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人在公寓里。若说公寓有变化,那就是变得更加空虚。我做午餐时没有发生意外,没有东西爆炸或溢出。我坐在桌前吃饭,心想自己不久便会在厨房用餐,站着从汤锅或煎锅内取食。独居的人会变成那副德行。我觉得应该订立一套日常生活的惯例。
午餐后,我清点手头的钱,有些是现金,有些是旅行支票。一如往常,总额比料想中的少。我必须勤奋工作,增加收入。我走到五斗柜前,拉开内衣裤抽屉,在里面翻找,纳闷我为何买下一条用黑线绣着“星期天”字样的红色比基尼式三角裤。当然,那是为皇家豪猪买的。他是迷恋内衣裤的怪人。“星期天”属于周末内裤组。我还有“星期五”和“星期六”,文字统统是双语。我从玻璃纸包装里拿出内裤,皇家豪猪说:“穿上‘星期天’。”他喜欢创造反道德的意象。我换上内裤后,皇家豪猪说:“效果爆炸 ,转身。”他扑向我,我们倒在他的床垫上浓情缠绵。我还有一件肉色胸罩,是前扣式的。广告说它“仅限情人”,于是我买下来与情人共享。我无法抗拒广告,尤其是担保会带来幸福的广告。
我带来这条罪恶的内裤,是担心阿瑟在我“过世”后见到内裤,察觉他不曾看过它。我在的时候,他绝不看我内衣裤的抽屉。内衣裤会令他害羞,他情愿认定自己只关心比较高级的事物。说句公道话,他多半时候确实如此。因此,我利用内衣裤抽屉收藏东西。来到这里,我依然习惯将东西往那里藏。
我拿出弗雷泽·布克南的黑色笔记本。在笔记本下面、抽屉底部有一条衬裙,里面包着我“死”时正在写的手稿。
他撇下夏洛特,离开房间。夏洛特伫立在原地,双手犹不自觉地抓紧珠宝盒。宽敞的壁炉里炉火噼啪作响,布满雕刻的壁炉架上的大理石刻家徽映出温暖的火影,她却浑身发冷。此时,她的脸颊发烫,眼前仍然看得见他嘴唇的曲线,眉毛在黝黑却深具魅力的脸孔上讽刺地挑起,刚强的嘴形,贪婪的薄唇……她记得他的目光如何在她身上游移,欣赏她紧致年轻的娇躯,连极不合身的廉价黑色褶皱连衣裙也遮掩不住她玲珑的曲线。她见多了贵族,了解他们瞧不起她这种自食其力的女孩,无视她们的抛头露面也是迫于无奈。他想必与其他贵族一样。夏洛特想到自己承受的侮蔑,黑色褶皱连衣裙里的胸脯不禁剧烈起伏。骗子!伪君子!他们没人例外!夏洛特已然开始恨他。
她决定尽快完成重新镶嵌绿宝石的工作,这样才能早日离开雷德蒙庄园。她几乎嗅得到潜藏在豪宅某处的恶意。车夫汤姆毫不亲切地扶她下车时,曾经说过一句怪话:“小姐,奉劝你一句,别走进迷宫。”车夫是个阴险的、像老鼠的人,满口烂牙,举手投足间鬼鬼祟祟。
“什么迷宫?”夏洛特问。
“你很快就晓得了。”他窃笑着回答,“很多之前来的年轻女孩,在迷宫里发生不幸。”但他拒绝多作解释。
落地窗外传来一串银铃般的笑声,是女人的声音……在这个时间,又是十一月,谁会在露台上走动?夏洛特打了个寒战,记起昨夜在卧室里听见露台上的脚步声。当她从窗户往下看时,露台上却只有月光与随风摇曳的灌木阴影。
她走向门口,准备返回楼上的小房间。她与女仆居住在同一层楼。她鄙夷地想,雷德蒙还真看重她。与其如此,不如担任家庭教师,好歹地位会比客厅女仆和厨子高一阶,但绝对当不了夫人。其实她和雷德蒙一样出身高贵,只是没有人知道实情。
夏洛特在起居室门外讶异地停下脚步。楼梯口有一个人挡住她的去路。那是一位披着黑貂旅行斗篷的高个子女郎。斗篷的兜帽拉开,露出火红的头发;猩红色上衣的领口很低,露出丰满雪白的酥胸,一眼便晓得邦德街最时髦、最昂贵的裁缝为这套衣裳耗费了不少心血。然而,在文明细腻的华丽服饰下,她的体态动作却犹如掠食动物。她美得摄人心魂。
她怒目瞪视夏洛特,左手握着装饰着丘比特和葡萄花纹的银质烛台,烛光映得她的绿眸闪闪发亮。“你是谁?在屋里做什么?”她傲慢地质问。夏洛特还来不及开口,女郎便瞥见她拿着的珠宝盒,嚷道:“那是我的珠宝!”戴着手套的手便甩了夏洛特一记耳光。
“轻一点,费丽西娅。”雷德蒙从阴影里走出来,“我本想修好你的珠宝让你惊喜一下,当作为你接风的礼物。不料你提早回来,我倒成了惊喜的人了。”他笑了,笑声干涩,满含嘲讽。
