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的理解,为了与“语言讨论”相区分,我认为思维的因果关系或后果是某一思想与另一思想之间的接续过程,可将其称为“心理讨论”。
当一个人在思考某一事物时,接续而来的思想并非如其表象那样全都是偶然出现的。思想与思想之间的接续并不是随意的。正如我们不会对此前并未形成全部或部分感觉的事物产生想象,也不会出现从此想象到彼想象的过渡,除非这种过渡曾经出现过。因为所有幻象均是我们身体内部的运动,是一种对运动遗存下来的感觉。在感觉中,这些运动接踵而至,感觉消失之后它们仍会接连起来:这些运动数量非常之多,前一个运动再次出现并占据主导,后一个运动根据被移动之物的相关性又接续而至,此类情形就像平板桌上的水,它在人手的指引下就能流到相应的任何一处地方。但是对于感觉而言,接续在同一感知事物后面的,有时是此物,有时是彼物;这就会导致出现这样一种情形:当我们想象某一事物的时候,我们将要想象的对象却具有不确定性;唯一确定的是,在此前的某一时刻这一对象曾与该同一事物之间存在接续性。
这种思想后果或心理讨论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未经指引的、无目的的和非恒定的。其中,没有任何激情思想将自身作为某种欲望或其他激情的目的和范围,从而去控制和引导它的后继思想:这种情形可称之为“思想的游离”,就如同在梦中一样彼此胡乱冲撞。对于寡居独处并且对凡事漠不关心的人们而言,这是他们常见的思想;尽管他们的思想也和其他时候一样紧张,却没有和谐性可言;就像有人随意弹奏一只走调的鲁特琴 所发出的音调或一个不谙琴术的人弹奏正调的鲁特琴所发出的音调一样。然而,即便是在这种天马行空的意识状态下,人们往往也会发现其中的思路和这些思想的遗存关系。例如,在谈到我们当前所面临的内战情况时,如果有人问一个罗马便士价值几何,那么还有比这看起来更风马牛不相及的问题吗?然而,在我看来,其相关性是非常明显的。因为关于这场战争的思想引出了我们的国王被送入敌手的事情;继而引出基督被献出的事情,接着又引出了关于献身的代价——价值30便士的事情,由此很容易就会提出上面不怀善意的问题。因为思想的速度非常之迅速,所以所有这些都是瞬间出现的事情。
□古希腊七贤
指古希腊人所说的七位最著名的智者。今人了解较多的只有立法者梭伦和哲学家泰勒斯,其余五人一般认为是奇伦、毕阿斯、庇塔库斯、勃里安德和克莱俄布卢。
第二类思维后果由于受某种欲望和目的的控制,因而更具有恒定性。因为我们的欲望、恐惧等的影响是非常强烈且持久的,这种印象 (即使暂时中断) 也会快速恢复:在某些时候,这种影响有时会妨碍我们入睡或使我们从睡梦中惊醒。欲望出现之后我们就会联想到之前曾产生的与现有目标类似的方式,从这一思想出发,我们又会联想到得出这种方式的方法;以此类推,直至我们能力所及并回到某一起点。由于对这一目的的印象非常强烈,以至于它经常出现在我们的意识之中。在我们的思想开始游离时,它会很快重返原先的方式:七贤 中的某一位贤人注意到了这一点,并由此给人们提出了一句至理名言——“行事前要三思” ;现在这句话已成了老生常谈,它的意思是说凡事要三思而后行,这也是指导我们实现目标的重要思想。
定向思维后果分为两类,一类是在我们探究某一想象结果的成因或产生方式时形成的,这一点人兽无异。另一类是在我们想象任何事物并探究其一切可能性的过程中形成的,即当我们想象自身具备了此种对象后将如何处理的问题。除了在人类身上发现存在这种思想后果之外,我在任何其他生物身上均未发现这种标志。原因在于对那些仅有饥饿、口渴、兽欲、愤怒等肉身激情的生物而言,它们无法凭借天性而形成这种穷根溯源的意识。总而言之,当意识讨论受到某种目的约束,那么就只剩下探究或发明的能力,拉丁语称之为“洞察力”或“洞见力”,即探究当下或此前某一结果的原因,也可以是探究当下或此前某一原因的结果。在某人寻找丢失物品之时,他的意识会从知道丢失物品的时间与地点开始,逐个地点、逐段时间展开回想从而确定物品丢失的大概时间,即确定一个确切的时间和地点后开始寻找。然后他的意识会将此作为起始点,去发现究竟发生了什么情况而可能导致其丢失该物品。我们将其称为“记忆”或“回忆”,意思就是我们对此前行为的检视。
