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之后,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陆续发布地方“十四五”档案事业发展规划。本报告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分析方法,从规划出台背景、出台情况、“十三五”时期各地档案事业发展成效、“十四五”时期各地档案事业发展目标、“十四五”时期各地重点工作等各方面对各地规划文本进行全面深入分析,对比、归纳、总结各地档案事业发展的现状和未来发展方向,发现各地“十四五”规划整体体现了“全国《规划》引领,结合地方要求”“明确具体任务,细化落实措施”“地域特色鲜明,形成区域联动”“加大开发力度,注重品牌建设”“事业进展不一,工作各有侧重”“宣传档案工作,建立舆论保障”六大特点。
关键词: 档案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省级区域
作者简介: 王彦妍,博士,讲师,研究方向为信息检索、信息分析、用户行为,电子邮箱yanyanwangruc@ruc.edu.cn;嘎拉森,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档案学基础理论,电子文件管理;刘思良,本科生,研究方向为信息分析。
2021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简称《规划》)。这是我国制定和实施档案事业发展五年规划以来首次以两办名义印发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档案事业的高度重视。全国《规划》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明确提出了“十四五”时期我国档案工作发展的主要目标与行动路线,同时清晰展望了到2035年的远景目标。
自《档案事业发展“七五”计划(1983—1990)》发布以来,我国在每个时期都会制定出台档案事业发展规划,以期不断提升档案事业发展水平,加强档案部门服务各项建设事业的能力,促进档案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截至“十三五”时期,我国档案工作服务中心大局精准有力,档案法治建设取得重要成果,档案资源更加丰富多样,档案公共服务能力持续提升,档案信息化建设加快发展,档案安全保护继续加强,档案人才队伍建设取得进步,档案对外交流日益深化,双边和多边合作不断拓展。我国档案事业正朝着高质量发展,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的能力不断加强。
多年以来,规划的体例基本固定为由“发展环境”“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四个方面构成。其中“发展环境”主要是对上一阶段档案工作发展成效与下一阶段面临的形势和挑战进行分析、总结。“总体要求”部分主要明确规划制定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及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部分是规划的重点内容,一般会在发展目标基础上进一步展开,对档案事业发展的各项任务进行细致规划。“保障措施”则提出保障规划顺利实施的措施建议。
随着全国《规划》的发布,除港澳台地区外,我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陆续出台了本地区的“十四五”档案事业发展规划(简称“各地规划”)。各地规划回顾了“十三五”期间本地区档案事业发展的成效,并着重对“十四五”时期的档案事业发展进行了展望和规划,部署了具体任务与专项工作。通过分析各地规划内容,既可了解各地当前档案事业发展状况,也可知悉其未来的发展方向和工作开展方式,更可通过对各地情况的综合分析,呈现出整个国家档案事业发展的全貌。为此,本报告采取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方法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地规划文本进行深入分析,力图以分析结果反映全国、各区域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档案事业发展现状,探析未来的前进道路。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各地规划中所统计的数据指标存在较大出入,如指标项不同、统计口径不同等,故本报告只对其中部分可比数据进行省域间横向比较。
