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骑者追逐一头鹿,从白雪皑皑的山坡追下,向这片连接大小兴安岭的森林追来。山头上空,一颗初悬的星瞪着惊奇的眼。
那是一头强壮的雄鹿,以它最快的速度奔驰着。这美丽的动物在逃窜中也不失其高傲,昂着权角如冠的头。它全身各个部位的肌腱随着奔驰中的每一次腾跃,在绣有梅花的短毛皮下紧张而和谐地运动着。它仿佛不是在逃窜,而是在竞技。只有它琉璃般的眼中充满了恐惧和由恐惧而产生的愤怒。它以动物本能的聪明,选择最短距离的角度,全力向森林冲刺。它似乎明白,只有逃入森林,才可能摆脱追逐。
逐鹿者们更明白这一点。老严头胯下那匹“白鼻梁”一马当先。这马是一匹被淘汰的军马,自从离开骑兵部队后,今天第一次得到尽情驰骋的机会。那鹿的顽强将这马在骑兵部队养成的好胜性情刺激到了顶点。翻飞的四蹄和扩张的鼻孔,显示出了这马近于狂暴程度的兴奋。而主人的不断催促,继续增强着它的兴奋。
俯身于鞍的老严头,鹰似的两眼盯着鹿。伤疤交错的瘦脸上,凝聚着一种既冷峭又可怕的自信。他的狐皮帽子早已在追逐中落地不顾,满头长而乱的白发向后飘扬,胸前的银须被风分为两缕。套鹿索拴在鞍上,绕成几匝握在手中。当那鹿又腾空跃起,颈子后倾的瞬间,他很有把握地一扬臂,唰地甩出了套鹿索。几乎同一瞬间,李豁唇那匹几乎和他并辔的青骟马,突然冲撞了他的“白鼻梁”一下。“白鼻梁”猝然转向,将他闪下鞍来。套鹿索贴着鹿脖子从鹿身上滑过,飘悠悠地落在雪地上。
鹿,转眼消失在森林内。
老严头没有立刻爬起,沮丧地朝森林望着。
被李豁唇用力勒住的青骟马,绕着老严头兜圈子,踢踏的马蹄将雪粉溅到他身上和脸上。
老严头猛地跳起,用收回的套鹿索朝李豁唇抽去。李豁唇赶紧促马躲开,嘿嘿讪笑两声:“老严头,你别抽我呀,是我的马……”
第三匹马这时也追到了,骑者是个二十四五岁的女人。她的马显然太弱,已不是在逐鹿,仅仅是尾随着两个男人不被甩得太远罢了。那马,口边冰结了一圈白沫,四腿颤颤发抖,再跑一会儿定要倒下的样子。一站住,就贪婪地啃雪。女人的脸色异常苍白,身子摇晃了一下,险些从马上栽下来。两个男人却都没有注意到这一点,一个端坐在马上,一个僵立在雪中,久久地望着森林,仿佛期待那头鹿会再蹿出来似的。
大而圆的月亮将清冷的光辉遍洒下来,融为一种怡淡的蓝光,笼罩着山林。女人缓缓抬起头,注视着雪地上的鹿踪,自言自语:“完了,追不到它了……”老严头转脸看着她,宽慰道:“放心,它逃不掉!”李豁唇立刻接言:“就是,它逃不掉!”女人忽然伏在鞍上哭起来。李豁唇不再理会那女人,一抖缰绳,策马奔向森林。老严头走近女人,大声说:“莫哭!哭得人心烦!……”女人仍哭。老严头有点火了,吼道:“再哭,我把你撇这儿!”女人终于抬起头,望着他,低语说:“大爷,我……觉着不好……”月光下,她的脸色更加苍白,眼中闪亮着泪泽。
老严头那张老而丑的脸抽动了一下,他猛想到,这女人怀着三个月的身孕。他睖睁片刻,一声不响地牵住了女人的马缰,又牵住自己的“白鼻梁”,慢慢朝森林走去,一边走一边嘟哝:“你个痴女子哟,是鹿重要还是你的身子重要哇?我老严头出马追,就是神鹿也逃不掉,你还信不过我……”
女人什么都不说,软绵绵地伏在鞍上,呻吟着。
他们进入森林,不见李豁唇的踪影,便大声喊起来。天已全黑了。月辉透照之处,将林中的雪地晃得这一片那一片白惨惨的,依稀可辨鹿蹄印和李豁唇的马蹄印东隐西现。
他又可着嗓子大呼大喊李豁唇……
鹿场退了休的老养鹿工严青山,是鹿场的“祖宗”。三十年前,他是这一带方圆数百里内顶出色的猎手,姓名响亮得落地有声。他相貌英武,性格豪爽,为人侠肝义胆。有个猎手马二嘎,对他很不服气,要和他比枪法,决高低。他命令心爱的猎犬衔住自己的皮帽奔跑,他策马追逐,举枪击发。连发三枪,子弹将皮帽穿了三个洞。马二嘎看得目瞪口呆。因为当地的猎人们都深信不疑,谁用猎枪打死了自己或别人的猎犬,谁枪膛里射出的子弹就永远打不死野兽了,早晚会葬身兽腹。但马二嘎仍不服气,要和他一块儿进入深山老林去猎熊,以试胆魄。嫉妒使马二嘎产生了歹心,趁夜宿之机,退出他枪膛中的子弹,换了一颗空弹壳。第二天清晨,两人果真遭遇了一头巨熊。马二嘎抢先射击,却并未击中巨熊的要害。巨熊带伤扑过来,一掌打飞了马二嘎的猎枪,又一掌将马二嘎打得昏死在地……等他苏醒后,发现巨熊倒在离他不远处,心窝插着一把猎刀,只露刀柄。浑身血迹的严青山呆呆地僵立在巨熊旁,呼哧呼哧喘息不止……
从此以后,他们成了一对拆不散的猎伴。有一次两人对饮,马二嘎酒醉心不醉,羞愧地将自己做的那件坑害严青山的事说了。
严青山却哈哈笑道:“胡说!肯定是我自己上子弹时太粗心,你马二嘎怎么会是那种人!”
比严青山大三岁的马二嘎,从此对他亲如手足,敬如长兄。
不久,地委书记寻找到这两位猎手,对他们说:“政府要求你们,不,是请求你们,捉几头活鹿,要有公有母,在这一带办养鹿场。有用处!”
他们对地委书记下了保证,要为政府办养鹿场立功。他们设套子,挖陷阱,骑马追。逐鹿,那是一种多么原始而又多么令他们感到过瘾的方式啊!一人骑三匹连缰快马,一旦发现了鹿的踪影,便穷追不舍。一匹马跑乏了,就从这个鞍子腾身飞跨到另一个鞍子。怕将鹿活活追死了,不得不追追停停,经常几天几夜,身不离鞍。鹿被追急了,会像人似的跳崖或撞树自亡的。
一个冬季,他们追捕了八对鹿。鹿场,就是从这八对鹿,一年年发展到几十头,几百头,到如今的近千头。政府为了表彰他们的功劳,将他们的姓名和照片登上了省报。第二年国庆前夕,还送他们进了北京,给予他们站在观礼台上的至高荣誉。谁敢不承认,他严青山不是鹿场的祖宗!?