当一个人知道搜寻范围内某一确定的地点,随后他在头脑中就会搜寻这个地点的所有区域,就如同为寻找丢失的珠宝而掘地三尺,或是如同一只猎犬为搜寻猎物的气味而嗅遍某一个区域,又或是如同有人为找到某个韵脚而找遍整个字母表一样。
有时一个人想知道行为的后果,他会假设类似的行为将产生类似的后果,继而就会想到此前类似的行为以及随后所产生的后果。就像一个人在预测某一罪行的后果时,他会回忆起此前所见的类似罪行的后果一样,他的思想顺序是罪行—警察—监狱—法官—绞刑架。我们称这种思想为“预见”“慎虑”或“远见”,有时也将其称为“智慧”;尽管这一预测难以囊括所有情形,而显现出不可靠性。但是有一点是可以确定的,即如果一个人比另一个人多吃亏多少,那么这人的慎虑程度就多出多少,其预测就更少地落空。本质上,当前就是现实,只有当前的事物才会留在记忆之中,而根本不存在未来的事物。未来之事是意识的虚构,是将此前的行为序列适用于当前的行为序列;经验最丰富的人所做出的假设确定性最高,但是也并非百分之百准确。尽管在后果符合我们预期的情况下它被称为“慎虑”,但是从本质而言,它只是一种假设。因为对未来事物的预见是远见,只有可以根据其意志产生未来的事物的上帝才具有这种远见。只有上帝才能通过超自然的方式做预言。最厉害的预言者自然就是最厉害的猜测者,最厉害的猜测者是对其猜测的事物最精通、研究最深入的人,因为他掌握了据以进行猜测最多的迹象。
迹象是结果的先见征兆;与之相反,如果事先已观察到了类似的结果,迹象就是先见征兆的结果。观测到结果的频次越高,迹象就越是确定。因此,一个人对任意某一事务的经验掌握得最多,那么他掌握的、用来预测未来的迹象也最多,因此他也是慎虑最深的人;尽管很多年轻人对此可能持相反的观点,但是这人超过从事该事务新手的慎虑程度是无法通过天资或智力方面的优势来弥补的。
但是,慎虑不是人类与禽兽的区别。有些一岁的禽兽比十岁的孩童观察到的事物还要多,并且它们可以更“深谋远虑”地追求它们的利益。
鉴于慎虑是根据此前的经验对未来的假设,因而也有一种对此前事物的预测是根据此前的而不是未来的其他事物做出的假设。如果一个人此前见证了一个繁荣的国家如何从鼎盛逐渐陷入第一次内战并走向崩溃,那么当他看到任何其他国家的断壁残垣时,他就会推测这个国家也爆发过类似的战争并经历了类似的过程。但是,他的这种推测与对未来的推测具有同等的不确定性,二者唯一的依据就是经验。
就我所能想到的情形,一个人除了使用他的五种感官之外,还没有其他天生就有的意识活动,让他无须假借他物,生来就能加以利用。我在后文中讨论的其他官能似乎只有人类才具备,它们都是通过指导和管教而在后天获得的,并且都是在文字和语言发明之后才出现的。原因在于除感觉、思想和思想因果关系之外,人类的意识不存在其他运动,尽管相同的感官可以借助语言和方法将人类和所有其他生物区分开来。
不管我们想象出什么样的东西,想象总是“有限的”。因此,我们不能称任何事物的观念或概念是“无限的”。任何人的意识中都不可能存在无限大的影像、无限的速度、无限的时间或者无限的力量和能量。当我们说某一事物是无限的时候,意思是指我们无法得知该事物的终极所在及其范围,我们对这种事物并没有形成一种概念,我们认识到了自己能力方面的局限性。因此,借上帝之名并不是让我们对上帝展开想象 (因为上帝是不可知的,上帝的伟大和权势是不可想象的) ,而是让我们去颂赞上帝。此外,如我此前所述,不论我们想象的内容是什么,它无一不是经由感官全部或部分感知的,一个人不会存在非经感官感知的思想。因此,除非想象某一事物处在某一位置、具有特定的大小并可以分为多个部分,否则那就谈不上对该事物的想象;不能将一个事物想象为在同一时间既处于此处,又处于彼处;也不能将两个及以上的事物想象成同时处在同一位置:因为感觉从未感知到曾经存在这样的事物,这些毫无用处的荒唐言论都应算作是那些被欺骗的哲学家、受人欺骗或欺骗人的经院学派学者的“功劳”。