本报告基于对各地规划的分析结果撰写。第一节为引言,介绍分析报告撰写的背景、目的和意义;第二节对截至2022年1月31日的各地档案事业“十四五”规划出台情况进行梳理;第三节根据对各地规划中“发展环境”部分的分析,概括总结各地“十三五”时期档案事业发展的成效,反映各地“十四五”时期的发展基础;第四节主要通过对各地规划中“总体要求”部分的分析,提取出各地“十四五”时期的发展目标和发展指标;第五节基于对各地规划全文,特别是“主要任务”部分的分析,在第四节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各地“十四五”时期为实现相应发展目标、达到相应发展指标而确定的重点和特色工作,以及相应的措施、手段;第六节根据前5节中对各地规划内容的分析,总结归纳出各地规划的整体特点,反映各地档案事业“十四五”规划的内容特征。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文中大量内容涉及各地规划中的统计数据、详细内容,为使文章简洁易读,仅在文末统一标出参考文献,正文中涉及各地规划内容不做重复标引。
历年各地规划出台情况显示,在每个时期的全国《规划》出台后,除港澳台外,我国其余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会相应出台当地的规划。根据笔者线上和线下检索的结果,截至2022年1月31日,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已有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本地区“十四五”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其中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开发布规划全文,详细内容见表1。
表1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十四五”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出台情况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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梳理结果显示,各地规划印发部门存在差异,大部分地区由当地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而辽宁省、山东省、上海市由当地档案局印发,浙江省、福建省则由当地发改委、档案局印发。在主体内容上,各地规划基本与全国《规划》保持一致,包含发展环境、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4个部分,在具体的任务方面则因各地区档案事业发展现状与需求不同而各有侧重。
如引言中所述,本节通过对各地规划中“发展环境”部分的分析,对“十三五”期间各地档案事业发展成效进行定量分析和总结比较。
总体而言,“十三五”期间各地档案资源较“十二五”时期更加丰富多样,档案接收工作效果显著。各地规划数据显示,甘肃省接收档案75.4万卷、201.8万余件,江苏省接收档案1 195.27万卷、1 834.74万件,陕西省接收档案264.281 6万卷、832.851 3万件,上海市接收120万卷(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馆藏档案达859万卷、1 104万件,福建省馆藏档案达3 554万卷(件),上海市馆藏档案达1 900万余卷(件);贵州省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馆藏总量较“十二五”增长2 653%;湖北省各级综合档案馆馆藏档案总量达2 600万余卷(件)。其中江苏省接收档案数量、福建省馆藏资源数量巨大,贵州省馆藏总量增长迅速,资源建设成效显著。
在档案资源数字化方面,各地工作进度虽参差不齐,但总体看来处于稳步推进中。就国家综合档案馆馆藏永久档案数字化率而言,甘肃省总体达到5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达到卷级36.4%、件级51.5%,陕西省市级、县级数字化率分别达到80%和50%以上。就形成的数字化成果而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形成275万卷、505万件、122 T,辽宁形成1 405.8万卷、637.5万件、445 658 GB,云南省形成4.6亿页,广西壮族自治区形成2亿页,江苏省形成1 202.88 T,湖北省形成超4亿画幅。
各地档案服务能力在“十三五”时期持续提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一步加强档案开放鉴定工作,为档案服务和档案资源的开发利用奠定了坚实基础。图1展示了北京市等11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十三五”时期的档案开放情况,其中江苏省的开放鉴定工作尤为突出,达到了1 246万余卷。同时,各地档案馆(室)积极为用户提供便利的档案查阅利用服务。如图2所示,在15省(自治区、直辖市)中贵州省在服务人次上一骑绝尘,山东省、福建省、辽宁省在提供档案查阅数量方面较为突出。此外,其他地区虽未在规划中明确提及档案开放和利用数量,但均对本地区档案开放、利用工作作出了肯定的自我评价。