他们从北京回到当地,地委书记又找他们谈话,要求他们放弃狩猎生涯,做鹿场的第一代养鹿工,并任命他们为正副场长。他们不愿当“官”,他们是大森林的精灵,大森林才真正是他们的世界。只有那种风餐露宿、虎啸熊吼的生活,才是他们所习惯所热爱的生活。他们迷恋大森林,远胜过某些多情的男人迷恋俊美的女人。他们认为,养鹿,那纯属女人们干的差事,以为地委书记在跟他们开玩笑。
可地委书记郑重地对他们说,绝不是开玩笑,让他们当这种“官”,也是政府对他们的“请求”,因为他们是很熟悉鹿的生活习性的。
他们这两个刚刚获得了政府给予的至高荣誉的猎手,面对一位地委书记代表政府向他们提出的诚恳请求,默默相视,无话可答。
像任何一桩事业的开创时期一样,鹿场的开创时期,也是含辛茹苦、历经挫折的。八对鹿每天要吃要喝,发情的公鹿闹圈,怀胎的母鹿下崽,春季割草,秋季防病……他们原认为是女人干的差事,将他们两个堂堂男子汉操劳得心力交瘁。从省城给他们分配来了两名农学院畜牧系毕业的大学生,一男一女。他们不但要饲养鹿,还需处处在生活上照顾好两名大学生。稍有不周,人家不发脾气,定发牢骚。两名大学生每每诅天咒地,觉得念了几年大学,居然被分配到这袤原荒野来养鹿,大材小用,是一辈子的委屈。他们自然是很理解很同情这两名大学生的,颇能宽厚地担待大学生的牢骚或脾气。不久,母鹿受孕季节,女大学生的身子也显出了将做母亲的迹象。他们只好主动将一对娇贵的人儿打发回省城去。自此泥牛入海,有去无归……
他们常常默然对坐,一个擦拭猎枪,一个抚摸猎犬,大森林向他们召唤着,而鹿场如一条绳索,牢牢拴住了他们。
一个冬夜,他们被一片狼嚎声惊醒。爬起来,将结霜的小窗呵个洞,朝外一望,鹿圈四周,点点绿光奔来窜去。是狼。不是一只,两只,也不是十几只,是二十多只的一群。狼群包围了鹿圈!他们知道,这群狼绝不是火光所能驱逐的。他们推开小窗,枪筒探出窗外,你一枪,我一枪,弹无虚发地射杀着。这种射杀,又使他们体验到了许久未体验的兴奋和刺激。他们大呼小叫,兴奋情绪彼此濡染。狡猾的头狼,躲在鹿圈一侧,它一声接一声朝天发出凄厉的长嚎。不一会儿,荒野的四面八方又出现了一对对绿荧荧的狼眼。为数更多的狼朝这里会集。而他们的子弹却打光了,重新聚成的狼群,肆无忌惮地扑向鹿圈。有的啃断了圈栅,已将半个身子钻进鹿圈。有的像搭人梯似的,企图从同类的背上跃入鹿圈。他们对望了片刻,一个默默地操起一把斧头,一个阴沉地握起一柄镰刀。他们发一声喊,突然冲出小屋,迅速跳入了鹿圈。他们要和鹿们同生共死。鹿,一头挨靠着一头,顾首不顾尾,在圈中间挤成一堆。母鹿本能地用躯体掩护着出生不久的幼鹿。他们两个人,保护着挤成一堆的鹿,同进入鹿圈的狼展开了搏斗。一只只狼,在斧和镰的劈砍下倒毙。但更多的狼,却一只接一只地从各处进入了鹿圈。他刚砍倒一只扑向身来的狼,猛听得马二嘎拼命喊叫:“青山救我!”他急转身,见鹿圈一角,三只狼同时将马二嘎扑倒在地。他正欲去救,双腿被两只狼咬住了……
附近的村民,听到先前那阵枪声,持着火把,带着武器,纷纷赶来,驱散了狼群。鹿被咬死两头,咬伤三头。
马二嘎血肉模糊地倒在地上,脖子几乎被咬断,却仍保持着一种与狼搏斗的姿势,两眼瞪得将要眦裂,早已咽气了……
第二天,地委书记闻讯亲自赶来,难过得说不出话,握住他的双手流泪不止。
按照他的要求,马二嘎的尸体埋在他的小屋旁。从那一天起,他再也没有进入过大森林,再也没有握起过猎枪。作为猎人,他与马二嘎多年来已是不可分割的“合二为一”。马二嘎的死,使他内心产生了无法转移的孤独感和无法消除的空虚。他觉得,作为猎人严青山的他,也随着马二嘎一块儿死了。他的狩猎经验,他对狩猎生涯的迷恋,他对大森林的向往,猎人所具有的那种智谋和勇敢,仿佛都和马二嘎同时埋葬了。从那一天起,他不再是猎人。
也是从那一天起,英武的猎人严青山,变成了一个面目丑陋、沉默寡言的养鹿工。狼爪子毁坏了他那张被不少女人爱慕过的脸,从前的严青山一去不复返了。女人们都对他避而远之了。他那张过分可怕的脸,常吓得她们发出尖叫,逃之夭夭。他的心被一种羞愧包裹着,再也不愿接近任何一个女人……
三十多年来,他把鹿场当成家,把一个人全部的属于感情范畴的思维,寄托在每一头鹿身上。渐渐地,在他心目中,鹿不再是动物,而是人。他给一些鹿起了名字。起的尽是女人的名字:秀花、彩娟、二凤、小玫……他由森林大帝,变成了鹿群的首领。有知识青年们在时,他最喜欢吸着一支卷烟,抚摸着驯服地卧在身边的“秀花”或“二凤”,听那些女知青们唱:“我爱鹿场哎,我爱鹿;鹿场就是我的家,我的家……”于是他那张可怕的丑脸上就会洋溢出一种光彩。
他是全鹿场养鹿工中工资最高的一个,每月六十多元。三十多年来,他光棍一条,却没积攒下一分钱。钱,都花在鹿身上了。病弱幼小的鹿,哪一头没喝过他掏自己腰包买的奶粉?有几年奶粉不易买到,他四处托人,想方设法到外地买,一买便是十袋二十袋,还少不得搭上些人情。
他年年都受表彰,年年都被评为“先进”“模范”,年年都得奖状。即使鹿场得不到奖状,鹿场的严青山也必得奖状。他对这种荣誉很淡漠。领了,收起来;多了,糊炕面。奖状纸糊炕面,又光滑又结实。他简直可以说是一个三十多年来躺在荣誉上睡觉的人。
某一年,省委的领导,陪同外宾专机来到这里参观鹿场。他为外宾进行了一次驯鹿表演,那场面是很精彩的。鹿群以他的锣号为信,或进或退,或卧或起,或跃沟或涉水,或四散或集中,无不听从命令,服从指挥。那一天,鹿们很为他争光,纪律严明像预先操练过的士兵。外宾们看得鼓掌不息,纷纷跷大拇指。那天深夜,他喝了几盅酒,坐在小屋的门槛儿上,望着鹿圈,自己哼唱起了“我爱鹿场哎,我爱鹿……”他觉得编歌的人,是专为他严青山编的这支歌。青年们走光了,没有谁再为他唱这支歌了,他常自己唱给自己听。就会唱开头那两句,反反复复,百唱不厌。
谁敢不承认他严青山爱鹿场?爱鹿?
今年秋季,鹿场将近千头鹿承包给了职工们饲养。鹿分圈时,他堵住圈门,不许人们入圈。他喝了半瓶酒,哪个想入圈分鹿,他挥拳揍哪个。鹿场场长对他说:“严青山,你是一向受人尊敬的老职工,你应该明白,承包养鹿,对鹿场的发展是有益处的啊!是全体职工的意愿嘛……”话没说完,被他啐了满脸唾沫。场长拿他没办法,怏怏离去。几个小伙子却不买“元勋”和“功臣”的账,在青年养鹿工郭俊义的鼓动下,一哄而上,七手八脚,将“鹿场的祖宗”结结实实地捆在了鹿圈门的木桩上。“祖宗”不是那么轻易便可以被捆住的,何况是在酒醉之后。捆绑过程中,老严头一拳打在郭俊义鼻梁上,血流满面。青年养鹿工火了,扇了“祖宗”两耳光。他骂不绝口,青年养鹿工摘下自己的帽子塞进他嘴里。众人这才得以进入鹿圈,将鹿赶出,分了群,引向四面八方……
场长得知,一路跑来,亲自给“祖宗”松了绑。他如被一伙强盗打家劫舍了似的,一屁股跌坐尘埃,神呆呆目滞滞,望着几座空城似的鹿圈,兀自簌簌淌泪。场长围着他团团转,求“祖宗”息怒,宽恕小伙子们的冒犯。他不理不睬,许久才发出号啕大哭,直哭得天昏地暗,哭得鹿场的男女老少心慌意乱。“祖宗”哭乏了,仍坐在尘埃,一动不动,像入定的禅师。有人就将好吃好喝敬放在“祖宗”面前,似上供一般,以为“祖宗”气消了,想开了,吃喝一顿,一场风波,定会化为乌有。“祖宗”却是无论如何也想不开。他虽在今年退休了,仍把鹿场当成自己的家。但是一日之间,鹿场不成其为鹿场了。近千头鹿,统统承包到各家各户去了。他的“世界”被瓜分了!
他无法宽恕那些承包了鹿的人们啊!
他更无法宽恕那几个把他绑在鹿圈门木桩上的小伙子!
他尤其愤恨的是打了他两记耳光的郭俊义。有生以来,就没人胆敢打过他严青山的耳光!
他感到受了极惨重的伤害,受了奇耻大辱。这是令他千年垂恨的一天!
在那一天里,他是将鹿场所有的承包户,都视为自己耿耿于怀的仇人了!
有人在那天深夜还瞅见他坐在鹿圈门外。他究竟何时离开的,谁也不知道。第二天,人们发现昨晚敬放在他面前的好吃好喝,全叫猫狗享用了。他却不知去向。
鹿场的“祖宗”,就这样凄凉地离开了鹿场。没向每一个人告别,他在这一带的旧交极多,到任何地方,都会有吃有住。人们对他的“失踪”,也就不太以为然。只有鹿场场长深感不安,四处拨电话,通知各个单位,如鹿场的“祖宗”前往,望给予种种优待,一切开销,全由鹿场结算。“祖宗”成了“难民”,对鹿场的人们不是什么光彩事啊!所以,两个月间,浪迹四方的严青山,其实并没受半点委屈,反而巡差大人似的,处处受到礼遇。就是在他那些老交情家,受到的款待也比以往都高贵。一日三餐,好酒好菜。他前脚离开,人家后脚就持着“清单”送到鹿场场部。不但实报实销,还听着“承蒙照顾”一类的感谢话。他后来终于知道了“内幕”,自然免不了感叹人情淡薄,咒骂老相交们“见钱眼开”。但心中却也受了触动:鹿场并未一脚踢开他严青山不管啊!鹿尽管是分了,但人们心中,毕竟至今还保留着他这位“祖宗”的特殊位置啊!
