幽默是humor的音译,译得好,音义兼顾,相当传神,据说是林语堂先生的手笔。不过幽默二字,也是我们古文学中的现成语。《楚辞·九章·怀沙》:“眴兮杳杳,孔静幽默。”幽默是形容山高谷深荒凉幽静的意思,幽是深,默是静。我们现在所要谈的幽默,正是意义深远耐人寻味的一种气质,与成语幽默二字所代表的意思似乎颇为接近。现在大家提起幽默,立刻想起原来幽默二字的意思了。
幽默一语所代表的那种气质,在西方有其特定的意义与历史。据古代生理学,人体有四种液体:血液、黏液、黄胆液、黑胆液。这些液体名为幽默(humours),与四元素有密切关联。血似空气,湿热;黄胆液似火,干热;粘液似水,湿冷;黑胆液似土,干冷。某些元素在某一种液体中特别旺盛,或几种液体之间失去平衡,则人生病。液体蒸发成气,上升至脑,于是人之体格上的、心理上的、道德上的特点于以形成,是之谓他的脾气性格,或径名之曰他的幽默。完好的性格是没有一种幽默主宰他。乐天派的人是血气旺,善良愉快而多情。胆气粗的人易怒,焦急、顽梗、记仇。粘性人迟钝,面色苍白、怯懦。忧郁的人贪吃、畏缩、多愁善感。幽默之反常状态能进一步导致夸张的特点。在英国伊利沙白 时代,幽默一词成了人的“性格”(disposition)的代名词,继而成了“情绪”(mood)的代名词。到了一六〇〇年代,常以幽默作为人物分类的准绳。从十八世纪初起,英语中的幽默一语专用于语文中之足以引人发笑的一类。幽默作家常是别具只眼,能看出人类行为之荒谬、矛盾、滑稽、虚伪、可哂之处,从而以犀利简捷之方式一语点破。幽默与警语(wit)不同,前者出之以同情委婉之态度,后者出之以尖锐讽刺之态度,而二者又常不可分辨。例如莎士比亚创造的人物之中,孚斯塔夫 滑稽突梯 ,妙语如珠,便是混合了幽默与警语之最好的榜样之一。
幽默一词虽然是英译,可是任何民族都自有其幽默。常听人说我们中国人缺乏幽默感。在以儒家思想为正统的社会里,幽默可能是不被鼓励的,但是我们看《诗经·卫风·淇奥》:“善戏谑兮,不为虐兮”,谑而不虐仍不失为美德。东方朔、淳于髡,都是滑稽之雄。太史公曰:“天道恢恢,岂不大哉?谈言微中,亦可以解纷。”为立滑稽列传。较之西方文学,我们文学中的幽默成分并不晚出,也并未被轻视。宋元明理学大盛,教人正心诚意居敬穷理,好像容不得幽默存在,但是文学作家,尤其是戏剧与小说的作者,在编写行文之际从来没有舍弃幽默的成分。几乎没有一部小说没有令人绝倒的人物,几乎没有一出戏没有小丑插科打诨。至于明末流行的笑话书之类,如冯梦龙《笑府序》所谓“古今世界一大笑府,我与若皆在其中供话柄,不话不成人,不笑不成话,不笑不话不成世界”,直把笑话与经书子史相提并论,更不必说了。我们中国人不一定比别国人缺乏幽默感,不过表现的方式容或不同罢了。