图1 “十三五”期间部分地区档案开放情况(万卷)
图2 “十三五”期间部分地区档案查阅利用情况
“十三五”时期各地区通过多种多样的形式对档案进行开发利用,包括档案编研、举办档案展览等传统形式,也包括拍摄专题片、开发文化产品、开办专栏等创新形式。图3展示了北京市等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档案编研情况,可见各地档案编研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尤其是浙江省出版了1 151种/部书籍图册资料。与此同时,各省结合重点领域、重大活动、重大事件、重大项目举办档案展览、接待参观。如图4所示,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在规划中统计了举办展览、接待参观的情况,其中山东省和湖北省分别举办了1 595和1 200场展览,贵州省接待约2 272万人次参观,体现了对档案开发利用的充分重视。此外,各地结合自身特色,采用适合的方法对档案进行创新开发,如云南省开发档案文化产品50余种,甘肃省拍摄档案专题片10余部,天津面向中小学生推出“档案思政小课堂”,均体现了新时代档案工作的创新性。
图3 “十三五”期间部分地区档案编研出版情况
图4 “十三五”期间部分地区档案展览情况
档案馆库在软硬件方面的建设都有一定进展。在档案馆建设方面,云南省和湖北省的建设成果较为突出,在“十三五”期间云南省新建/扩建市级综合档案馆3个,县级综合档案馆106个,湖北省新建/扩建市级综合档案馆10个,县级综合档案馆83个(见图5)。甘肃省等其他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也在过去一个时期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档案馆库建设。此外,各地区也在同步进行数字档案馆(室)建设(见表2),其中浙江省有39个数字档案馆通过示范测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22个数字档案室通过示范认证、6个数字档案馆通过示范测评。此外,贵州省城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国家档案局企业数字档案馆(室)建设试点验收,2个档案馆通过省级测试,湖北省建成11个国家级、省级示范数字档案馆(室),均取得了显著成果。
图5 “十三五”期间部分地区综合档案馆建设情况
表2 “十三五”期间部分地区数字档案馆(室)建设情况
在档案人才队伍不断扩充的过程中,各地档案管理部门和机构通过培训不断提升档案队伍素质和能力,培养优秀的档案人才。各地规划显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组织各类档案业务培训579期、培训4.3万余人次,广西壮族自治区组织各类档案业务培训1 600余期、培训12万余人次,陕西省组织各类档案业务培训800余期、培训3万余人次,辽宁组织各类档案业务培训约200次,云南省共培训17万余人次,天津市累计培训1.4万人次,可见各地档案系统对于人才持续培养的重视。
通过不断培优档案人才,各地档案系统工作人员在职称评聘、业务评价、荣誉表彰等方面均取得了一定成绩(见表3)。其中辽宁入选全国档案专家7人、全国档案领军人物2人,云南省入选全国档案专家3人,福建省入选全国档案专家、全国档案领军人物各2人,浙江省入选全国档案专家4人,湖北省入选全国档案专家5人。此外,多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部门、机构获得先进集体,个人获得“档案工匠”等称号。
表3 “十三五”期间部分地区人才培养情况
根据对各地规划中“十三五”时期档案事业发展成效的量化分析可见,在过去五年中各地在档案资源建设、服务提供、开发利用、馆库建设、人才培养等多方面都有着长足的进展,并获得了一定成绩。但各地档案事业发展仍存在不充分之处,区域之间发展不均衡、建设侧重点不同、获得成效差异大的情况较为明显。
各地规划对标全国《规划》,结合自身发展现状与需求,从不同方面提出了本地区“十四五”时期档案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并针对部分任务给出了相应的量化指标。本节内容对各地“十四五”时期档案事业发展的目标进行了定量和定性分析。
总体而言,由于各地档案事业建设基础以及当前所处的发展阶段不同,其在规划文本中所制定的“发展目标”也有所差别。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在规划中都明确了到2025年和2035年的发展目标。根据对所收集的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划中“发展目标”部分的文本分析,本报告将各地区到2025年的发展总体目标分为三个层次。