鹿场场长估计他胸中那口怨恨之气消除得差不多的时候,亲自找到“祖宗”的隐居之处,替那几个冒犯了他的小伙子们领罪,也恭请“祖宗”移驾回场。他板起那张可怕的脸冷冷地说:“鹿场只要有他郭俊义在,就没有我严青山在!我和他小子势不两立!”
他虽说出这话,却并不打算坚决实行。既然鹿场的人们心中还惦挂着他,他严青山也就还把鹿场当成家,视鹿场的人们为“家人”。对“家人”,是不应该耿耿于怀的。他严青山并非小肚鸡肠的人。他最终还是要回到鹿场这个“家”去的。死了,还需鹿场的“家人”们将他埋在好友马二嘎坟旁。
他自寻了种种借口,三天两头回鹿场看看。人们见了他,仍如从前那么亲热。对他的态度,也仍如从前那么充满尊敬。主动向他求教养鹿的经验的人,不比从前少,而比从前多了,这使他获得了大大的安慰。他看得出,每个人都变得像他严青山一样爱鹿了。连几个从前一贯玩忽职守的养鹿工,对自家承包饲养的鹿,也照料得非常精心了。鹿虽然分了群,但一见他,便都很亲昵地围拢来。用湿润的嘴触他的手,或用角摩擦他的衣服。它们仿佛在告诉他,它们都活得美好极了,惬意极了,对从前那种“大集体”式的生活,分明都有点“乐不思蜀”了。它们是更强壮了,毛色更有光泽了,性情更活泼了。
那几个冒犯了他的小伙子,始终不敢和他照面,更不敢主动接近他。郭俊义一听说他回鹿场,便躲起来。这年轻人对他怀着千般悔恨,万种羞惭,总想找个时机当面向他赔礼道歉,总是由于对他的畏惧,错过了种种时机。
今天,郭俊义听说他回鹿场了,便又不知躲到何处去了,只剩他媳妇秋梅一个人在修圈。郭俊义小两口挺有朝前看的眼光和年轻人的气魄,从别的鹿场买回一头种鹿。卖主恰在今天雇了辆卡车按合同将鹿远途运到。谁知打开笼门,放它入圈时,这鹿一头撞伤了卖主,飞奔而逃。老严头正远远望着,见此情形,寻了条套鹿索,跨上他那匹“白鼻梁”便猛追急逐。追逐出二里多地,秋梅和李豁唇才从后赶来……
追了大半日,追到此地,却眼睁睁让鹿逃入了森林。他心中不禁暗恨李豁唇。
秋梅仍不停地呻吟。他听了心里难受,再次大声呼喊李豁唇。
一会儿,李豁唇牵着马从黑黝黝的密林中走出。他的马被枯树绊倒了一次,马的一条后腿扭瘸了。他满肚子不高兴地对老严头说:“你扯着嗓门像哭丧似的喊我干什么?各人分头追嘛!”
李豁唇是个唯利是图的人,甚至可以说是个专发“不义之财”的人。无利可图,即使别人家火上房,他也会袖手旁观。他虽然其貌不扬,年轻那阵子,却地地道道是个拈花惹草的好色之徒。秋梅当姑娘的时候,他为她害过单相思,一有机会便嬉皮笑脸纠缠她。有次他藏在树丛后,偷看秋梅在小河中洗澡,被秋梅爹发现,用鞭子狠狠教训了一顿。其中一鞭子抽在他唇上,从此抽掉了他的名字,使他获得了一个不雅的绰号,留下一个不光彩的标记。娶了老婆后,在床头夜叉的调教下,近年才变得似乎规矩起来,颇有点“重新做人”的意思。但在唯利是图方面,因从未被什么人的鞭子教训过,也就从未有过半点忏悔,“财义”二字冲突时,他仍是个舍义要财的人。
他上马前,向秋梅郑重声明,他不能白帮着追鹿,追到了,秋梅是应该给他报酬的。
他一路与秋梅讨价还价。三百元他嫌少,要拨马回头。四百元他还嫌少,还要拨马回头。秋梅追鹿心急,吐数五百元,他仍嫌少,秋梅明知他狮子大张口,要不怎么办?干脆拒绝他相帮着追吧,自己一个女人,能追到那头鹿吗?九千多元啊,追不到,今后如何还得起卖主钱?那是要倾家荡产的呀!老严头虽已追在前,但她内心很怀疑这个扬言和自己丈夫“势不两立”的倔老头的动机。两个帮她追鹿的男人,一个动机明确——为钱。另一个目的难测,在这么一种情况下,她宁愿将希望寄托在前者身上。明确的总比难测的使人放心些,这是大多数女人们的思维方法。
李豁唇在与秋梅的讨价还价之中,体验着一种特殊的快感。这种快感的内涵是诸方面心理因素的综合:意识到自己此时此刻重要的存在价值而产生的得意;甘愿被“钱的规律”所支配,同时用“钱的规律”支配别人的仿佛一个强者的自信;因当年挨受的那一顿鞭子而实行了报复的满足。这诸种心理因素造成的特殊快感,使他的每一根神经都呈现着亢奋状态。在他的步步紧逼下,秋梅不得不将预先许诺的报酬由五百增加到五百五,增加到六百、六百五。
“六百五就六百五!一言为定!要不是熟人熟面的,六百五,我才不呢!谁知会不会追到天涯海角?”他终于很有人情味地说出这样一番话。在这整个讨价还价的过程中,还说了许多轻佻挑逗的言语,秋梅却只有红了脸忍气吞声的份儿。
而这些,一路始终追在前面的老严头,是无从知道的……老严头等李豁唇走到跟前,低声说:“今晚别寻那鹿了,你看她!”李豁唇从兜里掏出半盒烟,吸着一支后,靠着马鞍,瞅着老严头,油嘴滑腔地说:“她是别人的媳妇,我看她干啥?当年我早看个够了!”老严头火了,骂道:“放你妈的狗屁!她怀着三个月的身孕,她现在觉着不好了……”李豁唇停止吸烟,转脸朝秋梅望去。幽暗之中,只能见到她的身影瘫软地伏在鞍上。一声微弱而可怜的呻吟,使两个男人的心都不禁同时为之一颤。
再卑下的男人,只要还算个男人,这种时候,心灵总会有未泯的天良和善心。李豁唇固然可鄙,但毕竟不是魔鬼。何况秋梅是他曾痴迷过的女人。
他扔掉刚吸了两口的烟,走到秋梅马前,轻轻推她一下,怀着种倏忽间产生的真实的恻隐和柔情问:“秋梅,你……”他觉得触了一手黏湿的东西。他愣了一下,立刻蹲下去,抓起一把雪。手中的雪变了颜色。“血!……”他惊叫起来,“血?……我的天,这女人哟,怎么不早开口哇!……”老严头听到一个“血”字,六神无主起来,一边嘟哝,一边走过去,欲将年轻的女人从马上抱下。“你别动她!”李豁唇拦住了老严头。老严头迷惑地望着他。他训斥道:“女人方面的事你不懂!你抱下她往哪儿放?放在雪窝吗?”老严头怔了一会儿,猛想起地说:“要是我没记错,这片林中,该有一幢小木屋,当年我和马二嘎……”“得了!别提当年了!”李豁唇粗声粗气打断他的话,催促道,“那你就赶快带咱们去!”
老严头自认对女人方面的事不如李豁唇懂,虽受到对方的训斥,也并未生气。他向对方伸出只手,带点请求的意思说:“先给我支烟吸吧!”他毕竟老了,比不得正当壮年的李豁唇那么精力充足。他浑身的骨头要散架了。
李豁唇慢腾腾地掏出烟盒,捏了捏,就剩几支了,不太情愿地抽出一支,递给他。
老严头吸了两口烟,愈加感到四肢瘫软,精力松懈,几乎想躺倒在地,卧雪而眠才好。一股凛冽冽、冷飕飕的寒风,使他打了一个寒战。内衣、棉衣都被汗浸透了,冰凉地贴在身上,他不由暗想,今夜若是找不到那幢小木屋,他们三个人,是有可能被一块儿冻死的!他意识到了处境的严峻。
秋梅断断续续地呻吟着。他再看了她一眼,将烟掐灭,装进衣兜,果断地说:“咱们走!”