我们的国语只有四百二十个音缀,而语词不下四千(高本汉这样说)。这就是说,同音异义的字太多,然而这正大量提供了文字游戏的机会。例如诗词里“晴”“情”二字相关,俗话中生熟的“生”与生育的“生”二字相关,都可以成为文字游戏。能说这是幽默么?在英国文学里,相关语(pun)太多了,在十六世纪时还成了一种时尚,为雅俗所共赏。文字游戏不是上乘的幽默,灵机触动,偶一为之,尚无不可,滥用就惹人厌。幽默的精义在于其中所含的道理,而不在于舞文弄墨博人一粲。
所以善幽默者,所谓幽默作家(humourists),其人必定博学多识,而又悲天悯人,洞悉人情世故,自然的谈唾珠玑,令人解颐。英小说家萨克莱于一八五一年做一连串演讲,《英国十八世纪幽默作家》,刊于一八五三年,历述绥夫特 、斯特恩等的思想文字,着重点皆在于其整个的人格,而不在于其支离琐碎的妙语警句。幽默引人笑,引人笑者并不一定就是幽默。人的幽默感是天赋的,多寡不等,不可强求。
王尔德游美,海关人员问他有没有应该申报纳税的东西,他说:“没有什么可申报的,除了我的天才之外。”这回答很幽默也很自傲。他可以这样说,因为他确是有他一分的天才。别人不便模仿他。我们欣赏他这句话,不是欣赏他的恃才傲物,是欣赏他讽刺了世人重财物而轻才智的陋俗的眼光。我相信他事前没有准备,一时兴到,乃脱口而出,语妙天下,讥嘲与讽刺常常有幽默的风味,中外皆然。
我有一次为文,引述了一段老的故事:某寺僧向人怨诉送往迎来不胜其烦,人劝之曰:“尘劳若是,何不出家?”稿成,投寄某刊物,刊物主编以为我有笔误,改“何不出家”为“何必出家”,一字之差,点金成铁。他没有意会到,反语(irony)也往往是幽默的手段。
志摩于民国二十年 十一月十九日搭乘中国航空公司济南号飞机由南京北上赴平,飞机是一架马力三百五十匹的小飞机,装载邮件四十余磅,乘客仅志摩一人,飞到离济南五十里的党家庄附近,忽遇漫天大雾,触开山山头,滚落山脚之下起火,志摩因而遇难。到今天恰好是五十周年。
志摩家在上海,教书在北京大学,原是胡适之先生的好意安排,要他离开那不愉快的上海的环境,恰巧保君健先生送他一张免费的机票,于是仆仆于平沪之间,而志摩苦矣。死事之惨,文艺界损失之大,使我至今感到无比的震撼。五十年如弹指间,志摩的声音笑貌依然如在目前,然而只是心头的一个影子,其人不可复见。他享年仅三十六岁。天实为之,谓之何哉!
志摩遗骸葬于其故乡硖石东山万石窝。硖石是沪杭线上的一个繁庶的小城,我没有去凭吊过。陈从周先生编徐志摩年谱,附志摩的坟墓照片一帧,坟前有石碑,碑文曰“中华民国三十五年仲冬 诗人徐志摩之墓 张宗祥题”,显然是志摩故后十余年所建。张宗祥是志摩同乡,字声阆,曾任浙省教育厅长。几个字写得不俗。丧乱以来,于浩劫之中墓地是否成为长林丰草,或是一片瓦砾,我就不得而知了。