虽然印刷术是一项精妙的发明,但是与文字的发明相比,它仍稍显逊色。至于是谁最先发明了文字的使用方法,至今仍不可考。据说腓尼基王阿基诺尔的儿子卡德谟斯首次将文字引入希腊 。文字的发明可谓居功至伟,它能延续先前时代的记忆,使散落居住在地球上的数量庞大但相距甚远的人们可以相互交流。同时,文字的发明绝非易事,因为这需要对舌、颚、嘴唇等语言器官的各种动作进行细致观察,并根据观察结果造出同等数量的差异字形并记忆下来。显而易见,语言是最高贵和最有益的发明,它由名词或名称及其连词构成。人类借助于语言记录自己的思想,回忆此前的想法,并且基于相互为用和交流的目的相互表达自己的思想;如果没有语言,那么人类社会就不会存在国家、社会、契约或和平,如同狮子、熊和狼群一样不存在所有这一切。上帝首创语言,并曾给亚当展示过一些动物,然后教导他如何给它们起名,不过《圣经》并未深入谈论这个问题 。但是这些已足以指导亚当给生物起更多的名字,因为亚当在接触和利用生物的过程中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并且能够指导亚当逐渐通过某种方式将其联系起来,使他人理解;如此一来,经过一段时间之后,他就会根据自己的需要而形成大量的语言词汇,虽然不如演说家或哲学家所需要的语言那般丰富。因为我在《圣经》里尚未找到任何依据可以直接或间接推论出亚当曾被传授了所有图形、数字、度量、色彩、声音、幻象及关系的名词,以及被传授了诸如“一般”“特殊”“肯定”“否定”“疑问”“祈求”“无限”等用处很大的词汇或语言名词,更遑论“实体”“意向性”“实质”及经院学派使用的其他无甚意义的词汇。
□巴别塔
《创世记》第11章记载:在经历了大洪水之后,世界上的人越来越多,人们讲同一种语言。后来,人们谋划并在一处平原上建造一座通天塔,以传扬声名,避免人类分散。就在塔顶快要通天之际,惊动了上帝,上帝为了阻止人类的计划,来到人间,变乱了人类的语言,使他们无法沟通,使得巴别塔计划失败,人类从此各散东西。这一事件,为世界上出现不同的语言和种族给出了解释。
然而,亚当及其后代掌握并进行扩展的这种语言在巴别塔再次遗失了;由于亚当背叛了上帝,上帝让每个人忘却了自己此前的语言。由此,人类被迫向世界各地流散,所以现有语言之间的差异必然是根据需要从上帝教导给他们的方式 (即一切发明的本源) 中逐步形成的,并且经过漫长的时期之后,这些语言变得越来越丰富。
语言的一般用途是将我们的心理讨论转化为口头讨论,或是将我们的思想转变为一套语词,这样一来语言就会有两种用途。一种是记录我们思想的因果关系,这种关系容易被我们的记忆所遗忘,导致我们需要重新构思,通过词语的标记让人重新回忆起来。因此,名词的第一种用途就是用作记忆的标记。另一种是当众人使用相同的一些语词时,人们通过语词之间的联系和顺序,向彼此表达对每一事物的想象及想象的内容,也可以通过词语之间的相互联系与顺序表达各自所渴望、惧怕或热衷的事物。就这种用法而言,语言被称为“符号”。语言的特殊用途在于:首先,它表示我们经过思考而发现的所有当下或此前事物的原因,以及我们所发现的当下或此前事物可能会产生的结果。总之,这就是在获取艺术知识。其次,它可以向他人展示我们已经获得的知识,即相互探讨和学习。再次,它可以让他人知晓我们的意愿和目的,以便互帮互助。最后,出于娱乐和炫耀的目的,它可以通过无害地遣词造句来自娱自乐并取悦他人。
与这些用途相对应,语言也存在四种滥用形式。第一种是当人们用不准确的词语错误地表达其思想,用他们的概念表达那些其从未想象过的事物时,其结果就是自欺欺人。第二种是当他们使用的不是词语原来指向的含义,而是词语的隐喻意义时,其结果就是欺骗他人。第三种是他们将非其本愿的事物宣称为自己的意志。第四种是用语言互相伤害。自然赋予某些生物以利齿、犄角、肢体来攻击敌人,因而除非职责所在而对某一人进行管制,否则用舌头伤害他人就是对语言的一种滥用,应当予以矫正和改造。
基于记忆的原因与结果的因果关系来使用语言时,使用方式是赋予这些因果关系以名称并将其关联在一起。
有些名词是专有名词,是某一对象特有的名称,例如彼得、约翰、这个人、这棵树;但是有一些是许多事物共有的名词,例如人、马、树等;其中虽然每个词只是一个名词,但是各种不同特定事物名词的合称就是一般名词。世界上除了名词之外,没有任何事物是普遍性的事物,因为被命名的对象都是单独的个体和单数的个体。
基于某一性质或其他偶性的相似性,许多事物被赋予同一个一般名词。对于专有名词,我们的意识中指向单一对象;对于一般名词,我们的意识指向众多事物的任意的单独个体。一般名词的所指范围大小不一。所指范围较大的一般名词包含所指范围较小的一般名词,还有一些一般名词范围相同、相互包容。比如,“身体”这一名词的意义比“人”这一名词的意义更为广泛,且前者包含后者。“人”和“理性”这两个名词的范围是一样的,相互包容。此处我们必须指出,名词并不总像在语法中那样被理解为一个词汇,有时因为其复杂的表述形式而指代多个词汇的结合。例如“遵守他的国家法律的人”,所有这些词就只相当于一个名词,即等于“公正”一词。