三个逐鹿者,向密林深处走去。老严头牵着两匹马前边带路。李豁唇牵着秋梅那匹马,留意避开树,谨谨慎慎地跟在后边。森林黑暗的巨口,片刻将他们吞掉了。
他们走了很久,森林越来越密。走到了一片树木稀疏的地带,老严头终于站住。李豁唇急切地问:“到地方了吗?小木屋在哪儿啊?”老严头一声不响,从兜里摸出那半截烟,往嘴上插。李豁唇赶紧掏出火柴,替他点着。火柴燃烧的时刻,他看出老严头脸上的神色有些不对。老严头吸着烟,缓缓蹲下身去。烟头的红光,在黑暗中抖抖地一闪一闪,闪了两次,掉在雪地,灭了。李豁唇又大声问:“你哑巴了?倒是说话呀!”老严头用勉强能让他听到的声音嘟哝:“走了这么半天,照理是该到地方了……可我,也记不太清在哪儿了……”
“你!……你这不是存心坑害人吗?!……”李豁唇嚷叫起来。他转身望望,四面都是黑黝黝的森林,隐隐的树身像绰绰的鬼影。这会儿,想走出森林都不可能了。他感到异常恐怖,狠狠踢了老严头一脚。
老严头挨了一脚,也不吭声,也不站起。
秋梅呜呜哭了。她不相信老严头真记不清那幢小木屋在哪儿了。她认为这是老严头居心叵测的狡猾。此刻的老严头,在她看来,那么阴险,那么歹毒,那么可怕。
李豁唇一把揪住老严头的衣领,将他扯起来,凑近他的脸,咬牙切齿地说:“老严头,你要是不把咱们领到那幢小木屋,我就弄死你!叫你的尸首喂狼!”
老严头冷冷地说:“你弄死我,你更找不到那幢小木屋了!”
李豁唇慢慢松开了手。他退后一步,盯着老严头瘦高的黑影,果真能看透对方的心或善或恶似的。他不由得暗想,严青山,严青山,我李豁唇可没跟你积下什么怨仇啊!你要报复郭俊义,也不该报复到人家媳妇头上啊!更不该把我李豁唇也拐带上啊!天地良心呀!你这么报复也太阴损了吧!他忽而又恨起自己来,他若不是故意用自己的马撞了老严头的马一下,那头鹿早被老严头套住了,他们怎会深入到这大森林之中?恨罢自己,又可怜起秋梅来,鹿跑了,肚里三个月的娃糟蹋了,她自己也凶多吉少,这不但意味着倾家荡产,还可能是家破人亡啊!唉,唉!可怜的女人哟!
他盯着老严头呆呆站立了一会儿,忽然双膝跪在雪地上,说:“严大爷,您老要是能把我们带到那个小木屋,我们一辈子都忘不了您的大恩大德……”
秋梅吃力地撑起身子,也说:“严大爷,您千万别跟俊义一般见识啊!我这条命,可全系在您身上了!您快把我们带到那个去处吧……我和俊义……给您养老送终……”
老严头从他们的话中听出,他们分明是把他往坏处想了。他的心因此受到了严重的刺伤。两记耳光,就至于使他严青山产生害人之心吗?那还算个人吗?他心里一阵委屈,觉得受了难以容忍的侮辱。比被绑在鹿圈门木桩上,破帽子塞堵口中更加难以容忍。他被激怒了。他真想破口大骂他们一顿,然后牵马离去。但他看了一眼秋梅,不忍心骂,更不忍心撇下他们离去。
他发泄地对李豁唇大吼一声:“你别装这种熊样子,给老子滚起来!你守护着她,你们不许动地方,我自己去找,找到了就来接你们!”老严头说罢,大步朝前方走去。李豁唇睖睁着,想叫住他时,他瘦高的身影已不见了。
李豁唇茫然地望着老严头身影消失处,半天没动一动。他觉得老严头仿佛是走到另一个世界去了,今夜绝不会再出现了。他感到这大森林的黑暗愈加恐怖,仿佛马二嘎的阴魂即将显现出来,恐吓他和秋梅这两个“瓜分”了鹿场的人。
“他……走了吗?……”黑暗中,秋梅微弱的声音低问。
“走了……”李豁唇机械地回答。
“他……还能回来吗?……”
“不……知道……”
“哇!……”头顶上,一只猫头鹰突然发出一声怪叫。
李豁唇身子抖了一下,全身汗毛根根竖立。他见树上一双荧荧绿眼俯视着他,似乎在幸灾乐祸地狞笑。
“秋梅别怕,别怕,有我在呢……”他嘴上这么说着,脚步虚怯地移向秋梅,与其说预备保护她,莫如说是为了给自己壮胆才向这自顾不及的女人靠拢。他曾听说,孕妇具有辟邪驱鬼的法力。
他忽而又认为今天落到这种地步,是命中的劫数,是天意安排,是他与秋梅的缘分。
“秋梅,你告诉我,你当年,不喜欢我哪一点啊?”他自作多情地问,觉得此刻若不问个明白,成了鬼也是桩遗憾。
“李大哥,我落到这种地步,你……还忍心欺负我吗?”秋梅用这话回答他后,又呜呜哭了。
一声“李大哥”,令李豁唇受宠若惊。她从没叫过他“李大哥”啊,今天叫了,他觉得陪她冻死也值了。此时此刻,他那颗习惯于拜金的心,不知为什么,居然少了许多铜臭味儿,多了几成人情味儿。而她末了那句话,她的哭声,将他从他自己幻思的情境之中一下子拽回到并不美妙的现实之中来了。他内心顿时萌发了一种自认为是既伟大且崇高的人道主义精神和义不容辞的责任感。就冲着“李大哥”三个字,我也要心甘情愿地为她赴汤蹈火,拯救她脱离目前的绝境。他对她说:“你别哭呀,我不是欺负你,是想找话跟你聊聊。你什么都别怕,有你李大哥在,保你鹿也能追到,人也会平安归家!”说下这番大话后,想到白天自己曾如何跟她讨价还价的,脸上发烧起来。幸而林中黑暗,她也伏着身子,不会发现他的脸是多么红。
他将皮衣脱下,披在她身上。自己为了抵御寒冷,不被冻僵,绕她的马兜着圈子不停地跑,焦急地巴望老严头突然出现,带他和她到一个温暖的去处……
老严头,这会儿仍凭着保留在他头脑中的残碎的记忆寻找那幢小木屋。它就在这片林子里,这是肯定没错的。因为它是当年他和好友马二嘎一块儿盖的,盖在一条小河旁。可是,那条记忆中的小河呢?它为什么不存在了呢?找不到那幢小木屋,秋梅失血的身子能熬过这寒冷的一夜吗?他恼恨自己。他口干舌燥,胸膛内焦急得像有团火。他踩着没膝的深雪,不停地走啊,找啊,终于一步也迈不动了,绝望地倒在雪地上,将脸扎在雪中,像个孩子似的。呜呜地哭了。唉,唉!人一老了,竟这般不中用了!他觉得,的确是他严青山坑害了秋梅和李豁唇,因为是他将他们引入这密林之中的。他觉得对不起他们。而他们,又会怎样猜度他呢?他严青山清清白白地活了一辈子,临死真要落个害人不成反害己的恶名吗?……
他突然不哭了,他插入雪中的双手,触到了一层平滑、坚硬的东西。冰?!他那张深深埋入雪中的脸,慢慢地仰了起来。他略迟疑了一下,双手开始扒厚厚的雪被——是冰!果然是冰!是结冰的河面!原来他正趴在他记忆中那条小河上!他一下子跃了起来,辨别了一下周围的环境,疯狂地向他记忆中那幢小木屋所在处奔去,一边奔跑,一边情不自禁地喊叫:“找到啦!找到啦!哈哈,找到啦!……”他那张老而丑的脸上,由于兴奋,由于喜悦,呈现出一种怪异的笑容。
那幢小木屋,显然经过别的猎人们的几番修缮后,当作一处林中“根据地”,依旧门窗严坚,外观牢固。三个逐鹿者进入屋内,仿佛一步跨入了春季。李豁唇划着一根火柴,发现有盏油灯放在木壁凹处,喜出望外地点亮了它。还有火炕!他摸了一下炕面,竟是温热的!他弯腰朝炕洞里看了一眼,火种未熄,分明有人离开不久。
老严头和他将秋梅扶上炕,安顿她躺下后,又往炕洞里塞了两块劈柴,便找个舒服的墙角靠着坐下了。
李豁唇点着一支烟,坐在炕沿儿上,一边吸,一边好奇地四处打量:桦木桌子,柞木凳子,墙上挂着各种闯林人可能会用得到的工具,桌上摆着盛油盐酱醋的瓶瓶罐罐。他从内心深处感激起老严头来。他又掏出烟盒,捏了捏,只有三支了。他抽出一支夹在耳朵上,剩下的两支,连盒扔向老严头。
老严头从地上拾起烟盒,却没吸,揣进兜了。他撑着墙站起,挪动着疲乏的步子,走到小外间去了。一会儿,他探进头,对李豁唇招了下手。
李豁唇走到小外间,老严头说:“算咱们有福气,人家还给咱们留下一碗小米呢,咱们熬点稀粥喝吧!”李豁唇这一喜非同小可。他早已饿得肚皮贴背了。但两个男人并没有立刻就熬粥,他们又嘀咕了一阵,李豁唇将老严头推入了里间屋。老严头迟疑地在门口站立片刻,轻轻走到炕前,见秋梅闭目微睡,便用手碰了碰她。她睁开眼,感激地望着他。老严头讷讷地说:“秋梅,论年纪,我比你父亲还大几岁,要是我讲了不该讲的话,你可别生我的气……”秋梅说:“大爷,有话你只管讲吧!”这会儿,在她看来,他是世界上最可亲最可信赖的人。“那……我和他给你烧盆热水,给你泡泡脚……你……把下身衣服脱了,我俩给你刷洗刷洗,今晚烘干,明天才好穿啊!……”秋梅的脸倏地红了,她扭过头去,没吱声。老严头又说:“孩子,这会儿就别顾羞了,啊?顾惜你的身子要紧啊!……”年轻女人的眼角慢慢涌出泪来……起风了。大森林的四面八方,传来西北风尖厉的呼啸,鬼哭狼嚎一般,听上去令人毛骨悚然。老严头熬好了粥,扶着秋梅靠在自己怀中,缓慢地转着碗,首先让秋梅喝了两碗。李豁唇接着喝了两碗后,就蹲在炕洞前,烘烤秋梅的棉裤。炭火的红光映在他脸上,呈现着一种少见的圣洁的神情。老严头困倦极了,不想喝粥,吸起烟来。
一张折叠得四四方方的纸从秋梅的裤兜掉在地上,李豁唇捡起,展开一看,是买鹿的字据。他看了一会儿,不由得眉开眼笑,抬头望着秋梅说:“这下好了,这下好了,字据上写得明明白白嘛,鹿进入买主的鹿圈之前,如发生任何意外,责任概由卖主所负……幸亏有这字据在啊!就是那头鹿果真追不到了,受损失的也不会是你买主了!你快把字据揣起,千万可别弄丢了!”
