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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开放的过渡时代

封建政治社会的崩溃,在春秋末期,已经一落到底了。若以历史上之所谓战国时代开始于《史记·六国年表》之周元王元年(前四七五年),则下距秦政二十六年(前二二一年)之统一天下,正式成立专制政体,中间相隔二百五十四年。若以《资治通鉴》始于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前四〇三年),初命晋大夫魏斯、赵籍、韩虔为诸侯,即定此为战国时代的开始,则下距秦政二十六年,中间相隔凡一百七十二年。这是由封建过渡到专制的过渡时代。过渡时代的特性,我想假借《孟子》上梁襄王问孟子“天下乌乎定”(《梁惠王上》)的话来加以界定,即是这一切是变动激烈而“未定”的时代。正因为是未定的时代,封建的束缚已经解除,大一统的专制的压制尚未开始;七雄相互间的竞争激烈,人类各种智能的活动,皆可得到尝试与鼓励。所以这又是一个大自由、大开放,民族的生命力得到空前发展的时代。所以我称之为开放的过渡时代。在此开放而未定的时代中,由封建而来的静态的社会,及在静态社会中所需要的观念,皆在激流中消失或转变,而出现空前盛况的新的观念与新的局面。但在此演变中,活跃在社会上的各种力量,皆不足以与集中的政治力量相抵抗,于是诸子百家及商业者与农民的命运,最后还是由现实政治的力量所决定,而使其在历史上,仅成为过渡的角色。

(一)国家性格的改变

首先我们应了解,进入到战国,不仅因长期兼并的关系,由周初封建而来的国家,所余无几,且终于形成七雄并立的局面。更应注意到此时形成国家骨干的,已和原有的封建国家大不相同。形成封建国家的是由宗法而来的世袭贵族。此一政治特性,一因采邑制度而形成贵族的割据,以致国家的权力分散。另一因贵族必然会一步一步地走向堕落,以致政治毫无效率可言。进入战国时代,各国政治,都摆脱了旧时封建贵族的羁绊,权力都向国王、国君集中。为了应付剧变的情势,以追求富强为目的,政治上的效率也便随之提高了。周威烈王二十三年(西纪前四〇三年)命魏斯、赵籍、韩虔为诸侯。周安王十六年(西纪前三八五年)命齐田和为诸侯。所以韩、赵、魏、齐,是以“新国家”的姿态进入战国的。秦之立国,贵族的影响,本来较弱,且可能未曾受到周室封建礼制的重大影响。根据近年来考古上的发现,自西周之末,到战国之初,墓葬的有椁无椁,葬器中礼器的等差,都与礼书上所说的,随死者身份不同,而葬礼有差异的情形,两相吻合。进入到战国后,这种由身份而来的差异,开始混淆,并渐以日用器具代替礼器。这说明了财富观念,已渐代替了身份观念。但被发掘的秦墓中,则一般都不用木椁;且无礼器作随葬品;这正证明秦国贵族势力,或者因受西戎之俗的影响,不曾完全接受周室宗法封建的身份制度;或者虽接受了,而没有得到普遍的发展。 再加以周显王八年,秦孝公用商鞅,至显王十年(西纪前三五八年)实行变法,秦更远离贵族政治的影响,而向权力集中、效率第一的方向猛进,奠定了统一天下的基础。楚虽贵族政治的基础相承未变;但在实际政治的运行上,对贵族的程事责功,与各国任用客卿的情形亦无异致。“楚之令尹,俱以亲公子为之。一有过,则必诛不赦。所以权不下替,而国本盛强。”顾栋高特举此以为春秋楚国与其他各国在政权运用上的大分别。 燕僻处北陲,春秋时代及战国之初,很少参与中原的活动。可以说是长期处于闭关状态。自燕昭王卑躬厚币以招贤,而其立国的情形稍变。然在七国中“最为弱小,几灭者数”。 总之,由封建国家的崩溃,贵族政治的变质,战国时代国家的权力,较之春秋时代远为集中。国家的性格,因而为之一变。

