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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东汉专制政治的继续压迫

光武(刘秀)是一个精明而阴狠的人物。他在打天下的过程中,惩刘邦大封异姓所引起的问题,一开始便把地方政权的基础,安放在太守与令长身上。对功臣,大量封侯;先是虚封,以后再斟酌情形实封。即使实封,实际上侯者的地位,并不及太守。封侯而可为太守的,仅出于暂时的权宜,决不使他的功臣与地方政权发生关系。对皇子封王,给以非常优厚的俸给。至明帝减为二千万, 生活上仍不可不谓为养尊处优。但不仅不关与实际政治,且在实际政治中也毫无地位。《后汉书》卷十四《宗室四王三侯列传》载光武建武二年(二十六年)封其兄伯升之长子章为太原王,兴为鲁王。“章少孤,光武感伯升功业不就,抚育恩爱甚笃。以其少贵,欲令亲吏事,故使试守平阴令。”此足可反映出当时所封之王,全系虚衔,地位上与西汉末期的王亦大异其趣。

西汉末期,“宾客”的这一社会特别阶层,遍及于全社会,及王莽之乱,地方豪杰,多凭宾客以起事,这将另作研究。此处所应指出者,养宾客既为东汉初期的社会风气,则当时生活富厚的诸王,既与现实政治全不相干,则在人情上追随时代风气而养些宾客,以破除生活上的寂寞,这应当没有什么关系。《后汉书》卷四十二《光武十王列传》:“时禁网尚疏,诸王皆在京师,竞修名誉,争礼四方宾客。”正是这种情形。但马援便最先看出了这里面的危机。《后汉书》卷二十四《马援列传》:

援谓司马吕种曰,建武之元,名为天下重开。自今以往,海内日当安耳。但忧国家诸子并壮,而旧防未立。若多通宾客,则大狱起矣。卿曹戒慎之。及郭后薨,有上书者,以为肃等受诛之家,客因事生乱,虑致贯高、任章之变。帝(光武)怒,乃下郡县收捕诸王宾客,更相牵引,死者以千数。吕种亦与其祸。临命叹曰:“马将军诚神人也。”

马援的所谓“旧防未立”的旧防,卒于建武二十四年“诏有司申明旧制阿附蕃王法”,而把它恢复起来了,且实行得更为严酷。

按《后汉书》卷一下《光武帝纪》,建武二十八年,“夏六月丁卯,沛太后郭氏薨,因诏郡县捕王侯宾客,坐死者数千人。”《集解》:“案广陵思王传,与东海王疆书曰,太后尸柩在堂,洛阳吏以次捕斩宾客,至有一家三尸伏堂者,痛甚矣。”这些死得不明不白的宾客,真可谓千古奇冤。

因对诸王的猜嫌心理,东汉把王侯与“妖恶”作一样的看待。《汉宫仪》记有推荐博士的举状,其中有一项是“世六属,不与妖恶交通,王侯赏赐”。家族一得了王侯的赏赐,便失掉博士候补的资格;因为“受王侯赏赐”,是和“与妖恶交通”同科的。这真是太严重了。

在上述的猜妨心理中,便出现了楚王英的大冤狱。《后汉书》卷四十二《光武十王列传》:

楚王英以建武十五年封为楚公,十七年进爵为王。……自显宗(明帝)为太子时,英常独归附太子,太子特亲爱之。及即位,数受赏赐……英少时好游侠,交通宾客;晚节更喜黄老学,为浮屠斋戒祭祀。八年(永平八年,六十五年),诏令天下死罪皆入缣赎。英遣郎中令奉黄缣白纨三十匹,诣国相曰,托在蕃辅,过恶累积;欢喜大恩,奉送缣帛,以赎愆罪。国相以闻。诏报曰,楚王诵黄老之微言,尚浮屠之仁祠;洁斋三月,与神为誓。何嫌何疑,当有悔吝?其还赎以助伊蒲塞桑门之盛馈……英后遂大交通方士,作金龟玉鹤,刻文字以为符瑞。十三年,男子燕广告英与渔阳王平、颜忠等,造作图书,有逆谋,事下案验。有司奏英招集奸猾,造作图谶,擅相官秩,置诸侯王公将军二千石,大逆不道,请诛之。帝以亲亲不忍,乃废英徙丹阳泾县。……明年,英至丹阳自杀。

