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徐志摩逝世五十年纪念日。五十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不过人生不满百,能有几个五十年?
常听人说,文学作品要经过时间淘汰,才能显露其真正的价值。有不少作品,轰动一时,为大众所爱读,但是不久之后环境变了,不复能再激起读者的兴趣,畅销书就可能变成廉价的剩余货,甚至从人的记忆里完全消逝。有些作品却能历久弥新,长期被人欣赏。时间何以能有这样大的力量?其主要关键在于作品是否具有描述人性的内涵。人性是普遍的、永久的,不因时代环境之变迁而改变。所以各个时代的有深度的优秀作品永远有知音欣赏。其次是作品而有高度的技巧、优美的文字,也是使作品不朽的一个条件。通常是以五十年为考验的时期,作品而能通过这个考验的大概是可以相当长久地存在下去了。这考验是严酷无情的,非政治力量所能操纵,亦非批评家所能左右,更非商业宣传所能哄抬,完全靠作品的实质价值而决定其是否能长久存在的命运。
志摩逝世了五十年,他的作品通过了这一项考验。
梁锡华先生比我说得更坚定,他说:“徐志摩在新文学史占一席位是无可置疑的,而新文学史是晚清之后中国文学史之继续,也是不容否认的,虽然慷慨悲歌的遗老遗少至今仍吞不下这颗药丸,但是他们的子孙还得要吞,也许会嚼而甘之也未可料。”文学史是绵联不断的,只有特殊的社会变动或暴力政治集团可能扼杀文学生命于一时,但不久仍然会复苏。白话文运动是自然的合理的一项发展,没有人能否定。不过,在文学史上占一席位固然不易,其文学作品的本身价值实乃另一问题。据我看,徐志摩不仅在新文学史上占一席位,其作品经过五十年的淘汰考验,也成了不可否认的传世之作。
请先从新诗说起。胡适之先生的《尝试集》是新诗的开山之作,但是如今很少人读了。因为这部作品的存在价值在于为一种文学主张作实验,而不是在于其本身的文学成就。《尝试集》是旧诗新诗之间发展过程中的一大里程碑。胡先生不是诗人,他的理性强过于他的感性,他的长于分析的头脑不容许他长久停留于直觉的情感的境界中。他偶有小诗,也颇清新可喜,但是明白清楚有余,沉郁顿挫不足。徐志摩则不然,虽然他自承“我査过我的家谱,从永乐以来,我们家里没有写过一行可供传诵的诗句”。表示他们家是“商贾之家,没有读书人”,但是他是诗人。毁他的人说他是纨袴子,说他飞扬浮躁,但是认识他的人都知道他是一个非常敏感而且多情的人,有他的四部诗集为证。
志摩有一首《再别康桥》脍炙人口。开头一节是:
轻轻的我走了,
正如我轻轻的来;
我轻轻的招手,
作别西天的云彩。
最后一节是:
悄悄的我走了,
正如我悄悄的来;
我挥一挥衣袖,
不带走一片云彩。
这一首诗至今有很多读者不断的吟哦,欣赏那带着哀伤的一往情深的心声。初期的新诗有这样成就的不可多得。还有一首《偶然》也是为大家所传诵的——
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
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
你不必讶异,
更无需欢喜——
在转瞬间消灭了踪影。
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
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
你记得也好,
最好你忘掉。
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亮!
我也不知为什么,我最爱读的是他那一首《这年头活着不易》。志摩的诗一方面受胡适之先生的影响,力求以白话为诗,像《谁知道》一首就很像胡先生写的人力车夫,但是志摩的诗比胡先生的诗较富诗意,在技巧方面也进步得多。在另一方面他受近代英文诗的影响也很大,诗集中有一部分根本就是英诗中译。最近三十年来,新诗作家辈出,一般而论其成绩超越了前期的作者,这是无容置疑的事。不过诗就是诗,好诗就是好诗,不一定后来居上,也不一定继起无人。
讲到散文,志摩也是能手。自古以来,有人能诗不能文,也有人能文不能诗。志摩是诗文并佳,我甚且一度认为他的散文在他的诗之上。一般人提起他的散文就想起他的《浓得化不开》。那两篇文字确是他自己认为得意之作,我记得他写成之后,情不自禁,自动的让我听他朗诵。他不善于读诵,我勉强听完。这两篇文字列入小说集中,其实是两篇散文游记,不过他的写法特殊,以细密的笔法捕捉繁华的印象。我不觉得这两篇文字是他的散文代表作。《巴黎的鳞爪》与《自剖》两集才是他的散文杰作。他的散文永远是亲切的,是他的人格的投射,好像是和读者晤言一室之内。他的散文自成一格,信笔所之,如行云流水。他自称为文如“跑野马”,没有固定的目标,没有拟好的路线。严格讲,这不是正规的文章作法。志摩仗恃他有雄厚的本钱——热情与才智,故敢于跑野马,而且令人读来也觉得趣味盎然。这种写法是别人学不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