在春秋中期以前,贵族有固定采邑,报功报庸,率以土田行之。及春秋末期,始渐出现贵族用粟供给家臣,作为俸给的情形;及进到战国,除极少数之特殊贵族与封爵者外,赠遗间便多以金为币;而国君对臣属之给与,皆采以粟为禄之制度。《墨子·贵义》篇称他仕其弟子于魏,魏许之千盆而与之五百盆。《韩非子·定法》篇:“商君之法曰,斩一首者爵一级,欲为官者为五十石之官。斩二首者爵二级,欲为官者为百石之官。”又《外储说下》记燕王哙收吏玺,令自三百石以上皆效予之。此一俸给制度之出现,在政治上说明两种意义:一为土田向国君手上的集中;二为“粟禄”制度之运用,较土田制度之运用远为自由,使人君有经常进用游士之机会,以适应政治上之需要。这样便由权力之集中,新进人才之选用,而国家的政治效率,必较春秋时代大为提高。并且自魏国李悝尽地力起,各国几皆有适应于此一变化的政治改革,而以秦国商鞅最为彻底;这便决定了七雄的最后结局。此一国家性格的改变,实为专制制度之成立,准备好了先行的条件。

(二)工商业的发展

春秋时代,住在“国中”的工商业者,进入到战国,得到更大的发展。

近年来出土的战国中、晚期的铁农器,计有辽宁、河北、山东、山西、河南、陕西、湖南、四川等八省的二十多个地方以上。由各处出土的数量,可知铁农具已在生产中居于主导的地位。 从技术方面说,据判断,出土的春秋、战国之际的小型农器,还是用的“固体还原法”;但在石家庄赵国遗址出土的两件铁斧,及在兴隆古洞沟燕国遗址出土的一个铁范,经金相学和化学的考查,都是用“高温液体还原法”所制造的。由“固体还原法”到使用“高温液体还原法”的铸铁,这是冶铁技术上的一次革命。铸造铁器,一般使用“陶范”,但燕国遗址却发现了一批铁范,在形式上出现了复合范和双型范。范的外型设计了保证铸造时各部分的温度均匀。同时还采用了防止铸件变形的加强结构和金属型蕊,这是在现代也不太容易处理的工作。在石家庄赵国遗址出土的两件铁斧,经过考查,它的中心部分是铸铁的白口组织;但边缘层都经过柔和处理,可以克服一般铸铁的脆裂性。而在镀铁技术方面,西安半坡九十八号秦墓出土的一件铁凿,经考查,是经过多次加热锻打,由表层至内部,逐渐改变其含碳量而制成的。 从上述冶铁技术的进步及使用的普遍情形来看,铁的使用经验,必业已经过了长期的积累和发展。所以我国对铁器的使用,不可能和《新中国的考古收获》的编者所说的,是起于春秋、战国之际,而应以《诗经》中出现的“钱”、“镈”等农器为其早期试用时期。章鸿钊《石雅》附录《中国铜器铁器时代沿革考》中有谓“考诸地质,铜与铁每并生。因铜得铁,理宜有之。予尝以此叩之上虞罗叔韫(振玉)先生,先生遗以书曰:吾家藏古铜刀,观其形制,乃三代物。柄中空虚,中实以铁。又藏古矢镞,其锋刃以铜为之,而挺则用铁。惟完全铁器则不可得。”此亦可为旁证。铁器的使用,若没有长期的经验,便不可能出现如上所述的技术上的大发展。同时由冶铁的大大发展,一方面会全面地推进了战国时代的农业生产能力;另一方面,则开辟了工商的结合,而大大提高了商业财富的积累。《史记·货殖列传》所记录的以工商致富的八人中,冶铁业者便占了四个。