秋梅接过字据,看了一遍,也稍感宽释地微笑了。但那笑容很快就从她脸上消失,她望着老严头说:“严大爷,那头鹿,您明天一定还得帮着追到啊!要不,卖主不但受了那么大损失,还被鹿撞伤了,人家就太吃亏了!人家也是要倾家荡产的呀!……”
老严头默默地点了一下头,站起身,走出小木屋,不知干什么去了。李豁唇的头却低下,许久未抬起……
第二天早晨,当秋梅醒来后,发现她的棉裤烘烤得暖暖和和,松松软软地放在身边。李豁唇蜷在炕洞旁,睡得像只猫似的。老严头却不在屋里。
她将李豁唇叫醒后,老严头才从外走进,说:“我做好了一个爬犁。秋梅,让你李大哥护送你回鹿场吧!”说罢,从墙上取下套鹿索,又将一柄小砍斧别在腰中,转身跨了出去。
李豁唇托抱着流产后的秋梅迈出屋门,见爬犁停在门口,两匹马都套好了,老严头不知从什么地方割来了许多干草,正往爬犁上铺。“这老家伙,一夜没睡呀!”李豁唇在年轻女人的面前,不免觉得多少有些羞惭起来。他轻轻将秋梅放到爬犁上后,对老严头说:“你护送她回去,我追鹿!”女人望了他一会儿,又望了老严头一会儿,却低声说:“还是……严大爷去追好……”李豁唇怔了一下,固执地说:“我去,我去!”老严头平静地说:“你怎么去追呀,你那匹马的后腿都瘸了!”“骑你的马去追!”李豁唇回答了老严头,又转对女人说,“秋梅,我路上那些话,是跟你开玩笑呢!你可千万别当真呀!你李大哥哪是那号人呢!”说罢,就跨上了老严头的“白鼻梁”。“白鼻梁”一尥蹶子,将他从鞍上掀了下来。他爬起来,又跨上鞍,又被掀了下来。他还想再跨上鞍去,被老严头止住了。
老严头从他手中夺过马缰,依然用那么一种平平静静的语调说:“别逞能了,我这匹马,除了我谁也别想骑住它。”
李豁唇不得不让步了,见老严头已跨上了马,他摘下自己的皮帽子,递给老严头,讷讷地说:“你戴上吧,谁知你会追到哪儿去呀……”
老严头默默注视了他一阵,接过帽子,朝头上一扣,说了声:“秋梅全靠你了!”抖缰纵马而去。
李豁唇久久望着他骑在马上的背影,他赶起爬犁后,仍几番回头。那林中小木屋,仿佛遗留下了他的什么重要东西似的,使他的目光难以收回……
不知那头鹿昨夜在什么地方,是怎样度过的?老严头寻找到它的蹄印,牵着马,跟踪着走出了大森林。在大森林边缘的雪地上,他吃惊地发现了三只狼的爪印。狼爪印分两侧夹着鹿蹄印,消失在一座山冈后面。
老严头眯起眼向山冈望去,山冈后面一片死寂。一只鹰盘旋高空,影子在白雪上游移。他思忖了一会儿,连连猛踢马腹,斜刺里策马朝山冈疾驰而去。
“白鼻梁”翻上山冈,他看到了那头鹿正向一处断崖逃奔。在它之后,追剿着三只灰狼。老严头来不及多想,大吼一声,放马奔下山冈。那头鹿,逃奔到崖畔,不得不停止了,屹立在崖畔,回首望着。老严头的马这时也驰到了崖畔,他拨转马头,迎住了三只狼。他的突然出现,使追剿中的三只狼迟迟疑疑地站住了,靠拢在一起,不进不退,毫不惧怕地盯着他。那头鹿像雕塑,一动不动地屹立在崖畔。人与狼僵持了一会儿,三只狼分散开,从三面开始向老严头逼近。盘旋在高空有所期待的鹰,不耐烦地扇动了一下翅膀。老严头缓缓地下了鞍,从腰间拔出砍斧,紧紧握在手中。他那张老而丑的脸,这时变得极其凶狠,极其可怕。他一把从头上扯下皮帽子,扔在雪地。从他那眯着的两眼中,投射出獒犬般恶猛的目光。
朝晖在峡谷中静静地燃烧着,绚丽的霞光辐射在山崖上,将白雪映耀了一层橘红。那头屹立在崖畔的鹿,披霞裹彩,宛如神异的灵物,美妙极了……
老伦吉善骑马伫立在山巅。他忠实的猎犬翁卡伊四腿插在深雪中,像主人一样岿然不动,像主人一样鸟瞰着远处灰苍的大森林。
血红的落日滞留在两山之间峡谷的上空。峡谷中被风暴扫荡得波状重叠的积雪,在落日余晖的映耀下,如缓缓流动着的岩浆流。落日以其瑰丽的超过初升时刻的彤光燃烧着峡谷,金橘色的夕照从峡谷间辐射向暮霭渐垂的天穹。
“啊嗽……嗬……嗬!……”
老伦吉善突然举起一只手臂,五指叉开的手掌仿佛力托着一座大山,从胸膛爆发出一声喝喊。这喝喊声如虎啸狮吼,震荡在峡谷间,回音经久不消。
翁卡伊受到主人这种豪壮情绪的感染,盲目地一阵狂吠。它仿佛在向大山林中的一切生物发出威胁——我是伦吉善的狗!