名为费丽西娅的女郎转向雷德蒙,目光流露出强烈的占有欲,挑衅的微笑里露出整齐划一的小白牙。雷德蒙举起她戴手套的手,殷勤地行吻手礼。
少了八页手稿,一开始的八页。我一度以为自己忘了带来,留在家中,而阿瑟迟早会找到稿子。但我不可能做那种事情,不可能马虎成那副德行。一定是弗雷泽·布克南潜入我房间偷走草稿,塞进外套衣袖里,或折好放入口袋,并赶在我进门逮到他之前溜走。但我有他的黑色笔记本。我的筹码比他的强。
重写开头几页也不会太困难。夏洛特会乘坐马车,拐进夹道都是酸橙树的宽敞车道。那是雷德蒙的马车,他交代车夫用第二好的马车,将她从车站接到庄园。坐在车上的夏洛特会拉紧粗陋的披肩,担心自己陈旧的衣服及车厢里的破烂行李箱太寒酸:仆人们会耻笑她吗?随后,她会瞥见庄园,见到阴柔的庄园、阳刚的塔楼及无所不在的邪恶氛围。瞧不起人的管家会领她到图书室。庄园主人会很不体贴地任由她苦等,之后才接见她。他会说他很讶异整修珠宝的师傅居然派女人来,并且暗示她无法胜任工作。她回答的口吻将会很坚定,甚至带着一丝傲气。雷德蒙会注意到她湛蓝眼珠里的挑衅,并且说她可能太过独立,恐怕那对她有害无益。
“先生,以我的立场来说,我不得不独立。”她会略带苦涩地回答。夏洛特当然是孤女。她父亲是富贵人家的小儿子,因为迎娶她母亲而被逐出家门。她母亲是在歌剧院伴舞的温柔女人。夏洛特的父母死于天花。她幸免于难,脸上遗留的几个痘疤令她的表情惹人怜爱。她由舅舅抚养长大。舅舅家境富裕,却一毛不拔,强逼夏洛特学习修补珠宝的手艺。之后舅舅罹患黄热病过世。他讨厌夏洛特,不曾遗留半分财产给她。她父亲的贵族家人则不愿与她有任何瓜葛。她希望雷德蒙能够明白她来到庄园不是因为他的权势,而是迫于现实需求。人总得谋生。
我需要暂定书名。也许叫《雷德蒙庄园之主》,或者《雷德蒙庄园惊魂记》更妙。恐怖是我的拿手绝活,历史细节也是我的强项。也许取个有“爱”的书名——爱情故事很畅销。多年来,我一直想拟定涵括爱情与恐怖的书名,但这不容易。《雷德蒙庄园之爱与惊狂》实在太长,听起来也太像《日落海滩的鲍西双胞胎》。《吾爱是惊狂》……米基·史毕兰 的味道太重,暂且用《被爱追踪》充当书名吧。
我也需要打字机。我打字向来不看键盘,这样速度较快。在我们这一行,速度很重要。我是打字高手。在我的中学年代,打字与胸部同属女性的第二性征。也许我能在罗马买到二手打字机,补上开头的几页,再写八九章,寄到赫米斯出版社,附上一封信,说明我因为健康因素移居意大利。他们与我不曾谋面,也只知道我的另一个名字。他们以为我是一个曾经担任图书管理员的中年人,体重超标又害羞,基本上离群索居,对灰尘、羊毛、鱼、香烟和酒精过敏。这些是我在回绝午餐邀约时给他们的解释。我一向不遗余力地区隔两个名字与身份。
阿瑟始终不知道我撰写古典哥特小说。起初,我只利用他外出的时间写作。后来我在房间写稿,关上门,告诉他我在研读大学拓展课程等类似课程的教材,例如中国陶瓷、宗教比较等。我始终无法结业,纯粹是因为我从未报名上课。
为什么我不告诉他呢?主因是恐惧。我和他首次邂逅时,他大谈希望伴侣拥有值得他敬重的心灵,我知道如果他发现我写了《莫格雷夫庄园的秘密》,他便无法尊重我。我非常渴望拥有值得敬重的心灵。阿瑟结交的朋友们、他读的书(总是有脚注)、他献身的崇高理想,实在令我自惭形秽,觉得自己可笑,犹如知识分子村庄中的白痴,说出职业只会凸显我的不堪。这些作品的封面画着晦暗不祥的城堡,又疑又惧的少女穿着改过的睡衣,发丝随风飘扬,眼睛鼓凸得像甲状腺肿患者,脚趾摆出准备奔逃的姿势。这些书必定会被他视为最低级的垃圾,甚至比垃圾更下等,因为这些书难道不是践踏大众、令人玩物丧志、永远将女性塑造成无助且受迫害的刻板卑贱样貌吗?我清楚我的作品正是那样,但我停止不了继续创作。
阿瑟会说:“你是聪明女人。”他总是以这句话开场,随后说明我的失败之处,但他确实相信我冰雪聪明。他对我的气恼,就像收到聪明孩子的烂成绩单的父亲。