楚王英向其相赎罪,可知相即是平时监督他的特务。说他所招集的“奸猾”,乃当时佛道混合的“信徒”;造作图书,乃其宗教中的仪式。擅相官秩,英无一兵一卒,岂非儿戏?此皆诬妄之辞。但楚王英自杀后,竟兴起残酷的大狱。同传:“楚狱遂至累年,其辞语相连,自京师亲戚诸侯、州郡豪杰,及考案吏阿附相陷,坐死徙者以千数。”《后汉书》卷四十五《袁张韩周列传》:“永平十三年(七十年)楚王英谋为逆,事下郡覆考。明年,三府举安(袁安)能理剧,拜楚郡太守。是时英辞所连及系者数千人,显宗(明帝)怒甚,吏案之急,迫痛自诬,死者甚众。安到郡,不入府,先往案狱,理其无明验者,条上出之。府丞掾史皆叩头争,以为阿附反虏,法与同罪,不可。安曰:如有不合,太守自当坐之,不以相及也。遂分别具奏。帝感悟,即报许,得出者四百余家。”但明帝及当时的人臣,并不是不知道这是冤狱。明帝宁愿把社会稍有活力的人,如前所谓“州郡豪杰”,借机锄杀尽净,而人臣莫敢争。《后汉书》卷二十九《申屠刚鲍永郅恽列传》:“建初元年(七十六年),大旱谷贵,肃宗(章帝)召昱(鲍昱)问……对曰……臣前在汝南,典理楚事(楚狱之事),系者千余人,恐未能尽当其罪。先帝(明帝)诏言,大狱一起,冤者过半。又诸徙者骨肉离分,孤魂不祀。一人呼嗟,王政为亏。宜一切还诸徙家属,蠲除禁锢,兴灭继绝,死生获所;如此,和气可致。帝纳其言。”章帝在两汉诸帝中,是天资最为敦厚的人,楚狱经过六年,至此乃得稍告一段落。大狱的进行,完全是用酷刑逼供的方法。《后汉书》卷八十一《独行列传》:“是时楚王英谋反,阴疏(通)天下善士。及楚事觉,显宗(明帝)得其录,有尹兴(时为会稽太守)名,乃征兴诣廷尉狱。续(陆续)与主簿梁宏、功曹史驷勋,及掾史五百余人,诣洛阳诏狱就考。诸吏不堪痛楚,死者大半。唯续、宏、勋掠考五毒,肌肉消烂,终无异辞。”即此可以推见一般。

但与楚王英为同父异母兄弟的济南安王康,被人告上与楚王英相同的罪名,却得到完全不同的结果。《后汉书》卷四十二《光武十王列传》:

济南安王康……在国不循法度,交通宾客。其后,人上书告康招来州郡奸猾渔阳颜忠、刘子产等;又多遗其缯帛,案图书,谋议不轨。事下考,有司奏举之。显宗以亲亲故,不忍穷竟其事。

济南安王康犯上了同一的罪名,而仍得以保全,以情理推之,殆其人较楚王英为凡庸,不足以引起明帝的猜忌。并且康后来“多殖财货,大修宫室,奴婢至千四百人,厩马千二百匹,私田八百顷,奢侈恣欲,游观无节”。他的国傅何敞上疏力谏,要他“修恭俭,遵古制……以礼起居”,康置之不理。结果他是“立五十九年薨”。他的荒淫腐化,正是他能“立五十九年薨”的重要条件。

通过专制政治中的封建情形的分析,应当可以了解专制政治的基本性格,及在这种性格下所形成的专制主的心理状态,是决不能容许社会上存在有使他感到压力的任何力量;哪怕这种压力,绝对多数只是专制主的心理上的存在,而不是事实上的存在,也必加以残酷的摧毁。对于与他们血肉相连,并由他们自身的需要所建立起来的“诸侯王”及“诸王”,也毫不例外,更何有于一般社会势力。专制政治既决不允许出现一种与它两不相容的进步力量,而历史上,又不可能有能与专制政治并行不悖的进步力量,于是中国历史中的学术文化,只有长期在此一死巷中纠缠挣扎,很难打开一条顺应学术文化的自律性所要求的康庄坦途,因而一直走的是崎岖曲折而又艰险的小径。中国历史中的知识分子,常常是在生死之间的选择中来考验自己的良心,进行自己的学术活动。所以两千多年来中国的学术情况,除了极少数的特出人物以外,思想的夹杂性,言行的游离性,成为一个最大的特色。逻辑的不能发达,此亦为重要原因之一。 而知识分子自身,由先秦两汉的任气敢死,因在长期专制折磨之下,逐渐变为软懦卑怯。一直到现代,即使是在外国学科学而能有所成就的人,一在国内住下以后,绝对多数的,也会变成在行为上是反科学的乡愿人物。不能了解此种历史背景,便很难了解中国文化学术及担当文化学术的知识分子,何以出现这种独特的形态。 ohXiDbNpKfWrqiPqMneOADUnyGOGjpxr6xHt83VNiFmfnoxiXw722IYLaaR/Ryr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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