狗的吠声刚落,白马也昂头长嘶。
老伦吉善放下手臂,脸上浮现出冷笑。那张脸,像风化了百年以上的岩石雕成。纵横的皱纹切割碎了当年的无畏气概,只显示出惆怅的威仪。那冷笑蓄含着一种主宰者的傲岸,仿佛意味着——我是森林大帝,我是百兽之王,我是鄂伦春之魂,因为我千载不朽的英名——伦吉善。
整个山林世界在人的喝喊之后,在狗的狂吠之后,在马的长嘶之后,异常沉寂,仿佛在胆怯地瞻望着他们,仿佛屏息敛气地匍匐在这“三位一体”所形成的威慑力量面前,仿佛在沉寂中表示卑微的屈服——你是森林大帝,你是百兽之王,你是鄂伦春之魂,因为你是伦吉善。
主宰者凛峻的冷笑,渐渐变为一种自信的睥睨一切的微笑。夕照的最后的残辉投射在他脸上,投射在他身上。他脸上的每一条皱纹,都洋溢出老英豪的风采。他身体微微后倾,骑姿更加雄武。他终于调转了马头,放松嚼口,穿着“其哈密”的两脚突然一磕马腹,纵马驰下了山巅……
月亮占据了落日在峡谷上空的位置。清冽的月光洒在峡谷中人迹罕绝的雪地上,雪地被映成了淡蓝色。一人多高的灌莽丛的暗影在雪地上组成神符般的古怪图形,像一堵堵残垣断壁。老伦吉善对这个夜宿地点很满意。这个地点是他在山上鸟瞰周围时选择的。峡谷口就是原始森林。此刻,听不到林涛声,也没有呼啸的山风从峡谷中穿过。除了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他是不愿在森林中夜宿的。在森林中夜宿,望不见月亮神“别亚”,也望不见北斗星神“奥伦”。“别亚”和“奥伦”,同是他在诸神之中最为虔诚崇拜的保佑之神。他视“别亚”为母,视“奥伦”为父。他在夜宿时仰望着他的保佑之神,心中常感到像孩子依偎着慈祥的父母一样安宁。
他从马鞍上卸下了一只冻得硬挺挺的狍子,下山时打到的。用了三颗子弹。只有一颗子弹打在狍子身上。打断了它的左后腿。它拖着断腿逃入了茂密的柞树林中。翁卡伊追入柞树林中扑倒了它,咬透了它的颈子。真是一条出色的猎犬。虽然也像他自己一样老了。
他心底忽然产生了一种悲哀。一种由于意识到老而自怜的悲哀,一种对老的恐惧。这种不可名状的恐惧感使他生平第一次自己对自己那么茫然。难道我伦吉善也会老吗?不,这是不可能的!即使我老了,我也仍是森林大帝。因为我是伦吉善!伦吉善是不会老的!“别亚”和“奥伦”保佑我,衰老也绝不能够从我身上夺去勇敢和强悍。他心底又忽然产生了一种自己对自己的崇拜。那是一种巩固的崇拜,一种超过对任何图腾的崇拜,甚至可以说是超过对“别亚”和“奥伦”的崇拜。这老鄂伦春人毕生都是在对自己的崇拜中度过的。丧失了这种崇拜,他是无法生存的。
可他毕竟用了三颗子弹才打到一只狍子,而且是打在一条腿上!按照鄂伦春猎人的说法,是“狍子自杀”。耻辱啊!近千只狍子丧生在他的枪下,他何曾用过两颗子弹打死一只狍子?可是今天却用了三颗子弹!大乌斯力村的年轻的鄂伦春猎手们若是知道此事将会发些什么议论,他是完全预想得到的。在他内心里,对于这一类议论的恐惧,是强大于意识到自己毕竟老了的恐惧的。
白马打了一阵疲惫的响鼻。他不禁扭过头去,目光忧郁地望着它。它也老了。老得连一匹猎马的尊严都不能维持了,此刻也像翁卡伊似的卧倒在雪地上,无精打采地舔着雪。从山顶奔驰到这里,对任何一匹猎马都该不算回事。可是它身上的汗却弄湿了他的皮裤。还两次失蹄,险些把他从鞍上摔下来。它已不再能像过去那样,在失蹄的情况下一眨眼便站立起来,继续奔跑。今天它失蹄后,站了数次都没能站起。他不得不离鞍对它大吼一声。
忧郁地望着它,他心中对它充满了怜悯。难道我伦吉善的白猎马也老到不中用的地步了吗?可当年它曾是一匹多么耐苦耐劳的优良猎马啊!有人用三匹马、两条狗,外加一支崭新的双筒猎枪要与他交换这匹马,被他干脆地拒绝了。如今它分明是老了,分明是不中用了。他心中默默祈祷:“‘别亚’啊,‘奥伦’啊,保佑我的白马吧,保佑我忠实的猎犬翁卡伊吧,不要让它们衰老,不要让它们变得可悲而可怜。失去了它们,我伦吉善也就不再是伦吉善了,不再是森林大帝了……”
他其实也在为自己向“别亚”和“奥伦”虔诚地祈祷。
他抽出匕首,熟练地剥下狍皮,割下两块狍肉,在火上烤软,一块扔给了白马,一块扔给了翁卡伊。翁卡伊默默地不慌不忙地吞食着。白马却对狍肉无动于衷,用嘴唇触了一下,继续舔雪。他不由得叹了口气。他知道,白马已经老得牙齿松动,无法咀嚼兽肉了。他很后悔,在打死这只狍子的当时,没有放出它的血让白马痛饮。他叹了口气,将狍肉架在火堆上烤起来。
他忽然感到很寂寞很孤独。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单枪匹马地深入大兴安岭的腹地了。自从鄂伦春人定居后,大兴安岭中早已不常见到单独狩猎者了。
篝火的蓝舌头贪婪地舔着狍肉。狍肉散发出一阵比一阵诱人的香味。他凝视着篝火,又习惯地回忆起了自己一生中一件件一桩桩英雄而光彩的事迹。这种回忆似烈酒,对他来说同属享受。
他的遥远的祖先属于白依尔氏族。他所知道名字的每一位先人,都是氏族中的领袖或勇士。他深信自己血管里流动的是不同于任何一个鄂伦春人的血液,是神明恩赐给他的家族的可以像法宝一样世代相承的东西,并且深信自己的血液是蓝色的。蓝色的血液使他的家族中的每一个男人都必定成为英雄或勇士。没有人能够说服他改变这一偏执的看法。因为他从小到老,一次也没有受伤流血,这一点更加使他对自己的看法坚信不疑。如果没有神明的保佑,哪一个鄂伦春人能够一生一次也不受伤流血?蓝色的血液,即使哪一天会从他身上的伤口流出,落在地上也一定变为蓝色的宝石!
在他九岁的时候,就能够用弓矢射中飞雁。十二岁的时候,就用父亲的猎枪打死过一头巨熊,救了一位猎人的命。十八岁,他成了全部落数第一的百发百中的神枪手。有一次,一股土匪偷袭了部落,杀死了七个鄂伦春妇女和孩子,夺走了二十多匹猎马和大量皮货。他一人单骑追踪了土匪三天三夜,在黑瞎子沟将十几名土匪全部消灭。日本“山林队”糟蹋并杀死了他的妹妹,他刀劈了“山林队”少校队长和五名日本兵,将“山林队”的住所一把火烧了个精光。从此他隐迹于大兴安岭的密林之中,而他的名字则传遍每一个鄂伦春部落……
在加尔敦山麓,在诺敏河畔,在新中国成立后出现的新集镇小二沟,在鄂伦春定居日那一天,在鄂伦春族的第一个旗长白斯古朗向来自甘河、奎勒河、多布库尔河、讷门河、托扎明河、阿木牛河流域乃至瑗珲、呼玛一带的鄂伦春人宣布:“几百年来被人耻笑为野人的我们,已不再是一个被侮辱被欺压的民族,现在完全站起来了”的时候,他奇迹般地出现在人们面前,英武而豪勇,和旗长并立一处。旗长向人们讲出他的名字,人们顿时狂热地对他欢呼:“鄂伦春——伦吉善!伦吉善——鄂伦春!……”
旗长当众授予他一面锦旗,上面用金线绣着五个字——“鄂伦春之魂”。
以后,他的名字便经常同“鄂伦春”三个字联系在一起了。他所获得的崇拜和尊敬,远远超过他的任何一位先人。
不久,他又因其丰富的狩猎经验和百发百中的枪法,被旗长授予另一面锦旗,上面绣着四个字——“森林大帝”。也是用金线绣成。
……
可是如今人们却不再像过去那般崇拜他了。虽然依然尊敬他,那也不过是一种对老年人的尊敬而已。选举旗人民代表,已不再有很多人投他的票。旗里召开什么会议,自然也不再有人通知他去参加。就连进山打猎这样平凡的事,也不再需要他来出面组织。年轻人甚至公然劝他偌大的年纪不要再摆弄猎枪了。
他们对他说:“阿达玛,您如今应该做的是在家抱孙子,或者到鹿场去养鹿。”
他们对他说:“你和我们一起进山去打猎,那只会给我们添麻烦。”
他们对他说:“现在山里黑熊多起来了……”他们竟拿黑熊来恫吓他!连他的儿子也对他说这话!这是无法忍受的!
于是他三天前没有向任何人告别便深入到大兴安岭腹地来了。
他要打死一头黑熊。
他要证明自己并没老,也永远不会老。
三天内他发现过两头熊,没打。那两头熊在他看来都不够巨大。他要打死一头巨熊。只要算得上巨熊,发现几头,他将打死几头。他要把熊掌带回村里去,扔在那些年轻人脚下……
此刻,他将烤熟的狍肉一刀刀片尽了,便开始做他临睡前最重要的一件事。他在雪地上用树枝画了一个圆圈,圆圈象征盆,圈内的雪象征水。他在“盆”边双膝跪下,上身匍匐于地,额头贴在手背上,开始向他的保佑之神月亮神“别亚”祈祷。祈祷他明天会在“盆”里发现一撮熊毛。那便证明“别亚”向他预示,他可以如愿地打死一头巨熊。之后,他便铺开皮褥,躺了下去。他很快就酣然入睡,不时发出呓语:“我是伦吉善,我是……”
狩猎者总是比山林醒得更早。当残留的夜幕和初现的曙色交织在峡谷尽头时,老伦吉善已经跨上了马背。他并没有在“盆”中发现熊毛。他心中因此对“别亚”充满了抱怨。他阴沉着脸,苍老的面皮仿佛被昨夜的寒冷所冻结,每一条最细小的皱纹都凝聚着严峻的愠怒。善于像人一样察言观色的翁卡伊,马前马后欢跃着,企图逗引主人开心,却遭到了主人一声粗暴的呵斥。
老伦吉善策马上路之后,竟放声唱了起来:
鄂乎蓝德乎蓝,
喂!我的白马飞驰起来吧!