赋予事物意义范围大小不等的名词后,我们就把意识中对所想象事物的因果关系的考量变为了名词因果关系的考量。例如,一个从未使用过语言的人 (天生的聋哑人) ,如果在他的眼前放一个三角形,旁边放两个直角 (如正方形的角) ,那么他可能会默默进行比较,然后发现三角形的三个角 (度数之和) 等于其旁边的两个直角 (度数之和) 。但是,如果给他出示另外一个不同形状的三角形时,如果他没有经过从头思考,那么他不可能知道该三角形的三个角 (度数之和) 也等于两个直角 (度数之和) 。但是,如果一个可以使用语言的人在观察到这种 (度数) 相等的关系并非因为边的长度或其三角形中其他任何特殊条件所致,而只是因为直线边和三个角,即他将该图形称为三角形所需的全部要件;此时,他会大胆地提出一个普遍性结论,即所有三角形中都存在这种角 (度数) 的相等关系,而且他还会通过普遍性的语词表述他的这一发现,即“三角形三个角的度数之和等于两个直角的度数之和”。因此,在特殊条件中得出的结论会被视为一个普遍性的原理而被记录和记忆下来,从而让我们无须在意识中考量时间和地点 (的差异) ,同时除了第一次之外,也能够免除我们内心所有的心理负担,使得我们在此时此地发现的事物的真理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
但是,在使用词汇表达思想方面,表现最为明显之处就是数数。生下来就是傻瓜的人从来都不知道“1”“2”“3”这些数字的先后顺序,他在敲钟时会一下一下地数,还会一边点头一边说“1”“2”“3”,但是他永不会知道这些数字的意义。由此可见,此前的某一个时期,这些数字名词并不是通用的,计数的时候只能用手指头数数。因此,当前所有民族的数字名词都仅有10个,有些民族只有5个,数完 (5个数) 之后就要从头再来。对于一个只能数到10的人,如果将数字次序打乱进行复述,那么他就会犯糊涂,不知道何时数完这10个数,更无法做加法、减法及其他所有的数学运算。所以,没有相应的语词就无法计数,更无法计算量值、速度、力及其他的事物,但这些计算对人类的生存或福祉而言是必不可少的。
当将两个名词组合成一种因果关系或一个断语,如“人是一种生物”或“如果他是人,那么他是一个生物”,如果后一个名词“生物”所指包含前一个名词“人”所包含的全部含义,那么该断语或因果关系便为真,否则便为假。因为真和假是语言属性而非事物属性。在不存在语言的地方,就不存在真实或虚假;错误倒可能发生,比如当我们预测不会发生某种事情或怀疑某事从未发生过时就是这种情形。但是在任何情形下我们都不可能说某人是一个“假人”。
既然真实存在于断语中名词的正确排序,那么一个追求真实严谨的人就必须要记住自己所使用的每一个名词所代表的事物,并据此进行排列。否则,他会发现自己如同一只站在涂有粘鸟胶的树枝上的鸟,纠缠于词汇之中,愈挣脱就会被粘得愈牢。因此,在几何学中 (上帝眷顾人类并赐予人类的唯一一门科学知识) ,人类首先从确定其词汇的意义开始。人们将确定词汇意义称为“定义”,即作为其计算的起始点。
由此可见,对任何一个一心追求真正知识的人而言,非常有必要对此前著作家所进行的定义进行检视;如果草率地进行定义,那么就需要进行修正或自己重新定义。因为在进行计算时,错误的定义会自动引发更多的错误,从而引导人们得出荒谬的结论;人们在最后会觉察到这一点,但是如果不从荒谬结论的根源正本清源,重新计算,那么荒谬就是不可避免的。因此死啃书本的人就会像某些人一样,只会将许多个小的数目累加成大的数目,而不先去考虑这些小的数目计算是否正确;最后在发现非常明显的错误时,他们还对此前的计算基础信心满满,不知道要如何弄清楚,只是浪费大量的时间去翻演算簿。这种情形就好比一些鸟从烟囱进入房间后发现它们被关在了一间屋子中,因为鸟不是那么聪明,无法辨识进时的路,所以它们就会对着玻璃窗上那种虚幻的光胡乱扑棱。因此,语言的首要用途是正确地定义名词,这一点是科学的一个重大成就。语言首当其冲的滥用便是错误地定义或没有定义。这是所有虚假或无意义学说的根源。这就致使那些盲从书本教育权威而不独立思考的人远不及那些毫无学识的人,这恰如具备真知之人胜过无知之人,因为无知是真理知识与谬误学说的中点。自然的感觉和影像不会导致产生荒谬。自然本身不会犯错:有些人的语言丰富,他们就比普通人更为聪明或癫狂。目不识丁的人不可能在聪慧方面出类拔萃或在愚蠢方面愚不可及 (除非他的记忆因为疾病而受到损害) 。词语是聪明人手中的筹码,他们只将词语用于计算;而对愚笨之人来说,词语是财富,他们借助亚里士多德 、西塞罗 、托马斯 或任何其他学者的权威进行评估,不论这种人是谁,只要是个人就可以。