基本上所有地区都在“十四五”时期的发展目标中提到档案工作要“依法治理、走向开放、走向现代化”,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相适应,助力当地的经济和社会建设,与全国《规划》中的目标相一致,这也是国家对各地“十四五”时期档案事业发展的基本要求。此外,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对目标进行了细化,确立了档案治理、档案资源建设、档案利用服务、档案信息化、档案安全等方面的目标。其中黑龙江省特别提出要“档案资源建设质量、档案利用服务水平、档案治理效能和管理现代化程度达到全国平均水平”,贵州省提出到2025年“达到全国中等水平”,可见两省在档案工作方面虽然基础较其他地区薄弱,但将在“十四五”时期发力追赶。
在完成基本目标的基础上,多省(自治区、直辖市)将在“十四五”期间提升档案事业发展质量,其中湖南省、山东省、江苏省、浙江省提出要在“十四五”时期建成档案强省,海南省力求达到全国先进水平,上海市力争成为“排头兵、先行者”和“全国档案工作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结合“十三五”时期的发展成效可见,这些地区在档案事业建设上有着良好的基础,这也给了当地档案部门在“十四五”时期继续建设的坚实信心。同时,良好的发展将不断增强当地档案部门和工作人员的坚定信念,促进该地区档案事业持续发展,实现全国领先。而值得注意的是,黑龙江省将在“十四五”期间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的基础上实现“档案强省”的目标,可见该省在未来五年档案事业发展建设方面的决心。
在常规的档案工作之外,云南省、北京市、海南省、河北省、浙江省等地区将档案事业发展结合当地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特别要求,提升档案工作地域特色,实现差异化突破。这些地区的省域特色一方面与当地定位有关,如北京市的“首善标准”要求,海南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催生的档案工作要求;另一方面与当地的地域特征相关,如云南省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工作要求等。
在对各地区2035年建设目标进行文本分析和对比之后发现,各地目标均为在2025年目标的基础上实现进一步提升,且不同地区的目标之间仍存在一定差别。黑龙江省、山东省、云南省、湖北省、安徽省、天津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力争进入“全国一流”或“全国前列”,其中黑龙江省希望在此基础上实现“世界先进”的目标。北京市、上海市、浙江省作为档案事业发展较为先进的地区,不仅在未来的发展中力求继续保持“全国领先”,还将迈入“国际一流”,并成为国家“展示社会主义现代化档案事业建设成就的重要窗口”。
针对具体的档案工作,各地制定了相应的发展指标。档案资源建设方面,各地在馆藏量、归档率方面制定了目标。到“十四五”时期末,甘肃省省档案馆馆藏数量比“十三五”时期末增长35%,市县国家综合档案馆增长30%,机关、企事业单位、乡村档案馆(室)归档率达到100%;安徽省各级综合档案馆馆藏总量较“十三五”时期增长40%;江西省全省综合档案馆馆藏总量力争达到2 000万卷;云南省全省综合档案馆馆藏档案总量较“十三五”末翻一番;福建省省档案馆馆藏档案数量突破100万卷;山东省全省综合档案馆馆藏档案数量增长45%以上;湖北省全省各级档案馆馆藏总量达到3 400万卷(件),比“十三五”时期末增长30%。
各地区对档案数字化率也提出了具体的量化指标,具体情况如表4所示。所有地区的各项数字化率指标都确定为60%及以上,反映出我国档案数字化整体基础较好,可以在“十四五”时期达到较高的数字化水平。其中北京市、海南省、山东省三地区的数字化率指标较高,都在90%及以上,可见三地对于“十四五”期间档案数字化工作的重视,也侧面反映了三地在档案数字化方面的工作基础较为扎实。甘肃省对市级、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数字化率的要求指标是60%,省属企业单位数字化率指标为60%;广西壮族自治区对省直机关档案数字化率和省属企业单位数字化率的要求指标皆为60%。可见两省在部分档案机构的数字化工作上还有前进的空间。此外,湖北省也在规划中明确,到“十四五”时期末,全省各级档案馆应数字化档案数字化率达到90%。
表4 “十四五”期间部分地区数字化率指标
档案信息化建设目标方面,各省推进数字档案馆(室)建设。