鄂乎蓝德乎蓝,
喂!我的猎犬紧跟我吧!……
按照鄂伦春人的习俗,进山狩猎是不能歌唱的,认为是对一切神明的冒犯。他放声大唱之后,心中产生了一种快感。这种快感纯粹由于自己敢冒犯神明而产生。他盲目地感到一切都因他老了而对他怀有敌意,整个大兴安岭,包括神明。他本能地要对这种虚幻出来的敌意进行挑战!
他纵马向峡谷口疾驰狂奔!
受一种突发的、连他自己也感到朦胧的、不能控制的兴奋情绪的驱使,他口中不断发出怪异的叫喊,拳头一下接一下狠擂在马脖子上。像是有种魔力从他身上传达到马身上,白马也呈现出亢奋状态,四蹄翻飞,不避障碍,宛如惊马脱缰。只有翁卡伊还保持着一点狗的清醒。它一边跟在白马后面顽强地穷追不舍,一边发出警示危险的吠叫。
突然,白马一头栽倒了。翁卡伊看到主人的身子离开了马鞍,在空中翻了一个斤斗,重重地摔在地上。
老伦吉善虽然摔得有些昏眩,但并没有受伤。他慢慢地爬起来后,见白马绝望地挣扎着,却不能够四腿同时站立。他走近它,才发现它折断了一条后腿。一截劈裂的白森森的腿骨刺穿皮肉,插在雪中。
他的心立刻被罪过感笼罩了。他悔恨莫及。它已经是一匹老马了呀!他明明知道的。可是他还驱使它狂奔不止!那马的玉石眼中充满巨大的痛苦,哀而含怨地望着他。他跪下,双臂搂抱住马的脖子,伤感地喃喃低语着:“哦!白马,白马,我可怜的马……”两行老泪夺眶而出,沿着他脸面上的皱纹扑簌簌滚落。
翁卡伊似乎预知白马遭到了怎样的不幸,似乎不忍走过去目睹可怕的惨状。它远远地站立着,呆呆地望着主人和白马。它见主人终于离开了白马,低垂着头一步步走了。似乎要遗弃白马,也同时遗弃它。它犹豫着,不知是应该发出吠叫,还是应该默默地跟在主人身后。就在这时,老伦吉善站住了。他缓缓地转过了身。他缓缓地举起了枪,枪口瞄准着白马。
白马已不再徒劳无益地挣扎,白马昂着头,镇定地,甚至可以说是期待地注视着主人,注视着举在主人手中的猎枪的枪口。
一种恐惧遍布了那对杀戮司空见惯的狗的全身。它竖起了颈毛,呜呜低吠,发抖不止。
砰!
枪响了。白马的头仍昂立了一秒钟,软弱地一下子触进了雪中。翁卡伊立刻从空气中嗅到了一股新鲜的血腥气。它的忠实的本性被白马的无辜和主人的无情动摇了。它悲吠一声,朝相反的方向箭一般地奔逃而去。
“翁卡伊!翁卡伊!……”
老伦吉善大声呼唤着它。它却在他的视野中渐渐消失了。他意识到,翁卡伊对他失去了信任,背叛了他。
他感到了一种真正的孤独。一种有生以来从未体验过的孤独。一种悲凉,一种凄哀。
就在这时,他听到了一声熊吼,一声被枪响所惊扰的熊吼,从不远的密林中可怕地传出来,令人心战胆寒。
他怔了一刻,毅然地向密林走去。
……
在林隙间的雪地上,老伦吉善发现了熊迹。大而深的熊掌印的跨度告诉他,如他所愿,是头巨熊。
他的每一根神经都兴奋而紧张起来。
他跟踪熊迹向前走了还不到二十米,便站住了——巨熊从一棵合围粗的义气松的树身后闪出来。这是一头老奸巨猾的熊。它不甘于在被追踪的情况下做猎人枪口下可悲的牺牲品。它分明想采取主动较量的方式拯救自己。它人立着,站在离老伦吉善五六步远处。它的两只前掌高举着,如投降的姿势,也如拳击场上获胜后的拳击手向观众致意的姿势。他凭经验知道,那是熊的一种随时预备拼死进击的姿势。它是那么高大,那么强壮,胛骨处浑圆的肌肉在熊皮下凸着。然而他看出,它是一头老熊。两绺熊毛生长在熊面上,垂下来遮住了熊眼。熊的心窝儿处,有一片半月状的白毛。这特殊的标记使他认出了它。他想起自己曾和这头熊有过一次遭遇。是几年前?还是十几年前?他回忆不清了。有一点他是很清楚地记得的——那时它还不是一头老熊,他自己也还没开始被视为老人。那一次他和它也是这么突然地彼此发现了,也是距离这么近,也是像今天这般对峙着。所不同的是,他当时非常镇定,一点没有心慌意乱,几乎不是用一个猎人的眼光,而是用一种惊诧和赏识的眼光看着它。他和它对峙了半天,它似乎觉得无趣了,似乎并不把他放在眼里,终于不屑理睬地转过身,迈着杂技式的从容的熊步踱到密林深处去了……
他当时可以打死它,但他没有向它开枪。他当时是被它的强悍无畏征服了。
可是这时,他不禁倒吸了一口冷气。他生平第一次,在猛兽面前产生了一种潜伏的畏惧。他几乎想转身逃跑。理智警告他那是最大的危险,他才没有逃。但他是完全地呆住了。熊,用一只前掌像女人撩发一样撩起了遮眼的长毛。熊眼眈眈地瞪着他。它似乎在判断处境对猎人还是对它自己有利。
也许是由于他的老态,他的呆状,使熊感到他实际上并不能对它构成危害。它和他对峙了一刻,像当年一样缓缓地转过身去,迈着和当年一样的杂技式的从容的熊步,朝密林深处回避。
老伦吉善清醒了过来。他想到必须带回熊掌扔在村里的年轻人脚下,他毫不迟疑地举起了枪……砰!……巨熊高大的身躯抖了一下。它像一个遭到卑鄙的暗算的人一样,又转过了身来。它再一次撩起眼上方的长毛,愤怒地盯着他。他持枪的手颤抖了。熊向他迈出了一步。砰……它心窝儿那片半月状的白毛被染成了红色。可是它并没有倒下去。它发出了一声使整个山林都惊悸的狂吼。猎枪从老伦吉善的手中失落在地上。一声猎狗的勇敢的吠叫。翁卡伊突然不知从何处窜出。这忠实的猎犬并没有背叛主人。在这险恶的情况下,它凶猛地扑向巨熊。熊掌在空中划了一道弧,翁卡伊被击出数米远,撞在一棵树上,头骨碎裂,躯体落地便不再动弹。老伦吉善趁机拔出了匕首。熊已经扑到了他跟前。在他的匕首刺进熊腹的同时,一只熊掌击在他脸上。世界变成了红色的。紧接着,巨熊的前肢搂抱住了他的身体。他清楚地听到了自己的肋骨折断的声音。“哦!‘别亚’……‘奥伦’……蓝……”“森林大帝”只来得及呻吟出这几个字,便同巨熊一块儿颓然倒下了……
狍子当归属于鹿的一种。比麝和獐略大,比鹿略小。由于它不像鹿和麝一样,鹿有珍贵的鹿茸、鹿心血,麝香可入药;甚至连它的皮也不像獐的皮一样可制成细软的皮革,所以它无幸列入动物的受保护“名单”。一向被人认为既没什么观赏价值,也没什么经济价值。人养火鸡、鸵鸟、狐、貂,也养山雉和野兔,就是不养狍。
所以狍似乎是动物中的劣种,是山林中的“活动罐头”,任谁都可以设套子套它,或用猎枪射杀它。
东北山林中的鄂伦春人,以狍为主要的猎捕之物。他们吃狍肉如我们汉人吃猪肉一样寻常。他们从头到脚穿的、铺的、盖的,几乎全是狍皮制品。狍皮虽然不属珍皮,而且非常容易掉毛,但却有一大优点——阻隔寒潮。鄂伦春猎人在山林中野宿,往往于雪地上铺开三边缝合了的狍皮睡袋,脱光衣服钻入进去,只将戴着狍皮帽子的头露在外,连铺带盖都是它了。哪怕零下三十几度的严寒,睡袋内也一夜暖乎乎的。
当年我是知青,在一师一团,地处最北边陲。每月享受九元“寒带地区津贴”。连队三五里外是小山,十几里外是大山。鄂族猎人,常经过我们连,冬季上山,春季下山。连里的老职工、老战士,向鄂族学习,成为出色猎人的不少。当年中国人互比生活水平,论几“大件儿”。连里老职工、老战士们的目标是“四大件儿”——即自行车、缝纫机、收音机,加一支双筒猎枪。三四年后,仅我们一个连一百多名知青中,就有半数铺上了狍皮褥子。或向鄂族猎人买的,或向本连老职工、老战士买的。全团七个营四十余个连,往最少了估计,那些年究竟有多少只狍子丧生枪下,可想而知。新狍皮,小的十五元,大的二十元,更大的,也有二十五元一张的,最贵不超过三十元。
“北大荒”的野生动物中,野雉多,狍子也多。所以有“棒打狍子瓢舀鱼,野雉飞到饭锅里”的夸张说法。
狍天生是那种反应不够灵敏的动物,故人叫它们“傻狍子”。人觉得人傻,在当地也这么说:“瞧他吧,傻狍子似的!”
