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充斥着各种各样的焦虑。
健身教练说,你体脂太高了,需要减肥,要少吃,要饮食清淡;
外卖行业说,你加班太多了,这么忙,还是多点些外卖;
房地产行业说,你租房这么辛苦,一定要有一套自己的房子;
教育行业说,你不能让自己的孩子输在起跑线上。
类似的情况还有太多太多。
一百种行业,就有一百种焦虑。部分人认为如果想要过得好,那就需要在辛勤工作的同时,还能挤出时间给自己做饭,挤出时间运动,同时要做到早睡早起,擦抗老的眼霜,努力买大房子,给孩子报补习班……
累不累?当然很累,我们对于这些焦虑都快产生焦虑疲劳了。
可保险,还在告诉你,你随时随地处于未知的风险中,你要未雨绸缪,要想到你自己的未来、你家人的未来、你孩子的未来。
所以,很多人抗拒保险,其实可以理解。
我肥胖,办一张健身卡,去锻炼一段时间,就能看到效果;
孩子学习不好,花几万块钱去报个补习班,孩子每天都能在补习班里学到新的东西。
这些,我们都能看见,并且当下就能产生效益。
而保险,却是现在的我们去为不确定的未来买单。
我现在很健康,可我担心二十年以后我可能会得一些严重的疾病,所以我要现在就掏钱,去为未来买单,这本身就不符合我们日常的消费理念。
更何况,现实社会中,总能看到有的保险公司以各种各样的理由不理赔,那我怎么能知道,以后我出事了能不能拿到我的赔偿金呢?
虽然总是有推销人员在商场对你唠叨“游泳健身了解一下”,很烦,但我们的内心都知道,健身是对身体有益的,如果被骗了,骗人的可能是健身房,可能是教练,但是健身这件事没有错。
那么,保险也是这样,如果买保险上当,骗人的是人,而并不是保险本身。
现在,有的人已经开始面对焦虑,他们开始认真地思考,自己需要什么保障。可是因为跨行业带来的信息不对称,他们有很多保险相关的问题,却难以找到一个系统且全面的解释。那么在开篇,我将为你解答以下几个问题。
●保险为什么“这也不赔,那也不赔”?
●市场上的保险是什么?
●我们有必要买保险吗?
●买保险需要注意什么?
(1)保险为什么“这也不赔,那也不赔”
其实我国保险行业的理赔率挺高的,达到了97%以上,这在国际上都算是不错的水平了。
可为什么还是经常听到有的人拿不到理赔金?一是因为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二是因为部分从业人员,把原本复杂的保险,简化成了只有交钱、理赔两个步骤。
其实保险是一个很复杂的商品。
首先,保障责任很多,比如重疾险,动辄就是几十甚至上百种重大疾病,还会包含轻症/中症/身故/豁免等责任,对于投保人而言,哪些是保险会保障的,哪些是不会保障的,都需要有一个简单的了解。如果对保险本身没有一个细致的了解,就会对这个产品的保险责任产生误解。
其次,保险通常会有一些限制,这个主要是为了防止有道德风险、重大灾害以及逆选择的情况发生,这样可以降低我们的保障成本。不然的话,健康的人就要分担健康状况不佳的人的保费了。
打个比方,大家要买100元保额的保险。其中,小丽投保的时候身体健康,什么体检异常都没有,假设这种情况下小丽的保障成本是10元;而小明之前生过不少病,并且查出来有肺部磨玻璃结节,虽然只有很小的概率在未来发展成肺癌,但小明的保障成本就可能是50元。如果不进行限制,小丽和小明一起投保一个产品,则保障成本是60元,那么小丽需要承担的保障成本,就变成了30元。
相信很多人是难以接受分担超过自身风险范围的保费的,所以对健康状况不佳和有既往病史的人,保险会做出一定的限制。如果说这个产品的保障成本就是10元,那么保障成本需要50元的人,就买不了这个保险。
有些人投保时没有如实告知自身的健康情况,在错误的信息下保险公司承保了,等到理赔的时候保险公司查出来他没有如实告知,最后就拒赔了。这是保险拒赔的主要原因之一。
(2)市场上的保险是什么
说完了第一点,其实就引申出来了第二点内容,那就是保险到底是什么。
保险除了“保障”这个内核以外,它还有另一个内核,就是合同。
保险公司推出一个新产品,就相当于推出一个制式合同,客户看了合同的内容以后,自己决定接受或者不接受。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也就是说,保险公司推出一个合同以后,这个合同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那么我们只需要在投保前确认这个合同的内容是否是我们需要的即可,在没有违反相关法规的情况下,我们不需要担心后面会被保险公司单方面毁约。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提到:“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保险合同,就是很明显的书面形式。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也就是说,保险条款、纸质合同、电子合同、电子批单等内容具有同等效力。
还有一个法条,被保险人也应知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也就是说,如果保险公司写的条款内容模糊不清,可以有多种解释,那么都按照对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有利的解释来理解。
在这一点里面,我们明确了几个内容:
1)保险合同受法律保护,无法随意变更;
2)纸质合同、电子合同、电子批单等具有同等效力,不会因为我们投保方式的改变而失效;
3)合同条款有两种及以上解释的,按照对客户有利的方向来解释。
所以买保险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看合同。对于保险相关的内容,都要自己看一遍,确认和业务员描述的一致以后,再去投保,那么就不会有太多的问题了。
有人可能会想,保险有这么多弯弯绕绕,我们“买家”怎么玩得过你们“卖家”?
