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时间过去了,菲利普快十二岁了。他在上一年级的时候,总是班里的头二三名。圣诞节后,班里的几个男孩子要毕业升入高级学校了,他将成为班里的第一名。他已经获得一大堆奖励了——不太值钱的书籍,纸张很差,但在装帧考究的封面上印着学校的徽章。他学习成绩名列前茅,别人也不敢欺负他了,他也不那么不开心了。由于他身有残疾,其他同学也不怎么嫉妒他的成功。
“不管怎么说,对他来说,想得到那些奖励还不是轻而易举的事,”他们说,“除了死用功,他什么也干不了。”
菲利普也不像一开始那样害怕沃森先生了。他已经习惯了校长的大嗓门;每当他厚实的手掌落到自己肩膀上的时候,菲利普隐约能够感觉到一种怜爱。菲利普的记忆力很好,记忆力比智力对于学业成绩要有用得多,他心里明白沃森先生希望他从预备学校毕业时能获得奖学金。
然而,他的自我意识也越来越强了。新生儿以为自己的身体只不过是周围物体的一部分,他玩弄自己的脚趾,并没有感觉到它们是自己身体的一部分,只是把它们当成身边的拨浪鼓一样的东西。只有通过不同程度的疼痛,他才能逐渐感觉到自己身体的存在。与此相同,个人要有自我意识,经历是必需的。但是两者还是有些许不同的:虽然每个人都能感到自己的身体是一个独立和完整的有机体,但是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意识到自己是一个具有完整和独立的个性的个体。在青春期,疏离感是最强烈的,但是它并不总会发展到让个人和他的同伴明显地合不来的程度。例如某个人,如果像蜜蜂在蜂群中那样并没有自我意识,那他在生活中就是幸运的,因为蜜蜂们最有可能获得幸福:他们进行群体活动,他们的快乐,是因为共同分享,而成为快乐。你可以看见在汉普斯特德西斯公园内,他们在圣灵降临节 翩翩起舞的情景,他们在足球比赛时的呐喊助威,他们在帕尔莫尔大街 俱乐部的窗户边向皇家巡游队欢呼致意。正是因为这些人,人类才被称为社会动物。
菲利普从天真无邪的儿童时期过渡到了自我意识觉醒的痛苦时期,这种痛苦的觉醒因他的跛足被人们嘲弄讥笑所唤起。他的情况太特殊,以至于那些通用的规则,即使它们在一般的事情上行之有效,对菲利普而言都无法适用,他不得不考虑自己的实际情况另寻他法。他读过太多的书,脑子里充满了各种想法,有些还一知半解,这反而给了他天马行空的想象空间。在痛苦和羞怯之下,某种东西在他内心深处悄然滋长,他隐隐地意识到了自己的个性。不过有时,这也让他感到莫名惊讶,他不明就里地做一些事情,事后当他回想起自己做的事时,自己都觉得无法理解。
有个叫卢亚德的男孩,他和菲利普成了好朋友。一天,他们在教室里一起玩儿的时候,卢亚德用菲利普的乌木笔杆变起戏法来了。
“别瞎胡闹,”菲利普说道,“你会把它弄断的。”
“不会的。”
但话音未落,笔杆啪地断成两截。卢亚德狼狈地看着菲利普。
“哦,我说,实在对不起。”
泪珠从菲利普的脸颊滑落,但他没吱声。
“我说,怎么啦?”卢亚德吃惊地说道,“我赔你一根一模一样的。”
“我在乎的不是笔杆,”菲利普用颤抖的声音说道,“只是它是我妈妈临终前留给我的。”
“我说,我太抱歉了,凯里。”
“没关系,不是你的错。”
菲利普拿起断了两截的笔杆看着它们,试图控制住呜咽。他觉得异常愁苦,却说不出原因,因为他心里很清楚,这支笔杆是他上个假期在布莱克斯达布尔花一两个便士买的。他根本搞不懂为什么自己鬼使神差地编了那么个悲惨的故事,可是他还是很难过,好像这事是真的。牧师家里的虔诚气氛和学校的宗教环境让菲利普的良知变得十分敏感。他潜移默化地时常自省,魔鬼在窥视着他,准备时刻夺去他不朽的灵魂。虽说他不见得比大多数的孩子更诚实多少,但每次说谎,他都懊悔不已。他一想到这件事,每次都很痛苦,于是他下决心一定要去找卢亚德,告诉他这个故事是他编造的。尽管在他看来,这世界上没有比羞辱更可怕的事情了,他纠结了两三天,但一想到让自己受辱,而可以增添上帝的荣耀,让他在痛苦中又感到了喜悦。不过最终他也没有采取进一步的行动去说出真相,而是采用一种更舒服的方式——只向上帝做了忏悔,让良心得到安慰。他满意自己的这种做法,可是他不能理解为什么他真的会被自己杜撰的故事所感动,那从肮脏的脸颊流下的泪水竟然也毫不掺假。这时,他联想到以前发生的一幕。当埃玛告诉他妈妈去世的消息时,虽然他已经泣不成声,但他还是坚持要进到屋里和沃特金小姐她们说再见,就是为了好让她们看见他悲伤的样子,从而对他产生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