志摩的作品有一部分在台湾有人翻印,割裂缺漏之处甚多,应该有人慎重地为他编印全集。一九五九年我曾和胡适之先生言及,应该由他主持编辑,因为他和志摩交情最深。适之先生因故推托。一九六七年张幼仪女士来,我和蒋复璁先生遂重提此事,蒋先生是志摩表弟,对于此事十分热心,幼仪女士也愿意从旁协助,函告其子徐积锴先生在美国搜集资料。一九六八年全集资料大致齐全。传记文学社刘绍唐先生毅然以刊印全集为己任,并聘历史学者陶英惠先生负校勘之责,而我亦乘机审阅全稿一遍。一九六九年全集出版,一九八〇年再版。总算对于老友尽了一点心力,私心窃慰。梁锡华先生时在英伦,搜求志摩的资料,巨细靡遗,于拙编全集之外复得资料不少,吉光片羽,弥足珍贵,成一巨帙《徐志摩诗文补遗》(时报文化公司出版),又著有《徐志摩新传》一书(联经出版),对于徐志摩的研究厥功甚伟,当代研究徐志摩者当推梁锡华先生为巨擘,亦志摩逝世后五十年来第一新得知己也。
研究徐志摩者,于其诗文著作之外往往艳谈其离婚结婚之事。其中不免捕风捉影传闻失实之处。我以为婚姻乃个人私事,不宜过分渲染以为谈助。这倒不是完全“为贤者讳”的意思,而是事未易明理未易察,男女之间的关系谲秘复杂,非局外人所易晓。刘心皇先生写过一本书《徐志摩与陆小曼》,态度很严正,资料也很翔实,但是我仍在该书的短序之中提出一点粗浅的意见:
徐志摩值得令我们怀念的应该是他的那一堆作品,而不是他的婚姻变故或风流韵事。……徐志摩的婚姻前前后后颇多曲折,其中有些情节一般人固然毫无所知,他的较近的亲友们即有所闻亦讳莫如深,不欲多所透露。这也是合于我们中国人“隐恶扬善”和不揭发阴私的道德观念的。所以凡是有关别人的婚姻纠纷,局外人最好是不要遽下论断,因为参考资料不足之故。而徐志摩的婚变,性质甚不平常,我们尤宜采取悬疑的态度。
志摩的谈吐风度,在侪辈中可以说是鹤立鸡群。师长辈如梁启超先生、林长民先生把他当作朋友,忘年之交。和他同辈的如胡适之先生、陈通伯先生更是相交莫逆。比他晚一辈的很多人受他的奖掖,乐与之游。什么人都可做他的朋友,没有人不喜欢他。在当时所谓左翼作家叫嚣恣肆,谩骂包剿,无所不用其极,他办报纸副刊,办月刊,特立独行,缁而不涅,偶然受到明枪暗箭的侵袭,他也抱定犯而不校的态度,从未陷入混战的漩涡,只此一端即属难能可贵。尖酸刻薄的人亦奈何他不得。我曾和他下过围棋,落子飞快,但是隐隐然颇有章法,下了三五十着我感觉到他的压力,他立即推枰而起,拱手一笑,略不计较胜负。他就是这样的一个潇洒的人。他饮酒,酒量不洪,适可而止;他划拳,出手敏捷,而不咄咄逼人。他偶尔也打麻将,出牌不假思索,挥洒自如,谈笑自若。他喜欢戏谑,从不出口伤人。他饮宴应酬,从不冷落任谁一个。他也偶涉花丛,但是心中无妓。他也进过轮盘赌局,但是从不长久坐定下注。志摩长我六岁,同游之日浅,相交不算深,以我所知,像他这样的一个,当世无双。
今天是他五十周年忌日,回首旧游,不胜感慨。谨缀数言,聊当斗酒只鸡之献。
今天是徐志摩逝世五十年纪念日。五十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不过人生不满百,能有几个五十年?