湖南省计划新增5家数字档案馆(室);江西省计划省档案馆建成全国示范数字档案馆,50%的市级档案馆和30%的县级档案馆建成数字档案馆,20%的省直机关档案室建成数字档案室,建成1到2家全国示范数字档案馆;辽宁省计划建成10家高水平数字档案馆、10家高水平数字档案室;云南省计划建成10个以上高水平数字档案馆、5个以上高水平数字档案室,完成2个以上企业集团数字档案馆(室)建设试点;福建省计划建成2家全国示范数字档案馆(室),完成10家省级立档单位数字档案室创建;北京市计划至少建成20家高水平数字档案室,16个区完成数字档案馆建设项目立项工作,至少5个区建成高水平数字档案馆;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划建成5个以上国家示范数字档案馆(室)、10个以上国家级数字档案馆(室)、20个以上自治区级数字档案馆(室);江苏省计划全省114家综合档案馆全部完成数字档案馆建设;陕西省计划省、市综合档案馆和30%的县级档案馆、专门档案馆、企事业单位档案馆建成数字档案馆,10个档案馆通过国家数字档案馆系统测试,3个档案馆建成国家示范数字档案馆,10%的省级立档单位完成数字档案室建设,创建3个全国示范数字档案室;上海市计划建成50家市级数字档案室;浙江省计划90%的综合档案馆建成国家级数字档案馆,县(市、区)以上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90%建成省级规范化数字档案室;河北省30%县级综合档案馆通过省级数字档案馆测试,各级有移交进馆任务的单位30%以上完成省级数字档案室创建;山东省计划新增4家高水平机关数字档案室,完成4家企业集团数字档案馆(室)建设试点,新增12家高水平数字档案馆;天津市计划各级综合档案馆全部达到数字档案馆建设标准,市档案馆和50%的区档案馆建成高水平数字档案馆,新增20家数字档案室;安徽省计划建成10家省级示范数字档案室,省档案馆、16个市级综合档案馆、40%以上的县级综合档案馆建成高水平数字档案馆;湖北省计划新增50家示范数字档案室、50家数字档案馆。
档案安全体系建设方面,“十四五”期间,甘肃省计划建设省档案馆、6个市级档案馆、18个县级档案馆;江西省计划进行4个市级档案馆新馆建设或老馆改建、71个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云南省计划新建41个县级档案馆,建成3个州(市)级、65个县级档案馆新馆;北京市计划建成15个区档案馆新馆;安徽省计划新建或改扩建41个国家综合档案馆;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划建设5个市级综合档案馆、55个县级综合档案馆;陕西省计划建成投用3个市级综合国家档案馆新馆库、45个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新馆库,46个县级档案馆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贵州省计划完成省档案馆新馆(一期)和37个县(市、区)档案馆新馆建设;湖北省计划建成13个州(市)档案馆新馆。
人才培养方面,部分地区规划中列出了清晰的工作目标(见表5),其他地区虽未列明量化指标,但也强调了人才工作的重要性并说明了人才培养的方式。数据显示,各地培养的档案人才主要分为档案专家、中青年业务骨干和档案工匠三类。北京市将着重培养国家级档案专家,浙江省、天津市将同时培养国家级、省(市)级档案专家,其他地区则着重培养省级专家,包括档案储备专家。江苏省和浙江省将同时培养国家级、省级档案工匠,其他地区则注重培养省级档案工匠。各地人才培养目标体现出对档案理论和实践人才的重视,也体现了对档案人才梯队建设的重视。
表5 “十四五”期间部分地区人才培养指标
通过以上对各地2025年和2035年发展目标的分析可见,各地在制定发展目标时首先遵循全国《规划》的发展目标、要求和精神,并根据当地社会、经济、文化和档案事业的发展状况和目标提出适应当地发展情况的更为具体的目标。各地不同的具体目标一方面反映出档案事业在区域间的发展不均衡,这是因为各地工作基础、重视程度、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情况不同;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档案工作是一项需要与当地特点相结合的工作,与当地的地域、文化、行业发展的特点息息相关。
本节采用词频统计和文本分析方法对各地规划文本进行深入分析。通过定量的词频统计获得各地规划中的高频词及其词频,可以探知该地区的工作重点。在此基础上通过定性的文本分析对各地的工作重点进行分析、对比,并对各地重点工作中具有地域、区域特色的内容进行梳理,进一步归纳总结出完成相应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通过对各地规划进行词频统计,附录1呈现了目前公布全文的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十四五”档案事业发展规划词频统计的结果,表格中包含各地规划中出现频率最高的50个词。通过对各地“十四五”档案事业发展规划词频统计结果的分析和对比可见,各地普遍对档案馆建设(相关词语“档案馆”“建设”等)、档案资源建设(相关词语“档案”“资源”等)、档案安全保障(相关词语“档案”“安全”等)、档案服务利用(相关词语“档案”“服务”“利用”等)、档案开放(相关词语“档案”“开放”等)、档案数字化(相关词语“档案”“数字化”“数字”“电子”“技术”等)、档案信息化(相关词语“档案”“信息化”“信息”“技术”等)、档案治理(相关词语“档案”“体系”“制度”“治理”等)、档案人才培养(相关词语“档案”“人才”等)工作高度重视,这也反映出各地在规划“十四五”时期档案工作时始终贯彻国家《规划》总体的精神和要求。