狍的确傻。再傻,它见了人还能不跑吗?当然也跑。但它没跑出去多远却会站住,还会扭回头望人,仿佛在想——我跑个什么劲儿呢?那人不一定打算伤害我吧?——往往就在它望着人发愣之际,砰!猎枪响了……
被猎枪射杀的狍子中,半数左右是这么死的。死得糊涂,死得傻,死得大意。
狍真的很傻,少见那么傻的野生动物。
夜晚,一辆汽车在公路或山路上开着,而一只狍要过路。车灯照住狍,狍就站定在路中央不动了。它似乎想弄明白是怎么回事,为什么那么亮的一片光会照住它?……司机一提速,狍被撞死了……
我是知青的六年间,每年都听说几次汽车撞死狍子的事。卡车撞死过狍子,吉普也撞死过狍子,还目睹过两次这样的事。不但汽车撞死过狍子,连拖拉机也撞死过狍子。当年老旧的一批“东方红”链履式拖拉机,即使挂到最高速五挡,那又能快到哪儿去呢!但架不住傻狍子愣是站定在光中不跑哇……
狍的样子其实一点儿都不傻。非但看上去并不傻,长得还很秀气。知道鹿长得什么样儿,就想象得到狍长得多么秀气了。狍的耳朵比鹿长一些,眼睛比鹿的眼睛还大。公狍也生角,但却不会长到鹿角那么高,也不会分出鹿角那么多的叉儿,一般只分两叉儿。狍不会碎步跑,只会奔跃。但绝不会像鹿奔得那么快,也不会像鹿跃得那么远。狍虽是野生动物,但又显然太缺乏“野外运动”的锻炼。
狍,傻在它那一双大眼睛。
狍的眼中,尤其母狍的眼中,总有那么一种犹犹豫豫、懵懂不知所措的意味。我这里将狍的眼神儿作一比,仿佛虽到了该论婚嫁的年龄,却仍那么缺乏待人接物的经验,每每陷于窘状的大姑娘的眼神儿。这样的大姑娘从前的时代是很有一些的,现在不多了。狍发现了人,并不立即就逃。它引颈昂头,凝视着人。也许凝视几秒钟,也许凝视半分钟甚至一分钟之久。要看它在什么情况之下发现了人,以及什么样的人,人在干什么。狍对老人、小孩儿和女人,戒心尤其不足。
我在连队当小学老师的两年中,有一天带领学生们捡麦穗儿,冷不丁地从麦捆后站起了一只狍子。它大概在那儿卧着晒太阳来着。一名女学生,离那只狍仅数步远。它没跑,凝视着她。她也凝视着它,蹲在地上,手中抓着把麦穗儿,一动也不动。别的同学就喊:“扑它!扑它呀!”她仿佛聋了,仍一动也不动。于是发喊的同学们就围向它,纷纷将手中装麦穗的小筐小篮掷向它。当时,这些孩子们手中除了小筐小篮,也没另外的任何器物。有的筐篮,还真就准确地掷在狍身上了。当然,并不能使狍受伤。它这才跑。它一慌,非但没向远处跑,反而朝同学们跑来,结果陷于包剿。左冲右突了一阵,才得以向远处逃脱……
别的同学就都埋怨那女同学:“你怎么比狍子还傻?怎么不扑它呀?”
她说:“我光顾看它眼睛了,它的眼睛可真好看!”
后来,她把这件事写到作文中了,用尽她所掌握的词汇,着实地将狍的眼睛形容了一番。她觉得狍的眼睛像“心眼儿特实诚的大姑娘的眼睛”。我今天也这么在此形容,坦率地讲,是抄袭我当年的学生。
小学校的校长是转业兵,姓魏,待我如兄弟。他是连队出色的猎手之一。冬季的一天,我随他进山打猎。我们在雪地上发现了两行狍的蹄印。他俯身细看了片刻,很有把握地说肯定是一大一小。顺踪追去,果然看到了一大一小两只狍。体形小些的狍,在我们的追赶下显得格外的灵巧。它分明地企图将我们的视线吸引到它自己身上。雪深,人追不快,狍也跑不快。看看那只大狍跑不动了,我们也终于追到猎枪的射程以内了,魏老师的猎枪也举平瞄准了,那体形小些的狍,便用身体将大狍撞开了。然后它在大狍的身体前蹿来蹿去,使魏老师的猎枪无法瞄准大狍,开了三枪也没击中。魏老师生气地说——我的目标明明不在它身上,它怎么偏偏想找死呢!
但傻狍毕竟斗不过好猎手。终于,它们被我们追上了一座山顶。山顶下是悬崖,它们无路可逃了。
在仅仅距离它们十几步远处,魏老师站住了,激动地说:“我本来只想打只大的,这下,两只都别活了。回去时我扛大的,你扛小的!”他说罢,举枪瞄准。狍不像鹿或其他动物。它们被迫到绝处,并不自杀。相反,那时它们就目不转睛地望着猎人,或凝视枪口,一副从容就义的样子。那一种从容,简直没法儿细说。那时它们的眼睛,就像参加奥运的体操选手,连出差失,遭到淘汰已成定局,厄运如此,听天由命。某些运动员在那种情况之下,目光不也还是要望向分数显示屏吗?——那是运动员显示最后自尊的意识本能。狍凝视枪口的眼神儿,也似乎是要向人证明——它们虽是动物,虽被叫傻狍子,但却可以死得如人一样自尊,甚至比人死得还要自尊。
在悬崖的边上,两只狍一前一后,身体贴着身体。体形小些的在前,体形大些的在后。在前的分明想用自己的身体挡住子弹。它眼神儿中有一种无悔的义不容辞的意味儿,似乎还有一种侥幸——或许人的猎枪里只剩下了一颗子弹吧?……
它们的腹部都因刚才的逃奔而剧烈起伏。它们的头都高昂着,眼睛无比镇定地望着我们——体形小些的狍终于不望我们,将头扭向了大狍,仰望大狍。而大狍则俯下头,用自己的头亲昵地蹭对方的背、颈子。接着,两只狍的脸偎在了一起,两只狍都向上翻它们潮湿的、黑色的、轮廓清楚的唇……并且,吻在了一起!我不知对于动物,那究竟等不等于吻,但事实上的确是——它们那样子多么像一对儿情人在以相吻诀别啊!……
我心中顿生恻隐。正奇怪魏老师为什么还没开枪,向他瞥去,却见他已不知何时将枪垂下了。他说:“它们不是一大一小,是夫妻啊!”他嘿嘿然不知说什么好。他又说:“看,我们以为是小狍子那一只,其实并不算小呀!它是公的。看出来没有?那只母的是怀孕了啊!所以显得大……”我仍不知该怎么表态。“我现在终于明白了,鄂伦春人不向怀孕的母兽开枪是有道理的!看它们的眼睛!人这种情况下打死它们是要遭天谴的呀!”魏老师说着,就干脆将枪背在肩上了。后来,他盘腿坐在雪地上了,吸着烟,望着两只狍。我也盘腿坐下,陪他吸烟,陪他望着两只狍。我和魏老师在山林中追赶了它们三个多小时。魏老师可以易如反掌地射杀它们了,甚至,可以来个“穿糖葫芦”,一枪击倒两只,但他决定不那样了……我的棉袄里子早已被汗水湿透,魏老师想必也不例外。那一时刻,夕阳橘红色的余晖,漫上山头,将雪地染得像罩了红纱巾……
两只狍在悬崖边相依相偎,身体紧贴着身体,眷眷情深,根本不再理睬我们两个人的存在……那一时刻,我不禁想起了一首古老的鄂伦春民歌。我在小说《阿依吉伦》中写到过那首歌,那是一首对唱的歌,歌词是这样的:
小鹿:妈妈,妈妈,你肩膀上挂着什么东西?
母鹿:我的小女儿,没什么没什么,那只不过是一片树叶子……
小鹿:妈妈,妈妈,别骗我,那不是树叶子……
母鹿:我的小女儿,告诉你就告诉你吧,是猎人用枪把我打伤了,血在流啊!
小鹿:妈妈,妈妈,我的心都为你感到疼啊!让我用舌头把你伤口的血舔尽吧!
母鹿:我的女儿呀,那是没用的。血还是会从伤口往外流啊,妈妈已经快要死了!你的爸爸早已被猎人杀死了,以后你只有靠自己照顾自己了!和大伙一块儿走的时候,别跑在最前边,也别落在最后边。喝水的时候,别站定了喝,耳朵要时时听着。我的女儿呀,快走吧快走吧,人就要追来了!……
倏忽间我鼻子一阵发酸。
以后,我对动物的目光变得相当敏感起来……