为这种诘难,并非把公卿召集到中朝来诘难,而系到外廷去诘难。更重要的是:他们止于诘难,使公卿能符合武帝的意旨;但处理之权,仍是在公卿手上,而不在这班中臣、内臣手上。所以说“中外相应以义理之文”,并未直接干涉到行政权。因而此处的中外,乃中臣、外臣之意。若如劳氏之说,当时内朝已经存在,并有此称谓,则司马迁以宦人为中书令,应当是“陪内廷末议”,为什么他仍然是“陪外廷末议”呢?他之所谓外廷,乃与宫禁相对而言。不应由此望文生义。
中朝之起,乃起于武帝临死前的遗诏辅政。《汉书》卷六十八《霍光传》:
是时上(武帝)年老,宠姬钩弋赵婕妤有男,上心欲以为嗣,命大臣辅之。察群臣唯光(霍光)任大重,可属社稷。上乃使黄门画者画周公负成王朝诸侯以赐光。后元二年春,上游五柞宫,病笃……以光为大司马大将军,日磾为车骑将军,及太仆上官桀为左将军,搜粟都尉桑弘羊为御史大夫,皆拜卧内床下,受遗诏辅少主。明日武帝崩,太子袭尊号,是为孝昭皇帝。帝年八岁,政事壹决于光。
在武帝所设立的将军,皆直属于他自己,而脱离了宰相的系统,故此后即谓之中臣或内臣。此时田千秋为宰相。受武帝遗诏的人,据《霍光传》,在宰相系统中的仅有御史大夫。这便把宰相放置在政治核心之外,自然由霍光以大司马大将军专政(《田千秋传》中列有田千秋名,但次序在御史大夫桑弘羊之下,此殆后来因顾虑体制所补记,非当时之实)。但和后来不同的是,后来若由大将军这一职位的人专政,他的地位便会摆在宰相或三公的上面,有如东汉的大将军窦宪、梁商、梁冀等皆是。这样便由内治外,没有内外的对立,所以也不出现中朝外朝的问题。但霍光虽然专政,法理上的地位依然是在丞相之下,于是形成名与实的对立,也即形成中外朝的对立,而中朝外朝之分,在对立中特显。霍光以后,无不如此。 故中朝实由霍光而始出现;在霍光以后,才时时发生作用。
按《霍光传》赞,谓“光不学无术”,而实则他为了巩固自己的权力,乃是一个不学而有术的人。他的成功,乃在于“承孝武奢侈余敝,师旅之后,海内虚耗,户口减半;光知时务之要,轻繇薄赋,与民休息”。他之所以被汉人歌颂,因为援立宣帝于士庶之中,宣帝又是一个比较贤明的皇帝。但他对于自己权力的安排,却用尽了各种手段。昌邑之废,主要原因是因为昌邑即位后没有表示对他的信任,而只信任昌邑的旧人。二十七日而被举发昌邑的过失凡“千一百二十七事”,善读史者不难看出绝对多数是出于诬妄。武帝留下的丞相车千秋,其地位本出自偶然,当然完全成为霍光的傀儡。《汉书》卷六十六《车千秋传》:“昭帝初即位,未任听政,政事一决大将军光。千秋居丞相位,谨厚有重德。每公卿朝会,光谓千秋曰,始与君侯俱受先帝遗诏, 今光治内,君侯治外,宜有以教督,使光无负天下。千秋曰,唯将军留意,即天下幸甚。终不肯有所言。”这里所说的“治内”、“治外”,才真正指的是内廷(朝)、外廷(朝)。所谓治内,是治理政事于内朝。霍光本是由内朝总摄朝政,但在名分上,仍不能不承认丞相为“百僚首”的传统地位,所以勉强作此划分,以敷衍丞相的面子。实则从正常的官制上说,只有所谓“朝廷”的一个系统,有什么内朝外朝可言呢?并且等到丞相真正要以外朝相抗时,霍光便顾不得这种假面子了。《汉书》卷六十《杜周传》载千秋想为侯史吴之狱讲话,“恐光不听,千秋即召中二千石、博士,会公车门议问吴法……明日,千秋封上众议。光于是以千秋擅召中二千石以下,外内异言,遂下廷尉平、少府仁狱,朝廷皆恐丞相坐之。延年(杜延年)乃奏记光争……而不以及丞相。”车千秋以丞相召集会议,这是政治运行上的常轨,但几以此丧命。故中朝之出现,一方面固说明仍为丞相留有余地,实则是对正常官制职权的一种篡夺。不过因为丞相传统的地位还存,所以当蔡义为相,“议者或言光置宰相不选贤,苟用可颛制者。光闻之,谓侍中左右及官属曰……此语不可使天下闻也。”这说明他还存有若干顾虑。宰相所代表的是整个的“朝廷”。霍光因掩饰其篡夺,乃强为中朝外朝之分。现在把霍光死后所出现的若干有关中朝的材料,简录在下面:
宣帝时:
《汉书》卷六十六《杨恽传》:“又中书谒者令宣,持单于使者语,视诸将军、中朝二千石。”
成帝时:
《汉书》卷八十二《王商传》:“太中大夫蜀郡张匡,其人巧佞,上书愿将近臣陈日蚀咎,下朝者(孟康曰:中朝臣也)左将军丹等问匡。对曰,窃见丞相商,作威作福,从外制中,取必于上。”
《汉书》卷八十四《翟方进传》:“司隶校尉涓勋奏言,春秋之义,王人微者,序乎诸侯之上,尊王命也。臣幸得奉使以督察公卿以下为职。今丞相宣(薛宣)请遣掾史,以宰士(宰相之士)督察天子奉使命大夫,甚悖逆顺之理……愿下中朝特进列侯将军以下,正国法度。议者以为丞相掾不宜移书督趣司隶。”
哀帝时:
《汉书》卷七十二《两龚传》:“后岁余,丞相王嘉上书荐故廷尉梁相等。尚书劾奏嘉言事恣意迷国,罔上不道,下将军中朝者议。”
又卷八十六《王嘉传》:“后二十余日,嘉封还益董贤户事,上乃发怒,召嘉诣尚书责问……嘉免官谢罪,事下将军中朝者。”
把上面的材料加以检讨,宣帝时的一条,不关政治。成帝时张匡的一条,是张匡想用“从外制中”这种话,即是说丞相王商,想由丞相的外朝地位控制中朝,并捏造王商一些阴私和危言耸听的事情以构陷王商。“上素重商,知匡言多险,制曰弗治。”因王凤与王商争权而力争,才免其爵位。在此一故事中,只能看出“中朝”成为构陷丞相的借口,并看不出中朝是一个有组织性的政治活动的官制系统。而王商的免除爵位,也根本与“从外制中”这一点无关。
成帝时的第二个故事,涓勋把丞相和皇帝的关系,比之于周代封建的诸侯与王室的关系,而自比于王人,这可以说是荒谬。他之“愿下中朝……”,这也是挟中朝之名以为在政治上构陷丞相的借口。在此一故事中,也看不出中朝是一个有组织性的政治活动的官制系统。并且此一故事继续发展下去,便是翟方进以丞相司直的身份,奏免了这位以“王人”自居的涓勋的司隶校尉职位。这证明只要丞相这一系统能振作起来,而不受皇帝的打击,依然可以发挥朝廷官制上的正常作用。
哀帝时的两个故事,实际是一个故事分写在两处,起源于哀帝对于丞相王嘉封还了益封他的嬖臣董贤的户邑,惹起了他的脾气,但不好直接开口,所以便授意给在他左右的“中朝者”加以陷害。陷害的目的虽然达到了,但由此一陷害,也可以证明这些“中朝者”只能由皇帝授意作一番议论,而不是一个经常执行政务的一群人或机构。
中朝臣只是聚在皇帝左右临时听用的一群人,他们可以和皇帝直接发生关系。它在政治的运行上发生经常作用,乃来自霍光打出“中朝”的招牌以篡夺宰相的权力。“中朝”并不是官制中有组织的政治运行机构,所以自霍光后,在政治经常地运行上,断无所谓中朝制度。元帝时,先后由中书令弘恭、石显窃政,中书令当然是中朝臣。但不可因此便谓元帝时代所行的是中朝政治,因为弘恭、石显也和东汉的十常侍一样,乃是凭借皇帝的名义以发挥他们的权力,并非像霍光一样,凭借中朝的名义以发挥权力。他们所凭借的皇帝,是朝廷的总发动机。因为中朝本不是经常政治运行的机构,在经常政治运行之内的官制,必然是以宰相为首;所以,宰相所代表的乃是整个的朝廷而不是什么外朝。如后所述,东汉的相权削弱殆尽,宦官气焰特别高张。但只要有一人守正,宰相在制度上的权力,即可使平日假中臣、内臣、近臣以自重的,也不能不加以承认。《后汉书》卷五十四《杨震列传》:
秉(杨震之中子)因奏览(中常侍侯览)及中常侍具瑗(皆宦官)曰:臣按国旧典,宦竖之官,本在给使省闼,司昏守夜。而今猥受过宠,执政操权……居法王公,富拟国家……臣愚以为不宜复见亲近……书奏,尚书召对秉掾属曰:公府外职,而奏劾近官,经典汉制,有故事乎?秉使对曰:春秋赵鞅,以晋阳之甲,逐君侧之恶……邓通懈慢,申屠嘉召通诘责,文帝从而请之。汉世故事,三公之职,无所不统。尚书不能诘,帝不得已,竟免览官而削瑗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