具体分析各地规划中对于各项工作的重视程度,通过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现最频繁的15个词进行分析和总结,从内容角度得到各地在重点工作中最为重视的工作内容,进而通过横向对比发现不同地区“十四五”时期的档案工作着力点。
分析结果表明,所有地区都对档案馆建设、档案安全保障、档案资源建设、档案服务利用给予了较高的重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云南省两地对于档案安全保障尤为重视,推测与其所处的地理位置,以及当地的历史、文化、民族特点有关。在档案资源建设方面,尤为重视档案资源的数字化。江苏省和海南省对于档案资源建设工作最为关注,其中江苏省还同样关注档案信息化工作。甘肃省、江西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云南省、北京市、海南省、福建省对于档案开发利用也非常重视。相较其他地区而言,湖南省、海南省、上海市和福建省4个地区还有各自较为特别的工作重点,其中湖南省重视档案制度建设,海南省关注档案人才培养,上海市聚焦档案开放,福建省着力档案文化建设。
完善档案治理体系是各地“十四五”时期的重点工作之一。各地在“十三五”时期基本都出台了当地的档案管理条例和相关办法、规范等规章制度,且计划在“十四五”时期进一步修订并继续贯彻落实,同时部分地区也将对当前的规章制度体系进行查缺补漏,出台新的规章制度。如江西省计划修订《江西省档案管理条例》,制定江西省党政机关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办法、江西省开发区档案管理办法,修订《江西省档案服务机构备案办法》《江西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江西省市县级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办法》《江西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等;福建省出台《福建省数字档案共享管理办法》,并推进侨批档案保护与利用办法立法进程;安徽省修订《安徽省档案征集办法》规范档案征集工作,制定《安徽省档案执法检查办法》《安徽省档案违法行为挂牌督办办法》等执法文件从而加强档案执法工作。
各地在未来五年将继续加强档案资源建设,扩大档案接收,丰富档案资源,加强存量档案数字化和增量档案电子化,并以更加多样的技术手段、方式方法对档案资源进行开发利用。
总体而言,各地将加强红色档案资源建设,支持“四史教育”,特别是甘肃省、湖南省、江西省、上海市等拥有深厚红色历史的地区都将对红色资源进行深入挖掘,通过编辑出版图书资料、拍摄纪录片、开办展览等方式传承红色基因,践行红色教育。继续进行乡村振兴档案、疫情档案、民生档案等的规范管理工作,建立相应的专题数据库,江苏省将修订《文书档案文件级目录数据库结构与数据交换格式》等地方标准保障档案数据库建设。加强重大活动、重要庆典、突发事件档案资源收集和管理,如江西省的世界VR产业大会,陕西省的丝博会、欧亚经济论坛,上海市的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世界顶尖科学家论坛、世界人工智能大会等大型活动和会议所产生的档案。
在不断开发利用档案资源的基础上,各地将形成一系列具有地方特色的精品档案成果,创建档案品牌,以更加新颖、灵活、为大众所接受的方式进行大力推广,充分发挥档案存史、资政、育人的作用。如海南省将围绕自由贸易港建设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展览陈列、新媒体发布、影像制作等方式,推出档案文化精品;陕西省将利用新技术、新平台,构建陕西省档案融媒体宣传矩阵,建立公众参与档案文化活动积分制、奖励制,打造全民参与式档案馆,持续打造多元档案文化品牌;福建省以档案工作全方位助力侨批文化品牌巩固和提升。
基于本节的文本分析和第六节中的量化指标统计可见,各地仍然将档案馆(室)的建设放在重要位置,不仅关注当前硬件设施的优化升级,如新建或扩建档案馆(室)、建立档案保护中心、建设档案资源备份中心等,也包括应用新的信息技术(甘肃省、福建省),从而强化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保护,尤其是提升数字资源的安全性(甘肃省、海南省、云南省、黑龙江省等)。同时通过出台档案安全管理制度(如《陕西省档案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档案安全保卫、监控管理、应急防控措施(甘肃省、安徽省),完善安全考核机制(江西省),对相关人员进行档案安全教育(甘肃省),形成完善的档案安全保障机制(江西省、湖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