只要能够列入或进行计算并能相加成和或相减余差的,这一切均是名词的主体。拉丁人将钱款账目称为“理由”,将钱款计算称为“推理”,我们在票据或账簿中称为“项目”的,拉丁人均称为“名目”,即“名称”。由此看来,拉丁人似乎将“理知 ”一词推而广之,应用于其他一切事物的计算能力方面。希腊人只用“逻各斯”一词表示语言和推理;之所以如此,并非是因为他们不认同所有语言均蕴含推理,而是因为在他们看来任何推理均可通过语言进行表述。他们将推理活动称为“三段论法”,它是对人类彼此之间言语因果关系的总结。因为相同的事物可能因不同的偶性被纳入计算,所以为了表征其差异性,名词就有多种偏离原意的解释和变化形式。此类名词的多种形式可归纳为四大类:
第一类,表示某一事物的物质或形体情况。例如,“活着的”“可感觉的”“理性的”“炽热的”“冰冷的”“被移动的”“静止的”,通过这些名词可理解物质或其形体,所有这些均为物质的名词。
第二类,表示或考量我们所认为存在于事物之中的某一偶性或特性。例如“被移动的”“如此之长”“炽热的”等;据此,只要将事物本身的名词稍作改动或稍偏离原意,它就能够成为我们所考量的偶性的一个名词。比如,“有生命的”是将“生命”纳入考量;“被移动的”是将“运动”纳入考量;“炽热的”是将“炽热”纳入考量;“如此之长”是将“长度”纳入考量等。所有这些名词都是将物体或物质彼此区分的偶性和特性的名词,即抽象名词;因为它们并非从物质演绎而来,而是从对物质的计算演绎而来。
第三类,我们将从自身出发据以得出上述差异的特性作为考量因素:比如对于我们所看到的任何事物,我们所依据的不是该事物本身,而是幻象;我们所考量的不是该事物本身,而是它在我们幻象中的景象、颜色或观点。当我们听到某些事物时,我们考量的不是事物本身,而只是听觉或声音,它们是这些事物通过耳朵而产生的幻象或概念,即幻象的名词。
第四类,我们将名词本身和语言进行考虑和考量并赋予其名词,例如“一般的”“普遍的”“特殊的”“歧义的”,它们是名词的名词。“肯定”“疑问”“命令”“陈述”“三段论”“说教”“演讲”以及其他此类名词都是语言的名词,此即为肯定名词的全部种类。它们可以用来表示自然界中存在的事物,或人类心里假想或想象存在的事物,或人类心里假想或想象中事物的固有性质或词汇和语言等。
另外,其他的一些名词被称为否定名词,用来表示某一词汇不能作为所谈及事物的名词的符号,如“无物”“无人”“无限”“不可教的”“不可能的”等都属于这一类名词。虽然它们不用来指代任何事物的名词,但是因为它们可以用作否定那些使用不当的名词,所以它们在计算、修正计算或回顾此前的思维时仍有一定的用处。
所有其他名词均属于没有意义的声音。它们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新出现的名词,但是其意义尚没有定义进行解释。经院学者和令人迷惑的哲学家创造了大量的此类名词。
另一类是将两个意义相互矛盾且不一致的名词放在一起而创造出来的一个名词,诸如“无形之物体”或“无形之实体” (二者其实是同一个意思) 之类的其他大量名词。因为不管何时,当任何断言为假时,构成断言的两个名词在一起构成一个新名词后,它根本不能指代任何事物。例如,如果“四角形是圆的”这一断言为假,那么“圆四角形”这一名词就不可能指代任何事物,它只是一个声音而已。同理,如果存在“美德可以被灌注或被吹入”这种虚假的断言,那么,“被灌注的美德”“被吹入的美德”这类词汇就和“圆四角形”这类词汇是同等的荒谬且毫无意义。因此,人们见到的那些无意义的词汇极少不是由拉丁语或希腊语组成的。极少听到法国人称救世主为“Parole”,而常听到的是“Verbe”;事实上,这两者是一回事,只不过一个是拉丁语词汇,一个是法语词汇而已。
当一个人在听到任何话后就能知晓这话中的单词并知晓该词的关联结构所表达的观点时,那么他 (她) 就已经理解了这话。“理解”只是语言形成的一个概念。如果说语言是人类特有的,并且我认为的确如此,那么“理解”也是人类特有的。因此,如果荒谬和虚假的断言具有普遍性,那么就没有人能够理解它们。尽管很多人自以为理解它们,殊不知他们只不过是愚蠢地人云亦云或在意识中记诵而已。