这里就小小地提示一下,买保险,一定要看合同里面的“保险责任”“除外责任”这两项,要仔细看,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在本书里找一找,也许有你想要的答案。
(3)我们有必要买保险吗
解决了合同的问题,就自然地延伸到了下一个问题:我们有必要买保险吗?
面对这种问题,我一般会问客户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你为什么想买保险?
客户给出的答案五花八门,但是最核心的,往往是这几条:
身边的人生病了;
看到了猝死等事情的新闻;
感觉环境越来越差了;
体检检查出很多身体异常;
生宝宝了。
大家往往是因为一些外来事情的刺激,或者是自己的状况发生了改变,才会产生买保险的念头。
现在就到了第二个问题:你买保险是为了解决什么?
前面提到了,会产生买保险的念头,一般都是身边发生了一些事情。
这个时候你可以想一想,这些事情为什么会刺激到你?
可能是因为平时太懒,缺乏运动,感觉自己身体不太好;
可能是因为总吃外卖,高油高盐,感觉影响了自己的健康;
可能是因为看到别人就医的高额花费,而自己还在用六位数的密码保护五位数的存款;
可能是因为看到有人突然离世,留下的老婆孩子无依无靠,生活水平急转直下。
在平时的生活中,一旦谈到健康、未来,可能很多人都会感到担忧,但是有很多风险,是可以通过保险来转移的。把不确定的、让我们担忧的事情,变成确定的、发生了能有保障的事情,就是我们买保险的目的。
(4)买保险需要注意什么
买保险,其实也可以参考木桶原理,如果只专注于某一项保障或者某一个人,那么就像木桶一样,一旦出现了一个短板,在水来的时候,就可能无法得到应有的保障。
1)保障的人要全
很多人在买保险的时候,往往都会有侧重。比如想给孩子买或者给老公买,却觉得自己没事,不需要给自己买。
但是风险真的到来的时候,是不能确定发生在谁身上的。
从业以来,我听说过很多的案例,有的是因为老公不同意,所以没给老公买保险,结果老公意外摔伤导致骨折;
有的是给自己买了保险,没给父母买,结果母亲出了事故,花费了大量金钱去医治;
有的是给孩子买了保险,没给大人买,结果大人去世了,孩子连后期的保费都没办法继续交。
类似情况还有很多。如果保障的人不全,就相当于给风险留下了短板。
2)保障的内容要全
很多人在买保险的时候,都喜欢买重疾险。
大部分人对于保险的想象和理解还停留在重疾险保险责任的层面。
但是单纯的重疾险不能覆盖我们需要的所有保障。
像新冠肺炎、流感这些疾病,就属于可能花费很高,但是不属于重大疾病保障范畴的疾病,那么就需要医疗险来进行保障。
但是医疗险,又不能保障我们残障和重疾后需要的生活费用。
另外,人购买保险除了保障自己之外,还希望能够保障自己的家人。
所以说,保险不能只买其中一种,而是应该多方位地去配置,找到我们不同的需求点,然后用不同类型的产品来作为我们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