各地将采用多种途径培养档案理论和实践人才,充实档案人才梯队,全面提升档案队伍的专业能力。各地将通过建立档案专家库收集档案人才信息,深入了解当地档案人才结构,从而制定相应的培养方案(湖南省、辽宁省)。以出台和落实相关规定(甘肃《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共享档案教学资源和开展线上线下培训(甘肃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北京市、陕西省、河北省)等方式加强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以科研促业务,推动教育主管部门、高等院校加强档案相关学科建设(浙江省),鼓励档案工作人员参与项目评审、课题研究、学术交流(河北省),探索实施档案科研“揭榜挂帅”制度(北京市),激发档案科研活力。完善人才培养机制,通过职称制度改革提升职称含金量(河北省、山东省),通过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河北省),以及开展档案业务技能比武(湖南省)等活动激发档案队伍活力,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档案工作是当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发展的重要支撑和保障,档案工作的内容也需要在一定程度上适应当地各方面发展的需要,同时当地在各项建设和发展中所呈现出的特点、特色也相应地会在档案工作中有所体现,各地规划中也反映了这一点。附录2梳理了“十四五”期间各地规划中提及的具有特色的档案工作。
通过附录2可见,各地特色档案工作与其城市发展和战略定位、经济社会建设要求、历史文化、地理环境、档案事业发展现状和需求等因素相关。如北京市“四个中心”建设,黑龙江省、辽宁省“五大安全”,江西省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向西开放桥头堡等重点领域的档案监管反映了城市发展和战略定位上的要求。云南省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重塑云南支柱产业新优势,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等重点领域的档案监管和档案资源建设主要目的是适应和支持当地的经济社会建设。甘肃省、湖南省、江西省等地区的红色档案资源建设,北京市的老字号传承创新、非遗文化传承档案资源建设,福建省侨批档案收集整理,黑龙江省中俄档案交流合作等工作是因当地的历史文化特点而产生的。海南省的热带特色高效农业重点工程档案工作,江西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五河一湖一江”保护治理档案工作,陕西省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域档案工作,上海市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档案工作,与当地的地理自然环境密不可分。北京市计划建设纸质档案抢救修复、珍贵档案仿真复制等7个分中心,湖南省计划打造“智慧档案”,江苏省计划采用机器人技术实现立体可视化巡防等相关工作,主要是基于当地档案工作自身的需求。
通过梳理也可以发现,部分地区的特色工作存在相互重叠之处。如黑龙江省、辽宁省对“五大安全”领域,甘肃省、黑龙江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云南省等地对“一带一路”领域,上海市、安徽省对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云南省、江苏省、浙江省、上海市等地对长江经济发展带相关工作等进行档案监管,黄河流域九省民生档案跨馆查询、东北地区三省四市档案资源共建共享、鄂湘赣区域协调发展等重点档案资源建设和利用工作。档案工作内容和目标的一致性为各地开展跨区域协同合作提供了可能性,同时跨区域协同也会助力各地档案工作的经验交流、资源共享、技术互通,从而提升地区档案工作效能,促进档案事业区域均衡发展。
根据前面5节的分析,笔者总结各地“十四五”时期的档案事业发展规划主要有以下特点。
通过对全国《规划》和各地规划文本的对比发现,各地规划文本在体例和内容上由全国《规划》引领。与全国《规划》相一致,各地规划文本主要围绕发展环境、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四大部分的内容展开。在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方面,各地规划文本延续全国《规划》的精神,体现了国家档案局对各地档案工作的统领作用。
在贯彻中央精神,遵循全国《规划》引领的基础上,各地规划结合地方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要求,以及档案工作本身的建设需求,对档案工作进行了具体要求。体现在规划文本中,各地规划的制定都以当地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为依据,力求以档案事业支撑当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此外,各地在发展目标和相应量化指标的确定,以及重点领域和重点工作方面存在差异,体现了地方对档案工作的具体要求。