在讨论完“激情”之后,我将会再对有关人类意识的欲求、厌恶、激情等词语的用法及滥用等问题进行讨论。
那些让我们感到愉快或厌恶的事物的表达,即影响情感的名词,由于不同人既不可能对同一事物产生相同的情感,也不可能在任何时候都只产生同一种情感。因此在一般讨论中,其意义往往是变动不居的。既然所有名词都用来表示概念,而人类的各种情感又由概念构成,因此当我们对同类事物产生不同的感受时,在赋予其名词方面产生分歧就难以避免。因为尽管我们感受到的事物的本质是一致的,但是因体质结构的差异和对意见的偏好会导致我们在接受事物时会有所差异,这就使得每一事物都被赋予不同激情的色彩。因此,一个人在推理时必须要注意用词;语词除了能够在我们想象其本质的意义方面发挥作用外,还代表说话人的本性、倾向与兴趣所赋予的意义,诸如“美德”和“邪恶”等名词。因为甲之“智慧”,于乙则是“恐惧”;甲之“残忍”,于乙则是“正义”;甲之“挥霍浪费”,于乙则是“慷慨大方”;甲之“庄重大气”,于乙则是“愚笨无知”等;由此可见,这类名词从未被用作一切推理的真实基础,比喻或隐喻亦是如此,但是后者危险性小一些,因为它们公开宣称其意义具有不恒定性,但是前者则不是这样。
当一个人进行推理时,他所做的无非是对各部分之和进行加总,或是求算一个数减去另一个数的差;如果用语言推进这一过程,那么他就要构想将各部分的名词因果关系连接成一个整体性名词,或是从整体及某一个部分的名词得出另一部分的名词。尽管在数学等领域,除了加减法之外还有乘除法等其他运算法则,但是实际上这些运算法则都是一回事。因为乘法是将相等的事物进行加总,除法是一个事物能够减少的最大次数。这些运算法则的适用不限于数学领域,而是适用于所有可以进行加减运算的领域,因为正如算术家也会讲授数学方面的加减运算一样,几何学家在线、图形 (立体图形和平面图形) 、角、比例、倍数、速度、力与力量等方面也讲授加减运算;逻辑学家在语词逻辑关系、两个名词结合构成一个断语、两个断语结合构成一个三段论、多个三段论构成一个证明以及从一个三段论证的总结或结论中去掉一个命题可得出另一个命题等方面同样也讲授加减运算。政治学著作家将契约加总来确定人们的义务责任;法学家将法律和事实加总来判断私人行为的是非曲直。总之,不论哪一种事物,凡可加减即可推理,凡不可加减便全然不能推理。
据此,我们就可以确定当“推理”作为一种意识官能时的意义。从这种意义而言,推理就是对公认为表示或表征我们思想的一般名称构成的因果关系进行的运算 (即加法和减法) ;我所说的对它们进行“表示”是当我们自己在计算时的说法,“表征”则是向他人展示或证明我们计算时的说法。
在算术方面,未经训练的人必定会犯错,他们的计算并不可靠;即便是教授,犯错也是在所难免。在其他推理问题上也是如此,即便是那些最能干、最细心和最内行的人,也有可能受欺骗而得出虚假的结论。但是,推理本身如同算术一样始终都是正确的推理,始终都是一门确凿无疑的学问,只是任何一个人或一群人的推理都无法构成确定性的标准,就正如一种计算结果不会因为得到众人的一致认同就认定是可靠无误的。因此,一旦推理出现争议,争议方必须自动将某一仲裁人或裁定人的推理视为正确的推理,他们彼此接受其裁决,否则必然会争论不止甚至发展成武力冲突,或因为天生就缺乏正确的推理而变成一个悬而未决的遗留问题。其他各种不同的辩论情形也是如此。有人认为自己聪慧过人,叫嚷着要根据正确的推理进行裁定,但是其意图却不是依据他人的推理来裁定,而是依据自己的推理予以确定,这就好比人类社会中的桥牌游戏,在确定了王之后,每一轮都要将他们手中最长的那副牌作为王牌,这是令人无法容忍的。他们这样做,无非是将自己身上占据主导的每一种激情作为正确的推理;然而,正是因为其在争论中自称推理是正确的,反而暴露了他们理性的匮乏。
推理的用途和目的不是为了找到一个或几个与名词的原始定义和确切含义相差甚远的结论的总和与真理,而是以定义和确切含义为判断起点,从一个结论得出另一个结论。因为在最后据以推论出的所有断语和否定具有不确定性时,最终结论也不可能具有确定性。这就如同一家之长在算账时,如果他只计算所有支出账单的总和,却不关心记账人是如何计算出每一份账单且为何物而支出的,而是将整个账单照单全收,充分信任每个记账人,那么这样不会给他带来任何好处。所有其他事物的推理也同样如此。如果一个人信任著作家给出的结论而不是根据每一次计算的原始账目得出结论 (这些原始账目就是根据定义给出的名词含义) ,他就会像那位一家之长一样盲从,除此之外,一无所知。