他不会懂的。他丝毫不能理解我的读者如何渴望逃离现实,他不懂那种纯粹的需求,而我却深深了解想逃的心情。我的读者生活辛苦,她们没有反抗,否则会像舒芙蕾被强风刮得崩垮。对她们来说,逃离现实不是奢侈品,而是必需品,不可或缺。当她们累得无力构思自己的逃离时,便能到街角药房购买我的逃离,它们包装精美得像止痛药丸,能以胶囊的形式服用,快捷又隐秘。在她们等待吹风机将发卷上的头发吹成型的时候;在沐浴油将泡澡的她们的皮肤变成粉红天鹅绒,稍后她们会用清洁剂清洗浴缸上的沐浴油污垢,以致双手染上医院的气味,惹得丈夫调侃那双手像洗碗布一样性感的时候。在这些时刻,她们可以服用我的药,并且她们会哀叹美貌已逝,青春渐渐远离……我完全了解想逃的心,因为我正是那样长大成人的。
我书中的女主角只是替身演员。她们的五官向来不清不楚,面目模糊。读者可以将她们塑造成自己的模样,并加以美化。在成千上万的人家里,女性不为人知的自我在夜晚离开主人俗世的躯体,展开冒险。这些冒险太精巧,也太诱人,绝不能向任何人坦承,尤其不能告诉躺在身边的丈夫。中了魔法的丈夫总是在打鼾,无法品味比《花花公子》的兔女郎更复杂的事物。我很了解我的读者。我和她们一起上学。我讲义气。我志愿加入各种委员会。我在中学体育馆挂上“喜相逢,雪之舞”标语,事后回家吃花生酱三明治,阅读平装小说,而其他人统统在跳舞。我是好好小姐,是大家倾吐心事的挚友。她们凡事都向我吐露。
现在我能扮演她们的神仙教母,不介意她们外表的明显缺点:小腿太细,唇上冒出丑陋的胡子(电影杂志背面字迹难辨的小广告大力鞭笞的那种),手肘就像鸡的膝盖一样凸出。我有能力将她们从南瓜变为纯金。战争、政治、亚马孙河上的探险,那些伟大的遁逃一概谢绝女性参与。她们不热衷曲棍球和足球,那是她们不能参与的运动。何苦还要剥夺她们的城堡、她们的迫害者与她们的王子?而且仔细想想,阿瑟又算哪一号人物?他凭什么大谈社会关怀?有时候,他那些天杀的理论和意识形态令我作呕。事实上,我处理的题材是希望。无论我的作品如何荒谬,我提供了一个美好世界的愿景。这有那么糟糕吗?我看不出阿瑟和他的朋友们提供的愿景和我的差别何在,而且我的愿景一样真实。我会在午夜的内心独白里向他说:你说你关心群众和工人,但这就是群众和工人看的书;起码,女性群众和女性工人有空看书时,她们无法面对《真实的忏悔》 中的社会现实,而会看我的书;你自己想想为什么吧。
但这种话不能说出口,否则会践踏阿瑟最敏感、最重视的价值观。我最好是从唯物论的角度说服他:“阿瑟,这恰恰是我胜任也适合从事的工作。我无意间发现了创作的才能,后来入了迷,索性成为职业作者,现在我只会这种谋生方式。就像妓女说的‘我何必当服务生?’。你总是说女人应该借由有意义的工作成为完整的人,你唠叨着要我出去工作。好,这就是我的工作,我认为它很有意义,而且我一点也不偷懒,已经写了十五本这种小说了。”
但这种话说服不了阿瑟。马琳这个完美典范已经做了三个月的排字工作(“一定要亲身投入劳工行列,才能真正了解劳工。”)。而对自命不凡的阿瑟来说,只有刻苦的工作才算工作。
可怜的阿瑟。我想着他孤独地待在我们的公寓里,置身在婚姻生活的碎石瓦砾中。那一刻他在做什么?是不是在把我的红色、橙色礼服塞入“跛足公民”捐献袋里,随后将抽屉中的化妆品倒进垃圾袋?他是不是翻阅了我的剪贴簿,发现《神谕女士》出版后,我像孩子一样兴奋得一连几个星期将报道悉数剪下收藏?
我怎会如此天真,以为大家总会看重我……剪贴簿会被扔进垃圾桶,与我留在彼岸的其他残余部分一并丢弃。他会留下什么?一只手套?一只鞋?
也许他在懊悔。我第一次想到也许他心情阴沉,甚至和我一样哀恸。我赫然觉得也许我看错了他。也许他不再恨我,也许他放弃向我复仇。也许我对他做过可怕的事,令他彻底心寒。我是否该去罗马邮寄匿名的明信片:“琼没有死,一个朋友敬上。”好让他振作?
我应该多信任他一点,从一开始便开诚布公,坦承我的心声,告诉他一切。(假如他当初知道我的真面目,还会爱我吗?)难就难在我不愿意破坏他对我的完美幻想。这很容易办到,只需要稍微自制就可以了:我绝口不提重要的事。
我心想,能救我的不是更多的诚实,而是更多的欺瞒。根据我的经验,为人诚实、抒发个人情感只有一个下场:酿成灾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