相比全国《规划》,各地规划更加注重目标如何达成和措施的贯彻落实,对任务的描述更为明确和具体。如在规划中列举“十四五”期间的重要工程、重点工作、重大活动及相应的档案工作要求(如档案监管、资源建设、安全保障等),以及在规划中明确提出需要制定的具体政策法规、需要征集的档案资源类型及采用的征集手段、需要应用于档案安全保障的技术等,为“十四五”期间具体工作的落实奠定基础。但通过各地间的横向对比也能发现,各地在目标、任务、落实措施等方面的细化程度各有不同,具体细化的内容也有较大差别。
各地规划中所提及的重点领域、重点工作、重大项目、重要活动等工作呈现出鲜明的地域特色,能够充分反映当地在城市发展和战略定位、经济社会建设要求、历史文化、地理环境、档案事业发展现状和需求等方面的特点,体现了档案事业对当地各项工作的支持和支撑作用,以及档案工作的社会和文化属性。
与此同时,部分地区在重点领域、重大项目等工作中存在交叉、重叠的部分,尤其在档案资源共建共享方面,长久以来形成了系统的机制,在“十三五”时期也获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在“十四五”时期,存在关联目标和工作的地区可以考虑展开区域联动,出台相关政策,形成长效的跨区域协同合作机制。
在档案资源开发利用方面,各地在“十三五”时期推出了一批档案精品成果,包括图书资料、展览、影视作品、档案资源平台(如微信公众号)等,也进行了相应的宣传推广。在拥有较为充足档案资源的基础上,“十四五”时期各地将继续加大档案资源的开发力度,以更加先进的技术手段和更加多样的形式开发档案资源。同时,“十四五”时期各地普遍开始关注档案资源和成果的利用问题,力求在最大程度上发挥档案的价值。具体表现在各地都更为重视档案开发成果的品牌建设,如海南省和湖南省都提出要打造、推出“海南省品牌”“湘湖品牌”的档案精品,陕西省计划持续打造多元档案文化品牌。
从各地“十三五”期间档案事业发展成效和“十四五”时期的发展目标及相应指标的对比结果可见,各地档案事业发展进程不一,存在区域间发展不平衡的问题。部分地区当前的主要目标是促进档案事业的全面发展,注重实现档案在收、管、存、用等方面的不断优化和完善。部分地区在档案事业发展到一定水平后,通过对标档案事业发展较为先进的地区,进一步升级档案工作,推出精品成果,达到全国领先甚至国际一流的水平。此外,不少地区在做好常规档案工作的同时,也着眼于强化档案工作的地方特色,在档案资源建设、成果开发、品牌宣传等方面谋求差异化发展,形成竞争优势。
针对常规档案工作,各地规划也各有侧重。除档案馆(室)建设、档案安全保障、档案资源建设、档案服务等各地普遍重视的工作内容之外,各地的重点工作也有所不同,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云南省两地重视档案安全保障,江苏省重视档案信息化,上海市重视档案开放。这一方面是由于当地各项档案工作发展不均衡、不充分,需要对部分工作进行补足;另一方面是由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对档案工作提出的需求存在差异。
各地规划尤为重视档案工作的宣传和档案事业发展的舆论保障。这一方面反映出各地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民众当前对档案工作的认识还不够深入,重视程度还不够,因此需要通过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对于档案价值和档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当前档案部门和机构在舆论宣传方面存在不足,因此需要在“十四五”时期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为档案事业发展保驾护航。令人欣喜的是,各地档案部门已经认识到舆论和宣传的重要性,并将其作为重要的保障措施加以强调,同时部分地区还在规划文本的“主要任务”部分提及了档案制度规范、开发成果和品牌的宣传、推广工作(黑龙江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陕西省等)。由此可见在“十四五”时期各地档案工作的宣传力度将会加大,这将提升各级部门、机构和民众对于档案和档案工作的认识,从而促进档案事业的长久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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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1 各地“十四五”档案事业发展规划词频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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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2 “十四五”期间各地特色档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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