对于某些特定的事物,可以不通过词语进行推理。例如,一个人在看见某一事物后,会推想该事物之前会出现什么事物,或者随后将要出现什么事物,这就属于这种情况。如果他认为会后续出现的事物并未在它之后出现,或他认为会先出现的事物未在它之前出现,那么这就是所称的“错误”。这种情况对于最为谨小慎微之人也概莫能外。但是,如果我们根据一般意义的语词进行推理并得出一个虚假的一般推论,人们虽然也将其称为“错误”,但是事实上它不过是一种荒诞不经的话。因为错误不过是在对过去或未来之事进行假定时所出现的谬误。尽管这种事物此前未发生或未来未出现,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不具有发现它的可能性。然而,如果我们说出一个一般性的断语时,除非它为真,否则它就不可能具有可能性。除了声音之外别无意义的那些词语,我们称之为“谬论”“妄言”或“废话”。因此,如果有人与我谈论“圆的四角形”“干酪具有面包偶性”“非物质的物体”“自由的臣民”“自由的意志”或“不受任何阻挠的自由”时,我不会说他是错的,而会说他所说无纤毫意义可言,即荒诞不经。
我在第二章中曾经提到,人有一种超越其他动物的官能,即当其在想象一种事物的时候,经常会考虑到它的结果以及通过它可以获得的效果。在这里,我要对这种优越性进行补充,即人们通过语言可以将自己发现的结果变成定律或准则。换言之,人们不仅可以推理或进行数字计算,还能够推理或计算其他可进行加减的事物。
但是,与另一种优越性即荒谬性相比,上面的优越性则稍显逊色。这种优越性是人类所特有的,其他任何动物都不具备。在整个人类中,教授哲学之人的荒谬语言最多。西塞罗也承认这一点。他指出,哲学家的著作中包含了天下所有的荒谬之事。道理很简单,因为在推理的时候,他们不会从其所用名词的定义或解释作为切入点。这种方法只有在几何学中才会使用,因此几何学的结论总是无可辩驳的。
1. 我把导致得出荒谬结论的第一种原因归于方法不当。在此种情形下,他们不是将定义作为推理的起始点,即不以其词汇的既定含义作为起始点,这就如同他们不知道“1”“2”“3”的值却说自己能算账一样。
根据我在前一章中提及的各种不同考量因素,所有物体皆可进行计算。因为这些考量被赋予不同的名词,所以使用这些混乱而又关联不恰当的名词所构成的论断时,就会产生各种各样的荒谬断语。据此才出现了下述第二种原因。
2. 我把导致得出荒谬结论的第二种原因归于使物体名词具备偶性,或将物体用偶性的名词来表示。有人认为“信仰是被灌入或吹入的”,实际上除物体之外,任何东西都可能被灌入或吹入任何另外的一种东西;或者说“广延 即是物体”“幻影即是精灵”等就属于这种情况。
3. 我将第三种原因归于使我们自己身体之外物的偶性名词具备我们自己身体的偶性。有人认为“色彩存在于物体中”“声音存在于空气中”等就属于这种情况。
4. 第四种原因是将物体的名词用名词或语言表示。有人认为“有些事物具有普遍性”“一种生物是一个种属或一种普遍性的事物”等就是这种情况。
5. 第五种原因是将偶性的名词用名词和语言来表示。有人认为“某一物的性质是其定义”“一个人的命令是他的意志”等就属于这种情况。
6. 第六种原因是使用隐喻、比喻或其他修辞手法而不使用正式的词汇。例如,在日常交谈中,我们可以合理地说“这条路通向这里或那里”;在格言中也可以说类似这样或那样的说法,这没有什么问题 (尽管路并不会自己走,格言也不会自己说) 。但是,在计算或探寻真理的过程中,这种表述是不为人认可的。
□经院哲学家托马斯·阿奎那
经院学派为中世纪西欧教会哲学家所建立的思想流派。该学派建立的经院哲学,用哲学形式为宗教神学作论证,是一种理论化、系统化了的神学。图为13世纪最著名的经院哲学家托马斯·阿奎那,他的代表作品有《神学大全》《论君主政治》《反异教大全》《亚里士多德诠释》等。
7. 第七种原因是归于无意义的名词,只是这些名词是从经院学派生搬来的,如“位格” “变体” “实化” “永恒的现在” ,以及经院哲学家貌似虔诚的言说。
在推理或探寻真相的过程中,如果能够避免上述这些情形,那么在通常情况下就不容易陷入任何谬误中;但是如果计算太过冗长,那么人就可能忘掉了之前的事务。因为从天性来看,在遵从正确的原则情况下,所有的人都会得出类似的推理和恰当的推理。试问在几何学中犯了错误被人指出后,谁还会继续坚持错误呢?