战国时代,手工业的种类、技术、组织(分工)、规模,都有飞跃的进展。但主要是属于官手工业。并由大量出品的工艺品上标出“相邦”、“守相”等官职所代表的当时中央政权;及标出“郡”、“郡守”、“县”、“县令”等所代表的地方政权;因而知道当时官手工业是按照当时的国、郡、县的三级政权所组织起来的。但因一九五六年在武安午汲赵城内发掘了一处包括十座陶窑的战国晚期窑址,在许多陶器、陶片上,印记着“文牛陶”、“栗疾已”、“陈陲”、“韩□”、“史□”、“孙□”等姓名,而断定这些不是官工业的印记,乃是一群小手工业者所作的私工业的印记。又在山东临淄调查中,发现有“某里人某”印记的陶片,这种陶片也常见于著录。印记的地名,有“陶里”、“豆里”等名称,由此可以推知,在战国时代,临淄的城郊,实分布着许多独立的小手工业者。 综合上述两种资料,在战国时代,可以断定已经出现了私人手工业。

至于此时商业的活跃,可由此时钱币流通的情形反映出来。代表战国中期的,在郑州杜岗第一一二韩墓,及辉县固围村第一号魏墓,发现了平首布,上面还记着地名和币值单位。它不仅已脱离了农具样式,并且币值的标明,说明这些货币,早已从商品货币,变为符号货币。一九五六年在芮城发现的窖藏,出土了四百六十块金币;铸造地名有魏、韩、赵等二十多处。一九五七年,在北京呼家楼发现的窖藏,出土的布币,其铸地达五十多处。 据马昂的《货布文字考》:“范铜为货,乃创自商民;民以为便,便则通行,国家未有禁令,铸不为私。”由货币自身效用的演进及铸币地域的普遍,不难想见战国时期商业的高度发达。《史记·货殖列传》,记“当魏文侯时”(前四二四至前三八五年)白圭治生之术颇详;而结之以白圭之言谓“吾治生产,犹伊尹、吕尚之谋(按言能有远见),孙吴用兵(按言能制机先),商鞅行法(按言能有信用)是也”。由白圭之言所反映出的当时商业经营情形,已与现代商业竞争之条件相合。而秦并天下后,迁天下豪富十二万家于各地。此皆可以说明战国时代商业发展之情形。

战国时代工商业的发展,也可反映到都邑的发展上。《论语》上所说到的邑,是由“十室之邑”,说到“千室之邑”。《战国策·赵策三》马服君谓:“且古者……城虽大,无过三百丈者;人虽众,无过三千家者。”但《战国策·赵策一》记有韩康子、魏宣子俱致“万家之邑”于知伯的事实。《赵策三》马服君谓:“今千丈之城,万家之邑相望也。”又《赵策四》虞卿有“令王能以百里之地,若万户之都,请杀范座于魏”之语。《楚策》亦有“效万户之都”之语。《齐策一》苏秦说齐王谓“临淄之中七万户”。《东周策》谓韩之宜阳“城八里,材士十万”。这种都邑的发展,一方面反映人口的增加;另一方面是说明由工商业发展而来的人口向都市的集中。其中也有各国常备兵力增加的因素在里面。