常听人说,文学作品要经过时间淘汰,才能显露其真正的价值。有不少作品,轰动一时,为大众所爱读,但是不久之后环境变了,不复能再激起读者的兴趣,畅销书就可能变成廉价的剩余货,甚至从人的记忆里完全消逝。有些作品却能历久弥新,长期被人欣赏。时间何以能有这样大的力量?其主要关键在于作品是否具有描述人性的内涵。人性是普遍的、永久的,不因时代环境之变迁而改变。所以各个时代的有深度的优秀作品永远有知音欣赏。其次是作品而有高度的技巧、优美的文字,也是使作品不朽的一个条件。通常是以五十年为考验的时期,作品而能通过这个考验的大概是可以相当长久地存在下去了。这考验是严酷无情的,非政治力量所能操纵,亦非批评家所能左右,更非商业宣传所能哄抬,完全靠作品的实质价值而决定其是否能长久存在的命运。
志摩逝世了五十年,他的作品通过了这一项考验。
梁锡华先生比我说得更坚定,他说:“徐志摩在新文学史占一席位是无可置疑的,而新文学史是晚清之后中国文学史之继续,也是不容否认的,虽然慷慨悲歌的遗老遗少至今仍吞不下这颗药丸,但是他们的子孙还得要吞,也许会嚼而甘之也未可料。”文学史是绵联不断的,只有特殊的社会变动或暴力政治集团可能扼杀文学生命于一时,但不久仍然会复苏。白话文运动是自然的合理的一项发展,没有人能否定。不过,在文学史上占一席位固然不易,其文学作品的本身价值实乃另一问题。据我看,徐志摩不仅在新文学史上占一席位,其作品经过五十年的淘汰考验,也成了不可否认的传世之作。
请先从新诗说起。胡适之先生的《尝试集》是新诗的开山之作,但是如今很少人读了。因为这部作品的存在价值在于为一种文学主张作实验,而不是在于其本身的文学成就。《尝试集》是旧诗新诗之间发展过程中的一大里程碑。胡先生不是诗人,他的理性强过于他的感性,他的长于分析的头脑不容许他长久停留于直觉的情感的境界中。他偶有小诗,也颇清新可喜,但是明白清楚有余,沉郁顿挫不足。徐志摩则不然,虽然他自承“我査过我的家谱,从永乐以来,我们家里没有写过一行可供传诵的诗句”。表示他们家是“商贾之家,没有读书人”,但是他是诗人。毁他的人说他是纨袴子,说他飞扬浮躁,但是认识他的人都知道他是一个非常敏感而且多情的人,有他的四部诗集为证。
志摩有一首《再别康桥》脍炙人口。开头一节是:
轻轻的我走了,
正如我轻轻的来;
我轻轻的招手,
作别西天的云彩。
最后一节是:
悄悄的我走了,
正如我悄悄的来;
我挥一挥衣袖,
不带走一片云彩。
这一首诗至今有很多读者不断的吟哦,欣赏那带着哀伤的一往情深的心声。初期的新诗有这样成就的不可多得。还有一首《偶然》也是为大家所传诵的——
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
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
你不必讶异,
更无需欢喜——
在转瞬间消灭了踪影。
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
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
你记得也好,
最好你忘掉。
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亮!
我也不知为什么,我最爱读的是他那一首《这年头活着不易》。志摩的诗一方面受胡适之先生的影响,力求以白话为诗,像《谁知道》一首就很像胡先生写的人力车夫,但是志摩的诗比胡先生的诗较富诗意,在技巧方面也进步得多。在另一方面他受近代英文诗的影响也很大,诗集中有一部分根本就是英诗中译。最近三十年来,新诗作家辈出,一般而论其成绩超越了前期的作者,这是无容置疑的事。不过诗就是诗,好诗就是好诗,不一定后来居上,也不一定继起无人。
讲到散文,志摩也是能手。自古以来,有人能诗不能文,也有人能文不能诗。志摩是诗文并佳,我甚且一度认为他的散文在他的诗之上。一般人提起他的散文就想起他的《浓得化不开》。那两篇文字确是他自己认为得意之作,我记得他写成之后,情不自禁,自动的让我听他朗诵。他不善于读诵,我勉强听完。这两篇文字列入小说集中,其实是两篇散文游记,不过他的写法特殊,以细密的笔法捕捉繁华的印象。我不觉得这两篇文字是他的散文代表作。《巴黎的鳞爪》与《自剖》两集才是他的散文杰作。他的散文永远是亲切的,是他的人格的投射,好像是和读者晤言一室之内。他的散文自成一格,信笔所之,如行云流水。他自称为文如“跑野马”,没有固定的目标,没有拟好的路线。严格讲,这不是正规的文章作法。志摩仗恃他有雄厚的本钱——热情与才智,故敢于跑野马,而且令人读来也觉得趣味盎然。这种写法是别人学不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