综上所述,理性并非同感觉和记忆一样是天生的,也不若仅仅从经验中即可获得的慎虑,而是经由艰苦努力获得的。至于获得理性的步骤,第一步是恰当地使用名词;第二步是从名词这一基本元素开始到将一个名词与另一个名词连在一起形成断语为止的过程中,所用的方法必须是恰当且条理清晰的;而后形成三段论,即一个断语与另一个断语的结合,直至我们得出问题所属名词的全部结论。此即是人们所说的“学识”。感觉和记忆是关于不能改变的既定事实的知识,而学识是关于结果的知识以及此事实与彼事实相互依存的知识。我们可以通过学识并根据当前的作为,推断自己到底愿意在何时做何事,或者如何在其他时间做类似的事;因为当我们看到某一事物如何产生、为什么产生以及通过何种方式产生后,如果类似原因尚在我们的能力范围内,那么我们就会知道如何使其产生类似的结果。
因此,虽然儿童在尚未学会使用语言之前不会推理,但是也可将他们称为理性动物,原因在于他们未来显然都是会推理的。尽管大部分成年人也会一点推理,比如简单的计数,但是在日常生活中推理却少有用处。在日常生活中,由于人们在经验、记忆的敏捷性以及对不同目的的倾向性等方面存在差异,尤其是还会受到运气好坏的影响,因此他们管理个人事务的能力强弱不均。对于学识或某些行为准则方面,不同人更是相距遥远,有人甚至完全不知道其为何物。有人将几何学视为鬼画符,而对于其他学识,因为他们未经过启蒙,所以没有什么进步,至今仍不知所以然。在这一点上,他们就如同儿童完全不知道人是从何而来一样,对女人们的戏谑之言深信不疑,即他们兄弟姐妹都不是生下来的,而是从花园捡来的。
然而,比起那些因推理错误或因盲目信赖而做出错误推理,从而遵从虚假和荒谬的一般法则的人,那些没有具备学识却天生慎虑之人的情况要好得多。虽然不懂因果和法则也会使人偏离正道,但是与那些信赖虚假法则、将与事实相背的原因视为自己热心追求的目标的人相比,前者的严重程度要小得多。
综上所述,清晰的言语表达是人类的心灵之光,但是首先应通过严格的定义进行检验,剔除其中含混不清的意思。推理是跋涉前行,学识的增长是前行的道路,目标是为了实现人类利益。与之相反,隐喻、没有意义和含糊不清的话语就像鬼火一般,以此为基础进行推理无异于迷失在不计其数的谬论之中,结局就是引发争斗、煽动叛乱或招致屈辱。
经验累积使人慎虑;同理,学识累积使人睿智。我们习惯性地将二者都称为“智慧”,但是拉丁人一直对“慎虑”和“睿智”进行区分,他们将前者归于经验范畴,将后者归于学识范畴。为了更加清晰地区分它们,我们假设有人天生善用武器并且技术熟练;而另一个人除此之外还具备学识,懂得自己该从何处进攻敌人,或被敌人进攻时应从何处着手防御。前者所拥有的能力相对于后者所拥有的能力而言,就如同慎虑之于学识的关系。虽然二者都是有益的,但是后者更为可靠。对于那些只知道死读书、迷信书本权威、蒙眼跟着盲人狂奔的人,他们就如同一味迷信击剑师虚假的法则的人一样,贸然与敌人展开拼杀,但是他们要么白白送死,要么自取其辱。
学识的某些证据是确凿和可靠的,有些则是不确定的。如果一个人宣称自己知晓任何一种事物的学识并且可以传授这种学识,即他可以清晰地向其他人阐述其中的真相,那么这就是确凿无疑的证据。如果只是某些特殊情况与他自称所具备的知识是一致的,并且他声称的某些必然出现的情形在许多情况下也是如此,那么这就是不确定的证据。关于慎虑的所有证据均是不确定的,因为没有人能通过经验来观察事物并记住所有影响事情成败的因素。但是,对于所有没有可供遵循的学识的事务,如果一个人将与生俱来的判断力弃之不用,而只以权威学者的泛泛之谈作为指南,那么这就足以证明他的愚蠢,我们通常讽刺其过于迂腐。即便是那些在联邦政府议会中喜欢炫耀其政治和历史学识的人,除了极少数人外,他们在私人事务中都会保持足够的慎虑,在关系自身利益的家庭事务中,也很少会炫耀自己的学识;但是他们在公共事务中会格外在意他们自己学识的声誉,而不是别人事业的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