(三)士集团的扩大

至于士的阶层,进入到战国,在数量上更为扩大;并且有的以思想文化为中心,形成了许多集团的活动。孔子的一个教化集团,在他死后,还由他的弟子。分别继承下来;其中为后世所能知道的,子夏之在西河,曾子之在武城,商瞿传易而远及楚人 臂子弓,我们可以推见这都是士的集团。《墨子·公输》篇谓墨子弟子禽滑厘三百人,皆可赴汤蹈火;其后学更有以“钜子”为中心的集团。孟子的“后车数十乘,从者数百人”,这也是一个集团。由《孟子》中所带出的“陈良之徒陈相”的故事,可见南方也有此种集团。而许行“其徒数十人,皆衣褐”,当然是一个集团(《孟子·滕文公上》)。《庄子·德充符》说,鲁有兀者王骀,“从之游者与夫子(孔子)中分鲁;立不教,坐不议”。这虽然是寓言,但也可以反映庄子当时的士集团的情势;并且庄子心目中的王骀,是属于道家型的人物,则承老子之流的,当然也会形成若干集团。《庄子·天下》篇说到宋钘、尹文是“以此周行天下,上说下教”,这当然是一个集团。《战国策·齐策四》记有田骈“学于彭蒙”、“赀养千钟,徒百人”,这自然是一个集团。《天下》篇谓“惠施以此为大观于天下,而晓辩者,天下之辩者相与乐之”,是辩者又各有其集团。张仪“始尝与苏秦俱事鬼谷先生学术”, 又是一种集团。可以说,每一学派中的大师,都会形成或大或小的集团,以与当时的人主及权贵相倚为重。最突出的是齐的稷下,及燕的碣石宫; 和孟尝、平原、信陵、春申四君,与稍稍后起的吕不韦,皆各集客数千人;其中以吕不韦使其宾客积极向文化上发挥为最有意义。当时不以思想相号召的游说之士,似乎都是个人活动;但观苏秦之说,得行于赵时,赵王资以“饰车百乘,黄金千镒……以约诸侯”, 是他们一旦得势,即集聚士徒,张大声势。上述以学术思想为中心所形成的集团,当然亦与当时士脱离农耕以求禄有关系。《吕氏春秋·博志》篇,记有宁越因以耕为苦,转而勤学以求闻达的故事,乃当时许多弃农而从学的风气之一例。故墨子劝人以“姑学乎,吾将仕子”(《公孟》篇)。且他实曾仕胜绰于齐(《鲁问》篇),仕公尚过于越(同上),仕曹公子于宋(同上);耕柱、魏越之徒,亦皆因墨子而得禄(分见于《耕柱》篇及《鲁问》篇);齐宣王亦欲养墨子之弟子以万钟(《孟子·公孙丑下》)。这种集团的活动,仅在东汉末期,因州牧的形成,稍可仿佛于一二,但旋为宦竖所屠戮,可知这种现象只能出现于此一开放的过渡时代。

(四)政治思想的大分野

上述由士所形成的诸子百家,若仅就政治方面而言,在思想上可以分为三大类型。第一,是为人民求解救,以仁义为政治最高规范的类型,儒、道、墨、阴阳家皆属之。道家反对世俗上之所谓仁义,而追求其“大仁”“大义”, 故亦可列入于此类型之内。二是为统治者争权势,以富强为最高目的类型,齐鲁系统及卫晋系统的法家皆属之;而卫晋系统法家特为严酷。第三是不涉及政治的基本方向问题,而只论各国相互攻取的策术长短的阴谋家类型,纵横家属之。第一的类型,从大体上说,主张政治的基本权力应保存在人民手上,而不应集中在人君手上。儒家要求将生杀赏罚的大权操之于国人, 主张“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 固然是要把政治的基本权力保存在人民手上。老子“圣人无常心,以百姓之心为心”,用意亦是如此。墨子的“尚同”思想,有人以为是极权思想,这是就其流弊所至,发生的误解。墨子的尚同,极其究,是诸侯上同于天子,则诸侯无权;天子上同于天,则天子亦无权。天对人民乃是“兼而爱之,兼而利之”,则天子诸侯奉承天志,亦只能为人民服务。且墨子主张自天子以至诸官吏,皆由选举产生,则政治权力,自然操持在选举者的人民手上(见《尚同》上、下)。法家——尤其是商鞅、韩非,则要求把政治权力彻底集中在人君手上,要“独制四海之内”。 人臣而能得民心,乃法家所大忌,这在《商君书》、《韩非子》中,再三再四地引为大戒。儒家以各种说法,要把人君的地位向下降;要使君臣的关系建立于互信之上。所以韩非说“卑主危国之必以仁义智能”。 孟子认为“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 君臣的关系,是相对的关系。而法家则特须把人君神圣化,神秘化,使君臣之关系特为悬隔。所以韩非特别强调:“道不同于万物……君不同于群臣……是故明君贵独道之容;君臣不同道。” 又说“主上不神,下将有因。” 神术之术是:“掩其迹,匿其端,下不能原。去其智,绝其能,下不能意。” 何以要如此,因为“上下一日百战”,人臣随时可以篡弑。“臣之所不杀其君者,党与不具也。”所以“有道之君,不贵其臣”, 而尽量把人臣当狗看待,不使狗能变成虎。所以说“主失其神,虎(指臣)随其后。主上不知,虎将为狗(言人君将误以虎为狗)……虎成其群,以杀其母。……主施其法,大虎将怯。主施其刑,大虎自宁。法刑狗(苟)信,虎化为人”。 《韩非子·二柄》篇谓:“明主之导制其臣者,二柄而已矣。二柄者,刑德也。何谓刑德,曰,杀戮之谓刑,庆赏之谓德。”这中间没有一点道德和情感的因素。此即所谓法术之术。千言万语,不外人君把自己神秘化、绝对化起来,以刑赏劫制其臣;臣与民不是人格的存在,而只是绝对者的工具。

儒家要求统一,但统一是人民自然归向的结果,不赞成以战争为统一的手段。统一以后的政治形态,孟、荀没有明白地说出;但由《中庸》主张“继绝世,举废国”;及后来儒家常常主张政治上的封建看来,在先秦时代,可能是主张有共主的联邦政治。而后世则可能是主张负责的地方分权政治。因为一直到顾亭林为止,后来儒家所说的封建,乃是在观念上大大转化了的地方分权政治的性质。道家墨家反战争,道家更反对权力,当然更反对权力的集中。纵横家实际是主张对立中的均势。惟有法家是彻底主张武力统一,而且统一后的政治形态,是彻底的中央集权。即所谓“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

在经济政策方面,墨家主张强本节用。儒家的孟子主张“制民之产”,使民有恒产,而后要求有恒心。但孟子是农工商并重。荀子主张“养与欲相持而长”,而稍有抑商的倾向。但他们对生产的重视,都是以解决人民生活为目的。法家则自商鞅主张出于“一孔”,即抑工压商,使人民出于农耕一途;而农耕与战斗,又紧密地连结在一起。儒家重视文化,重视教化,重视人格的培养。法家则彻底反文化,反教化,反人格价值;因为不如此,人民便会显露出自由意志而不会成为人君彻底的工具。儒家虽由道德的要求而主张孝弟,主张亲亲;但“春秋讥世卿”,孔子已很明白地反对由身份的封建制度所建立的政治结构,他抱着“为东周”之志,周游列国,并谓他的学生仲雍“可使南面”,这都不是承认封建的身份制度的情形。孟子主张“国君进贤,如不得已……国人皆曰贤,然后察之,见贤焉,然后用之”(《孟子·梁惠王下》)。用人以国人的意见为基准,这不可能承认政治上的身份制度。他之向齐宣王提出“世臣”,是因为当时统治集团里的流动情形太严重,并且齐宣王用人又太轻率,“昔者所进,今日不知其亡也”(同上),所以劝其用人应特别慎重。他向滕文公提到“世禄”,实际是在“制民之产”以外,主张应制士之产,以安定士的生活。《礼记·礼运》“天下为公”,“选贤举能”的政治思想,正是儒家政治思想的集中表现。简言之,儒家及其他诸子百家,皆承认政治上由职位而来的尊卑,但决没有人承认由固定身份而来的贵贱。此种身份上的大解放,广大影响于当时知识分子(士)的阶层;甚至对于由政治地位而来的尊荣,亦加以反抗蔑视。由此而出现许由、务光等视天下为不屑受之物的故事。颜斶在齐宣王面前,居然说“生王之头,曾不若死士之垄”,结果宣王无可奈何,“愿请受为弟子”, 这真是在观念上,由诸子百家对封建的身份制度大加扫荡的时代。而这种观念上的扫荡,也可说是封建社会崩溃的正常反映。

法家在政治上对封建制的身份扫荡,更为彻底,因为他们直接指向残余的贵族势力。商鞅治秦变法,太子犯法,刑其傅公子虔,是有名的故事。但商鞅扫荡了封建由血统所形成的身份制度,却另外建立了鼓励战功的身份制度,此即为汉所继承的“爵二十等”。爵二十等的基本意义,乃是表示在一般人民之上,自“公士”起,到“彻侯”止,有不同的二十等身份。《史记·商君列传》“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即指此而言。并且法家是“政治的绝对论者”,不许人生存于统治权力之外,所以他们都反对岩穴之士。

(五)在观念上政治社会的开放与封闭

把上面所概略描述的情形,可以作如下的概括:凡是站在为人民而政治的,是从已经崩溃的封建政治社会制度中,导向更为开放的政治社会;而野心的纵横之士,也助长了这一气势。此一开放的影响,在秦统一天下以后,依然成为深入到社会的一股力量。项梁避仇吴中,阴以兵法部勒大繇役及丧事中的宾客子弟。项羽观秦始皇东游,谓“彼可取而代之”。这还可以说是由于他叔侄家庭的世为楚将而来的报仇心理。但东阳少年欲立故东阳令史陈婴为王, 可知当时一般少年们的心理中,视平民为王,乃极寻常之事。刘邦“繇咸阳,纵观秦皇帝,喟然太息曰:呜呼,大丈夫当如此也”;且有计划地为自己造作各种神异,以为起事张本。 陈胜为人佣耕,曾向他的同伴说“苟富贵,毋相忘”,卒与吴广有计划地造成举大事的情势;问卜时,卜者一见即窥见他们的野心。举事不久,“陈中豪杰父老”,即劝陈涉自立为王;他且能作全面之策动部署,秦卒因此而亡。 彭越渔巨野泽中,少年劝其效诸豪杰叛秦。 黥布为布衣,“有客相之曰,当刑而王”。 韩信受饭于漂母,而谓“吾必有以重报母” 凡秦楚之际,所出现的野心家,都有野心的社会群众作背景。而野心群众之所以出现,在这段历史以前,并没有可以援引的事例。因为西周的国人虽放逐了厉王,而春秋时代,出现更多的国人左右政治的现象,但国人中尚无取国君贵族而代之的野心。这完全是诸子百家,在观念上把政治、社会,从过去的封建,推向开放之途的结果。司马迁在《秦楚之际月表》序中,既惊叹于“五年之中,号令三嬗”;又对刘邦之以平民为天子,惊叹为“岂非天哉!岂非天哉!”依然是忽视了由战国这一过渡时期的政治观念大开放的巨大影响。

凡是站在统治者的立场以言政治的法家,一方面顺从封建制度崩溃之势,而彻底抛弃了封建制度,并抛弃在封建制度中所发展出的文化,以至抛弃任何文化;另一方面,则企图建立一个以神圣化的君权为中心的更闭锁的政治社会制度。申不害在韩,吴起在楚,都曾作过政治改革的短期努力,但终为封建的残余贵族所破坏。唯有秦国立国,封建贵族势力,本不若东方诸国的深厚,加以杂西戎之俗,礼制尚未深入人心,故以刑治代礼治,所遇之阻碍力特少。故自商鞅变法以后,法家思想,成为秦国的立国精神。于是秦与六国的斗争,在政治、社会上,乃成为法家型的政治社会,与残余的上层封建政治,及流动而未定型的社会之间的斗争,其结果当然是秦的统一,而并且是专制政治的统一。专制政治成立的条件及其结果,都是更为封闭的政治与社会,这在后面要详细说到。秦的成功,不能看作是法家与儒家或其他诸子百家斗争的结果。儒家思想及其他诸子百家,在战国这一过渡时期,其影响乃在社会而不在政治;因为除滕文公外,没有任何国家,曾如秦国对法家样,贯彻至以某一家思想为中心的政治。 g4FWMVnH1gyRyFABCKIfGkxOPUuyEyNXz29LUPJ3RY8ICPNpF3GK6XGIt2Jqo1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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